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马韬
单位净值:0.8460 | 净值增长率:0.21% | 累计净值:0.8460 | 截止日期:2024/5/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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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0.14亿元 | 风险等级: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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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华安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华安中证500指数增强C | 基金代码 | 014588 |
成立日期 | 2022/5/24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160 (2024/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160 (2024/3/31) |
基金规模(亿元) | 0.14 (2024/3/31) | 选股风格 | 中盘—价值型(2024年1季) |
基金管理人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马韬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二级分类 | 增强指数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1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0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在力求对中证500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基础上,通过数量化的方法进行积极的指数组合管理与风险控制,力争实现超越目标指数的投资收益,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证500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投资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债券回购、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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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 ||
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由公司根据产品特点自行约定收益分配次数、比例等,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基金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