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净值:1.0312 | 净值增长率:1.04% | 累计净值:1.0312 | 截止日期:2024/4/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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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0.14亿元 | 风险等级:高风险 | 申购状态:不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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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民生加银中证港股通高股息精选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民生加银港股通高股息C | 基金代码 | 004533 |
成立日期 | 2017/6/2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0.132 (2024/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0.132 (2024/3/31) |
基金规模(亿元) | 0.14 (2024/3/31) | 选股风格 | 大盘—无风格(2023年4季) |
基金管理人 |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蔡晓 何江 周帅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二级分类 | 复制指数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12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24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0.3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证港股通高股息精选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同时,为了更好的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其他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质押及买断式回购、银行存款(包括银行定期存款、银行协议存款、银行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股指期货、国债期货、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股票指数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采用组合复制策略和适当的替代性策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紧密跟踪,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主要投资香港证券市场,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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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