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付倍佳
单位净值:1.0749 | 净值增长率:1.47% | 累计净值:1.1299 | 截止日期:2024/4/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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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估值:-(-) | 涨跌幅:- | 涨跌额:- | |||
最新规模:1.5亿元 | 风险等级:高风险 | 申购状态:可申购 | 赎回状态:可赎回 |
基金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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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全称 | 汇丰晋信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汇丰晋信沪港深股票A | 基金代码 | 002332 |
成立日期 | 2016/11/10 | 上市日期 | -- |
存续期限(年) | -- | 上市地点 | -- |
基金总份额(亿份) | 1.398 (2024/3/31) | 上市流通份额(亿份) | 1.398 (2024/3/31) |
基金规模(亿元) | 1.5 (2024/3/31) | 选股风格 | 大盘—无风格(2023年4季) |
基金管理人 |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付倍佳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二级分类 | 普通股票型 |
代销机构 | 银行(共13家) | 代销机构 | 证券(共30家) |
最低参与金额(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把握港股通及后续资本市场开放政策带来的机会,挖掘A股及港股市场的优质公司,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精选个股,以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 ||
基金比较基准 |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45%+恒生指数收益率×45%+同业存款利率(税后)×10%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行票据、可转换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一只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较高的基金产品,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除了投资于A股上市公司外,还可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汇率风险、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等。同时,本基金名为沪港深基金,基金名称仅表明基金可以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港股,基金资产对港股标的投资比例会根据市场情况、投资策略等发生较大的调整,存在不对港股进行投资的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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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分配原则 | 1、本基金各基金份额类别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各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别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各基金份额类别每次每单位基金份额分配的收益金额不得低于该次收益分配基准日相应的基金份额类别的每单位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5、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受当次分红,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受当次分红。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