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净值:0.9558 | 净值增长率:0.24% | 累计净值:0.9558 | 截止日期:2024/5/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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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0.53亿元 | 风险等级: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不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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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国泰君安善兴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 ||
基金简称 | 国泰君安善兴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混合发起(FOF) | 基金代码 | 016132 |
成立日期 | 2023/5/10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550 (2024/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550 (2024/3/31) |
基金规模(亿元) | 0.53 (2024/3/31)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陈蓉 丁一戈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二级分类 | 混合型FOF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0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2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稳定的资产配置和精细化优选基金,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债新综合指数(财富)收益率×50%+中证800指数收益率×50%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包括QDII 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不包括基金中基金)、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以及其他依法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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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货币型基金中基金、债券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中基金。 | ||
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对于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每份基金份额(原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获得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按该原份额的持有期限计算,即与原份额最短持有期到期日相同; 6、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