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杨喆
单位净值:0.9379 | 净值增长率:-0.01% } else {?> | 净值增长率:-0.01% | 累计净值:0.9379 | 截止日期:2024/5/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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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0.74亿元 | 风险等级: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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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广发养老目标日期204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 ||
基金简称 | 广发养老目标2045三年持有混合发起式(FOF)A | 基金代码 | 016649 |
成立日期 | 2023/5/5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786 (2024/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786 (2024/3/31) |
基金规模(亿元) | 0.74 (2024/3/31)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杨喆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二级分类 | 混合型FOF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13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69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下行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精选不同资产类别中的优质基金,结合基金的下滑曲线和市场环境合理配置权重,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90%+人民币计价的恒生指数收益率×10%)×55%+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45%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以及经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债券类金融工具)、资产支持证券、证券投资基金(包括QDII基金、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REITs”)、香港互认基金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基金)、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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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目标日期基金中基金,2045年12月31日为本基金的目标日期,风险和收益水平会随着目标日期的临近而逐步降低。 本基金若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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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A类基金份额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A类基金份额投资者不选择,则默认其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Y类基金份额投资者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起始日,按原份额的持有期起始日计算;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并对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的影响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