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净值:0.0000 | 累计净值:0.0000 | 截止日期:2024/5/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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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0亿元 | 风险等级:低风险 | 申购状态:不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简称 | 万份收益 | 7日年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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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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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银华安盈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银华安盈短债债券D | 基金代码 | 014670 |
成立日期 | 2021/12/29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2.309 (2024/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2.309 (2024/3/31) |
基金规模(亿元) | 0 (2024/3/31)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龚美若 阚磊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二级分类 | 中短期纯债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11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11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通过投资短期债券,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较高流动性的前提下为投资人获取稳健回报。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债新综合全价(1年以下)指数收益率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各类债券(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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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 ||
收益分配原则 | 1、本基金在符合基金法定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收益分配,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每次收益分配比例等具体分红方案见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届时不定期发布的相关分红公告;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红利再投方式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别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和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并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上公告,且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