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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精选混合(257020)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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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9458 | ||||||||
基金代码 | 257020 | ||||||||
公告日期 | 2005-11-22 | ||||||||
编号 | 2 | ||||||||
标题 | 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
信息全文 | 重要提示 1.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2005 年11月17日证监基金字[2005]188号文批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 4.本基金募集期限自2005年11月24日起至2005年12月23日(具体办理业务时间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咨询),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和华夏银行等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 5.本基金募集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禁止购买者除外)以及合格境外投资者。 6.本基金在设立募集期内,代销网点投资者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认购费),追加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认购费);直销网点现场投资者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含认购费),追加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认购费)。募集期间可重复认购,且按每次认购所在费率档次分别计费,但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 7.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8.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它障碍。 9.销售网点(包括直销中心和代销网点)受理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是否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即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0.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11月22日《中国证券报》上的《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1.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JA-Allianz.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发行相关事宜。 12.各城市的开户、认购网点及认购细节的安排详见代销机构在各销售城市当地的公告。 13.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766)咨询购买事宜。 14.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行安排做适当调整。 一 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57020) (二)基金类别 股票型基金 (三)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六)投资目标 通过投资财务稳健、业绩良好、管理规范的公司来获得长期稳定的收益。 (七)投资范围 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八)募集对象 本基金的募集对象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禁止购买者除外)以及合格境外投资者。 (九)募集目标 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十)销售机构 本基金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代销网点柜台方式发售 1.本公司直销中心联系方式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6楼 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 4766 / 传真:021-50470829 电子信箱:customer.service@gtja-allianz.com 2.代销机构基金销售地点 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在以下全国27个城市的近260家网点对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南京、杭州、上海、济南、昆明、石家庄、深圳、太原、大连、沈阳、广州、武汉、重庆、温州、青岛、成都、西安、乌鲁木齐、天津、福州、呼和浩特、烟台、苏州、无锡、玉溪、聊城。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拨打华夏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77 或登录华夏银行网站: www.hxb.com.cn 进行咨询或查询。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28个省、市、自治区99个主要城市的161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通州、怀柔、天津、石家庄、太原、任丘、晋城、呼和浩特、济源、赤峰、沈阳、大连、长春、吉林、桦甸、舒兰、哈尔滨、齐齐哈尔、深圳、平湖、广州、汕头、顺德、海口、琼海、儋州、福州、闽清、永泰、厦门、泉州、南宁、南昌、九江、庐山、浔阳、鹰潭、余江、贵溪市、宜春、萍乡、高安、抚州、南丰、上海、南京、无锡、溧水、常州、徐州、邳州、杭州、宁波、绍兴、衢州、台州、天台、仙居、合肥、济南、临沂、青岛、郑州、荥阳、武汉、荆州、襄樊、宜昌、长沙、常德、桃源、衡阳、衡阳县、株洲、株洲县、成都、金堂、泸州、纳溪、贵阳、清镇、昆明、丽江、个旧、芒市、文山、重庆、石柱、华岩、奉节、巫山、西安、兰州、敦煌市、嘉峪关、酒泉、张掖、乌鲁木齐。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8866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在以下49个城市的91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销售业务: 深圳、武汉、沈阳、大连、上海、杭州、萧山、北京、长春、吉林、辽源、青岛、广州、汕头、济南、烟台、淄博、泰安、南京、蚌埠、淮安、合肥、南通、绍兴、宁波、苏州、无锡、常州、扬州、福州、海口、昆明、贵阳、遵义、新余、长沙、重庆、成都、威海、天津、郑州、石家庄、太原、西安、营口、鞍山、哈尔滨、大庆、乌鲁木齐。 销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海通证券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海通证券网址:www.htsec.com 4)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银万国证券在以下44个城市的109个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销售业务:上海、深圳、广州、珠海、厦门、海口、福州、南宁、南京、无锡、靖江、镇江、扬州、南通、苏州、合肥、杭州、宁波、温州、嘉兴、桐乡、金华、衢州、成都、泸州、眉山、西安、兰州、乌鲁木齐、武汉、宜昌、黄石、襄樊、长沙、沈阳、大连、哈尔滨、北京、天津、青岛、重庆、南昌、九江、上饶。 销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申银万国证券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申银万国证券网站:www.sw2000.com.cn 投资者如需查询详细销售地点,请向有关代销机构咨询。如本次发售期间新增代销机构或代销机构新增营业网点,则另行公告。 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在以下63个城市的133个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销售业务:广州、北京、武汉、济南、烟台、青岛、郑州、天津、长春、太原、上海、杭州、宁波、无锡、南京、绍兴、南通、深圳、海口、珠海、汕头、佛山、中山、湛江、潮州、昆明、重庆、南宁、兰州、西安、福州、厦门、顺德、东莞、肇庆、清远、惠州、梅州、台山、韶关、普宁、南海、高明、开平、新会、江门、罗定、云浮、南雄、英德、高要、廉江、锦州、辽阳、温州、漳州、福清、莆田、宁德、东泉、泉州、东营等。 销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广发证券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0-875558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广发证券网站:www.gf.com.cn 6)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62个城市的167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手续:北京、天津、石家庄、秦皇岛、太原、晋中、临汾、呼和浩特、包头、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扬州、苏州、杭州、嘉兴、绍兴、湖州、德清、金华、兰溪、台州、温州、丽水、合肥、马鞍山、福州、南昌、烟台、郑州、武汉、襄樊、宜昌、荆门、长沙、广州、佛山、顺德、汕头、湛江、中山、廉江、南宁、海口、重庆、江津、成都、昆明、西安、兰州、西宁、乌鲁木齐、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济南、深圳、珠海、东莞。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010)6801665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银河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7)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18个主要城市的23个营业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哈尔滨、深圳、福州、南京、杭州、济南、武汉、成都、广州、厦门、泉州、漳州、南平、龙岩、三明、西安。投资者可以拨打兴业证券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1-68419974。 兴业证券网站:www.xyzq.com.cn (十一)发售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为2005年11月24日起至2005年12月23日止。 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期限做适当调整,但整个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在本基金募集期届满,在基金的募集份额不少于2亿份,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认购户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则依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并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二 发售方式与相关规定 (一)发售方式 投资者通过直销网点和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时,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 (二)认购 1.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2.认购费率 本基金提供两种认购费用的支付模式。投资者可以选择前端收费模式,即在认购时支付认购费用;也可以选择后端收费模式,即在赎回时才支付相应的认购费用,该费用随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递减。 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认购费用时,按认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具体费率如下: 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认购费用时,按认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具体费率如下(其中1年按365天计算): 3.认购份额的计算: a.前端收费模式 如果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认购费用,则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数=净认购金额/基金份额面值 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b.后端收费模式 如果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认购费用,则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例一:某投资者投资5,000元认购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认购利息为2元,如果其选择交纳前端认购费用,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前端认购费用=5000x1.2%=60元 净认购金额=5000+2-60=4942元 认购份额=4942/1=4942份 即投资者投资5,000元认购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如果选择交纳前端认购费用,可得到4942份基金份额。 例二:某投资者投资5,000元认购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认购利息为2元,如果其选择交纳后端认购费用,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5,000+2)/1.00=5,002份 即投资者投资5,000元认购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如果选择交纳后端认购费用,可得到5,002份基金份额,但其在赎回时需根据其持有时间按对应的后端认购费率交纳后端认购费用。 4.在华夏银行等各代销网点认购,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 元人民币(含认购费),追加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 元(含认购费)。 5.在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现场认购,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10 万元人民币(含认购费) ,追加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 元(含认购费)。 6.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到当地华夏银行、国泰君安等各网点办理基金的账户开户、认购,首次单笔认购金额起点为1000元人民币(含认购费)。认购金额在10 万元(含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投资者,也可到本公司设在上海的直销中心现场认购。 (一)在公司设在上海的直销中心现场办理(认购金额需在10 万元以上):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5年11月24日至2005年12月23日,上午9:30 至下午17: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 个人投资者可以到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采用存折转账(同行本地)、现金汇款等主动付款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对应的本公司直销专户;或者在其它商业银行开具银行本票,将银行本票和认购申请一起提交给直销中心。同时,请在划款凭证的“备注栏”或“用途栏”注明:投资者名称、证件号码以及认购德盛精选股票基金等字样。 a.户名: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账号:1001190729013312233 交换号:001021907(同城交换使用) 联行行号:20304018(异地汇款使用) b.户名: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 账号:055203-13020010691 交换号:055203(同城交换使用) 联行行号:52440(建行对建行) c.户名: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号:096819-60891862002 交换号:096819(同城交换使用) 联行行号:82051(异地汇款使用) (2)到本公司的直销中心(认购地点及联系方式同前)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a、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b、投资者任一储蓄账户凭证; c、有效划款凭证或银行进账单据。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签字确认的《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和《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认购申请当日下午16:30 之前,若个人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基金发行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 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 在发行期截止日下午16:30 之前资金未到指定基金销售专户的; e.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在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认购后3 个工作日内划往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 (二)在华夏银行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个人投资者签约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华夏银行华夏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签约开户手续: a.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 b.本人华夏银行华夏卡; c.填妥的基金代理销售业务客户签约表、基金代理销售账户类业务申请表。 d.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2、注意事项: (1)签约开户手续须到华夏银行营业网点办理; (2)认购可通过华夏银行营业网点、电话银行95577或网上银行(www.hxb.com.cn)等渠道办理; (3)投资者可于T+2日(T日指申购、赎回或其它交易的申请日)后通过华夏银行营业网点、网上银行(www.hxb.com.cn)或电话银行95577等渠道查询认购结果。 (三)在国泰君安证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5年11月24日至2005年12月23日,上午9:30 至下午15:00(中午11:30—13:00 只接受电话委托、网上交易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周末、节假日不受理)。 2、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1)资金帐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在国泰君安开立资金帐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帐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及复印件; (2)基金帐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在国泰君安开立基金帐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1)开户申请表; 2)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国泰君安资金账户卡。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国泰君安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国泰君安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国泰君安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国泰君安证券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四)在海通证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5年11月24日至2005年12月23日,上午9:30 至下午15:00(周六、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 事先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资金账户卡;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海通证券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五)在申银万国证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5年11月24日至2005年12月23日,上午9:30 至下午15:00(周六、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申银万国证券同一营业部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在申银万国证券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投资者资金开户申请书》; 2)本人现时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在申银万国证券开立本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1)《开放式基金帐户开户申请书》; 2)本人现时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申银万国证券资金账户卡。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申银万国证券认购本基金须提交以下资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本人现时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 3)申银万国证券资金账户卡; 4)本人基金帐户卡。 (4)投资者还可通过当面委托、自助划卡、分析自助、电话委托、网上委托、远程终端、短信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六)在广发证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5年11月24日至2005年12月23日,上午9:30 至下午15:00(周六、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投资者必须由指定的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部资金账户卡;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提出认购申请: 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后,可以通过柜台交易、网上交易的方式进行基金认购。 在柜台办理认购需提交下列资料: 1)营业部资金账户卡;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没有在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的投资者可当场办理资金账户开户; (2)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说明为准。 (七)在银河证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5年11月24日至2005年12月23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周六、周日认购暂停)。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到银河证券的营业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基金帐户开户手续: a.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人证、护照等)原件; b.本人资金账户卡; c.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开户同时可在柜台办理认购手续,在填妥基金认购申请表后向柜台提交认购申请,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银河证券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如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需本人亲自办理。 (八)在兴业证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5年11月24日至2005年12月23日,上午9:30 至下午15:00(周六、周日认购暂停)。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到兴业证券的营业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基金帐户开户手续: a.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人证、护照等)原件; b.本人资金账户卡; c.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开户同时可在柜台办理认购手续,在填妥基金认购申请表后向柜台提交认购申请,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兴业证券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如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需本人亲自办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可以在华夏银行等各网点办理基金账户卡开户、认购申请,首次单笔认购金额起点为1000元人民币(含认购费)。认购金额在10 万元(含1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投资者,也可到本公司设在上海的直销中心认购。 (一)在本公司设在上海的直销中心办理(现场认购金额需在10 万元以上):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5年11月24日至2005年12月23日,上午9:30 至下午17: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同城的机构投资者可以采用贷记凭证、支票等主动付款方式,异地的机构投资者可以采用电汇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直销专户,并在划款凭证的“备注栏”或“用途栏”注明:投资者名称、营业执照号码或注册登记证书号码以及认购德盛精选股票基金等字样。 a.户名: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账号:1001190729013312233 交换号:001021907(同城交换使用) 联行行号:20304018(异地汇款使用) b.户名: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 账号:055203-13020010691 交换号:055203(同城交换使用) 联行行号:52440(建行对建行) 052440(未使用现代化支付系统的他行) 105290061008(使用现代化支付系统的他行) c.户名: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号:096819-60891862002 交换号:096819(同城交换使用) 联行行号:82051(异地汇款使用) (2)到本公司的直销中心(认购地点及联系方式同前)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则需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c.业务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d.印鉴卡一式三份; e.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f.划付认购资金的银行划款凭证复印件; g.填妥的相关《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其中e 所指的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中心认购基金的机构投资者需指定一家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加盖预留印鉴章的《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认购申请当日下午16:30 之前,若机构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基金发行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在发行期截止日下午16:30 之前资金未到指定基金销售专户的; e.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在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认购后3 个工作日内划往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 (二)在华夏银行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机构投资者签约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华夏银行单位活期存款账户或华夏单位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由被授权人到银行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签约开户手续: a. 被授权人携带授权机构银行存款账户的预留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公章)。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b.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c. 基金业务授权书; d. 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印鉴; e. 填妥的基金代理销售业务客户签约表(要加盖单位公章)、开户申请表(要加盖单位预留银行印鉴); f.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2、注意事项: (1)签约开户手续须到华夏银行营业网点办理; (2)认购可通过华夏银行营业网点、电话银行95577或网上银行(www.hxb.com.cn)等渠道办理; (3)投资者可于T+2日(T日指申购、赎回或其它交易的申请日)后通过华夏银行营业网点、网上银行(www.hxb.com.cn)或电话银行95577等渠道查询认购结果。 (三)在国泰君安证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5年11月24日至2005年12月23日,上午9:30 至下午15:00(周末、节假日不受理)。 2、开立资金帐户 机构投资者在国泰君安申请开立资金帐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帐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开立基金帐户 机构投资者在国泰君安开立基金帐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国泰君安资金账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国泰君安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机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国泰君安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国泰君安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四)在海通证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5年11月24日至2005年12月23日,上午9:30 至下午15:00(周六、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 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 事先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 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公章)。 (2) 如果已有资金账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开户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加盖机构公章); 海通证券资金账户卡。 (3)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 注意事项: (1)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说明为准。 (2) 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 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 (五)在申银万国证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5年11月24日至2005年12月23日,上午9:30 至下午15:00(周六、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开立资金帐户 机构投资者在申银万国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投资者资金开户申请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在申银万国同一证券营业部开立了资金账户的机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则须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机构经办人现时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 (4)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3、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在申银万国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开户申请书》并加盖公章; (2)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3)机构经办人现时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 (4)申银万国资金账户卡; (5)预留印鉴卡。 4、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申银万国证券认购本基金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填妥的《基金业务申请表》、《基金申/认购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2)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3)机构经办人现时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 (4)申银万国资金账户卡; (5)机构基金帐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当面委托、自助划卡、分析自助、电话委托、网上委托、远程终端、短信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六)在广发证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5年11月24日至2005年12月23日,上午9:30 至下午15:00(周六、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 开户及认购的程序 (1)事先办妥资金帐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投资者必须由指定的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法人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基金业务授权委托: 4)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营业部资金帐户卡:填妥的基金开户申请表并加盖机构公章: 3.提交认购申请 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后,可通过柜台、电话、互联网、自助、热自助等方式进行基金认购。在柜台办理认购需提交下列资料: (1)营业部资金帐户卡: (2)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3)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加盖机构公章的认购申请表 4.注意事项 (1)没有在营业部办理资金帐户开户的投资者可同时办理资金帐户开户和基金帐户开户。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说明为主准。 (七)在银河证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5年11月24日至2005年12月23日,上午9:30 至下午15:00(周六、周日认购暂停)。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到银河证券的营业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由经办人到营业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a.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 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b.开放式基金基金帐户开户申请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含授权委托事项) c.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d.营业部资金帐户卡(交易磁卡)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公章),或通过自助、热自助、网上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3、注意事项: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银河证券的说明为准。 (八)在兴业证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5年11月24日至2005年12月23日,上午9:30 至下午15:00(周六、周日认购暂停)。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到兴业证券的营业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由经办人到营业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a.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b.开放式基金基金帐户开户申请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含授权委托事项) c.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d.营业部资金帐户卡(交易磁卡)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向营业网点柜台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公章)。 3、注意事项: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兴业证券的说明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基金认购专户中,认购资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生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认购人所有。 2、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发行结束后对基金权益进行过户登记。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1、募集截止后,基金管理人根据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数据,将有效认购资金(不含认购费)及其所生利息一并划入在托管行的专用验资账户,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资产进行验资并出具报告,注册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2、若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将发布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验资报告及本基金备案材料提交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将于收到前述材料后予以书面确认,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将于收到证监会书面确认之后发布基金募集情况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3、若本基金未达合同生效条件而导致本基金合同无法生效,本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投资人。 七、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1、基金管理人 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 号金茂大厦46 楼 法定代表人:符学东 电话:021-50478080 联系人:刘银华,蒋榕烽 2、基金托管人 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刘海燕 电话:010-85238422 联系人:郑鹏 3、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 号金茂大厦46 楼 法定代表人:符学东 电话:021-50478080 联系人:魏业华 (2)代销机构: 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刘海燕 电话:010-85238961 联系人:王庆新 (3)代销机构: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延平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213 联系人:芮敏琪 (4)代销机构: 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 王开国 电话: 021-53594566-4125 传真: 021-53858549 联系人: 金芸 (5)代销机构: 名称: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 号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 54033888 传真:021 54035333 联系人:黄维琳 公司网站:www.sw2000.com.cn (6)代销机构: 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 楼2611 室 办公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36、38、41 和42 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联系人:肖中梅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0 87555888 转各营业网点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0 87557985 公司网站: http://www.gf.com.cn (7)代销机构: 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电话:010-66568613、010-66568587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赵荣春、郭金华 (8)代销机构: 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974 传真:(021)68419867 联系人:杨盛芳 4、注册登记与过户机构 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 号金茂大厦46 楼 法定代表人:符学东 电话:021-50478080 联系人:仲晓峰 5、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机构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 021-51150298 传真: 021-51150398 联系人: 廖海 经办律师: 廖海、吕红 6、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266 号恒隆广场50 楼 法定代表人:蔡廷基 电话:021--53594666 传真:021--62881889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思杰、于荣 联系人:黎俊文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1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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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发行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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