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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稳利A(000804)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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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832769 | ||||||||
基金代码 | 000804 | ||||||||
公告日期 | 2017-09-27 | ||||||||
编号 | 1 | ||||||||
标题 | 关于中信建投稳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保留位数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中相关条款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为减小大额赎回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大幅波动的风险、更好的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决定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对中信建投稳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变更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保留位数,同时对《中信建投稳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中信建投稳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位数由小数点后3位变更为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二、根据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位数调整事项,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中涉及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位数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中信建投稳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和《中信建投稳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上述修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本公司作为本基金的登记机构,自即日起将按上述新的净值计算方法处理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等业务申请。 三、本公司将据此在更新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时,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cfund108.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9-108-108)咨询相关情况。 四、本公告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 特此公告。 附件:《中信建投稳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附件:《中信建投稳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7日 《中信建投稳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原 合 同 页 码 章节 原合同内容 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内容 17 基 金 份 额 的 申 购 与 赎回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 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保留到小数点后3 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 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 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 遇特殊情况,经中国 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 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保留到小数点后4 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 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 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 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 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5 基 金 合 同 当 事 人 及 权 利 义务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 法定代表人:张东宁 66 基 金 资 产 估值 四、估值程序 1、 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 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 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四、估值程序 1、 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6基 金资 产估值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 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 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3位以内(含第3位)发生估值错 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 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 当基 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 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中信建投稳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原 协 议 页 码 章节 原协议内容 修订后的托管协议内容 2 基 金 托 管 协 议 当 事 人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 法定代表人:张东宁 24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计 算 和 会 计 核 算 1、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的时间和程序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 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是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 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份额后的数值。 基金份额净值 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 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 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1、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的时间和程序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 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是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 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份额后的数值。 基金份额净值 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 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 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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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法律文件修改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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