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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华荣灵活配置混合(003736)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990185
基金代码 003736
公告日期 2018-03-10
编号 1
标题 新华华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新华华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10月31日证监许可【2016】2510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于2017年7月25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交易对手违约风险,管理风险,资产配置风险,不可抗力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和其他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将会面临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主要是由目前国内中小企业的发展状况所导致的发行人违约、不按时偿付本金或利息的风险;流动性风险主要是由债券非公开发行和转让所导致的无法按照合理的价格及时变现的风险。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特殊性,本基金的总体风险将有所提高。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预期风险中等预期收益品种,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对投资者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1月25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7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6号力帆中心2号办公楼第1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号海通时代商务中心C1座

 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6号力帆中心2号办公楼第19层

 法定代表人:陈重

 设立日期:2004年12月9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4】197号

 注册资本:贰亿壹仟柒佰伍拾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齐岩

 电话:(010)68779666

 传真:(010)68779528

 股权结构: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陈重先生:董事长,金融学博士。历任原国家经委中国企业管理协会研究部副主任、主任,中国企业报社社长,中国企业管理科学基金会秘书长,重庆市政府副秘书长,中国企业联合会常务副理事长,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现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宗友先生:董事,硕士。历任内蒙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总经理、太平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于芳女士:董事。历任北京市水利建设管理中心项目管理及法务专员、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

 胡波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历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师、中国人民大学风险投资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副主任、执行主任,现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教授。

 宋敏女士:独立董事,硕士,历任四川省资阳市人民法院法官、中国电子系统工程总公司法务人员、北京市中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北京市东清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市保利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胡三明先生:董事,博士。曾就职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英益利资产管理公司,历任泰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管理部组合经理、合众资产权益投资部高级投资经理、中英益利资产管理公司权益投资部总经理,现任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张贵龙先生:独立董事,硕士,历任山西省临汾地区教育学院教师。现任职于北京大学财务部。

 2、监事会成员

 杨淑飞女士:监事会主席,硕士。历任航天科工财务公司结算部经理、航天科工财务公司风险管理部经理,航天科工财务公司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董秘、副总裁,华浩信联(北京)科贸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张浩先生:职工监事,硕士。历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副总监,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监,合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监,房宝信业(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

 别冶女士:职工监事,金融学学士。十年证券从业经验,历任《每日经济新闻》、《第一财经日报》财经记者,新华基金媒体经理,现任新华基金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

 3、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陈重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张宗友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徐端骞先生:副总经理,学士。历任上海君创财经顾问有限公司并购部经理、上海力矩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购部经理、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行部项目经理,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运作保障部总监。现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晏益民先生:副总经理,学士。历任大通证券投行总部综合部副总经理,泰信基金机构理财部总经理,天治基金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天治基金总经理助理,新华基金总经理助理,现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沈健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历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客户部高级客户经理、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渠道副总监、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总监、纽银梅隆西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渠道销售副总监、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渠道业务部部门总经理,现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崔建波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历任天津中融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研究员、申银万国天津佟楼营业部投资经纪顾问部经理、海融资讯系统有限公司研究员、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证券研究部、理财服务部经理、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信托高级投资经理、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权益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

 齐岩先生:督察长,学士。历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放北路营业部职员、天津管理部职员、天津大港营业部综合部经理。现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督察长兼任子公司北京新华富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4、基金经理

 张永超先生:7年证券从业经验,历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量化投资经理、北京乐正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6年3月加入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新华健康生活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鑫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鑫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华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科技创新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华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恒益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华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崔建波先生:经济学硕士,历任天津中融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研究员、申银万国天津佟楼营业部投资经纪顾问部经理、海融资讯系统有限公司研究员、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证券研究部、理财服务部经理、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信托高级投资经理。现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权益投资部总监、新华优选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趋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万银多元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鑫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华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鑫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管理委员会成员

 主席:总经理张宗友先生;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权益投资部总监崔建波先生、投资总监助理于泽雨先生、研究部总监张霖女士、金融工程部副总监李会忠先生、固定收益与平衡投资部总监姚秋先生、基金经理付伟先生。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1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7年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230人,平均年龄33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7年末,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815只。自2003年以来,中国工商银行连续十一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54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 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继2005、2007、2009、2010、2011、2012、2013、2014年八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是否充分的最权威的SAS70(审计标准第70号)审阅后,2015、2016年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均通过ISAE3402(原SAS70)审阅,迄今已第十次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ISAE3402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中国工商银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防线”、“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中国工商银行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五)基金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证券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管理人选择存款银行、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对上述事项的监督与核查中发现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投资运作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上述监督内容的约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整改,整改的时限应符合法规允许的投资比例调整期限。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并改正。在规定时间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改正,如基金管理人未能在通知期限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对基金业务执行核查。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书面提示,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改正,或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事项,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托管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号海通时代商务中心C1座

 法定代表人:陈重

 电话:010-68730999

 联系人:陈静

 网址: www.ncfund.com.cn

 客服电话:400-819-8866

 (2)电子直销:新华基金网上交易平台

 网址:https://trade.ncfund.com.cn

 2、其他销售机构

 1)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D座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熊丽

 客服电话:400-196-6188

 网址:www.cnht.com.cn

 2)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庞晓芸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3)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联系人:刘晨

 客服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4)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5)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座 3 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陈东

 客服电话: 400-118-1188

 公司网址:www.66zichan.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6号力帆中心2号办公楼第1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号海通时代商务中心C1座

 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6号力帆中心2号办公楼第19层

 法定代表人:陈重

 电话:023-63711923

 传真:023-63710297

 联系人:陈猷忧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联系人:陆奇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8号院7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5-11层

 法定代表人:杨剑涛

 电话:010-88219191

 传真:010—88210558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伟、胡慰

 联系人:胡慰

 四、 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新华华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 、基金的类型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 基金的投资目标

 综合运用多种投资策略,在严格控制基金资产净值下行风险的基础上,力争持续实现超越业绩基准的超额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债券资产(国债、政府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投资策略方面,本基金将以大类资产配置策略为基础,采取积极的股票投资策略和稳健的债券投资策略。本基金将采用战略性和战术性相结合的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比例范围内确定各大类资产的配置比例。股票投资策略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精选具有竞争优势和增长潜力、估值合理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投资,构建股票组合。债券投资策略主要运用久期调整策略、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债券类属配置策略、骑乘策略、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等。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组合采用战略性资产配置与战术性资产配置相结合的策略,即在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范围内,持续评估各类资产的风险收益状况,并据此动态调整各类资产配置比例,以在控制基金资产净值下行风险的同时追求相对较高的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的宏观策略组及固定收益组采用定性和定量的研究方法对关键因素的运行状态、发展方向以及稳定程度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并结合金融工程小组自行研发的量化趋势识别模型、量化风险度量模型以及第三方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定期或不定期向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提交股票市场及债券市场趋势分析及风险评估报告。投资决策委员会在综合分析判断的基础上动态调整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范围,基金经理根据最新的市场运行情况以及对申购赎回情况的预期对大类资产在比例范围内进行适度微调。

 2、股票投资策略

 股票投资策略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精选具有竞争优势和增长潜力、估值合理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投资,构建股票组合。

 1)定性分析

 定性分析主要考察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合理性,是否有规范的内部管理,高效灵活的经营机制,是否有清晰、合理的发展战略;考察上市公司在细分行业中的竞争地位,在科技创新能力、相对成本、品牌号召力和知名度等方面是否具有优势;考察上市公司的财务是否透明、清晰,考察主营业务盈利水平,现金流创造能力和资产的盈利水平。

 2)定量分析

 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本基金将主要运用财务报表分析与估值分析方法进行个股的定量分析。财务分析方面,本基金采用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主营业务利润率、净资产回报率(ROE)以及经营现金净流量,作为评价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核心财务指标。估值分析方面,采用(P/E)/G作为估值分析的主要指标来考察上市公司投资价值。一般而言,(P/E)/G值越低,股价被低估的可能性越大。

 3、债券投资策略

 在债券投资策略方面,本基金将采取多种积极管理策略,通过严谨的研究,构建核心组合。具体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久期调整策略、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债券类属配置策略、骑乘策略、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等。

 1)久期调整策略

 根据对市场利率水平的预期,在预期利率下降时,增加组合久期,以较多的获得债券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在预期利率上升时,减小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

 2)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

 在久期确定的基础上,根据对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的预测,采用子弹型策略、哑铃型策略或梯形策略,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配置,以从长、中、短期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利。如预测收益率曲线平行移动或变平时,将采取哑铃型策略;预测收益率曲线变陡时,将采取子弹型策略。

 3)债券类属配置策略

 根据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等不同债券板块之间的相对投资价值分析,增持价值被相对低估的债券板块,减持价值被相对高估的债券板块,借以取得较高收益。其中,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基金将加强对企业债、资产抵押债券等新品种的投资,主要通过信用风险的分析和管理,获取超额收益。

 4)骑乘策略

 通过分析收益率曲线各期限段的利差情况(通常是收益率曲线短端的1-3年),买入收益率曲线最陡峭处所对应的期限债券,随着基金持有债券时间的延长,债券的剩余期限将缩短,到期收益率将下降,基金从而可获得资本利得收入。

 5)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利用宏观经济变化和上市公司的盈利变化,判断市场的变化趋势,选择不同的行业,再根据可转换债券的特性选择各行业不同的转债券种。本基金利用可转换债券的债券底价和到期收益率来判断转债的债性,增强本金投资的相对安全性;利用可转换债券溢价率来判断转债的股性,在市场出现投资机会时,优先选择股性强的品种,获取超额收益。

 4、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基金管理人以持有到期,获得本金和票息收入为主要投资策略,同时,密切关注债券的信用风险变化,力争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获得较高收益。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制定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制度和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并经董事会批准,以防范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险。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深入研究资产支持证券的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水平等基本面因素,并且结合债券市场宏观分析的结果,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辅以量化模型分析,评估其内在价值进行投资。

 6、权证投资策略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将采用以下策略。普通策略:根据权证定价模型,选择低估的权证进行投资。持股保护策略:利用认沽权证,可以实现对手中持股的保护。套利策略:当认沽权证和正股价的和低于行权价格时,并且总收益率超过市场无风险收益率时,可以进行无风险套利。

 7、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股指期货的投资中主要遵循避险和有效管理两项策略和原则。即在市场风险大幅累计时的避险操作,减小基金投资组合因市场下跌而遭受的市场风险;同时利用股指期货流动性好、交易成本低等特点,通过股指期货对投资组合的仓位进行及时调整,提高投资组合的运作效率。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40%。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预期风险中等预期收益品种,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7年12月31日。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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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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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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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投资。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投资。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投资。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股指期货投资。

 (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合同尚无股指期货投资政策。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合同尚无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国债期货投资。

 (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合同尚无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2017年7月6日万华化学收到烟台市人民政府《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工业园“9.20”较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经查明认定,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20”爆炸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造成4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73.62万元。烟台市安监局对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处上一年收入40%的罚款,对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处以80万元罚款。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其它前十名证券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遣责、处罚的情形。

 (2)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

 (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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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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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7月25日,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7年12月31日。

 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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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新华华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7年7月25日至201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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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基金自2017年7月25日成立,截至报告期末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本基金的建仓期为六个月,截至报告期末基金处于建仓期。

 十三、 基金的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方法》、《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4月21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新华华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中,增加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在“三、基金管理人”中,对有关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3、在“四、基金托管人”中,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增加了其他销售机构的信息。

 5、在“九、基金的投资”中,增加了本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数据截至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6、增加了“十、基金的业绩”部分内容。

 7、“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披露了本基金的相关公告信息:

 1)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目前无重大诉讼事项。

 2)2017年5月3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3)2017年6月30日 新华华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4)2017年7月11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华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5)2017年7月14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6)2017年7月15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7)2017年7月19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华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8)2017年7月26日 新华华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9)2017年7月27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华华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10)2017年7月28日 新华华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11)2017年8月1日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2)2017年8月11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3)2017年8月25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4)2017年8月30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新华华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直销柜台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5)2017年10月26日 新华华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第3季度报告

 16)2017年11月24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降低新华华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公告

 17)2017年12月22日 关于旗下基金调整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18)2017年12月30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2017年年度资产净值的公告

 19)2017年12月30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产品实施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20)2018年1月10日 关于新华华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出现巨额赎回的公告

 21)2018年1月12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22)2018年1月20日 新华华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第4季度报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0日
基金信息类型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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