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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安心成长混合(253010)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99721
基金代码 253010
公告日期 2010-08-27
编号 2
标题 国联安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 9号文批准募集设立,核准日期为2005年1月19日。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5年7月13日正式生效。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0年7月23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0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 基金合同生效的日期:2005年7月13日

二、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 符学东

成立时间: 2003年4月3日

注册资本: 1.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五十年或股东一致同意延长的其他期限

电话:021-3899 2888

联系人:童鹭榕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3]42号批准设立。目前,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1)符学东先生,董事长,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国家体制改革委员会分配司副处长,国泰证券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2)Andrew Douglas Eu(余义焜)先生,副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怡富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分析员、投资经理、董事(地区业务)、JF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行政总裁。现任德盛安联资产管理亚太区行政总裁、董事、德盛安联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德盛安联资产管理公司董事、德盛安联资产管理日本公司董事、德盛安联资产管理卢森堡公司董事、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咨询委员会委员。

(3)George Alan McKay先生, 董事,英国牛津A类等级标准(经济学和英文)。历任英国Save & Prosper 管理有限公司(富林明集团)董事,怡富资产管理公司(香港) 营运董事、常务董事,摩根富林明资产管理公司(香港) 常务董事,纽约银行梅隆公司 (原为梅隆国际投资管理公司) 执行董事。现担任德盛安联资产管理亚太区首席营运官。

(4)许小松先生,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副所长、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副总经理。现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5)汪卫杰先生,董事,经济学硕士,会计师职称。1994年起进入金融行业,历任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主管、稽核部副总经理、资金计划部副总经理、长沙营业部总经理、财务总部总经理、深圳分公司总经理助理、计划财务总部总经理。现担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专职主任委员、子公司管理小组主任。

(6)程静萍女士,独立董事,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1963年起进入上海市财政局工作,历任上海市财政局副科长、副处长、处长、局长助理,上海市财政局、税务局副局长,上海市计划委员会、市物价局副主任兼局长,上海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7)王丽女士,独立董事,法学博士。德恒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全球合伙人,兼德恒海牙分所主任,德恒律师学院院长、教授,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研究生导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重组委员会第一届、第二届委员,劳动部企业年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专家,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执委、法律委员会委员。

(8)Thilo Ketterer先生,独立董事,经济管理博士,德国注册会计师,历任德国NEXIA国际集团审计助理,Carl Zeiss 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Technologies(SMT)AG会计主管,以色列Microspec Technologies Inc.董事,德国纽伦堡罗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合伙集团委派至罗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集团驻上海代表处担任首席代表,现经德国纽伦堡罗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合伙集团的合伙人。

2、监事会成员

(1)蒋忆明先生,监事会主席,会计师,博士。历任深圳宇康太阳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君安证券公司经纪业务部副总经理、资金计划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君安证券公司财务总监、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副总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现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Eric Chun Hung Lai (黎俊雄),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澳洲执业会计师,财务学博士。历任Taisho Marine & Fire Insurance(新加坡)会计主任,Sun Alliance Insurance(新加坡)会计师,Swiss Reinsurance(新加坡及香港)会计总监,安联保险亚太区财务总监。现任安联资产管理公司亚太区财务与控制总监。

(3)陆康芸女士,职工监事,法学硕士。历任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法律顾问、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监。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许小松先生,总经理,经济学博士。历任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副所长、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副总经理。

(2)谢荣兴先生,督察长,高级会计师,上海市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历任上海万国证券公司黄埔营业部总经理、上海万国证券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和交易总监、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董事、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

(3)王峰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历任渤海证券研究所金融工程部研究员、天同证券研究所金融创新部主管、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部产品主管、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监、业务发展部总监、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4)周泉恭先生,副总经理,金融学博士。历任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科长、中国银行总行基金托管部主管、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荷兰荷银梅隆环球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市场官。

4、本基金基金经理简介

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

黄欣先生,伦敦经济学院会计金融专业硕士,于2003年10 月加入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产品开发部经理助理、总经理特别助理、投资组合管理部债券投资助理、国联安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及国联安德盛安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0年4月起担任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0年5月起兼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孙蔚女士,CFA(特许金融分析师),CPA(注册会计师),复旦大学博士研究生。曾任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高级研究员、行业研究部副经理及英国FRAMLINGTON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助理。2003年加入本公司,2005年7月起任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5年9月起兼任德盛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7年4月起不再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夏朝宇女士,纽约州立大学硕士研究生。历任所罗门美邦债券研究部(纽约)副总裁、华泰保险资产管理中心(上海)投资部经理。2003年加入本公司,在投资组合管理部从事固定收益投资工作。2006年3月起任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7年6月起不再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孙建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学士。历任中信实业银行(北京)本币、外币证券交易员、安联集团德累斯登银行投资管理公司德意志投资信托基金管理公司(法兰克福)基金经理,负责在亚洲新兴市场的股票投资。2003年8月至2004年9月,孙建先生曾任德盛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7年4月起任德盛稳健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8年6月起不再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冯天戈先生,理学硕士。冯天戈先生于1996年5月加入海南富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员,2001年10月加入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03年5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基金经理助理,2004年3月起任国泰金鹰增长基金基金经理,2006年9月起兼任国泰金鹏蓝筹价值基金基金经理,2007年4月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7年10月加入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副投资总监,2008年3月至2009年9月担任国联安德盛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08年10月至2010年5月担任国联安德盛红利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0年4月起担任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0年5月起不再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基金投资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投资组合管理部负责人、固定收益业务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数量策略部负责人组成。根据需要,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可指定相关人员参加或列席。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34,018,850,026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蒋松云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0年6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121人,平均年龄30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始终坚持“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严格履行着资产托管人的责任和义务,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业务管理模式、健全的托管业务系统、强大的市场营销能力,为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众多资产管理机构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取得了优异业绩。截至2010年6月,托管证券投资基金165只,其中封闭式9只,开放式156只。至今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保基金、企业年金、股权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2010年初,中国工商银行凭借在2009年国内外托管领域的杰出表现和品牌影响力,先后被英国《全球托管人》和香港《财资》评选为“2009年度中国最佳托管银行”,本届《财资》评选首次设立了在亚太地区证券和基金服务领域有突出贡献的年度行业领导者奖项,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周月秋总经理荣获“年度最佳托管银行家”称号,是仅有的两位获奖人之一。自2004年以来,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服务已经获得23项国内外大奖。

四、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37、代销机构: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301栋

法定代表人: 孙健一

联系电话: 0755-22626198

联系人: 蔡宇洲

38、代销机构: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法定代表人: 朱科敏

联系电话: 021-50586660-8644

联系人: 霍晓飞

39、代销机构: 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福州五四路新天地大厦7、8、10层

法定代表人: 黄金琳

联系人: 张腾

联系电话: 0591-87383623

40、代销机构: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

法定代表人: 李晓安

联系电话: 0931-4890100

联系人: 李昕田

41、代销机构: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中商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 张志刚

联系电话: 010-63081000

联系人: 唐静

42、代销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 肖钢

联系电话: 010-66592638

联系人: 张秉训

43、代销机构: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 冉云

联系电话: 028-86690021

联系人: 刘邦兴

44、代销机构: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 游锦辉

联系电话: 0769-22119426、0769-22119351

联系人: 张建平、罗绍辉

45、代销机构: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法定代表人: 刘宝凤

联系电话: 022-58316666

联系人: 孙利国

(二)注册登记机构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五、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国联安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全程风险预算,分享经济成长,追求绝对收益。

八、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方向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投资组合资产类别配置的基本范围为:股票类资产5%-65%,债券类资产(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2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当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上述投资比例将按届时合法有效的法律法规予以修改,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由基金管理人依法进行公告。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及投资程序

本基金的投资管理主要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通过全程的风险预算,结合数量化的金融工程模型,根据市场以及基金超额收益率的情况,进行资产配置、行业配置和不同种类债券的配置。第二个层次,在股票投资方面,以价值选股为原则,主要选取基本面好、流动性强,价值被低估的公司,在行业配置基础上进行组合管理;在债券投资方面,注重风险管理,追求稳定收益,基于对中长期宏观形势与利率走势的分析进行久期管理与类属配置,并适量持有可转换债券来构建债券组合。

投资管理流程分为投资研究、投资决策、投资执行、投资跟踪与反馈、投资核对与监督、风险控制六个环节。

1.投资研究

为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研究过程中,将定期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和投资研究联席会,为投资决策提供准确的依据。

投资决策委员会对目前宏观经济、金融形势、货币政策、利率水准等总体经济数据及风险预算模型测算的资产配置方案进行分析和讨论,对基金经理提交的报告进行讨论和表决,决定各基金在一段时期内的资产配置方案。

基金经理和研究组定期召开的投资研究联席会议主要讨论可投资股票、确定股票库等,为基金投资提供投资对象。固定收益研究组和基金经理定期研究债券和可转债投资组合的构建与管理。

2.投资决策

(1)基金投资策略报告的形成

风险预算由数量策略部和风险管理部定期制定,并进行不定期的调整。数量策略部和风险管理部通过分析股票资产和债券资产的波动特征,利用风险预算模型和原理测算两类资产的配置比例,为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的资产配置决策提供依据。

基金经理定期结合风险预算、国内外经济形势、市场走势及投资研究会议的讨论结果拟订《投资策略报告》,阐述自身的投资策略,并明确下一阶段股票、固定收益类证券、现金和融资的投资比例。

(2)可投资证券备选库的建立和维护

每季度研究组和基金经理针对不同产业的特征,依据各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未来成长性等,提出可投资证券名单,讨论后确定可投资证券备选库,并上报投资总监。若证券备选库中公司的基本面有重大变化,研究员应该及时提出最新的研究报告,并通知投资总监,在取得投资组合管理部同意后作相应调整。

(3)核心证券库的建立和维护

研究员或基金经理对可投资证券备选库名单中的公司进行深入的研究和调研,并出具研究报告,经投资研究联席会议讨论后列入基金的核心证券库中。

(4)固定收益证券和可转债组合的建立和维护

债券研究组和基金经理定期或不定期对交易所、银行间等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证券和可转债等其它金融工具进行研究分析,根据对利率期限结构及其它市场因素的判断,确定固定收益证券和可转债的投资对象和范围,并根据证券的市场走势和估值水平构建投资组合。

基金经理制定或调整投资组合时,原则上须选择核心证券库中的证券。研究员或基金经理对于核心证券库中的证券须持续追踪其基本面及股价变化,并适时提出修正报告,以利基金经理进行投资决策。

基金经理在投资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投资组合管理,并对其投资组合负责。

3.投资执行

基金所有的交易行为都通过基金交易部统一执行,一切交易在交易资讯保密的前提下,依既定程序公开运作。

对于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和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交易指令,交易部经理应暂停执行该等指令,及时通知相关基金经理,并向投资总监、监察稽核部汇报。

4.投资跟踪与总结

基金经理定期进行投资总结,对已发生的投资行为进行分析和总结,为未来的投资行为提供正确的方向。

基金经理定期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所管理基金的《投资总结报告》,对其投资组合的表现进行分析,并对投资过程中的不足提出改进意见。

如果发现基金可投资证券备选库和核心证券库中的证券的基本面情况有变化的,基金经理可提议召开临时投资研究联席会议,讨论是否要修改备选证券库和核心证券库。

基金经理根据情况的变化,认为有必要修改资产配置方案或重大投资项目方案的,应先起草《投资策略报告》或《重大投资项目建议书》,经投资总监签阅后报投资决策委员会讨论决定。

5.投资核对与监督

基金事务部交易清算员通过交易数据的核对,对当日交易操作进行复核,如发现有违反《证券法》、《基金法》、《基金合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交易操作,须立刻向投资总监汇报,并同时通报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相关基金经理、基金交易部。

基金交易部负责对基金投资的日常交易行为进行实时监控。

6.风险控制

基金投资管理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包括两个层次,一个层次是基金投资管理组织体系内部的风险管理,另一个层次是独立的风险管理机构(包括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对投资管理过程的风险监控。

投资总监负责基金投资管理全流程的风险控制工作,一方面在投资管理过程中切实贯彻风险控制的原则;另一方面根据独立风险管理机构(包括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的风险评估意见,及时制定相应的改进和应对措施,并责成相关部门和人员切实落实和执行。

十、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德盛安心成长线”,“德盛安心成长线” 德盛安心成长线的确定:在基金合同生效时的值为0.90元,随着时间的推移每天上涨,在任意一天的斜率为同时期一年期银行存款税后利率除以365。

德盛安心成长线用公式表示如下:



其中A(t),r(t)分别为德盛安心成长线和一年期银行存款税后利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第t天的值。

德盛安心成长基金的投资目标之一就是要为投资者提供绝对的收益,任何以股票市场指数和债券市场指数的加权平均为形式的业绩基准都不能很好地反映这个绝对收益的投资目标。

一年期银行存款税后利率外生于股票和债券市场,是绝对收益率的一个很好的度量,并且,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和利息税率均属于公开公布的数据,符合作为业绩基准的条件。

本基金将通过全程的风险预算,力争使基金单位资产净值高于德盛安心成长线水平。

如果今后市场有其他更科学合理的业绩比较基准,本基金可以在经过合适的程序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中低风险的基金产品,追求长期的稳定的收益。

十二、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0年7月1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0年6月30日,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师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本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无报告期内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债。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6)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十四、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7)基金的投资交易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算,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每日计算,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基金费用中第(3)-(8)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募集期间中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基金收取认购费的,可以从认购费中列支。

4、费率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磋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需要调高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则必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费用的种类

(1)申购费;

(2)赎回费;

(3)转换费;

(4)基金管理人用于基金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销售服务费,具体计提方法按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2、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申购费

①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份额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等各项费用。

②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在投资人申购本基金份额时收取。当技术条件许可时,申购费用也可在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在申购时收取的申购费用称为前端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收取的申购费用称为后端申购费用。采用后端申购费用方式的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③ 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1.5%(具体费率水平请见本招募说明书及公告),申购费用的计算方法如下:

前端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前端申购费率/(1+前端申购费率)

后端申购费用=赎回份额×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申购费率

④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3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2)赎回费

① 投资人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

②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期限递减、最高不超过赎回总额的0.5%(具体费率水平请见本招募说明书及公告),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③ 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赎回人承担,根据目前法律法规的要求,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扣除计入基金财产部分,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必要的手续费。

④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3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3)转换费

Ⅰ适用基金范围: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已发行和管理的国联安德盛稳健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联安稳健混合 基金代码:255010)、国联安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联安小盘精选混合 基金代码:257010)、国联安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联安安心成长混合 基金代码:253010)、国联安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联安精选股票 基金代码:前端257020 后端 257021)及国联安德盛优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联安优势股票 基金代码:前端 257030 后端257031)、国联安德盛红利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联安红利股票 基金代码:前端 257040 后端257041)、国联安德盛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联安增利债券 基金代码:A类253020 B类 253021)、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 基金代码:257050)。

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另行公告。

Ⅱ适用销售机构:

1、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机构适用如下基金的转换:国联安稳健混合、国联安小盘混合、国联安安心混合、国联安精选股票、国联安优势股票)。

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述机构适用如下基金的转换:国联安稳健混合、国联安小盘混合、国联安安心混合、国联安精选股票、国联安优势股票、国联安红利股票、国联安增利债券A、国联安增利债券B)。

注: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只适用于在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业务平台上以及建设银行平台上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转换。

Ⅲ基金转换费及转换份额的计算:

①进行基金转换的总费用包括转换手续费、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三部分。

A、转换手续费率为零。如基金转换手续费率调整将另行公告。

B、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其中: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目前,本公司旗下基金赎回费率如下:



上述赎回费率可能根据本公司公告而进行调整。目前,本公司旗下基金赎回费率如下:

C、申购补差费=(转出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国联安网上直销平台转换申购补差费按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之间申购费率的差额计算收取,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 = max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0 ],即转入基金申购费率减去转出基金申购费率,如为负数则取0。

本公司旗下债券型基金通过国联安网上直销平台转换为本公司旗下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时,按基金的优惠申购费率进行申购费补差。

转出基金、转入基金的优惠申购费率在标准申购费率的基础上根据各银行卡不同的折扣率计算。前端申购费农业银行卡7折,建设银行卡8折,招商银行卡8折;民生银行卡4折;浦发银行卡、中信银行卡、兴业银行卡均为4折。标准申购费率高于0.6%的,折后最低不低于0.6%,标准申购费率低于0.6%的,按原公告费率执行。

(下转B183版)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1%




德国安联集团
49%











1、直销机构: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6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
符学东




电话:
021-38992888




联系人:
茅斐











2、代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
姜建清




电话:
010-66107900




联系人:
田耕











3、代销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银城中路188 号




法定代表人:
胡怀邦




电话:
021-58781234




联系人:
曹榕











6、代销机构: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
胡长生




电话:
010-66568047




联系人:
李洋











7、代销机构: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电话:
010-85130577




联系人:
权唐











8、代销机构:
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苏州市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商旅大厦




法定代表人:
吴永敏




电话:
0512-65581136




联系人:
方晓丹











9、代销机构: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
何如




电话:
0755-82133066




联系人:
周杨











10、代销机构: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
兰荣




电话:
021-68419974




联系人:
杨盛芳











11、代销机构: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
徐浩明




电话:
021-22169089




联系人:
李芳芳











12、代销机构: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法定代表人:
马昭明




电话:
0755-82493561




联系人:
庞晓芸











13、代销机构: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
王开国




电话:
021-53594566




联系人:
金芸











14、代销机构: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




法定代表人:
冯戎




电话:
010-88085338




联系人:
李巍











15、代销机构: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
宫少林




电话:
0755-82940764




联系人:
黄健











16、代销机构: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
丁国荣




电话:
021-54033888




联系人:
邓寒冰











17、代销机构: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36楼




法定代表人:
王志伟




电话:
020-87555888




联系人:
黄岚











18、代销机构: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吴万善




电话:
025-84457777




联系人:
张小波











19、代销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法定代表人:
王东明




电话:
0755-83076988, 010-84868330




联系人:
陈忠











20、代销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秦晓




电话:
0755-83198888




联系人:
万丽











21、代销机构: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
孔丹




电话:
010-65557013




联系人:
金蕾











22、代销机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法定代表人:
陶礼明




电话:
010-66599805




联系人:
陈春林











23、代销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
郭树清




电话:
010-67596093




联系人:
何奕











24、代销机构: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吴建




电话:
010-85238423




联系人:
陈宇











25、代销机构: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
侯巍




电话:
0351-8686708




联系人:
孟婉娉











26.代销机构: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
牛冠兴




联系人:
余江




电话:
010-66581661











27、代销机构: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新源广场2号楼21-29楼




法定代表人:
潘鑫军




电话:
021-63325888-3108




联系人:
吴宇











28、代销机构: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上海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
郁忠民




电话:
021-53519888




联系人:
王伟力











29、代销机构: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大街1号A座8层




法定代表人:
马金声




电话:
010-83561149




联系人:
高滋生




30、代销机构: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294号




法定代表人:
陆华裕




电话:
021-63586189




联系人:
钱庚旺




31、代销机构: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18-21层




法定代表人:
杨明辉




电话:
0755-82026521




电话:


联系人:

(021)50122222


孙赉












注册登记机构: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6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
符学东




电话:
021-38992888




传真:
021-50151880




联系人:
仲晓峰











住所(办公地址):
上海浦东南路855号世界广场24楼




法定代表人:
颜学海




电话:
021-58773177




联系人:
冯加庆




经办律师:
颜学海、冯加庆











住所(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50楼




负责人:
蔡廷基




电话:
021-53594666




联系人:
黎俊文




经办注册会计师:
王国蓓、陈彦君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85,177,638.85
46.67





其中:股票
85,177,638.85
46.67




2
固定收益投资
48,821,762.80
26.75





其中:债券
48,821,762.80
26.75





资产支持证券
-
-




3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0,000,000.00
10.96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5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1,558,195.85
6.33




6
其他资产
16,967,656.71
9.30




7
合计
182,525,254.21
100.00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7,190.00
0.004




B
采掘业
9,101,800.00
5.02




C
制造业
11,087,387.00
6.11




C0
食品、饮料
1,018,880.00
0.56




C1
纺织、服装、皮毛
0.00
0.00




C2
木材、家具
0.00
0.00




C3
造纸、印刷
0.00
0.00




C4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0.00
0.00




C5
电子
2,009,007.00
1.11




C6
金属、非金属
0.00
0.00




C7
机械、设备、仪表
8,059,500.00
4.44




C8
医药、生物制品
0.00
0.00




C99
其他制造业
0.00
0.00




D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0.00
0.00




E
建筑业
0.00
0.00




F
交通运输、仓储业
0.00
0.00




G
信息技术业
1,968,328.96
1.08




H
批发和零售贸易
9,026,700.00
4.98




I
金融、保险业
43,657,932.89
24.06




J
房地产业
7,248,300.00
3.99




K
社会服务业
3,080,000.00
1.70




L
传播与文化产业
0.00
0.00




M
综合类
0.00
0.00





合计
85,177,638.85
46.95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000
浦发银行
770,000
10,472,000.00
5.77




2
000001
深发展A
549,979
9,630,132.29
5.31




3
601169
北京银行
500,000
6,065,000.00
3.34




4
000987
广州友谊
250,000
6,065,000.00
3.34




5
600016
民生银行
1,000,000
6,050,000.00
3.33




6
601318
中国平安
110,000
4,900,500.00
2.70




7
000937
冀中能源
170,000
3,782,500.00
2.08




8
600690
青岛海尔
180,000
3,438,000.00
1.89




9
000933
神火股份
200,000
3,342,000.00
1.84




10
000069
华侨城A
280,000
3,080,000.00
1.70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17,988,151.00
9.91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16,535,450.00
9.11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可转债
14,298,161.80
7.88




7
其他
-
-




8
合计
48,821,762.80
26.91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3001
中行转债
141,370
14,298,161.80
7.88




2
010110
21国债⑽
100,000
10,130,000.00
5.58




3
126011
08石化债
80,000
7,196,800.00
3.97




4
126015
08康美债
50,000
4,287,500.00
2.36




5
010203
02国债⑶
40,220
4,048,143.00
2.23











序号
名称
金额(人民币元)




1
存出保证金
250,000.0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6,325,852.26




3
应收股利
0.00




4
应收利息
377,246.18




5
应收申购款
14,058.27




6
其他应收款
500.00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6,967,656.71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
000001
深发展A
9,630,132.29
5.31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57,941,605.11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131,651,680.86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166,007,817.72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23,585,468.25











阶段
2005-7-1至2005-12-31
2006-1-1至2006-12-31
2007-1-1至2007-12-31



2008-1-1至2008-12-31

2009-1-1至2009-12-31



2010-1-1至2010-06-30

2005-7-13至2010-06-30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90%
37.37%
74.18%
-27.06%
28.87%



-17.31%

89.51%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0.93%
2.07%
3.00%
3.95%
2.27%
1.10%
14.05%




超额收益率
0.96%
35.30%
71.18%
-31.01%
26.60%
-18.41%
75.46%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
0.11%
0.58%
1.14%
0.81%
1.40%
0.68%
0.96%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
0.01%
0.01%
0.01%
0.01%
0.01%



0.01%

0.01%




收益率标准差之差
0.10%
0.57%
1.13%
0.80%
1.39%
0.67%
0.95%











基金名称
持有时间
费率




国联安稳健
全部
0.50%




国联安红利


国联安主题驱动

持有1年以下
0.50%




持有1年(含)至2年
0.25%




持有2年(含)及以上
0.00%




国联安增利A
90天以下
0.30%




90天以上
0.00%




国联安增利B
全部
0.00%






其中: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目前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基金名称
申购金额
费率




国联安小盘


国联安稳健

0至100万
1.50%




100万(含)至1000万
1.20%




1000万(含)至1亿
1.00%




1亿(含)以上
0.40%




国联安安心
5000(含)至100万
1.50%




100万(含)至500万
1.00%




500万(含)1000万
0.50%




1000万(含)及以上
1000元




国联安精选(前端)
1000(含)至50万
1.50%




50万(含)至150万
1.00%




150万(含)至500万
0.60%




500万(含)及以上
1000元




国联安优势(后端)


国联安红利(后端)

持有1年以下
1.60%




持有1年(含)至3年
1.30%




持有3年(含)至5年
0.60%




持有5年(含)及以上
0.00%




国联安红利(前端)


国联安主题驱动

50万以下
1.5%




50万(含)至150万
1.00%




150万(含)至500万
0.60%




500万(含)及以上
1000元




国联安增利A
100万以下
0.80%




100万(含)至300万
0.50%




300万(含)至500万
0.30%




500万(含)及以上
1000元




国联安增利B
全部
0.00%









前端份额之间转换的申购补差费率按转出金额对应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作为依据来计算。

后端份额之间转换的申购补差费率为0,因此申购补差费为零。

D、其他销售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适用的转换费率将在开通时另行公告。

②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转入金额 = 转出金额 - 转换费用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转换费用=转换手续费+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注: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③基金转换业务举例:

例:某投资者于某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将其持有的德盛精选500,000份转换为德盛安心。假设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德盛精选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1.250元,德盛安心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1.050元,假设该投资者持有德盛精选基金不满1年,则

德盛精选赎回费=转出份额×德盛精选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德盛精选赎回费率

=500,000.00×1.250×0.5%=312.50元

申购补差费= (转出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500,000×1.250-500,000×1.250×0.5%)×0.5%/(1+0.5%)=3107.80元

转入金额=转出份额×德盛精选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500,000.00×1.250-312.50-3107.80=621,579.70元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德盛安心当日单位基金资产净值

=621,579.70/1.050=591,980.67份

Ⅳ业务规则:

①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②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单位资产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③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直销业务平台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④目前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为1000份基金单位。基金份额持有最低为100份基金单位。如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出后该基金份额不足100份时,需一次性全额转出。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⑤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⑥目前,原有基金为前端收费的基金份额只能转换为其他前端收费的基金份额,后端收费的基金份额只能转换为其他后端收费的基金份额。

Ⅴ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②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③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接受该基金单位转出申请。

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于规定期限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重新开放基金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应最迟提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重新开放基金转换的公告。

Ⅵ重要提示:

①基金发行期内不受理基金转入交易申请,该基金成立并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后受理基金转换业务。新基金的转换规定,以本公司公告为准。

②本招募说明书仅对国联安稳健混合、国联安小盘混合、国联安安心混合、国联安精选股票、国联安优势股票、国联安红利股票、国联安增利债券A、国联安增利债券B、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的转换事项予以说明。

③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最迟应在调整生效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④本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三)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其他的费用,并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公告或备案。

(四)基金税收

根据财政部财税[2004]7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要求,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税字[2005]11号文《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自2005年1月24日起,基金买卖股票按照0.1%的税率缴纳印花税。

根据财税字[2005]102号文《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自2005年6月13日起,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税[2008]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一)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二)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三)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基金运作过程中的各类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方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0年2月27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之“(一)基金管理人概况”部分的内容,更新了办公地址、注册资本和电话。

2、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之“(二)主要成员情况”部分的职工监事的信息。

3、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之“4、本基金基金经理简介”部分的信息。

4、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部分的内容。

5、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增加了代销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更新了直销机构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代销机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信息。

6、在“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之“(三)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部分,更新了“1、申购数额的限制“的内容,“(六)、申购与赎回的数额和价格”部分,更新了“2、申购份额的计算”的内容。

7、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本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8、更新了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

9、在“十四、基金费用与税收”部分,更新了转换费的内容。

10、在“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更新了“(四)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内容。

11、更新了第二十二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8月27日

基金信息类型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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