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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富邦互利定期开放债券(000247)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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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834015 | ||||||||
基金代码 | 000247 | ||||||||
公告日期 | 2017-09-28 | ||||||||
编号 | 1 | ||||||||
标题 |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方正富邦互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方正富邦互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方正富邦互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后决定依法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且该事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方正富邦互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方正富邦互利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247 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式运作和开放式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9月1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方正富邦互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方正富邦互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约定,发生下述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基金合同生效后,每个开放期期满时,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或基金前10大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总数超过基金总份额90%,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终止本基金合同。”同时,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的“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由上述情形导致基金合同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本次开放期期满(即2017年9月25日),本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基金合同》有关约定,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自2017年9月26日起终止本基金并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对本基金进行财产清算,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财产清算安排 1、2017年9月26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4、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5、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财产进行分配。 6、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 (二)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届时基金剩余财产不足以支付清算费用的,由基金管理人代为支付。 (三)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四)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五)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四、特别提示 1、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根据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9月9日发布的《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方正富邦互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本基金最近一个开放期为2017年9月12日(含该日)至2017年9月25日(含该日),因此,本次开放期结束后本基金将不再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 2、投资者可以登录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ounderff.com或者拨打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18-0990进行相关咨询。 3、本公告解释权归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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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其他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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