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 ----.--- --.---% 深证成指 -----.--- --.---% 上证基金 ----.--- -.---% 深证基金 ----.--- -.---%

读取中...

-.----

-.---- (-.----%)
--/--/-- --:--:--
最新净值: -.----昨日净值: -.----累计净值: -.----
涨跌幅: -.----涨跌额: -.----五分钟涨速: -.----
摩根亚洲总收益债券人民币累计(968000)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862204
基金代码 968000
公告日期 2017-11-03
编号 1
标题 关于摩根亚洲总收益债券基金修改基金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的公告
信息全文 重要资料: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如阁下对本公告的内容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专业
意见。
摩根亚洲总收益债券基金(“本基金”)于2015年12月1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
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961号文获准在中国内地注册及销售,并自2016年1月11日在内地公开
销售。现摩根基金(亚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对其于2017年4月28日在中国
内地代理人网站公告的本基金适用于内地销售的《摩根亚洲总收益债券基金基金说明书》(以
下简称“《基金说明书》”)以及《产品资料概要》进行修改,修改的内容如下:
一. 《基金说明书》第一章“本基金的内地补充规则”之“一、香港互认基金的特别说明和风
险揭示”下“(六)适用于内地投资者的交易及结算程序”之“6. 暂停赎回”及“7. 巨额赎
回”之修订
1. 暂停赎回
该节下的内容以下文取代:
“本基金暂停赎回的情形,请参见本说明书第二章第A节中‘暂停赎回’一节。
倘若暂停或延迟赎回份额,于第一个内地销售开放日并未赎回的份额将结转至下一个
内地销售开放日。
本基金实施或结束暂停或押后付款之通告将会在作出该决定后立即透过内地代理人网
站刊登,且就宣布暂停买卖而言,于作出该宣布后在暂停买卖期间至少每月一次在内
地代理人网站刊登。”
2. 巨额赎回
该节下的内容以下文取代:
“管理人可能将本基金于任何内地销售开放日所赎回份额的总数限制为任何内地销售
开放日本基金已发行总份额的10%或以上。倘若赎回份额受到该等限制,赎回将按赎回
申请份额进行等比例确认,但如管理人认为该项安排不具有可行性,管理人将有权决
定在内地投资者之间赎回份额的分配方式。”
1
二. 《基金说明书》第二章“本基金的基本规定”之“第A节 摩根亚洲总收益债券基金基金说明
书”中的“利益冲突”之更改
“第A节 摩根亚洲总收益债券基金基金说明书”中的“利益冲突”一节全部删除,并以下
文取代:
“利益冲突
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及/或助理管理人可能在履行其提供服务予本基金或处理本基金之交
易的责任时,涉及实际性或潜在性的利益冲突。然而,当发生该等利益冲突时,管理人、
投资管理人及/或助理管理人将在该情况下考虑到须为份额持有人之最佳利益而行事之责
任,并将寻求以公平方式处理该等冲突。
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助理管理人及管理人之其他联营公司(‘JPMorgan之联营公司’)
已采取合理制定的政策及程序,以适当防范、限制或减轻利益冲突。此外,该等政策及程
序旨在遵守适用法律,而根据有关法律,除非属例外情况,否则产生利益冲突的活动乃受
法律限制及/或禁止。
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及/或助理管理人及彼等之任何关联人士可向本基金提供各类不同的
服务,而本基金就此向其提供酬金(包括为本基金或与本基金(以代理人身份或在受托人
同意下以主事人身份)达成投资组合交易)。因此,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及/或助理管理
人及彼等之任何关联人士与本基金订立安排会获得奖励,而在平衡该奖励与本基金之份额
持有人的最佳利益时面临利益冲突。有关人士可收取及保留其之一般佣金、收费、费用或
其他利益,该等费用须为就相类金额及性质之交易或服务按正常商业条款厘定的费率。
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及/或助理管理人及彼等之任何关联人士均可与经纪订立非金钱利益
安排以获得若干物品及服务,该等物品及服务须明显地对份额持有人有利。此等服务不会
以现金支付,该等人士反之可代表本基金与经纪进行协议数额之业务。本基金可就此等交
易支付佣金,交易之执行须符合最佳执行标准及有关经纪佣金比率不得超逾一般提供机构
全面服务的经纪佣金比率。
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及/或助理管理人或彼等之任何关联人士不得保留经纪、交易商或庄
家之现金、佣金或其他回佣,以作为代表本基金向该等经纪、交易商或庄家转介交易的代
价。此外,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及/或助理管理人不可按相关集体投资计划或其管理公司
所征收的费用或收费收取回佣。
此外,管理人连同其获转授投资管理责任的JPMorgan之联营公司在担任其他基金或客户的
投资管理人时亦面临利益冲突,且不时会作出与管理人或其转授人(代表本基金)所作出
的决定不同的投资决定,及/或有关投资决定会对管理人或其转授人(代表本基金)所作
出的决定构成负面影响。
JPMorgan之联营公司向其客户提供多种服务及产品,且为本基金所投资或将投资的环球货
币、股票、商品、定息证券及其他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在若干情况下,透过向其客户提供
服务及产品,JPMorgan之联营公司的有关活动可能对本基金构成不利影响或构成限制及/
或对该等JPMorgan之联营公司有利。
2
管理人之联营集团公司(为JPMorgan之联营公司成员)向本基金提供行政服务亦可能产生
潜在利益冲突。例如,潜在利益冲突可能在获委任的提供服务机构为管理人的联营集团公
司,并向本基金提供产品或服务及于该产品或服务中拥有财务或商业利益时产生,亦可能
在获委任的提供服务机构为管理人的联营集团公司,并就其向本基金提供的其他相关产品
或服务(例如外汇、证券借贷、定价或估值服务)收取酬金时产生。倘若可能于正常业务
过程中产生任何潜在利益冲突,管理人将时刻遵守其根据适用法律须承担的责任(包括诚
实、公平、专业及独立地并仅以本基金之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事的责任),亦将管理、监察
及披露任何利益冲突,以防对本基金及其份额持有人的利益造成负面影响。
若无法避免冲突,管理人将致力通过适当的保障及措施以公平方式管理及解决冲突,并确
保投资者的利益获得充分保障。管理人已在整个业务过程中采纳有关政策及程序,以识别
及管理实际、潜在及认为会发生的利益冲突,并持续监察及审查该等利益冲突。作为识别
及管理实际、潜在及认为会发生的利益冲突举措的一部分,管理人持续为雇员提供针对性
的风险管理培训。管理人已设立物理方式及电子方式的信息隔离,以助防止交换或滥用材
料、非公开资料及减轻现有及潜在利益冲突。
若管理人及其转授人获取有关发行人的重大非公开资料,其将被限制为客户买卖该发行人
的证券,直至有关资料已被公开披露或不再被视为重大为止,这会对本基金就受有关资料
影响的证券进行交易的能力构成负面影响。
有关利益冲突的进一步资料载于以下网页:www.jpmorganam.com.hk#。”
三. 《基金说明书》第二章“本基金的基本规定”之“第A节 摩根亚洲总收益债券基金基金说明
书”中的“交叉盘交易”之补充
在“第A节 摩根亚洲总收益债券基金基金说明书”中的“利益冲突”一节后增加“交叉盘
交易”一节:
“交叉盘交易
若管理人认为(作为其投资组合管理的一部分)本基金及/或由管理人或JPMorgan之联营
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进行交叉盘交易符合份额持有人的最佳利益,以达致本基金的投
资目标及政策,则可在有关基金之间开展交叉盘交易。开展交叉盘交易可令管理人(为份
额持有人利益)达致交易效益及节省成本。
在开展交易时,管理人将按照香港证监会的《基金管理人操守准则》确保交易是按公平条
款和当时的市值执行,且在执行交易前,须将有关交易的原因以书面方式记录。”
四. 《产品资料概要》之修订
本基金的《产品资料概要》亦作出相应修订已反映上述第一点的修订。
# 此网页并未经香港证监会审阅。
3
五. 重要提示
1. 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交易前,请仔细阅读登载在中国内地代理人的网站(www.cifm.com)
的本基金的《基金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信托契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公
告,并确保遵循其规定。若《基金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内容与本公告内容有
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内容为准。
2. 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其投资运作、风险收益特征、法律法规适用与内地基金产
品不同,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上述法律文件及公告中的风险揭示内容,谨慎做出投资
决策。
3. 风险提示:投资涉及风险。投资前请参阅销售文件所载详情,包括本基金的主要风险
及香港互认基金的特有风险。投资价值及收益可出现波动,投资者的投资并无保证,
过去的业绩并不预示未来表现。汇率波动可导致有关海外投资的价值升跌。本基金为
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中获得中国证监会正式注册的香港基金,在内地市场向公众销
售,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
推荐或者保证。
六.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9-4888
网址:www.cifm.com
基金管理人就本公告内容之准确性承担责任。
特此公告。
基金管理人:摩根基金(亚洲)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三日
4
基金信息类型 其他
公告来源 基金公司官网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