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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中国优势混合A(375010)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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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8809 | ||||||||
基金代码 | 375010 | ||||||||
公告日期 | 2005-10-12 | ||||||||
编号 | 1 | ||||||||
标题 | 关于调整上投摩根中国优势证券投资基金资产配置比例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上投摩根中国优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三)投资范围中约定:“今后在有关法律法规许可时,除去以现金形式存在的基金资产外,其余基金资产可全部用于股票投资。”),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协商一致并报备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公告之日起,对上投摩根中国优势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进行如下调整: 基金合同中“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三)投资范围”的原约定为:“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30-80%,债券投资比例为20-50%,现金为0-20%”。 调整为: “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比例为基金资产总值的30%-95%,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为基金资产总值的0-50%,但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基金合同中“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四)投资策略3.资产配置策略”的原约定为“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30-80%,债券投资比例为20-50%,现金为0-20%”。 调整为: “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比例为基金资产总值的30%-95%,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为基金资产总值的0-50%,但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51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21-38794888)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上投摩根富林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五年十月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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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其他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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