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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顺安金元宝货币A类(620010)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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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994573 | ||||||||
基金代码 | 620010 | ||||||||
公告日期 | 2018-03-17 | ||||||||
编号 | 1 | ||||||||
标题 | 金元顺安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 ||||||||
信息全文 | 基金管理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 重要提示 金元顺安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14年4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金元顺安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377号)2014年6月26日《关于金元顺安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14]628号)的核准,进行募集。 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变更预核准,于2015年3月6日更名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于2015年3月12日依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完成备案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于2015年7月15日由金元惠理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更名为金元顺安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同时做相应修订变更。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备案,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备案,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投资组合保险机制的风险等。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其长期平均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1月3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7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成立日期:2006年11月13日 法定代表人:任开宇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222号 经营范围:募集基金、管理基金和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证经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4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孙筱君 联系电话:021-68882850 股权结构: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51%,上海泉意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49%。 本基金管理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股东会为公司的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以及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事宜。公司章程中明确公司股东通过股东会依法行使权利,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基金资产的投资运作。 董事会为公司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向股东会汇报。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履行《公司法》规定的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对公司基本制度的制定权和对总经理等经营管理人员的监督和奖惩权。 公司设监事会,由4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2名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向股东会负责,主要负责检查公司财务并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情况。 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由总经理负责。公司根据经营运作需要设置基金投资部、专户投资部、固定收益及量化部、研究部、产品开发部、专户理财部、市场营销部、北京分公司(筹)、华东营销中心、华南营销中心、信息技术部、基金事务部、交易部、财务部、人事行政部、监察稽核部、金融同业部、资产管理部、创新投资部、金融市场部、资本市场部和投资部等22个职能部门。此外,公司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与合规审核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和薪酬管理委员会,公司总经理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任开宇先生,董事长,博士学位。曾任长春证券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新华证券有限公司监事长,金元证券有限公司投行总监。2008年至今,任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0年7月出任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9月出任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史克新先生,董事,学士学位。曾任珠海会计师事务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审计师、北大方正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兴安证券东莞营业部总经理和深圳丽晶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至今,任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服务总部总经理、副监事长。 冷天晴先生,董事,副董事长,学士学位。曾长期在军区部队服役,主要从事军队内部的管理工作,后相继于多家大型企业担任总经理、执行董事等高级职务,于2012年9月至2013年5月年任云南工投集团动力配煤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担任云南九天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的全面工作,此外兼任云南滇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滇中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具有丰富的企业业务开拓、经营管理经验。 李宪英先生,独立董事,硕士学位。曾任大庆市第一医院医师、大庆市中胜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张屹山先生,独立董事。吉林大学资深教授,曾任吉林大学数学系助教,吉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任副教授,日本关西学院大学客座教授,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992年5月,出任吉林大学商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 张嘉宾先生,董事,公司总经理,兼任子公司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深业美国公司(新泽西)副总裁,瑞银华宝(纽约)业务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市场总监,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市场官,中国光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香港)首席运营官,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潘书鸿先生,独立董事,学士学位。曾于1995年至1999年任上海功茂律师事务所行政主管,于1999年至2006年任上海崇林律师事务所(后更名为上海海之纯律师事务所)行政主管,此后自2006年至今在上海恒建律师事务所担任主任律师、首席合伙人。另外,潘书鸿先生自2013年至今在第十届上海律师协会担任副会长,自2016年至今在上海仲裁委员会担任仲裁员。 栗旻先生,董事,硕士学位。曾长期在中国农业银行多个岗位担任管理职位,自1996年始至2012年在农业银行先后担任了分行营业部公司业务部/国际业务部担任副总经理、总经理,在农行云南省分行下属的支行担任副行长、行长等职务。自2012年始担任深圳滇中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至今。其长期在银行系统及非银金融领域工作,并在多个岗位担任管理职位。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郭长洲先生,监事会主席,本科学位,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财务部总经理。曾任山东济南乾聚会计师事务所经理、BDO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经理、航港金控投资有限公司业务经理,历任首都机场集团公司业务经理、首都机场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首都机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财务总监。 李春光先生,监事,硕士学位,具有上海证交所颁发的董秘资格证书。曾于2005年至2015年在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自2015年至今在上海泉意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 陈渝鹏先生,员工监事,兼任子公司监事会主席,硕士学位,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监。曾任银通证券信息部主管,金元证券电脑总部助理主管工程师。 洪婷女士,员工监事,本科学历,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曾任职于昆山组合服饰有限公司出纳及华尔街英语金茂培训中心财务会计。 3、管理层人员情况 任开宇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张嘉宾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凌有法先生,督察长,硕士学位。曾任华宝信托有限公司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债券业务部高级经理,联合证券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业务董事,金元证券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首席研究员,首都机场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专家。 符刃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位。曾任海南国信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助理,香港海信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金元证券有限公司基金筹备组负责人,公司督察长。 邝晓星先生,副总经理,学士学位。曾任海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上海宜山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宜山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部经理助理,历任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筹备组成员。 李锐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位。曾任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融理财部总经理,中国民生银行石家庄分行历任金融市场部总经理助理(主持全面工作)、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主持全面工作)。 陈嘉楠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学位。曾任职于上海金元百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创新金融部副总经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部董事,新兴集团总经理助理,联想集团有限公司高级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李杰先生,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沣楹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顺安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上海交通大学理学硕士。曾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数量策略分析员、固定收益高级研究员。2012年4月加入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1年证券、基金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苏利华先生,金元顺安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上海交通大学应用统计学硕士。曾任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债券交易员。2016年8月加入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年证券、基金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 张嘉宾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李杰先生,基金经理,简历同上。 苏利华先生,基金经理,简历同上。 闵杭先生,总经理助理,投资总监,金元顺安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新经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金通宝货币市场基金、金元顺安桉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顺安桉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上海交通大学工学学士。曾任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营分公司总经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总部投资总监。2015年8月加入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4年证券、基金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侯斌女士,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曾任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2010年6月加入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高级行业研究员,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顺安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16年基金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缪玮彬先生,总经理助理,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桉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顺安元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助理,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投资经理,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经理。2016年10月加入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年基金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郭建新先生,金元顺安金通宝货币市场基金、金元顺安桉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顺安桉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运营中心债券交易经理。2016年9月加入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年证券、基金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孔祥鹏先生,金元顺安新经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北京大学理学硕士。曾任上海市盟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研究员,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所研究员,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所研究员。2015年5月加入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年证券、基金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周博洋先生,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优质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顺安沣楹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兰卡斯特大学理学硕士。曾任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助理分析师,上海证券有限责任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4年8月加入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年证券、基金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公司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合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扰乱市场秩序; (9)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0)其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公司建立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严禁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 公司管理层树立内控优先的风险管理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建立风险控制优先、风险控制人人有责、一线人员第一责任的公司内控文化,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 公司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确保公司各项决策、决议的执行中,四眼原则贯穿全程。各部门及岗位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工作职责和业务流程,通过重要凭据传递及信息沟通制度,实现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的监督制衡。 公司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通过法律法规培训、制度教育、执业操守教育和行为准则教育等,确保公司人员了解与从业有关的法规与监管部门规定,熟知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与操作流程,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2)风险评估 公司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公司的业务风险、人员风险、法律风险和财务风险等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通过科学的风险量化技术和严格的风险限额控制对投资风险实现定量分析和管理。通过收集与投资组合相关的会计和市场数据,建立一个投资风险测评与绩效评估的信息技术平台。由监察稽核部定期向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交风险测评报告。 (3)内控机制 公司全部的经营管理决策,均按照明确成文的决策程序与规定进行,防止超越或违反决策程序的随意决策行为的发生。 操作层面上,公司依据自身经营特点,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形成第一道内控防线,以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形成第二道内控防线,以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委员会、督察长对公司各机构、各部门、各岗位、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形成第三道内控防线,并建立内部违规违章行为的处罚机制。同时,按照分级管理、规范操作、有限授权、业务跟踪的原则,制定公司授权管理制度,并严格区分业务授权与管理授权。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5)监督与内部稽核 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其中监察稽核人员履行内部稽核职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相关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监察稽核人员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定期不定期出具监察稽核报告。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宁东路345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东路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注册日期:1997年04月10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7]64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伍拾亿陆仟玖佰柒拾叁万贰仟叁佰零伍人民币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2012]1432号 托管部门联系人:王海燕 电话:0574-89103171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底,宁波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67人,平均年龄29岁,100%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宁波银行自2012年获得证券投资基金资产托管的资格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丰富和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 截至2017年12月底,宁波银行共托管58只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规模770亿元。 (四)基金托管人的职责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基金合同明确约定基金投资风格或证券选择标准的,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托管人要求的格式提供投资品种池,以便基金托管人运用相关技术系统,对基金实际投资是否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证券选择标准的约定进行监督,对存在疑义的事项进行核查。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融资比例进行监督。 基金托管人通过事后监督方式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和关联交易进行监督。根据法律法规有关基金从事关联交易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事先相互提供与本机构有控股关系的股东、与本机构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名单及有关关联方发行的证券名单。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有责任确保关联交易名单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并负责及时将更新后的名单发送给对方。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投资运作之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经慎重选择的、本基金适用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并约定各交易对手所适用的交易结算方式。基金管理人应严格按照交易对手名单的范围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选择交易对手。基金托管人监督基金管理人是否按事前提供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进行交易。 (五)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强化内部管理,保障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保证自觉合规依法经营,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保障业务正常运行,维护基金持有人及基金托管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由宁波银行总行审计部和资产托管部内设的审计内控部门构成。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审计内控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必须符合国家及监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一切业务、管理活动的发生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必须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到基金托管部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必须实现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必须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宁波银行经营管理的发展变化进行适时修订;必须保证制度的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基金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的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开;基金托管部内部设置独立的负责审计内控部门专责内控制度的检查。 (六)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基金投资监督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直销机构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法定代表人:任开宇 电话:021-68882850 传真:021-68882865 联系人:孙筱君 客户服务专线:400-666-0666、021-68881898 网址:www.jysa99.com (二)代销机构 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于波涛 联系电话:0574-87050038 客户服务电话:96528 网址信息:www.nbcb.com.cn 2、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时代金融中心大厦17楼 法定代表人:陆涛 联系人:马贤清 联系电话:0755-83025022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228 公司网址:www.jyzq.cn 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26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朱玉 联系电话:021-54509998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4、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幢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联系电话:0571-26888888-37494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5、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陆敏 联系电话:021-20613999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howbuy.com 6、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联系人:张伟 联系电话:010-85109230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公司网址:www.abchina.com 7、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电话:021-58781234-1740 联系人:张作伟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8、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联系人:王媛 联系电话:010-89937322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公司网址:bank.ecitic.com 9、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尹伶 联系电话:010-66045152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网址:www.txsec.com、jijin.txsec.com 10、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010-85650628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021-20835785 公司网址:www.hexun.com 11、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电话:0755-33227950 联系人:童彩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12、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何昳 联系电话:021-20691922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13、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16楼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陆家嘴金融服务广场16F 法定代表人:刘惠 联系人:何春燕 联系电话:021-80133528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1016 网址:www.fundhaiyin.com 14、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许梦园 联系电话:010-85156398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1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联系人:侯艳红 联系电话:010-60838995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1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联系人:邓颜 联系电话:010-66568292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7、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黄莹 联系电话:021-33388211 客户服务电话:95523、4008895523 公司网址:www.swhysc.com 18、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孙秋月 联系电话:0532-85022026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19、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华远北街2号西单通港大厦12层1212 法定代表人:周斌 联系人:祖杰 联系电话:010-57756159 客户服务电话:4008-980-618 公司网址:www.chtfund.com 20、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陈剑炜 联系电话:010-57418813 客户服务电话:400-893-6885 公司网址:www.qianjing.com 21、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9层 法定代表人:张彦 联系人:张燕 联系电话:010-58325388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公司网址:www.jrj.com.cn 22、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联系人:唐岚 联系电话:010-88085258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公司网址:www.hysec.com 2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钟伟镇 联系电话:021-38676767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公司网址:www.gtja.com 24、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鲍东华 联系人:宁博宇 联系电话:021-20665952 客户服务电话:4008-6666-18 公司网址:www.lu.com 25、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1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法定代表人:金佶 联系人:陈云卉 联系电话:021-33323999-5611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19 公司网址:www.chinapnr.com 26、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曾鸣 联系电话:021-52629999-218906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公司网址:www.cib.com.cn 27、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室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刘晓倩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8653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址:fund.10jqka.com.cn 28、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国贸写字楼2座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联系人:杨涵宇 联系电话:010-65051166-6493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1166 公司网址:www.cicc.com 29、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2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曹怡晨 联系电话:021-60195148 客户服务电话:400-921-7755 公司网址:www.leadbank.com.cn、a.leadfund.com.cn 30、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21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505号东方纯一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联系人:赵明 联系电话:021-20324155 客户服务电话:400-928-2266 公司网址:www.dtfunds.com 31、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兰敏 联系电话:021-52822063-8102 客户服务电话:021-52822063 公司网址:www.91fund.com.cn 32、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六号万通中心D座21层 法定代表人:蒋煜 联系人:徐晓荣 联系电话:010-58170876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866 公司网址:www.shengshiview.com 33、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韩钰 联系电话:010-60833754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公司网址:www.citicsf.com 34、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157号7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0号兴业银行大厦22层(北京总部) 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郭相兴 联系电话:021-20655175 客户服务电话:0591-96326 公司网址:www.hfzq.com.cn 35、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MSDC1-28层28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9层 法定代表人:丁东华 联系人:王虹 联系电话:021-20655183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6326、96326(福建) 公司网址:www.gomefund.com 36、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室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丁向坤 联系电话:010-56282140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公司网址:www.hcjijin.com 37、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联系人:姜焕洋 联系电话:0411-88891212 客户服务电话:400-6411-999 公司网址:www.haojiyoujijin.com 38、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3号8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联系人:孙骏 联系电话:021-51327185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203 公司网址:www.520fund.com.cn 39、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总部A座17层 法定代表人:江卉 联系人:赵德赛 联系电话:18600280556 客户服务电话:4000988511、4000888816 公司网址:fund.jd.com 40、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01-1203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邱湘湘 联系电话:020-89629099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址:www.yingmi.cn 41、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七幢23层1号4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7栋2301 法定代表人:陶捷 联系人:徐博 联系电话:027-87006003-8015 客户服务电话:400-027-9899 公司网址:www.buyfunds.cn 42、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联系人:戴珉薇 联系电话:13774232592 客户服务电话:400-6767-523 公司网址:www.zzwealth.cn 43、北京植信基金销售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室-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和南路盛世龙源10号 法定代表人:于龙 联系人:吴鹏 联系电话:010-56075718 客户服务电话:4006-802-123 公司网址:www.zhixin-inv.com 44、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1103单元 法定代表人:申健 联系人:江恩前 联系电话:021-20219988 传真:021-20219988 客户服务电话:021-20219988 公司网址:www.wg.com.cn 45、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1幢A22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1幢A2208室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徐越 联系电话:010-88312877 客户服务电话:4006-802-123 公司网址:www.zhixin-inv.com 46、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招商银行大厦40-4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招商银行大厦40-42层 法定代表人:姜昧军 联系人:王雯 联系电话:0755-83199511 客户服务电话:400-832-3000 公司网址:www.csco.com.cn 47、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院1号泰康金融中心38层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联系人:刘美薇 联系电话:010-85870662 客户服务电话:400-819-9858 公司网址:www.datangwealth.com 48、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昆明路518号北美广场A1002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李鑫 联系电话:021-65370077 客户服务电话:021-65370077 公司网址:www.fofund.com.cn 49、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ANYIKKUAN 联系人:叶健 联系电话:0755-89460500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公司网址:www.ifanstps.com.cn 50、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355号岗厦皇庭中心8楼DE(凯恩斯) 法定代表人:高锋 联系人:廖嘉琪 联系电话:0755-82880158 客户服务电话:400-804-8688 公司网址:www.foreseakeynes.com 5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0号国际信托大厦21楼2108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李颖 联系电话:0755-82133066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公司网址:www.guosen.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三)登记机构 名称: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法定代表人:任开宇 电话:021-68881801 传真:021-68881875 (四)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6000 联系人:孙睿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五)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法人代表:葛明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印艳萍 经办注册会计师:汤骏、印艳萍 四、基金的名称 金元顺安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 五、基金类型 货币市场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保持基金资产的低风险和高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通知存款、短期融资券、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类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未来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同业存单的,本基金可参与同业存单的投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具体投资比例限制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各类投资品种的收益性、流动性和风险特征,在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为投资人创造稳定的收益。同时,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研究,结合对货币市场利率变动的预期,进行积极的投资组合管理。 1、整体资产配置策略 整体资产配置策略主要体现在:1、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央行货币政策、短期资金市场状况等因素对短期利率走势进行综合判断;2、根据前述判断形成的利率预期动态调整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 (1)利率预期分析 通过对通货膨胀率、GDP增长率、货币供应量、国际利率水平、汇率、政策取向等跟踪分析,形成对基本面的宏观研判。同时,结合微观层面研究,主要考察指标包括:央行公开市场操作、主流机构投资者的短期投资倾向、债券供给、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资金互动等,合理预期货币市场利率曲线动态变化,据此决定整体资产配置策略。 (2)动态调整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结合利率预期分析,合理运用量化模型,动态确定并控制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在120天以内,以规避较长期限债券的利率风险。当市场利率看涨时,适度缩短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即减持剩余期限较长投资品种增持剩余期限较短品种,降低组合整体净值损失风险;当市场看跌时,则相对延长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增持较长剩余期限的投资品种,获取超额收益。 2、类属配置策略 类属配置指组合在各类短期金融工具如央行票据、国债、金融债、企业短期融资券以及现金等投资品种之间的配置比例。作为现金管理工具,货币市场基金类属配置策略主要实现两个目标:一是通过类属配置满足基金流动性需求,二是通过类属配置获得投资收益。从流动性的角度来说,基金管理人需对市场资金面、基金申购赎回金额的变化进行动态分析,以确定本基金的流动性目标。在此基础上,基金管理人在高流动性资产和相对流动性较低资产之间寻找平衡,以满足组合的日常流动性需求;从收益性角度来说,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分析各类属的相对收益、利差变化、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因素来确定类属配置比例,寻找具有投资价值的投资品种,增持相对低估、价格将上升的,能给组合带来相对较高回报的类属;减持相对高估、价格将下降的,给组合带来相对较低回报的类属,借以取得较高的总回报。 3、个券选择策略 在个券选择层面,本基金将首先从安全性角度出发,优先选择央票、短期国债等高信用等级的债券品种以回避信用违约风险。对于外部信用评级等级较高(符合法规规定的级别)的企业债、短期融资券等信用类债券,本基金也可以进行配置。除考虑安全性因素外,在具体的券种选择上,基金管理人将在正确拟合收益率曲线的基础上,找出收益率出现明显偏高的券种,并客观分析收益率出现偏离的原因。若出现因市场原因所导致的收益率高于公允水平,则该券种价格出现低估,本基金将对此类低估品种进行重点关注。此外,鉴于收益率曲线可以判断出定价偏高或偏低的期限段,从而指导相对价值投资,这也可以帮助基金管理人选择投资于定价低估的短期债券品种。 4、现金流管理策略 本基金作为现金管理工具,必须具备较高的流动性。基金管理人将密切关注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季节性资金流动情况和日历效应等因素,对投资组合的现金比例进行结构化管理。基金管理人将在遵循流动性优先的原则下,综合平衡基金资产在流动性资产和收益性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通过现金留存、持有高流动性券种、正向回购、降低组合久期等方式提高基金资产整体的流动性,也可采用持续滚动投资方法,将回购或债券的到期日进行均衡等量配置,以满足日常的基金资产变现需求。 5、套利策略 由于市场环境差异、交易市场分割、市场参与者差异,以及资金供求失衡导致的中短期利率异常差异,使得债券现券市场上存在着套利机会。本基金通过分析货币市场变动趋势、各市场和品种之间的风险收益差异,把握无风险套利机会,包括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出现的跨市场套利机会、在充分论证套利可行性的基础上的跨期限套利等。无风险套利主要包括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的跨市场套利和同一交易市场中不同品种的跨品种套利。基金管理人将在保证基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适当参与市场的套利,捕捉和把握无风险套利机会,进行跨市场、跨品种操作,以期获得安全的超额收益。 6、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的决策程序 本基金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团队式投资管理模式。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就投资管理业务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基金经理、分析员、交易员在投资管理过程中责任明确、密切合作,在各自职责内按照业务程序独立工作并合理地相互制衡。具体的投资管理程序如下: (1)研究部通过自身研究及借助外部研究形成有关宏观分析、市场分析以及数据模拟的各类报告,为本基金的投资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并依据上述报告为基金的投资方向、资产配置比例等提出指导性意见;如遇重大事项,投资决策委员会及时召开临时会议作出决策。 (3)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参考上述报告,并结合自身对宏观经济的分析判断,形成基金投资计划,包括资产配置和债券选择,以及买卖时机。 (4)交易部依据基金经理的指令,制定交易策略,统一执行投资组合计划,进行具体品种的交易;基金经理必须遵守投资组合决定权和交易下单权严格分离的规定。 (5)数量研究小组实时对基金投资组合的大类资产配置的收益和风险以及债券的收益和风险进行评估,并形成定期报告;风险控制委员会根据市场变化对投资组合计划提出风险防范措施,监察稽核部对投资组合计划的执行过程进行日常监督和实时风险控制,基金经理依据基金申购和赎回的情况控制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风险。 九、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同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通知存款是一种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银行,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具有存期灵活、存取方便的特征,同时可获得高于活期存款利息的收益。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具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特征。根据基金的投资标的、投资目标及流动性特征,本基金选取同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高流动性、低风险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均低于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基金。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2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7年12月31日。 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固定收益投资 2,958,595,466.08 54.25 其中:债券 2,958,595,466.08 54.25 资产支持证券 - -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467,730,046.59 45.25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9,329,690.12 0.17 4 其他资产 17,736,115.55 0.33 合计 5,453,391,318.34 100.00 2、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7.29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0.09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99,999,830 1.87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3、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4、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4.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天)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46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7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32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不存在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的情况。 4.2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30天以内 63.08 1.87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2 30天(含)60天 23.49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3 60天(含)90天 5.99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4 90天(含)120天 3.37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5 120天(含)397天(含) 5.72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合计 101.65 1.87 5、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不存在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的情况。 6、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369,268,890.66 6.91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369,268,890.66 6.91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480,288,144.01 8.98 6 中期票据 150,723,245.79 2.82 7 同业存单 1,958,315,185.62 36.62 8 其他 - - 9 合计 2,958,595,466.08 55.33 10 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 - 7、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张) 摊余成本(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1781386 17天津银行CD142 1,700,000 169,628,755.87 3.17 2 150315 15进出15 1,300,000 129,766,889.84 2.43 3 011754127 17阳煤SCP009 1,000,000 99,975,736.25 1.87 4 111786599 17郑州银行CD183 1,000,000 99,799,710.48 1.87 5 111787176 17南京银行CD162 1,000,000 99,715,311.65 1.86 6 111787093 17宁波银行CD196 1,000,000 99,696,353.94 1.86 7 111787118 17上海农商银行CD202 1,000,000 99,696,353.94 1.86 8 111781768 17广东南海农商行CD046 1,000,000 99,665,986.94 1.86 9 111709422 17浦发银行CD422 1,000,000 99,628,861.11 1.86 10 111708368 17中信银行CD368 1,000,000 99,628,828.32 1.86 8、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次数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1304%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146% 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0650%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的情况。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的情况。 9、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0.1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指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10.2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 10.3根据公开市场信息,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也未出现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0.4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利息 17,711,115.55 4 应收申购款 25,000.00 5 其他应收款 - 6 待摊费用 - 7 其他 合计 17,736,115.55 10.5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1、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6年12月31日。 2、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金元顺安金元宝A类 阶段 份额净值收益率 净值收益率标准差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 - - 2014-8-1至2014-12-31 1.6977% 0.0049% 0.5674% 0.0000% 1.1303% 0.0049% 2015-1-1至2015-12-31 4.1818% 0.0123% 1.3590% 0.0000% 2.8228% 0.0123% 2016-1-1至2016-12-31 2.8192% 0.0023% 1.3590% 0.0000% 1.4602% 0.0023% 2017-1-1至2017-12-31 3.9107% 0.0017% 1.3590% 0.0000% 2.5517% 0.0017% 自基金成立起至今 13.1972% 0.0072% 4.7273% 0.0000% 8.4699% 0.0072% (2)金元顺安金元宝B类 阶段 份额净值收益率 净值收益率标准差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 - - 2014-8-1至2014-12-31 1.7991% 0.0049% 0.5674% 0.0000% 1.2317% 0.0049% 2015-1-1至2015-12-31 4.4314% 0.0123% 1.3590% 0.0000% 3.0724% 0.0123% 2016-1-1至2016-12-31 3.0665% 0.0023% 1.3590% 0.0000% 1.7075% 0.0023% 2017-1-1至2017-12-31 4.1601% 0.0017% 1.3590% 0.0000% 2.8011% 0.0017% 自基金成立起至今 14.1278% 0.0072% 4.7273% 0.0000% 9.4005% 0.0072% 重要提示: (1)该表仅作业绩参考,不与实际收益挂钩; (2)业绩比较基准:同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3)业绩比较基准日期为2014年7月31日,即以基金合同生效日前一日收盘价格为计算基数; (4)数据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1)金元顺安金元宝A类 (2014年8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金元顺安金元宝B类 (2014年8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重要提示: 投资组合中各项资产的投资比例均符合各项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 十三、基金的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3%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8%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25%,对于由B类降级为A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降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A类基金份额的费率。B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01%,对于由A类升级为B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升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享受B类基金份额的费率。两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相同,具体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重要提示部分对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进行了更新; 2、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管理人概况和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3、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情况进行了更新; 4、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代销机构进行了更新; 5、基金的投资部分对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的业绩进行了更新; 6、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对电子版资料发送服务进行了更新; 7、其它应披露事项部分进行了更新;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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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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