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李峰
单位净值:1.0710 | 净值增长率:-0.20% } else {?> | 净值增长率:-0.20% | 累计净值:1.2960 | 截止日期:2024/4/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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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规模:2.06亿元 | 风险等级:中低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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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建信稳定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建信稳定鑫利债券A | 基金代码 | 003583 |
成立日期 | 2017/1/6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1.919 (2024/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1.919 (2024/3/31) |
基金规模(亿元) | 2.06 (2024/3/31) | 选股风格 | —(年季) |
基金管理人 |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李峰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二级分类 | 一级债基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6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23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通过主动的债券组合管理,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追求基金资产稳定增长的基础上,力争为投资者创造较高的当期收益和总回报。 | ||
基金比较基准 |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分离交易可转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除外),本基金可持有因投资于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因上述原因持有的权证资产,本基金将在其可上市交易后的10个交易日内全部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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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
收益分配原则 | 1、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D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C类、D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权益登记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人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将以投资人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4、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