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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行业混合A(519670)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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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91951 | ||||||||
基金代码 | 519670 | ||||||||
公告日期 | 2010-06-08 | ||||||||
编号 | 1 | ||||||||
标题 | 银河行业优选股票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 ||||||||
信息全文 |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银河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1253号)的核准,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0年4月24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0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为准。 目 录 第一节 基金管理人 第二节 基金托管人 第三节 相关服务机构 第四节 基金概况 第五节 基金的投资 第六节 基金的业绩 第七节 基金的费用 第八节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第一节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15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15楼 法定代表人:李锡奎 成立日期:2002年6月14日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电话:021-38568888 联系人:罗琼 股权结构: 持股单位 出资额(万元) 占总股本比例 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7,500 50%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1,875 12.5% 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 1,875 12.5%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 1,875 12.5%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1,875 12.5% 合 计 15,00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长李锡奎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研究员。曾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副行长,华夏银行行长,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裁,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 董事刘澎湃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副司长,珠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会执委会委员。 董事戴宪生先生,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珠海国贸集团展览公司总经理、珠海农业集团开发部经理、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经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副主任等职,现任中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董事李洪先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民航华北管理局人劳处干事、民航总局人事教育司企事业人事处科员、副主任科员、民航快递有限责任公司党办副主任、民航总局人事教育司人事处助理调研员、办公厅局长办秘书、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党组书记秘书,现任北京空港配餐公司总经理。 董事王志强先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上海机电(集团)公司科长、处长、总会计师,上海久事公司计财部副总,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计财部副总经理、副总会计师等职,现任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熊人杰先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湖南人造板厂进出口公司,湖南省广电总公司,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公司副总裁。 董事裴勇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历任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副总经理、负责人;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纪业务管理总部副总经理、负责人,固定收益证券总部、客户资产存管中心总经理等职。 独立董事孙树义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电子工业部处长,国家体改委副司长、司长,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家人事部副部长、党组成员,中央企业工委副书记等职。 独立董事傅丰祥先生,高级工程师、教授。历任机械工业部副局长,国家体改委司长、委员,中国证监会副主席等职。1991年至今兼任中国证券研究设计中心总干事,中国证券培训中心理事长,亚洲证券研究院理事,华东师大客座教授,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 独立董事王福山先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北京大学教师,国家地震局副司长,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部门总经理,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副董事长,深圳阳光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等职。现任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巡视员。 独立董事秦荣生先生,经济学博士,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长期从事会计审计及证券市场研究工作。现任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兼任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中方专家组成员,财政部财经教材编审委员会委员,中国注册会计师专门化教材编审委员会委员,中国审计学会常务理事等职。 监事长刘昼先生,先后任职于湖南省木材公司,湖南省广播电视厅,湖南省广电总公司及湖南省汇林投资有限公司。现任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监事王长慧先生,本科学历、经济师。先后担任中国农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营业部部门负责人、副总经理,中国长城信托投资公司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清算中心副总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清算中心副经理、南京管理部总经理等职。 监事佘川女士,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先后任职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员工。 公司总经理裴勇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历任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副总经理、负责人;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纪业务管理总部副总经理、负责人,固定收益证券总部、客户资产存管中心总经理等职。 公司副总经理熊科金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历任中国银行江西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业务部负责人,中国东方信托投资公司南昌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公司证券业务总部负责人,华夏证券有限公司江西管理总部总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部副总经理等职。 督察长李昇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原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风险控制员,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经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副总监、股票投资部总监等职。 2、基金经理 王忠波先生,中共党员,博士,高级会计师,15年证券从业经历。曾就职于山东省财政厅、山东证券公司、山东省资产管理公司,2000年至2002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合作)从事经济学博士后研究工作。2002年4月加入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宏观、策略与食品饮料行业研究员、研究部副总监、研究部总监,2008年4月至2009年8月兼任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陈欣女士,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11年证券从业经历。曾就职于华夏证券、鞍山证券。2002年11月加入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高级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等职务。2009年12月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总经理裴勇先生、副总经理熊科金先生、股票投资部总监钱睿南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索峰先生、研究部总监王忠波先生、产品规划部总监李立生先生。 上述人员之间均无近亲属关系。 注:我公司已于2010年5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公告,裴勇先生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我公司总经理,聘任原副总经理熊科金先生担任总经理。熊科金先生任职资格已经中国证监会批复(证监许可[2010]547号)。 鉴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0年4月24日,为避免误导投资者,特此注释。 第二节 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叁佰叁拾陆亿捌仟玖佰零捌万肆仟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尹 东 联系电话:(010) 6759 500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悠久的经营历史,其前身“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于1954年成立,1996年易名为“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之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原中国建设银行于2004年9月分立而成立,承继了原中国建设银行的商业银行业务及相关的资产和负债。中国建设银行(股票代码:939)于2005年10月27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中首家在海外公开上市的银行。2006年9月11日,中国建设银行又作为第一家H股公司晋身恒生指数。2007年9月25日中国建设银行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开始交易。A股发行后中国建设银行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33,689,084,000股(包括224,689,084,000股H股及9,000,000,000股A股)。 截至2009年12月31日,中国建设银行实现净利润1,068.36亿元,较上年增长15.32%,每股盈利为0.46元,较上年增加0.06元,盈利水平好于预期;平均资产回报率为1.24%,较上年降低0.07个百分点,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0.87%,较上年提高0.19个百分点,整体盈利趋势向好;总资产达到96,233.55亿元,较上年增长27.37%;资产质量在国内大银行中保持领先,不良贷款额和不良贷款率持续双降,信贷资产质量持续改善,不良贷款率为1.50%,较上年末下降0.71个百分点;拨备水平充分,拨备覆盖率为175.77%,较上年末提升44.19个百分点。 中国建设银行在中国内地设有1.3万余个分支机构,并在香港、新加坡、法兰克福、约翰内斯堡、东京、首尔、纽约及胡志明市设有分行,在悉尼设有代表处,拥有建行亚洲、建银国际,建行伦敦、建信基金、建信金融租赁、建信信托等多家子公司。全行已安装运行自动柜员机(ATM)36,021台,拥有员工约30万人,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 中国建设银行得到市场和业界的支持和广泛认可,在2009年共获得50多个国内外奖项。中国建设银行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公布的“全球金融品牌500强”、“全球银行1000强”中分列第9位和第12位,被《亚洲货币》杂志评为2009年度“中国区最佳银行”,被《欧洲货币》杂志评为2009年度“中国最佳银行”,连续两年被香港《资本》杂志评为“中国杰出零售银行”,荣获《亚洲银行家》杂志颁发的“中国风险管理成就奖”,中国扶贫基金会颁发的“20年特别贡献奖”等奖项,被中国红十字基金会评为“最具责任感企业”,被《全球托管人》杂志评为“国内最佳托管银行”,连续三年荣获香港《财资》杂志“中国最佳境外客户境内托管银行奖”。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服务部,下设综合制度处、基金市场处、资产托管处、QFII托管处、基金核算处、基金清算处、监督稽核处和投资托管团队、涉外资产核算团队、养老金托管服务团队、养老金托管市场团队、上海备份中心等12个职能处室,现有员工130余人。2008年,中国建设银行一次性通过了根据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颁布的审计准则公告第70号(SAS70)进行的内部控制审计,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此提交了“业内最干净的无保留意见的报告”,中国建设银行成为取得国际同业普遍认同并接受的SAS70国际专项认证的托管银行。 二、主要人员情况 罗中涛,投资托管服务部总经理,曾就职于国家统计局、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评估、信贷、委托代理等业务部门并担任领导工作,对统计、评估、信贷及委托代理业务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 李春信,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人事教育部、计划部、筹资储蓄部、国际业务部,对商业银行综合经营计划、零售业务及国际业务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纪伟,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长期从事大客户的客户管理及服务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QF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09年12月31日,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143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封闭式基金6只,开放式基金137只。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2010年初,中国建设银行被总部设于英国伦敦的《全球托管人》杂志评为2009年度“国内最佳托管银行”(Domestic Top Rated),并连续第三年被香港《财资》杂志评为“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 第三节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15楼(邮编:200122) 法定代表人:李锡奎 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支持网上交易) 客服热线:400-820-0860 直销业务电话:(021)38568981 / (021)38568519(机构服务专线)/ (021)38568507 传真交易电话:(021)38568985 联系人:何玶、郑夫桦、张鸿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西街6号A-F座3楼(邮编:100045) 电话:(010)68061308 / (021)38568666 传真:(010)68017906 联系人:傅庚、李海文 (3)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西街6号A-F座3楼(邮编:100045) 电话:(010)68068788 传真:(010)68017906 联系人:郑锋 (4)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水荫路2号华信大厦东座9楼12房(邮编:510075) 电话:(020)37602205 传真:(020)37602384 联系人:王之祎 (5)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407室(邮编:518000) 电话:(0755)82707511 传真:(0755)82707599 联系人:易宇宁 (6)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310号恒运大厦四层(邮编:150001) 电话:(0451)53902200 传真:(0451)53905528 联系人:孙永林 (7)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太平南路1号新世纪广场B座805室(邮编:210002) 电话:(025)84671297 传真:(025)84523725 联系人:郭森慧 2、场外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联系人:何奕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人:易重彬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联系人:靳晓杰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网址:www.boc.cn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联系人:蒋浩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电话:(0755)83198888 联系人:徐彪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7)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电话:(010)58351666 联系人:董云巍、吴海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8)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孔丹 电话:(010)65557013 传真:(010)65550827 联系人:金蕾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电话:(010)66568047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李洋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0)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金芸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1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胡运钊 电话:(021)68751929 传真: (021)51062920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9 网址:www.cjsc.com (12)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825550 联系人:朱贤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14)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宏源证券 法定代表人:冯戎 电话:(010)88085201 传真:(010)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15)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 办公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国联大厦703室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电话:(0510)82831662 传真:(0510)82830162 联系人:袁丽萍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288、(0510)82588168 网址:www.glsc.com.cn (16)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57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路166号润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工 电话:(0551)5161821 传真:(0551)5161672 联系人:甘霖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518 网址:www.huaans.com.cn (17)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经十路128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28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531)81283938 传真:(0531)81283900 联系人:傅咏梅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18)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3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3层 法定代表人:陆涛 电话:(0755)83025695 传真:(0755)83025625 联系人:金春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228 网址:www.jyzq.cn (1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 办公地址: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18、19、36、38、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5305 联系人:黄岚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 (20)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联系人:吴宇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网址:www.dfzq.com.cn (21)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23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电话:(0551)2207921 传真:(0551)2246273 联系人:陈琳琳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77、95578 网址:www.gyzq.com.cn (22)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0931)4890619 传真:(0931)4890118 联系人:李昕田 客户服务电话:(0931)4890619 网址:www.hlzqgs.com (2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 (021)68815009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88、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2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芮敏祺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2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60223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26)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陆家嘴环路958号华能联合大厦5楼 法定代表人:陈学荣 电话:(021)68634510 传真:(021)68865680 联系人:鲁雁先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551 网址:www.xcsc.com (27)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89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电话:(021)50586660 传真:(021)50819897 联系人:李涛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28)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021)54041654 传真:(021)64738844 联系人:李清怡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 网址:www.sw2000.com.cn (29)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法定代表人:姚江涛 电话:(0791)6768763 传真:(0791)6789414 联系人:余雅娜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网址:www.scstock.com (30)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五楼 法定代表人:吴志明 电话:020-87323735 传真:020-87325036 联系人:林洁茹 客户服务电话:(020)961303 网址:www.gzs.com.cn (3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4457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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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www.cicc.com.cn (39)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法定代表人:崔海涛 电话:(010)66555835 传真:(010)66555246 联系人:黄英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3 网址:www.dxzq.net (40)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 号香港中旅大厦25 、24楼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电话:(0755)82492000 传真:(0755)82492962 联系人:盛宗凌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55、95513 网址:www.lhzq.com 3、场内代销机构: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证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和转托管等业务的上证所会员(具体名单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增加、减少或变更代销机构。 二、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法定代表人:陈耀先 电话:(010)58598839 传真:(010)5859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号西苑饭店5号楼2层 负责人:朱玉栓 电话:(010)88381802/88381803/88381804 传真:(010)88381869 经办律师:朱振武、王肖东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葛明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1601号越洋广场29楼 经办会计师:徐艳、蒋燕华 电话:021-22288888 传真:021-22280000 联系人:蒋燕华 第四节 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银河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银河行业股票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第五节 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将“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及动态行业配置与“自下而上”的个股优选策略相结合,优选景气行业或预期景气行业中的优势企业进行投资,在有效控制风险、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主动式管理,追求基金中长期资本增值。 (二)投资理念 本基金通过投资于景气行业以及预期景气行业中的优势企业来分享中国经济的成长。 在实体经济中,行业的景气程度会发生迁移,同时行业间的发展也具有不平衡性,各个行业在证券市场的表现也会出现轮动现象。本基金相信,通过对各个行业进行多层次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判断行业的景气状况,在此基础上,实施灵活、动态的行业配置,选择景气行业中的优势企业进行投资,可以获取稳健的投资收益。 (三)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债券回购、权证、中央银行票据、资产支持证券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它投资品种。其中,本基金投资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现金、债券、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5%-4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本基金股票投资的主要对象为景气行业或预期景气行业中的优势企业,本基金认为一个行业中的优势企业是指在该行业内具有代表性的综合排序居前的企业,本基金投资这类企业的资产不低于本基金股票资产的80%。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于其它品种,本基金在履行适当的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到基金的投资范围,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投资管理。 (四)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体现在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和其他品种投资策略等四个方面。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从宏观、中观、微观等多个角度考虑宏观经济面、政策面、市场面、资金面和企业面等多种因素,综合分析评判证券市场的特点及其演化趋势,分析股票、债券等资产的预期收益风险的匹配关系,在此基础上,在投资比例限制范围内,确定或调整投资组合中股票和债券等资产的比例。 本基金考虑的宏观经济因素包括GDP增长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生产者价格指数(PPI),货币供应量(M0,M1,M2)的增长率等指标,本基金将以全球化的视野,结合全球经济周期和国内经济周期,综合考虑宏观经济指标。 本基金考虑的政策面因素包括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的变化趋势等。 本基金考虑的市场因素包括市场的资金供求变化、市场平均P/E、P/B等指标相对于长期均值水平的偏离度、市场情绪等。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致力于投资优选行业中的优势企业,本基金管理人相信通过双重优选,可以取得超额收益。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策略分为两个层次,一是优选景气行业或预期景气行业的行业配置策略,一是优选企业的选股策略。 (1)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应用本基金管理人的行业评级系统,以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优选处于景气或预期景气的行业,作为行业配置的对象。 本基金在进行行业分类时采用《银河基金管理公司行业分类标准》,该标准借鉴国际主流行业分类方法,并结合我国上市公司特点进行调整,现阶段将上市公司划分为11个主行业,42个子行业。在行业划分时以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为分类划分标准,当公司某类业务的营业收入比重大于或等于50%时,则将其划入该业务相对应的类别。当公司没有一类业务的营业收入比重大于或等于50%时,如果某类业务营业收入和利润均在所有业务中最高,而且均占公司总收入和总利润的30%以上,则将该公司划入此类业务相对应的行业类别,否则划入综合类。本基金根据经济发展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在经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后,可以变更行业分类标准。 在定量分析方面,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跨行业多因素分析模型,对各行业市场收益率进行归因分析,分析计算影响行业市场表现的主要驱动因素、驱动因素的相对重要性,以及驱动因素的量化指标。根据该模型,本基金管理人确定现阶段决定行业市场表现的主要驱动因素为该行业的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因此在本基金管理人进行行业配置时,现阶段的量化指标主要考虑行业的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实际情况使用数量化模型对行业市场表现的主要驱动因素进行跟踪分析测算,判别主要驱动因素是否发生变化,在确定发生显著变化的情况下,可以使用新的驱动因素估算各行业的相对投资价值,为投资决策提供参考。 本基金考虑的其他定量指标还包括行业的整体估值水平,行业的财务指标等。本基金通过对行业整体当期的估值水平与内在价值水平进行比较,判断行业的投资价值。行业整体的估值水平为按股本加权的行业内所有可投资上市公司估值的加权平均值。本基金还对行业的财务指标进行分析,如净资产收益率以及净利润增长率等,判断不同行业的相对价值。 在定性分析方面,本基金重点考察行业所处生命周期阶段、国家产业政策、行业竞争格局等方面。 在确定行业生命周期方面,本基金根据行业的供求、价格、成本、盈利能力以及增长等情况的变化,并结合人口、社会、技术等因素,对各个行业所处的景气周期阶段做出基本判断。在分析国家产业政策方面,国家产业政策通过税收、财政补贴、信贷、环保等等措施,对优先发展的产业予以扶持,对限制发展的产业予以限制,从而影响特定行业的发展前景。本基金管理人将深入了解国家产业政策,分析有关政策对各行业的影响,把握各行业的变化趋势。在分析行业竞争格局方面,本基金将对行业进入壁垒情况、行业内竞争对手之间的竞争状况、行业集中度、行业替代产品压力、行业产品定价能力、行业成本控制能力进行分析,对行业的结构、竞争程度和发展前景等进行判断。 基金管理人应用行业评级系统,每季综合考虑各行业的定量、定性分析指标,对各行业做出评级,本基金的行业评级分为四类,即景气增长、景气维持、景气下降和和非景气行业。 本基金所指的景气增长行业是指预期该行业的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超过GDP增长率且会进一步提高的行业。景气维持行业是指预期行业的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超过GDP增长率但预期基本保持不变,景气下降行业是指预期行业的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超过GDP增长率,但未来将会下降的行业。非景气行业是指行业的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或预期的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低于GDP增长率的行业。 基金管理人根据行业评级结果,进行行业配置,本基金将增配预期景气增长的行业,对预期景气维持的行业保持中性配置,对预期景气下降及非景气行业进行减配,甚至配置比例为零。本基金的行业配置基准按照该行业的流通市值占全市场的流通市值比例确定。对增配类的行业,配置比例可以超过其市场权重。对于行业配置为中性的行业,配置比例与其市场权重基本保持一致。对于减配类的行业,配置比例低于其市场权重。 (2)选股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定量分析、定性分析和估值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已经优选出的行业中,挑选优势上市公司进行投资。本基金认为一个行业中的优势企业是指在该行业内具有代表性的综合排序居前的企业。 在投资中,本基金首先根据行业配置策略,将优选出的行业中的全部股票纳入待选范围。本基金采用多因素的评估框架,从企业成长性、竞争优势、盈利能力、基本素质等方面分行业对纳入待选范围的股票进行综合排序,将行业内排序居前的股票列入备选股票库。本基金进一步对备选股票库中的股票进行估值,挑选排序居前,同时价值相对低估的优势上市公司股票,形成精选股票库。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将在精选股票库基础上,进一步审慎挑选,在深入权衡风险收益的基础上,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 本基金管理人采用的定量分析、定性分析和估值分析如下: 1)定量分析 本基金对行业增长、公司经营指标及各项财务数据进行定量研究和预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指标: ? 对于公司所处行业市场容量及未来增长的推断及预测; ? 结合对公司产品、竞争的定性分析,判断公司未来销售变化趋势、市场份额的大小、主营业务利润增长情况及未来变化,判断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和成长性; ? 对公司未来利润率、费用控制率等方面研究,如果存在可比公司推断公司的成本控制能力、管理水平及其他方面能力在行业是否出于优势地位; ? 对公司其他财务指标横向、纵向比较,如净资产收益率、复合增长等,判断公司的在行业中的相对位置以及经营状况变化趋势等。 现阶段本基金主要考察企业的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以及净资产收益率。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不仅反映了企业的成长性,还反映了企业的成长质量。而净资产收益率的高低则反映了企业盈利能力,是企业基本素质的综合反映。本基金要求的优势企业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和净资产收益率必须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本基金可以根据数量化分析的结果和市场实际情况,调整表征优势企业的定量指标。 2)定性分析 本基金管理人将利用内外研究资源,对备选的上市公司进行反复研究、实地调研并持续跟踪,并重点分析以下几个方面: ? 主营业务是否突出,是否具有核心竞争力: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是否在营业收入中占比高,公司是否具有区位优势、资源优势、管理优势、技术优势、产品优势、品牌优势、网络优势等; ? 商业模式是否具有良好的扩张性:商业模式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公司通过内生增长或外生增长实现规模扩张的可能性; ? 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运作情况,公司高管的诚信记录是否良好,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否合理、透明,是否存在侵占用上市公司资源的行为; ? 管理层素质:管理层是否具有良好的专业背景,管理层的创新意识,经营管理才能,管理层的职业履历,公司的激励机制是否合理等; ? 战略目标和执行能力:公司是否对自己的强弱、机会与威胁有清醒的认识,是否具有清晰的战略规划和落实规划的具体措施,公司制订的业务、研发、市场等规划是否得到良好的执行等。 3)估值分析 本基金采用绝对价值、相对价值等估值方法,对投资备选的股票进行估值分析。本基金采用估值方法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流贴现(DCF)、股利贴现(DDM)、市盈率(P/E)、市净率(P/B)、市销率(P/S)、企业价值/息税前利润(EV/EBIT)、企业价值/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V/EBITDA)等方法。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一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和上市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可转债、央行票据和资产支持证券等。 本基金债券投资以久期管理为核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策略: (1)利率预期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未来市场利率上升或下降的预期,主动地降低或提高债券投资组合的久期,从而减小或增加投资组合价值受市场利率变化的影响。 (2)收益率曲线策略 本基金根据收益率曲线的变化,适当地选择子弹型、哑铃型或梯形的债券组合期限配置形式,获取因收益率曲线的形变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3)类属配置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等不同债券类属品种之间同期限收益率利差的扩大和收窄的预期,主动地增加预期利差将收窄的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降低预期利差将扩大的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获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在同一债券类属品种内,基金根据不同债券的品质、提前偿还风险和赎回风险等因素,判断不同债券利差水平的变化,调整不同债券的投资比例。 (4)单券选择策略 基金根据对单个债券的估值分析,把握个别债券短期被市场错误定价的投资机会。 (5)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是一种介于股票和债券之间的债券衍生投资品种,投资者既可以获得普通债券的固定收益,也可以分享股票价格上涨所带来的投资回报。本基金在对可转换债券条款和发行债券公司基本面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利用可转换债券定价模型进行估值,并结合市场流动性,投资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可转换债券。 (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利用合理的收益率曲线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估值,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分析,并运用久期管理、类属配置和单券选择等积极策略,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控制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风险,获取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 4、其他品种投资策略 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数量化期权定价公式对权证价值进行计算,并结合行业研究员对权证标的证券的估值分析结果,选择具有良好流动性和较高投资价值的权证进行投资。采用的策略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策略或策略组合: (1)本基金采取现金套利策略,兑现部分标的证券的投资收益,并通过购买该证券认购权证的方式,保留未来股票上涨所带来的获利空间。 (2)本基金根据权证与标的证券的内在价值联系,合理配置权证与标的证券的投资比例,构建权证与标的证券的避险组合,控制投资组合的下跌风险。同时,本基金积极发现可能存在的套利机会,构建权证与标的证券的套利组合,获取较高的投资收益。 (五)投资组合管理 1、投资组合实施原则 (1)实施机制 本基金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在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框架下,审批确定基金的资产配置方案和行业配置方案,审批重大单项投资决定等。 基金经理的职责是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在其权限范围负责所管理基金的日常投资组合管理工作,并具体落实投资决策委员会关于该基金的投资管理的决议。 (2)实施原则 本基金管理人将主要依据下述因素决定基金资产配置和具体证券的买卖: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国内外宏观经济发展状况、宏观经济政策导向、微观经济运行环境和证券市场发展态势; 3)投资资产的预期收益率及风险水平等。 2、投资组合实施方法 (1)投资计划和项目方案的制定 基金经理根据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限制等规定性要求,结合证券市场运行特点及研究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分析和判断,制定具体的投资计划和项目方案。 (2)重要投资方案的论证和审批 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范围内,一般投资可由基金经理自主决定,并向投资总监备案。重要投资(附带详细的研究报告)必须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投资审批程序和相关规定向投资总监和投资决策委员会报告,并取得相应的批准。投资决策委员会在审批投资计划和项目方案之前必须召开投资决策听证会,由基金经理和相关研究人员阐述投资理由和投资依据。 (3)投资授权和方案实施 重要投资计划和项目方案得到批准后,投资决策委员会向基金经理授权,由基金经理在授权的范围内组织实施。 (4)反馈与投资计划调整 基金经理对投资计划的实施情况和执行效果进一步分析,必要时相应地调整投资组合。如果遇有重大变化需要修改投资计划和项目方案,必须报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六)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是:业绩基准收益率=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0%。 沪深300指数是中证指数公司编制的包含上海、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流动性好、规模最大的300只A股为样本的成分股指数,是目前中国证券市场中市值覆盖率高、代表性强、流动性好,同时公信力较好的股票指数,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投资的比较基准。而上证国债指数能够较好地反映债券市场变动全貌,比较适合作为本基金的债券投资比较基准。 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或因指数编制及发布等方面的原因,如果上述业绩比较基准不适用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业绩比较基准无需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3个工作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七)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与混合型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风险较高、预期收益较高的基金产品。 (八)投资禁止行为与限制 1.组合限制 本基金在投资策略上兼顾投资原则以及开放式基金的固有特点,通过分散投资降低基金财产的非系统性风险,保持基金组合良好的流动性。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 本基金不得违反《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的约定; (2)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6)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7)本基金投资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现金、债券、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5%-4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15)如果法律法规对上述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9)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九)投资组合比例调整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除资产配置比例外,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十)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的原则及方法 1.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2.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3.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4.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十一)基金的融资、融券政策 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融资、融券。 (十二)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截止于2010 年3 月31 日) 本投资组合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58,347,216.26 83.22 其中:股票 158,347,216.26 83.22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5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9,313,993.59 15.41 6 其他资产 2,624,303.89 1.38 7 合计 190,285,513.74 100.00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掘业 - - C 制造业 97,542,935.12 52.48 C0 食品、饮料 16,096,548.76 8.66 C1 纺织、服装、皮毛 2,196,000.00 1.18 C2 木材、家具 - - C3 造纸、印刷 - - C4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23,081,937.40 12.42 C5 电子 12,809,439.45 6.89 C6 金属、非金属 - - C7 机械、设备、仪表 26,032,118.80 14.01 C8 医药、生物制品 17,326,890.71 9.32 C99 其他制造业 - - D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交通运输、仓储业 3,865,700.00 2.08 G 信息技术业 11,150,575.00 6.00 H 批发和零售贸易 17,286,048.64 9.30 I 金融、保险业 24,750,000.00 13.32 J 房地产业 - - K 社会服务业 3,751,957.50 2.02 L 传播与文化产业 - - M 综合类 - - 合计 158,347,216.26 85.20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036 招商银行 900,000 14,652,000.00 7.88 2 000858 五 粮 液 327,900 9,236,943.00 4.97 3 000823 超声电子 649,949 8,481,834.45 4.56 4 600518 康美药业 599,909 7,312,890.71 3.93 5 000400 许继电气 200,000 6,500,000.00 3.50 6 601318 中国平安 120,000 6,048,000.00 3.25 7 600588 用友软件 199,900 5,847,075.00 3.15 8 002250 联化科技 120,000 5,700,000.00 3.07 9 000651 格力电器 200,000 5,640,000.00 3.03 10 002024 苏宁电器 300,000 5,637,000.00 3.03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一) 五粮液因历史违规投资及信息披露不实等原因在09年9月受到证监会查处并停牌。由于证监会的介入调整,推动了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理顺了上市公司与集团公司间的关联关系,公司基本面出现了根本性的改善。公司复牌后,公开澄清相关问题。我们通过对公司实地调研及行业评估后认为公司基本面发生向好改观,公司治理结构有所改善,公司具有较好的投资价值,研究员给予了买入评级,因而进行投资。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其余九名股票的发行主体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二)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三)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511,642.51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783,022.43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8,343.23 5 应收申购款 321,295.72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624,303.89 (四)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五)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2010年01月01日至2010年03月31日)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65,306,980.02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21,320,722.55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17,704,914.98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68,922,787.59 第六节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有关业绩数据经托管人复核,但未经审计。 1、 银河行业股票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截至2010 年3 月31 日)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09-4-24至2010-03-31 24.84% 1.50% 24.05% 1.46% 0.79% 0.04% 注:本基金合同于2009年4月24日生效。 第七节 基金的费用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3、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1、基金费用的种类”中(3)到(8)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4、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5、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在协商一致后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2日前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本基金认购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请详见本招募说明书“六、基金的募集”中“(六)本基金的初始面值、认购价格及计算公式、认购费用”中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申购费、赎回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请详见本招募说明书“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非交易过户与转托管”中的“(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中的相关规定。 第八节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银河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及《银河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进行更新编写,更新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 1、“第三节 基金管理人”之基金管理人概况,本基金基金经理增加陈欣女士介绍;其他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新。 2、“第四节 基金托管人”之“一、基本情况”、“二、主要人员情况”、“三、基金托管业务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相应更新。 3、“第五节相关服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相应更新,代销机构增加: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情况简介;会计师事务所由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新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其法人代表、注册地址、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新。 4、“第十节基金的投资”更新了“十二、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本报告截止日为2010年3月31日,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但未经审计。 5、更新了“第十一节 基金的业绩”,对基金成立以来至2010年3月31日的基金业绩表现进行了披露。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但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6、“第二十四节 其他应披露事项” 中列示了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及本基金管理公司在指定报纸上披露的临时报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年六月八日 银河行业:招募说明书 am1275895718437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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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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