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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天华(184706)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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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927 | ||||||||
基金代码 | 184706 | ||||||||
公告日期 | 2001-10-10 | ||||||||
编号 | 3 | ||||||||
标题 | 天华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变动及扩募获配可流通部分上市公告 | ||||||||
信息全文 | 重要提示: 1、天华证券投资基金扩募工作已于2001年9月4日完成,基金天华成功扩募到25亿份基金单位。 2、本次扩募可流通部分将于2001年10月12日上市流通。基金天华本次共计扩募1,657,908,800份基金单位。其中:除湘财证券外的其他发起人持有的60,500,000份基金单位暂不上市流通,基金持有人网上认购的157,419,259份基金单位可上市流通,机构投资者网下认购的627,000,000份基金单位可上市流通,湘财证券持有的812,989,541份基金单位,如协议转让给其他投资者,受让方因此而增持的基金份额可在办理完非交易过户登记手续后上市流通,湘财证券未协议转让给其他投资者的基金份额暂不上市流通。 3、基金天华存续期从1999年7月12日至2009年7月11日止。 4、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确信本公告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者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一、本次基金份额变动、续期的原因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基金持有人大会的授权,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基金天华的上市和扩募,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天华证券投资基金上市和扩募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1]24号)批准,本次扩募由现有的842,091,200份基金单位扩募到25亿份基金单位,扩募后,基金存续期至2009年7月11日止。 本次扩募的《扩募说明书》及《扩募配售办法公告》已分别刊登在2001年8月1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有关扩募缴款的提示性公告也于2001年8月20日、24日、27日、28日在上述报刊上刊登。 本次扩募的权益登记日为8月20日,除权日为8月21日,持有人缴款期为8月22日至8月28日,机构投资者预约认购及缴纳预付款期为8月27日至8月30日,机构投资者缴纳余款期为8月31日至9月3日,发起人认购日为9月4日。 本次扩募由现有的842,091,200份基金单位扩募到25亿份基金单位,扩募总份额为1,657,908,800份基金单位。其中发起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方证券有限公司、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共认购2,500万份发起人份额,每家发起人各认购500万份基金单位。余下部分按10:19.391116的比例向权益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基金天华持有人配售。持有人放弃部分由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认购,机构投资者认购后的剩余部分,由发起人全部认购。 本次扩募基金持有人配售价格为每份基金单位1.01元人民币,其中0.01元为扩募费用。基金发起人认购价格是权益登记日(全面摊薄)的基金单位净值加0.01元扩募费用与1.01元(基金单位面值加0.01元扩募费用)孰高者,为1.01元人民币。商业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认购价格为1.01元人民币。 截止2001年9月5日,本次扩募完成验资工作,基金天华成功扩募至25亿份基金单位。其中基金发起人已认购25,000,000份发起人份额,基金持有人实际配售数量为157,419,259份基金单位,商业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认购627,000,000份基金单位,本次扩募剩余的848,489,541份基金单位按《天华证券投资基金扩募说明书》由发起人全部认购。根据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天华基金扩募的验资报告(岳总验字[2001]第A031号),截至2001年9月4日止,本次基金扩募在扣除券商手续费及登记费合计5,296,209.78元,加计利息44,187.96元后,共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1,669,235,866.18元,全部为现金。上述资金在扣除各中介机构佣金及相关费用后,将全部计入基金资产。 二、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基金名称:天华证券投资基金 每份基金单位面值:1.00元 基金份额变动表(截至2001年9月5日) (单位:份基金单位) 未流通份额 可流通份额 总计 发起人持有份额 总计 其中发起人 其中公众 其中保险公司等 持有份额 持有份额 机构投资者持有份额 扩募前 0 842,091,200 0 842,091,200 0 842,091,200 扩募增加 873,489,541 784,419,259 0 157,419,259 627000,000 1657908,800 扩募后 873,489,541 1626,510,459 0 999,510,459 627000,000 2500000,000 说明: 1、扩募前的数据已在2001年8月3日的《天华证券投资基金上市公告书》中作了披露。 2、本次扩募,基金发起人已认购25,000,000份发起人份额,持有人实际配售数量为157,419,259份基金单位,持有人放弃配售的1,475,489,541份基金单位,由机构投资者网下配售了627,000,000份基金单位,余下部分由基金发起人全部认购。 三、基金扩募后前十名基金持有人及持有数量 截至2001年10月8日: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基金单位(份)比例(%) 1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12,989,541 32.52 2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250,000,000 10.00 3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20,000,000 4.80 4 国家电力公司西北公司 75,000,000 3.00 5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0,000,000 2.80 6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0 2.00 7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000,000 1.00 8 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0 0.80 9 浙江远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00 0.80 10 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00 0.80 注:2001年9月29日、10月8日、10月9日公告的已同湘财证券签署了基金份额转让协议的山东鑫源控股有限公司、湖南中天电脑科贸有限公司、湖南五凌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新能发展有限公司、陕西省电力建设投资开发公司,其分别受让的5000万份基金单位、6000万份基金单位、7500万份基金单位、5000万份基金单位、5000万份基金单位,正在办理非交易过户手续的过程中。 四、扩募配售可流通部分上市 基金天华本次共计扩募1,657,908,800份基金单位。基金持有人网上认购的157,419,259份基金单位和机构投资者网下认购的627,000,000份基金单位可上市流通。根据有关规定,发起人应于本次扩募时总计认购不低于基金总规模1%的基金份额,在本基金存续期间,基金发起人持有的基金单位不得低于基金总规模的0.5%,其余部分在基金扩募部分上市二个月后方可流通。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1]44号文(相关内容已于2001年9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公告),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可采取以下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基金天华份额: 一、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其他投资者转让基金天华份额,单个投资者受让的基金份额加上其受让前持有的基金天华份额占总份额的比例不得超过3%,保险公司的相关比例不得超过10%,受让方因此增加持有的基金份额可在基金扩募部分份额上市后流通。 二、在基金天华扩募部分上市2个月后,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基金交易系统减持基金份额,在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基金天华份额低于该基金总份额的3%以前,不得以任何方式买入该基金份额。三、在基金天华存续期内,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基金份额在任何时间不得少于该基金总份额的0.5%。湘财证券持有的812,989,541份基金单位,如协议转让给其他投资者,受让方因此而增持的基金份额可在办理完非交易过户登记手续后上市流通,湘财证券未协议转让给其他投资者的基金份额暂不上市流通。 五、备查文件 1、《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 2、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天华证券投资基金上市和扩募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1]24号) 3、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关于作好天华证券投资基金扩募工作的通知》(基金部[2001]41号) 4、中国证监会《关于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减持天华基金份额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1]44号) 5、《天华证券投资基金扩募说明书》、《天华证券投资基金扩募配售公告书》 6、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华证券投资基金验资报告 7、《天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1年10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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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其他 | ||||||||
公告来源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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