基金概况 |
基金全称 |
国泰鑫鸿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国泰鑫鸿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发起式 |
基金代码 |
018255 |
成立日期 |
2023/8/11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20.000 (2024/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20.000 (2024/3/31) |
基金规模(亿元) |
20.59 (2024/3/31)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丁士恒 胡智磊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二级分类 |
纯债债券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0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0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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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赎回份额(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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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目标 |
在注重风险和流动性管理的前提下,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含国债、金融债、次级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信用衍生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也不参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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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收益、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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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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