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俞晓斌
单位净值:1.0247 | 净值增长率:-0.06% } else {?> | 净值增长率:-0.06% | 累计净值:1.1027 | 截止日期:2024/4/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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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规模:32.74亿元 | 风险等级:中低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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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富国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富国双债增强债券A | 基金代码 | 010435 |
成立日期 | 2020/11/18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31.951 (2024/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31.951 (2024/3/31) |
基金规模(亿元) | 32.74 (2024/3/31)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俞晓斌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二级分类 | 一级债基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18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30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组合下行风险的前提下,通过主动管理充分捕捉可转债(含可交换债)和信用债市场投资机会,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和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指数收益率×20%+中债新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7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经汇率调整的恒生指数收益率×5%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发行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现金等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在投资信用债时遵守以下约定:本基金主动投资于信用债的信用评级不低于 AA,上述信用评级为债项评级,若无债项评级的或债项评级为 A-1 的,依照其主体评级。本基金持有信用债期间,如果其信用评级下降不再符合前述标准,应逐步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在通常情况下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 ||
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和E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