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司
| 安信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风险等级
| 中 | 基金份额(亿份)
| 0 |
发行日期
| | 成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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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比较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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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在力求对标的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基础上,通过数量
化方法及基本面分析进行积极的指数组合管理与风险控制,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
投资收益,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中证A500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
选成份股(均含存托凭证,下同),其他非标的指数成份股(包含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及
其他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国债、地方政府债、
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
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
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金融衍生工具(包括股指期货、
国债期货、股票期权)、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
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
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由于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可能导致A类基金份额
和C类基金份额之间在可供分配利润上有所不同;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
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
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均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
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
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
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
币市场基金。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基金,通过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
指数所代表的公司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通过港股通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会面临
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则,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其他销
售机构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进行重新评定,因而本基金的产品风险等级
具体结果应以各销售机构提供的最新评级结果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