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
单位净值:0.0000 | 累计净值:0.0000 | 截止日期:2024/5/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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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0亿元 | 风险等级:中等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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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上银丰和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上银丰和一年持有期混合C | 基金代码 | 016686 |
成立日期 | --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000 (--)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000 (--) |
基金规模(亿元) | 0 (--)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二级分类 | 偏债混合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7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9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资产,部分投资于精选股票资产,通过灵活的资产配置与严谨的风险管理,力求实现基金资产长期持续稳定增值。 | ||
基金比较基准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地方政府债券等各类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信用评级依照评级机构出具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信用评级。本基金所依照的信用评级机构为: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本基金将根据监管政策变化或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质量等情况,调整本基金所依照的信用评级机构名单。当超过一家信用评级机构对同一发行主体评级时,遵循孰低原则确定其信用评级。本基金所指信用债包括:金融债(不含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等除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以及地方政府债券之外的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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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理论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 ||
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