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净值:0.8948 | 净值增长率:-0.03% } else {?> | 净值增长率:-0.03% | 累计净值:0.8948 | 截止日期:2024/5/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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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0.45亿元 | 风险等级: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不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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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摩根锦颐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 ||
基金简称 | 摩根锦颐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混合(FOF) | 基金代码 | 017788 |
成立日期 | 2023/4/4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501 (2024/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501 (2024/3/31) |
基金规模(亿元) | 0.45 (2024/3/31) | 选股风格 | 大盘—价值型(2023年3季) |
基金管理人 |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杜习杰 吴春杰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二级分类 | 混合型FOF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3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19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资产配置及优选基金,并结合严格的风险控制,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38%+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2%+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50%+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含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公募REITs)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基金)、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中基金,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中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中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本基金可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将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 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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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对于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在目标日期届满自动转型为“上投摩根丰盈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前,每份基金份额(原份额)所获得的红利再投资份额的持有期到期日,与该原份额的持有期到期日一致; 4、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