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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瑞景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003901)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961012
基金代码 003901
公告日期 2018-02-03
编号 1
标题 交银施罗德瑞景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信息全文







交银施罗德瑞景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6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6个月结束之日后的45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6个月的最后1日。

【重要提示】
交银施罗德瑞景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16年11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709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12月21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市场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特定风险;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特定风险;投资股指期货的特定风险;投资本基金特有的其他风险等等。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本基金面临特定运作方式的风险:本基金以封闭期和开放期滚动的方式运作,投资者需在开放期提出申购、赎回申请,每个开放期办理申购或赎回业务的时间分别至少为5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在非开放期间将无法按照基金份额净值进行申购和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封闭期内无法赎回的风险。此外,本基金封闭期为6个月,封闭期间较长,在封闭期内投资者均无法通过赎回进行资产变现,所以本基金与封闭期较短的混合型基金相比流动性更低,投资者需要承担相应的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还面临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1)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可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前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2)在任一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登记机构完成最后一日申购、赎回业务申请的确认以后),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当日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净申购金额或者减去当日净赎回金额后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自动终止基金合同并进行基金财产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承担较高风险、预期收益较高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12月2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7年9月30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21-22楼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于亚利
成立时间:2005年8月4日
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郭佳敏
电话:(021)61055050
传真:(021)61055034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28号文批准设立。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使用全称或其简称交通银行) 65%
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


(二)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于亚利女士,董事长,硕士学位。现任交通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历任交通银行郑州分行财务会计处处长、郑州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财务会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交通银行预算财务部总经理,交通银行首席财务官。
陈朝灯先生,副董事长,博士学位。现任施罗德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兼专户管理部主管。历任复华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专户投资经理,景顺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部门主管、投资总监。
阮红女士,董事,总经理,博士学位,兼任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交通银行办公室副处长、处长,交通银行海外机构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交通银行投资管理部总经理。
徐瀚先生,董事,硕士学位。现任交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部总经理。历任交通银行香港分行电脑中心副总经理,交通银行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中心副首席执行官、首席执行官。
孙荣俊先生,董事,硕士学位,现任交通银行总行风险管理部(资产保全部)副总经理。历任交通银行总行风险管理部副高级经理、高级经理,交通银行广西区柳州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内蒙古区分行行长助理。
李定邦先生,董事,硕士学位,现任施罗德集团亚太区行政总裁。历任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亚洲投资产品总监,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行政总裁兼亚太区基金业务拓展总监。
谢丹阳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位。现任香港科技大学经济系教授。历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蒙特利尔大学经济系助理教授,国际货币基金经济学家和高级经济学家,香港科技大学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系主任、瑞安经管中心主任。
袁志刚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位。现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历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教授、经济系系主任、经济学院院长。
周林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位。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历任复旦大学管理科学系助教,美国耶鲁大学经济系助理教授、副教授,美国杜克大学经济系副教授,香港城市大学经济与金融系教授,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凯瑞商学院经济系冠名教授,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常务副院长、教授。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王忆军先生,监事长,硕士学位。现任交通银行战略投资部总经理。历任交通银行办公室副处长,交通银行公司业务部副处长、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交通银行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交通银行江苏分行副行长。
裴关淑仪女士,监事,双硕士学位。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职荷兰银行、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MIDAS-KAPITIINTERNATIONALLIMITED,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资讯科技部主管、中国事务联席董事、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及风险管理总监。
张玲菡女士,监事、学士学位。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总监。历任中国银行福州分行客户经理,新华人寿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区域经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渠道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渠道经理、渠道部副总经理、广州分公司副总经理、营销管理部总经理。
佘川女士,监事、硕士学位。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运营总监。历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发展部经理、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部总监,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监察风控副总监。
3、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阮红女士,总经理。简历同上。
许珊燕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兼任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历任湖南大学(原湖南财经学院)金融学院讲师,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债部副经理、基金管理总部总经理,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夏华龙先生,副总经理,博士学历。历任中国地质大学经济管理系教师、经济学院教研室副主任、主任、经济学院副院长;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副处长、处长、高级经理、副总经理;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副总裁;云南省曲靖市市委常委、副市长(挂职)。
谢卫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系教员;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所助理研究员;中国电力信托投资公司基金部副经理;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北京证券营业部总经理、证券总部副总经理兼北方部总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苏奋先生,督察长,纽约城市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交通银行广州分行市场营销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交通银行纽约分行信贷管理部经理、公司金融部经理、信用风险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交通银行投资管理部投资并购高级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监。
印皓女士,副总经理,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交通银行研究开发部副主管体改规划员,交通银行市场营销部副主管市场规划员、主管市场规划员,交通银行公司业务部副高级经理、高级经理,交通银行机构业务部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李娜女士,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应用数学与计算科学硕士,7年证券行业经验。2010年至2012年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2012年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债券分析师、基金经理助理,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26日担任交银施罗德荣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于2015年6月27日至2015年10月6日担任转型后的交银施罗德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并自2015年10月7日至2015年11月6日代为履行该基金基金经理相关职责),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10月6日担任交银施罗德荣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并自2015年10月7日至2015年11月6日代为履行该基金基金经理相关职责),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10月6日担任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并自2015年10月7日至2015年11月6日代为履行该基金基金经理相关职责),2014年8月4日至2015年10月6日担任交银施罗德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并自2015年10月7日至2015年11月6日代为履行该基金基金经理相关职责),2015年5月29日至2015年10月6日担任交银施罗德荣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并自2015年10月7日至2015年11月6日代为履行该基金基金经理相关职责),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担任交银施罗德周期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5年5月15日至2015年7月31日担任交银施罗德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5年8月4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周期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交银施罗德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交银施罗德多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2016年2月17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卓越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2016年4月22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优择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2016年9月13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领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2016年12月14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瑞鑫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2016年12月21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瑞景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2017年2月24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瑞利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2017年3月2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瑞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2017年3月31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启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阮红(总经理)
王少成(权益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齐晧(跨境投资总监、投资经理)
于海颖(固定收益(公募)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马俊(研究总监)
上述人员之间无近亲属关系。上述各项人员信息更新截止日为2017年12月21日,期后变动(如有)敬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1987年4月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252.20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号
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2、发展概况
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年4月8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并于2002年3月成功地发行了15亿A股,4月9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600036),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际会计标准上市的公司。2006年9月又成功发行了22亿H股,9月22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3968),10月5日行使H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24.2亿H股。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集团总资产61,692.39亿元人民币,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15.01%,权重法下资本充足率12.26%。
2002年8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8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更名为资产托管部,下设业务管理室、产品管理室、业务营运室、稽核监察室、基金外包业务室5个职能处室,现有员工76人。2002年1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该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2003年4月,正式办理基金托管业务。招商银行作为托管业务资质最全的商业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受托投资管理托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QF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托管(QDII)、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管、企业年金基金托管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诺的托管核心价值,独创6S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的财富为历史使命,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托管银行系统、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和6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金绩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一只FOF、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第一只股权私募基金、第一家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T+1到账、第一只境外银行QDII基金、第一只红利ETF基金、第一只1+N基金专户理财、第一家大小非解禁资产、第一单TOT保管,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的转变,得到了同业认可。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四度蝉联获《财资》中国最佳托管专业银行。2016年6月招商银行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成为国内唯一获奖项国内托管银行;托管通获得国内《银行家》2016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7月荣膺2016年中国资产管理【金贝奖】最佳资产托管银行;2017年6月再度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全功能网上托管银行2.0荣获《银行家》2017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8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托管银行奖,进一步扩大我行托管业务在国际资管和托管业界的影响力。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李建红先生,本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2014年7月起担任本行董事、董事长。英国东伦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吉林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硕士,高级经济师。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任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总裁助理、总经济师、副总裁,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田惠宇先生,本行行长、执行董事,2013年5月起担任本行行长、本行执行董事。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于2003年7月至2013年5月历任上海银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深圳市分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总监兼北京市分行行长。
王良先生,本行副行长,货币银行学硕士,高级经济师。1991年至1995年,在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工作;1995年6月至2001年10月,历任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展览路支行、东三环支行行长助理、副行长、行长、北京分行风险控制部总经理;2001年10月至2006年3月,历任北京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2006年3月至2008年6月,任北京分行党委书记、副行长(主持工作);2008年6月至2012年6月,任北京分行行长、党委书记;2012年6月至2013年11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行长助理兼北京分行行长、党委书记;2013年11月至2014年12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行长助理;2015年1月起担任本行副行长;2016年11月起兼任本行董事会秘书。
姜然女士,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大学本科毕业,具有基金托管人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先后供职于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华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从事信贷管理、托管工作。2002年9月加盟招商银行至今,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经理、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是国内首家推出的网上托管银行的主要设计、开发者之一,具有20余年银行信贷及托管专业从业经验。在托管产品创新、服务流程优化、市场营销及客户关系管理等领域具有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17年9月30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托管316只开放式基金。
(四)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确保托管业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建立有利于查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风险控制制度,确保托管业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确保内控机制、体制的不断改进和各项业务制度、流程的不断完善。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三级内控风险防范体系:
一级风险防范是在总行层面对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
二级防范是总行资产托管部设立稽核监察室,负责部门内部风险预防和控制。稽核监察室在总经理室直接领导下,独立于部门内其他业务室和托管分部、分行资产托管业务主管部门,对各岗位、各业务室、各分部、各项业务中的风险控制情况实施监督,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缺陷,提出整改方案,跟踪整改情况。
三级风险防范是总行资产托管部在专业岗位设置时,必须遵循内控制衡原则,监督制衡的形式和方式视业务的风险程度决定。
3、内部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覆盖各项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覆盖所有室和岗位,并由全部人员参与。
(2)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托管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应当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
(3)独立性原则。各室、各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不同托管资产之间、托管资产和自有资产之间应当分离。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应当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部门,稽核监察室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部门内部控制工作进行评价和检查。
(4)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利,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的反馈和纠正。
(5)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适应我行托管业务风险管理的需要,并能随着托管业务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内部控制应随着托管业务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订和完善。
(6)防火墙原则。业务营运、稽核监察等相关室,应当在制度上和人员上适当分离,办公网和业务网分离,部门业务网和全行业务网分离,以达到风险防范的目的。
(7)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托管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8)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托管组织体系、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9)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托管业务的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4、内部控制措施
(1)完善的制度建设。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制定了《招商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控管理办法》、《招商银行基金托管业务操作规程》和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从资产托管业务操作流程、会计核算、岗位管理、档案管理、保密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保证资产托管业务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运作。为保障托管资产安全和托管业务正常运作,切实维护托管业务各当事人的利益,避免托管业务危机事件发生或确保危机事件发生后能够及时、准确、有效地处理,招商银行还制定了《招商银行托管业务危机事件应急处理办法》,并建立了灾难备份中心,各种业务数据能及时在灾难备份中心进行备份,确保灾难发生时,托管业务能迅速恢复和不间断运行。
(2)经营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托管项目审批、资金清算与会计核算双人双岗、大额资金专人跟踪、凭证管理、差错处理等一系列完整的操作规程,有效地控制业务运作过程中的风险。
(3)业务信息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采用加密方式传输数据。数据执行异地同步灾备,同时,每日实时对托管业务数据库进行备份,托管业务数据每日进行备份,所有的业务信息须经过严格的授权才能进行访问。
(4)客户资料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对业务办理过程中形成的客户资料,视同会计资料保管。客户资料不得泄露,有关人员如需调用,须经总经理室成员审批,并做好调用登记。
(5)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控制。招商银行对信息技术系统管理实行双人双岗双责、机房24小时值班并设置门禁管理、电脑密码设置及权限管理、业务网和办公网、与全行业务网双分离制度,与外部业务机构实行防火墙保护等,保证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
(6)人力资源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通过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员工培训、激励机制、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及建立人才梯级队伍及人才储备机制,有效的进行人力资源控制。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证券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管理人选择存款银行、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对上述事项的监督与核查中发现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投资运作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上述监督内容的约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整改,整改的时限应符合法规允许的投资比例调整期限。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并改正。在规定时间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改正,如基金管理人未能在通知期限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对基金业务执行核查。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书面提示,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改正,或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事项,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托管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以及基金管理人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网站及手机APP,下同)。
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21-22楼
法定代表人:于亚利
成立时间:2005年8月4日
电话:(021)61055724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傅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本基金于开放期内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网站。
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网址: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
2、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销售机构
本基金目前仅通过直销机构进行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0938617
传真:(010)50938907
联系人:周莉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丁媛
经办律师:黎明、丁媛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朱宏宇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朱宏宇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交银施罗德瑞景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健的投资回报。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含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次级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含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股指期货、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封闭期内,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为0-100%;开放期内,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则为0-95%。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优势,在分析和判断宏观经济周期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的基础上,自上而下灵活调整基金大类资产配置比例和股票行业配置比例,确定债券组合久期和债券类别配置;在严谨深入的股票和债券研究分析基础上,自下而上精选股票和债券;在保持总体风险水平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力争获取投资组合的较高回报。
1、封闭期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
本基金在分析和判断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的基础上,通过自上而下的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形成对不同大类资产市场的预测和判断,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确定固定收益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和现金的配置比例,并随着市场运行状况以及各类证券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动态调整大类资产的投资比例,有效控制基金资产运作风险,提高基金资产风险调整后收益。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运用交银施罗德股票研究分析方法等投资分析工具,在把握宏观经济运行趋势和股票市场行业轮动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公司股票研究团队自下而上的主动选股能力,从有着良好增长前景的行业中精选具有投资潜力的股票构建投资组合。具体分以下两个层次进行股票挑选:
1)行业选择和配置
基金管理人采用多因素的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和预测方法,确定宏观及行业经济变量的变动对不同行业的潜在影响,得出各行业的相对投资价值与投资时机,据此挑选出预期具有良好增长前景的优势行业,把握行业景气轮换带来的投资机会。
2)个股精选
本基金在前述行业优选的基础上,根据下述标准挑选出其中具有投资潜力的上市公司构建股票池并从中精选个股,且需满足以下要求:
a、主业清晰并在产品、技术、营销、营运、成本控制等某一方面具有较强竞争优势,销售收入或利润超过行业平均水平;
b、根据波特五要素分析,行业发展环境良好;
c、具有较强或可预期的盈利增长前景;
d、盈利质量较高,经营性现金流加投资收益应该超过净利润(特殊理由除外);
e、较好的公司治理结构,财务报表和信息披露较为透明、规范;
f、股票估值具有吸引力,或符合一定时期内的投资主题。
对上述重点上市公司进行内在价值的评估和成长性跟踪研究,在明确的价值评估基础上精选优秀质地的投资标的构建股票组合。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采取主动的投资管理方式,获得与风险相匹配的投资收益,以实现在一定程度上规避股票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和保证基金资产的流动性。
在全球经济的框架下,本基金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运行趋势及其引致的财政货币政策变化作出判断,运用数量化工具,对未来市场利率趋势及市场信用环境变化作出预测,并综合考虑利率变化对不同债券品种的影响、收益率水平、信用风险的大小、流动性的好坏等因素,构造债券组合。在具体操作中,本基金将灵活运用久期管理策略、类属配置策略、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杠杆放大策略以及信用债券、可转换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等多种策略,获取债券市场的长期稳定收益。
1)久期管理策略
在全球经济的框架下,本基金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运行趋势及其引致的财政货币政策变化做出判断,密切跟踪CPI、PPI、汇率、M2等利率敏感指标,运用数量化工具,对未来市场利率趋势进行分析与预测,并据此确定合理的债券组合目标久期。
2)类属配置策略
本基金定性和定量地分析不同类属债券类资产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其经风险调整后的收益率水平或盈利能力,通过比较或合理预期不同类属债券类资产的风险与收益率变化,确定并动态地调整不同类属债券类资产间的配置比例。在控制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为主的基金总体风险水平的前提下,谋求更高的经风险调整后的稳定收益。
3)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预期收益率曲线形态变化来调整投资组合的头寸。在考察收益率曲线的基础上,将确定采用子弹策略、哑铃策略或梯形策略等,以从收益率曲线的形变中获利。
4)杠杆放大策略
当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时,本基金将通过正回购融入资金并投资于信用债券等可投资标的,从而获取收益率超出回购资金成本(即回购利率)的套利价值。
5)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交银施罗德的信用债券信用评级指标体系,对信用债券进行信用评级,并在信用评级的基础上,建立本基金的信用债券池。基金经理从信用债券池中精选债券构建信用债券投资组合。
6)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于可转换债券股性的研究将完全依托于公司投研团队对标的股票的研究,在此基础上利用可转换债券定价模型,充分考虑转债发行后目标转债标的股票股价波动率可能出现的变化,对目标转债的股性进行合理定价。通过对标的转债股性与债性的合理定价,力求寻找出被市场低估的品种,构建本基金可转换债券的投资组合。
7)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将重点关注其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综合考虑信用基本面、债券收益率和流动性等要素,在信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追求合理回报。本基金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私募债的信用评级体系,对个券进行信用分析,根据内部的信用分析方法对可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个券进行严格筛选过滤:重点分析发行主体的公司背景、竞争地位、治理结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现金流水平等诸多因素,对主体所发行债券进行打分和投资价值评估,分数高于内部投资级要求才能入库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是综合考虑信用基本面、债券收益率和流动性,选择发行主体资质优良,估值合理且流通相对充分的品种进行适度投资。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权证投资以权证的市场价值分析为基础,配以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以主动式的科学投资管理为手段,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追求基金资产稳定的当期收益。
(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投资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本基金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套期保值将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
基金管理人针对股指期货交易制订严格的授权管理制度和投资决策流程,确保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及风险控制各环节的独立运作,并明确相关岗位职责。此外,基金管理人建立股指期货交易决策部门或小组,并授权特定的管理人员负责股指期货的投资审批事项。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宏观经济、提前偿还率、资产池结构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变化等因素的研究,预测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化;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的久期与收益率的影响,同时密切关注流动性对标的证券收益率的影响。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的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2、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流动性,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主要配置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防范流动性风险,满足开放期流动性的需求。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5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1、沪深300指数是沪深证券交易所第一次联合发布的反映A股市场整体走势的指数,由中证指数公司编制和维护,是在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300只A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该指数样本对沪深市场的覆盖度高,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投资者可以方便地从报纸、互联网等财经媒体中获取。沪深300指数引进国际指数编制和管理的经验,编制方法清晰透明,具有独立性和良好的市场流动性;与市场整体表现具有较高的相关度,且指数历史表现强于市场平均收益水平,适合作为本基金权益类资产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
2、中债综合全价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发布,其指数样本涵盖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商业银行债、地方企业债、中期票据以及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等券种,能够综合反映我国债券市场的整体投资收益情况,适合作为本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
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客观、合理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上述业绩比较基准停止计算编制或更改名称,或者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又或者市场推出更具权威、且更能够表征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业绩比较基准,则本基金管理人可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或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承担较高风险、预期收益较高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10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期为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师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65,176,002.26 18.99
其中:股票 65,176,002.26 18.99
2 固定收益投资 269,182,085.10 78.44
其中:债券 269,182,085.10 78.44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922,379.96 1.14
7 其他资产 4,895,832.09 1.43
8 合计 343,176,299.41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31,875,795.43 9.89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3,993,339.61 1.24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2,915,527.29 0.90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5,571.91 0.01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7,468.03 0.01
J 金融业 26,233,000.00 8.14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115,299.99 0.04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65,176,002.26 20.22

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投资的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887 伊利股份 350,000 9,625,000.00 2.99
2 601318 中国平安 150,000 8,124,000.00 2.52
3 600519 贵州茅台 15,000 7,764,600.00 2.41
4 601398 工商银行 1,250,000 7,500,000.00 2.33
5 601288 农业银行 1,500,000 5,730,000.00 1.78
6 601939 建设银行 700,000 4,879,000.00 1.51
7 600056 中国医药 190,000 4,647,400.00 1.44
8 600062 华润双鹤 204,000 4,294,200.00 1.33
9 601607 上海医药 119,919 2,846,877.06 0.88
10 600329 中新药业 138,681 2,365,897.86 0.73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58,794,000.00 18.24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58,794,000.00 18.24
4 企业债券 160,148,085.10 49.68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50,240,000.00 15.59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269,182,085.10 83.51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70210 17国开10 600,000 58,794,000.00 18.24
2 011755005 17杭金投SCP001 300,000 30,156,000.00 9.36
3 122273 13鲁金01 200,000 20,124,000.00 6.24
4 041773001 17中信重工CP001 200,000 20,084,000.00 6.23
5 136513 16电投03 200,000 19,714,000.00 6.12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15中银债(证券代码:122394)外,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15中银债(证券代码:122394)的发行主体中银国际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过程中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5.8条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第五条、第九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2016年11月15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关于给予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6]373号),给予中银国际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
本基金管理人对该证券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如下:本基金管理人对证券投资特别是重仓个券的投资有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控制。本基金在对该证券的投资也严格执行投资决策流程。在对该证券的选择上,严格执行公司个券审核流程。在对该证券的持有过程中研究员密切关注债券发行主体动向。在上述处罚发生时及时分析其对投资决策的影响,经过分析认为此事件对债券发行主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的实质性影响,所以不影响对该债券基本面和投资价值的判断。(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29,543.48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59,572.11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806,716.50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895,832.09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7年9月30日,所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师审计。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 - -
过去三个月 2.55% 0.13% 2.24% 0.29% 0.31% -0.16%
2017年上半年 4.67% 0.13% 4.18% 0.30% 0.49% -0.17%
2016年(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 0.09% 0.00% 0.61% 0.26% -0.52% -0.26%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交银施罗德瑞景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6年12月21日至2017年9月30日)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12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报告期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6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第3个工作日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第3个工作日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用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50万元以下 0.6%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0.5%
100万元(含)至200万元 0.4%
200万元(含)至500万元 0.2%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 每笔交易1000元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特定申购费率如下表:
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特定申购费率
50万元以下 0.24%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0.15%
100万元(含)至200万元 0.08%
200万元(含)至500万元 0.04%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 每笔交易1000元

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交易享有如下费率优惠,有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费率折扣及活动起止时间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本基金管理人的有关公告,届时费率优惠相关事项以最新公告为准:
1)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办理基金份额申购业务的投资者,享受申购费率一折优惠;对上述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养老金客户而言,以其目前适用的特定申购费率和上述一般申购费率的一折优惠中孰低者执行。若享有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固定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2)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基金份额申购业务的个人投资者享受申购费率优惠,赎回费率标准不变。具体优惠费率请参见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列示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申购费率表或相关公告。
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业务已开通的银行卡及各银行卡交易金额限额请参阅本公司网站。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情况调整上述交易费用和限额要求,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提前进行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
申购总金额=申请总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总金额/(1+申购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用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总金额-固定申购费用金额)
申购费用=申购总金额-净申购金额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用的申购,申购费用=固定申购费用金额)
申购份额=(申购总金额-申购费用)/T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一:某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在开放期内投资40,000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0元,申购费率为0.6%,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总金额=40,000元
净申购金额=40,000/(1+0.6%)=39,761.43元
申购费用=40,000-39,761.43=238.57元
申购份额=(40,000-238.57)/1.0400=38,232.14份
即:某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投资40,000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0元,则其可得到38,232.14份基金份额。
例二:某养老金客户在开放期内投资100,000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0元,申购费率为0.24%,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总金额=100,000元
净申购金额=100,000/(1+0.24%)=99,760.57元
申购费用=100,000-99,760.57=239.43元
申购份额=(100,000-239.43)/1.0400=95,923.63份
即:该养老金客户投资100,000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0元,则其可得到95,923.63份基金份额。
(3)赎回费用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Y<6个月 1.5%
Y≥6个月 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总额的100%计入基金财产。
(4)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例三:某投资者赎回持有的10,000份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为6个月,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费用=10,0001.01600=0元
赎回金额=10,0001.0160-0=10,160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0,000份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为6个月,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10,160元。
例四:某投资者赎回持有的10,000份基金份额,持有期限小于6个月,对应的赎回费率为1.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费用=10,0001.01601.5%=152.40元
赎回金额=10,0001.0160-152.40=10,007.60元
即:投资者赎回持有的10,000份基金份额,持有期限小于6个月,对应的赎回费率为1.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10,007.60元。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人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投资人适当调低基金的销售费用。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总体更新
(一)更新了重要提示中相关内容。
(二)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中相关内容。
(三)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中相关内容。
(四)更新了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相关内容。
(五)更新了九、基金的投资中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相关内容,数据截止到2017年9月30日。
(六)更新了十、基金的业绩中相关内容,数据截止到2017年9月30日。
(七)更新了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期间,涉及本基金的相关信息披露。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二月三日

基金信息类型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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