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称 |
兴业能源革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兴业能源革新股票A |
基金代码 |
013049 |
成立日期 |
2021/8/31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4.452 (2024/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4.452 (2024/3/31) |
基金规模(亿元) |
3.06 (2024/3/31) |
选股风格 |
中盘—价值型(2024年1季) |
基金管理人 |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邹慧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二级分类 |
普通股票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6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17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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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赎回份额(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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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目标 |
在有效控制组合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重点投资于能源革新主题相关的优质上市公司,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基金比较基准 |
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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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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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4、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之间由于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将导致在可供分配利润上有所不同;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