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概况 |
基金全称 |
招商湖北省主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招商湖北省主题债券 |
基金代码 |
009173 |
成立日期 |
2020/3/30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100 (2020/12/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100 (2020/12/31) |
基金规模(亿元) |
0.1 (2020/12/31)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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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二级分类 |
一级债基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1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2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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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赎回份额(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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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目标 |
本基金力争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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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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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原则 |
1、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4、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5、基金可供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收益分配;6、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形成的基金份额均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小数点后第3位开始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资产;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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