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鹏华信用债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鹏华信用债6个月持有期债券A |
基金代码 |
018083 |
成立日期 |
2023/8/25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2.320 (2024/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2.320 (2024/3/31) |
基金规模(亿元) |
2.38 (2024/3/31)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王志飞 李政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二级分类 |
纯债债券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3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0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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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赎回份额(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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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目标 |
在追求基金资产稳定增值、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求取得超越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债总指数收益率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含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政府支持机构债、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不直接参与股票投资,但因投资于所持有的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转股形成的股票在其可交易的10个工作日内卖出。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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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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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与原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保持一致;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3、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5、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调整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