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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620005)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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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830059 | ||||||||
基金代码 | 620005 | ||||||||
公告日期 | 2017-09-23 | ||||||||
编号 | 1 | ||||||||
标题 | 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 ||||||||
信息全文 | 基金管理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九月 重要提示 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名:金元比联核心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09年12月22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元比联核心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424号)文件批准募集。 本基金于2010年2月11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登记人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3月15日,经金元比联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股东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276号文核准,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且变更公司名称为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本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金元比联核心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金元惠理核心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并于2012年5月2日进行公告。 2015年2月5日,经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惠理基金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于以书面表决的方式达成更名决议。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6日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且变更公司名称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于2015年3月10日进行公告。经本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金元惠理核心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并于2015年7月15日进行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作出的任何决定,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基金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招募说明书系依据该基金基金合同进行编写,并报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起,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8月14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7年6月30日。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法定代表人:任开宇 成立日期:2006年11月13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222号 经营范围:募集基金、管理基金和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45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孙筱君 联系电话:021-68882850 股权结构: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51%,上海泉意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49%。 本基金管理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股东会为公司的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以及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事宜。公司章程中明确公司股东通过股东会依法行使权利,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基金资产的投资运作。 董事会为公司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向股东会汇报。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履行《公司法》规定的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对公司基本制度的制定权和对总经理等经营管理人员的监督和奖惩权。 公司设监事会,由4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2名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向股东会负责,主要负责检查公司财务并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情况。 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由总经理负责。公司根据经营运作需要设置基金投资部、专户投资部、固定收益及量化部、研究部、产品开发部、市场营销部、专户理财部、北京分公司(筹)、华东营销中心、华南营销中心、信息技术部、基金事务部、交易部、财务部、人事行政部、监察稽核部、金融同业部、资产管理部、创新投资部、金融市场部、资本市场部和投资部等22个职能部门。此外,公司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与合规审核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和薪酬管理委员会,公司总经理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任开宇先生,董事长,博士学位。曾任长春证券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新华证券有限公司监事长,金元证券有限公司投行总监。2008年至今,任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0年7月出任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9月出任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史克新先生,董事,学士学位。曾任珠海会计师事务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审计师、北大方正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兴安证券东莞营业部总经理和深圳丽晶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至今,任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服务总部总经理、副监事长。 冷天晴先生,董事,副董事长,学士学位。曾长期在军区部队服役,主要从事军队内部的管理工作,后相继于多家大型企业担任总经理、执行董事等高级职务,于2012年9月至2013年5月年任云南工投集团动力配煤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担任云南九天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的全面工作,此外兼任云南滇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滇中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具有丰富的企业业务开拓、经营管理经验。 李宪英先生,独立董事,硕士学位。曾任大庆市第一医院医师、大庆市中胜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张屹山先生,独立董事。吉林大学资深教授,曾任吉林大学数学系助教,吉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任副教授,日本关西学院大学客座教授,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吉林大学商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 张嘉宾先生,董事,公司总经理,兼任子公司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深业美国公司(新泽西)副总裁,瑞银华宝(纽约)业务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市场总监,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市场官,中国光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香港)首席运营官,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潘书鸿先生,独立董事,学士学位。曾于1995年至1999年任上海功茂律师事务所行政主管,于1999年至2006年任上海崇林律师事务所(后更名为上海海之纯律师事务所)行政主管,此后自2006年至今在上海恒建律师事务所担任主任律师、首席合伙人。另外,潘书鸿先生自2013年至今在第十届上海律师协会担任副会长,自2016年至今在上海仲裁委员会担任仲裁员。 栗旻先生,董事,硕士学位。曾长期在中国农业银行多个岗位担任管理职位,自1996年始至2012年在农业银行先后担任了分行营业部公司业务部/国际业务部担任副总经理、总经理,在农行云南省分行下属的支行担任副行长、行长等职务。自2012年始担任深圳滇中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至今。其长期在银行系统及非银金融领域工作,并在多个岗位担任管理职位。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郭长洲先生,监事会主席,本科学位,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财务部总经理。曾任山东济南乾聚会计师事务所经理、BDO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经理、航港金控投资有限公司业务经理,历任首都机场集团公司业务经理、首都机场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首都机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财务总监。 李春光先生,监事,硕士学位,具有上海证交所颁发的董秘资格证书。曾于2005年至2015年在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自2015年至今在上海泉意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 陈渝鹏先生,员工监事,兼任子公司监事会主席,硕士学位,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监。曾任银通证券信息部主管,金元证券电脑总部助理主管工程师。 洪婷女士,员工监事,本科学历,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监。曾任职于昆山组合服饰有限公司出纳及华尔街英语金茂培训中心财务会计。 3、管理层人员情况 任开宇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张嘉宾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凌有法先生,督察长,硕士学位。曾任华宝信托有限公司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债券业务部高级经理,联合证券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业务董事,金元证券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首席研究员,首都机场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专家。 符刃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位。曾任海南国信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助理,香港海信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金元证券有限公司基金筹备组负责人,公司督察长。 邝晓星先生,财务总监,学士学位。曾任海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上海宜山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宜山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部经理助理,历任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筹备组成员。 李锐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位。曾任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融理财部总经理,中国民生银行石家庄分行历任金融市场部总经理助理(主持全面工作)、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主持全面工作)。 陈嘉楠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学位。曾任职于上海金元百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创新金融部副总经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部董事,新兴集团总经理助理,联想集团有限公司高级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侯斌女士,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曾任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2010年6月加入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高级行业研究员,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顺安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15年基金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2)历任基金经理: 吴广利先生:2010年2月至2011年8月。 晏斌先生:2013年1月至2015年5月 林材先生:2015年5月至2015年7月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 张嘉宾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闵杭先生,总经理助理,投资总监,金元顺安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新经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金通宝货币市场基金、金元顺安桉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顺安桉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上海交通大学工学学士。曾任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营分公司总经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总部投资总监。2015年8月加入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3年证券、基金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侯斌女士,基金经理,简历同上。 李杰先生,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沣楹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顺安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上海交通大学理学硕士。曾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数量策略分析员、固定收益高级研究员。2012年4月加入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年证券、基金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缪玮彬先生,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顺安桉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助理,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投资经理,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经理。2016年10月加入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9年基金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郭建新先生,金元顺安金通宝货币市场基金、金元顺安桉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顺安桉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运营中心债券交易经理。2016年9月加入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年证券、基金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孔祥鹏先生,金元顺安新经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北京大学理学硕士。曾任上海市盟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研究员,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所研究员,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所研究员。2015年5月加入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年证券、基金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本基金合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扰乱市场秩序; (9)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0)其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的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 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 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 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公司建立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严禁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 公司管理层树立内控优先的风险管理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建立风险控制优先、风险控制人人有责、一线人员第一责任的公司内控文化,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 公司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确保公司各项决策、决议的执行中,四眼原则贯穿全程。各部门及岗位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工作职责和业务流程,通过重要凭据传递及信息沟通制度,实现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的监督制衡。 公司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通过法律法规培训、制度教育、执业操守教育和行为准则教育等,确保公司人员了解与从业有关的法规与监管部门规定,熟知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与操作流程,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2)风险评估 公司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公司的业务风险、人员风险、法律风险和财务风险等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通过科学的风险量化技术和严格的风险限额控制对投资风险实现定量分析和管理。通过收集与投资组合相关的会计和市场数据,建立一个投资风险测评与绩效评估的信息技术平台。由监察稽核部定期向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交风险测评报告。 (3)内控机制 公司全部的经营管理决策,均按照明确成文的决策程序与规定进行,防止超越或违反决策程序的随意决策行为的发生。 操作层面上,公司依据自身经营特点,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形成第一道内控防线,以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形成第二道内控防线,以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委员会、督察长对公司各机构、各部门、各岗位、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形成第三道内控防线,并建立内部违规违章行为的处罚机制。同时,按照分级管理、规范操作、有限授权、业务跟踪的原则,制定公司授权管理制度,并严格区分业务授权与管理授权。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5)监督与内部稽核 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其中监察稽核人员履行内部稽核职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相关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监察稽核人员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定期不定期出具监察稽核报告。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1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7年3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205人,平均年龄30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7年3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709只。自2003年以来,本行连续十四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53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职责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五)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继2005、2007、2009、2010、2011、2012、2013、2014年八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是否充分的最权威的SAS70(审计标准第70号)审阅后,2015年、2016年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均通过ISAE3402(原SAS70)审阅,迄今已第十次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ISAE3402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防线、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六)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和核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六个月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关基金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直销机构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法定代表人:任开宇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电话:021-68882850 传真:021-68882865 联系人:孙筱君 客服专线:400-666-0666、021-68881898 公司网址:www.jysa99.com (二)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联系人:杨菲 联系电话:010-66107909 客服电话:95588 公司网址:www.icbc.com.cn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联系人:张伟 联系电话:010-85109230 客服电话:95599 公司网址:www.abchina.com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张作伟 联系电话:021-58781234 客服电话: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于菲 联系电话:0755-83161095 客服电话:95555 公司网址:www.cmbchina.com 5、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联系人:董金 联系电话:010-85238441 客服电话:95577 公司网站:www.hxb.com.cn 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姚磊 联系电话:021-61614467 客服电话: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7、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联系人:穆婷 联系电话:010-57092619 客服电话:95568 公司网址:www.cmbc.com.cn 8、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联系人:王媛 联系电话:010-89937322 客服电话:95558 公司网址:bank.ecitic.com 9、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张莉 联系电话:021-38637673 客服电话:95511-3 公司网址:www.bank.pingan.com 10、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时代金融中心大厦17楼 法定代表人:陆涛 联系人:马贤清 联系电话:0755-83025022 客服电话:4008-888-228 公司网址:www.jyzq.cn 11、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盘古大观A座40F-43F 法定代表人:何亚刚 联系人:李微 联系电话:010-59355941 客服电话:400-889-5618 公司网址:www.e5618.com 12、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许梦园 联系电话:010-85156398 客服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1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李晓皙 联系电话:021-22169111 客服电话:95525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14、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黄莹 联系电话:021-33388211 客服电话:95523、4008895523 公司网址:www.swhysc.com 1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李笑鸣 联系电话:021-23219275 客服电话:95553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16、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1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柯延超 联系电话:0591-38507950 客服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1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黄蝉君 联系电话:0755-82960167 客服电话: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1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钟伟镇 联系电话:021-38676767 客服电话:95521 公司网址:www.gtja.com 19、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庞晓芸 联系电话:0755-82493561 客服电话:95597 公司网址:www.htsc.com.cn 20、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邓颜 联系电话:010-66568292 客服电话:4008-888-888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36、38、41、42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联系电话:020-87555888-333 客服电话: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址:www.gf.com.cn 22、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安徽国际金融中心A座 法定代表人:蔡咏 联系人:陈琳琳 联系电话:0551-2246273 客服电话:95578 公司网站:www.gyzq.com.cn 23、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157号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王虹 联系电话:021-20655183 客服电话:0591-96326 公司网址:www.gfhfzq.com.cn 24、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尹旭航 联系电话:010-63081493 客服电话:95321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25、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人:尤习贵 联系人:奚博宇 联系电话:021-68751860 客服电话:95579、4008-888-999 公司网址:www.95579.com 26、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孙秋月 联系电话:0532-85022026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27、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尹伶 联系电话:010-66045152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公司网址:www.txsec.com 28、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陆敏 联系电话:021-20211847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howbuy.com 29、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张裕 联系电话:021-38509680 客服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30、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幢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联系电话:0571-26888888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31、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联系电话:0755-33227950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 32、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010-85650628 客服电话:400-920-0022 公司网址:www.hexun.com 33、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何昳 联系电话:021-20691922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址:www.erichfund.com 34、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16楼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陆家嘴金融服务广场16F 法定代表人:刘惠 联系人:何春燕 联系电话:021-80133528 客服电话:400-808-1016 公司网址:www.fundhaiyin.com 35、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华远北街2号西单通港大厦12层1212 法定代表人:周斌 联系人:祖杰 联系电话:010-57756159 客服电话:4008-980-618 公司网址:www.chtfund.com 36、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2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曹怡晨 联系电话:021-60195148 客服电话:400-921-7755 公司网址:www.leadbank.com.cn、a.leadfund.com.cn 37、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陈剑炜 联系电话:010-57418813 客服电话:400-893-6885 公司网址:www.qianjing.com 38、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26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朱玉 联系电话:021-54509988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3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侯艳红 联系电话:010-60838995 客服电话:400-889-5548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40、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9层 法定代表人:张彦 联系人:张燕 联系电话:010-58325388 客服电话:400-166-1188 公司网址:www.jrj.com.cn 4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曾鸣 联系电话:021-52629999-218906 客服电话:95561 公司网址:www.cib.com.cn 42、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室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刘晓倩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8653 客服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址:fund.10jqka.com.cn/ 43、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1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法定代表人:金佶 联系人:陈云卉 联系电话:021-33323999-5611 客服电话:400-820-2819 公司网址:www.chinapnr.com 44、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鲍东华 联系人:宁博宇 联系电话:021-20665952 客服电话:4008666618 公司网址:www.lu.com/ 45、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联系人:唐岚 联系电话:010-88085258 客服电话:4008-000-562 公司网址:www.hysec.com/ 46、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国贸写字楼2座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联系人:杨涵宇 联系电话:010-65051166-6493 客服电话:400-910-1166 公司网址:www.cicc.com 47、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21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505号东方纯一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联系人:赵明 联系电话:021-20324155 客服电话:400-928-2266 公司网址:www.dtfunds.com 48、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兰敏 联系电话:021-52822063-8102 客服电话:021-52822063 公司网址:www.91fund.com.cn 49、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六号万通中心D座21层 法定代表人:蒋煜 联系人:徐晓荣 联系电话:010-58170876 客服电话:400-818-8866 公司网址:www.shengshiview.com 50、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韩钰 联系电话:010-60833754 客服电话:400-9908-826 公司网址:www.citicsf.com 51、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联系人:姜焕洋 联系电话:0411-88891212 客服电话:400-6411-999 公司网址:www.haojiyoujijin.com 5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办公地址:中国浙江宁波市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于波涛 联系电话:0574-87050038 客户服务电话:96528、086-574-89068221(值班电话)、086-574-87050028(投资者关系) 公司网址:www.nbcb.com.cn 53、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法定代表人:高利 联系人:高洋 联系电话:010-59355546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公司网址:www.foundersc.com 54、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室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丁向坤 联系电话:010-56282140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公司网址:www.hcjijin.com 55、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MSDC1-28层2801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MSDC1-28层2801 法定代表人:丁东华 联系人:许艳 联系电话:010-59287105 客户服务电话:400-111-0889 公司网址:www.gomefund.com 56、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联系人:孙骏 联系电话:021-51327185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203 公司网址:www.520fund.com.cn 57、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总部A座17层 法定代表人:江卉 联系人:赵德赛 联系电话:18600280556 客服电话:4000988511/4000888816 公司网址:http://fund.jd.com 58、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16号东方科技大厦1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16号东方科技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联系人:张烨 联系电话:15813808579 客服电话:400-9302-888 公司网址:www.jfz.com 59、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01-1203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邱湘湘 电话:020-89629099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址:www.yingmi.cn 60、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七幢23层1号4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7栋2301 法定代表人:陶捷 联系人:徐博 联系电话:027-87006003-8015 客服电话:400-027-9899 公司网址:www.buyfunds.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三)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法定代表人:任开宇 电话:021-68881801 传真:021-68881875 (四)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6000 联系人:孙睿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五)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法人代表:葛明 联系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印艳萍 经办注册会计师:汤骏、印艳萍 四、基金的名称 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通过运用核心-卫星股票投资策略,将大部分基金资产用于完全复制大型上市公司股票指数(中证100指数)的业绩表现,并将部分资产投资于中证100指数以外的具备良好成长潜力且价值被低估的上市公司股票,在控制组合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中长期的稳定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核心组合完全复制中证100指数,投资比例为股票资产的60%-100%;卫星组合则以中证100指数以外的具备良好成长潜力且价值被低估的上市公司股票为标的,投资比例为股票资产的0%-40%;债券资产、现金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策略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为大类资产配置策略,以确定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和现金之间的比例;第二层以核心-卫星策略作为基金股票资产的配置策略。 2、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遵循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原则、及时性原则、动态调整原则三大原则,通过自上而下的宏观分析与自下而上的市场趋势分析的有机结合进行大类资产配置。 一方面,本基金将分析和预测众多的宏观经济变量和关注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政策、法规的相关变化,另一方面,本基金会对股票市场整体估值水平、债券市场整体收益率曲线变化进行定量分析,从而得出对可投资市场走势和波动特征的判断。基于上述研究结果,本基金将决定股票、债券和现金等大类资产在给定区间内的动态配置。 3、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核心-卫星策略构建股票组合。 (1)核心-卫星投资策略简介 作为一种将被动投资和主动投资相结合的资产配置策略,核心-卫星投资策略将组合资产分成两部分:一部分为核心组合,该组合一般是利用指数化方法进行被动投资,把相对市场之风险减至最小;另一部分为卫星组合,该组合一般是选取与核心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差异明显的资产作为投资标的,采取更为主动的投资策略,以追求超越市场平均水平的较高回报。 (2)核心-卫星策略的具体实现方法 本基金采用核心-卫星策略构建股票组合。核心组合采取被动投资方法,原则上对反映大市值股票走势的基准指数中证100指数采用完全复制法,按照成份股在该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核心组合的市值介于股票资产的60%-100%。卫星组合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精选中证100指数以外具备良好成长潜力且价值被低估的上市公司股票,以期获得成长企业的估值溢价。卫星组合的市值介于股票资产的0%-40%。 由于股票价格变动导致核心组合和卫星组合的市值超出上述范围,则本基金在法律法规要求的约定期限内进行调整。 (3)核心股票组合投资方法 本基金核心组合以中证100指数作为被动投资的标的指数,采用完全复制策略,按照成份股在中证100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以及因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对核心组合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本基金会对核心组合进行适当调整。 核心股票组合构建 1)行业配置 在股票资产配置上,本基金核心组合首先按照标的指数的行业权重,确定各行业的资产配置比例,然后按照行业内的成份股权重,确定各个成份股的配置比例。对于因股票停牌、流动性和其他因素而无法投资的个股,核心组合将尽量用相同行业的个股或个股组合进行替代,以保证各行业的资产配置比例和标的指数的行业权重保持一致。 2)股票组合构建 核心组合将依据完全复制标的指数的方法,按照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证100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如有: 因受股票停牌的限制、股票流动性等其他市场因素,使基金管理人无法依指数权重购买某成份股; 预期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即将调整; 其他影响指数复制的因素。 基金经理可以根据市场情况,结合经验判断,对核心组合进行适当调整,以期在规定的风险承受限度之内,获得更接近标的指数的收益率。 3)股票组合调整 A、因标的指数成份股变动进行的调整 定期调整 本基金核心组合将根据标的指数的调整规则和备选股票的预期,对核心组合及时进行调整。本基金将合理把握组合调整的节奏和方法,以尽量降低因成份股调整对复制效果的影响。 不定期调整 当上市公司发生增发、配股、公司合并等影响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权重的行为时,本基金将根据各成份股的权重变化及时调整核心组合。 当指数成份股权重发生变动时,对因股票停牌而无法交易的股票,本基金将用现金进行正向或逆向替代,待股票复牌后进行相应调整。 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因其它原因发生相应变化的,本基金将做相应调整,以保持核心组合中该成份股的权重同标的指数一致。 B、其他因素引起的调整 投资比例限制因素 根据法律法规中针对基金投资比例的限制规定,当本基金核心组合中按基准权重投资的股票资产比例或个股比例超过法律法规的规定限制时,本基金将对核心组合进行相应调整,以保证基金投资行为的合法合规性。 申购、赎回因素 本基金将根据申购和赎回情况对核心组合进行调整,以保证基金正常运行从而有效跟踪标的指数。 法律法规因素 对于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和与其有控股关系的股东发行或者承销的标的指数成份股,法律法规禁止投资而本基金无法获得豁免的,将用技术方法对其进行替换。 (4)卫星股票组合投资方法 本基金卫星组合力图投资于中证100指数以外的具备良好成长潜力且价值被低估的上市公司股票。基于此,本基金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从成长和估值两个维度选择投资目标。 1)成长性分析 成长性分析的体系 本基金管理人认为,企业的未来成长潜力主要体现在成长的表观和成长的质量两个方面。成长的表观反映了企业未来成长是否可以估计,成长的质量则决定了企业未来成长是否可持续。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构建了如下表所示的企业成长潜力分析体系,以之为工具具体分析企业的未来成长状况。 基于基金实际运作的可操作性,本基金管理人分析企业的成长性主要考察企业在未来1-2年相关指标的发展变化。 企业成长潜力分析体系 指标类别 基本指标 成长表观指标 预期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预期每股收益增长率 成长质量指标 预期主营业务利润率 预期净资产收益率 预期存货周转率 预期应收账款周转率 成长性分析的具体实现方法 对企业未来成长潜力的分析,本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投资团队的实地调研,并结合各证券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与个人的分析判断,采取因素主观赋权和打分排序的方法,优选成长潜力良好的上市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团队进行实地调研的要点如下: 所处行业的发展空间和竞争态势; 主导产品市场供求变化趋势及其产能的扩张程度; 主导产品的差异性或替代性; 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变动趋势,重点考察企业的渠道建设情况; 企业的研究能力和新产品的推出能力; 成本控制能力,是否具有比较成本优势; 是否经历过市场不景气阶段的考验; 企业的管理能力与规模扩张是否匹配; 企业管理层是否稳定,重点考察企业业务发展骨干的稳定性。 2)估值考量的具体方法 对于成长型企业,本基金主要通过相对估值法进行估值判断,同时以绝对估值法作为估值参考。对于相对估值法,本基金具体采用的方法包括市销率法和PEG法。本基金将针对不同企业的有关特性,通过历史比较和同业比较,灵活 应用上述2个估值倍数。对于某些特殊行业(比如金融行业等),本基金将采用适合该行业的估值方法进行估值判断。 对于绝对估值法,本基金具体采用的方法包括折现现金流法及股息折现法等方法。 3)个股确定方法 依据实地调研结果及企业成长潜力分析体系,本基金管理人将考察范围内的相关企业进行综合打分并由高到低进行排序,选取综合分值排在前50名的股票作为卫星组合的拟投资标的。其次结合估值考量,选择被低估的股票,形成优化的卫星股票组合。 4)股票组合的调整 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企业成长性和估值倍数的发展变化,定期调整卫星组合。 4、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满足流动性及风险监控要求下,通过宏观经济方面自上而下的分析及债券市场方面自下而上的判断,把握市场利率水平的运行态势,根据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的整体运动方向进行债券投资。具体的投资策略主要有: 票息策略 票息策略是指投资于较高票息的债券,通常来说,高票息债券一般为中长期期国债或信用等级低于国债的企业债券、次级债以及基金所允许投资的其它固定收益类产品。在利率水平及信用水平维持稳定的情况下,通过投资高票息债券,可以获取较高的利息收入,在提高债券组合的整体收益率水平的同时也获取较高的投资回报。 息差策略 息差策略是指利用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的情形,通过正回购将所获得的资金投资于债券的策略。息差策略实际上就是杠杆放大策略。在进行放大策略操作时,必须考虑回购资金成本与债券收益率之间的关系。只有当债券收益率高于回购资金成本(即回购利率)时,息差策略才能取得正的收益。 利差策略 利差策略是指对两个期限相近的债券的利差进行分析,从而对利差水平的未来走势做出判断,进而进行相应的债券置换。影响两个期限相近的债券的利差水平的因素主要有息票因素、流动性因素及信用评级因素等。当预期利差水平缩小时,可以买入收益率高的债券同时卖出收益率低的债券,通过两个债券利差的缩小获得投资收益;当预期利差水平扩大时,可以买入收益率低的债券同时卖出收益率高的债券,通过两个债券利差的扩大获得投资收益。利差策略实际上是某种形式上的债券互换,也是相对价值投资的一种常见策略。随着信用市场的发展,本基金将密切关注企业债以及其它固定收益类产品的信用状况的变化,从中分析信用利差的走势,积极进行信用利差投资策略。 5、其他资产的投资策略 (1)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计算权证价值。本基金权证操作将根据权证的高杠杆性、有限损失性、灵活性等特性结合本基金的需要进行该产品的投资。主要考虑运用的策略包括:限量投资、趋势投资、优化组合策略、价差策略、双向权证策略等。 (2)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资产特征,估计违约率和提前偿付比率,并利用收益率曲线和期权定价模型,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估值。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6、现金头寸管理 为了尽可能避免基金操作过程中出现的现金过度和现金不足现象对基金运作的拖累,在现金头寸管理上,本基金通过对内生性与外生性未来现金流的预测进行现金预算管理,及时满足本基金运作中的流动性需求。 九、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证100指数收益率8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20%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股票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系混合型基金,其风险收益特征从长期平均及预期来看,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9月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7年6月30日。 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28,807,807.54 69.65 其中:股票 128,807,807.54 69.65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1,080,188.19 5.99 7 其他资产 45,046,915.13 24.36 8 合计 184,934,910.86 100.00 2、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2,551,017.47 1.86 C 制造业 40,404,478.84 29.50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616,543.66 1.91 E 建筑业 4,449,921.53 3.25 F 批发和零售业 537,165.00 0.39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801,938.14 1.32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648,404.97 1.20 J 金融业 44,598,137.92 32.56 K 房地产业 29,371,383.75 21.45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22,464.00 0.09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05,629.26 0.30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00,723.00 0.22 S 综合 - - 合计 128,807,807.54 94.05 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0002 万科A 332,073 8,291,862.81 6.05 2 601318 中国平安 137,313 6,812,097.93 4.97 3 002146 荣盛发展 480,100 4,738,587.00 3.46 4 002142 宁波银行 243,423 4,698,063.90 3.43 5 000036 华联控股 466,596 4,246,023.60 3.10 6 000936 华西股份 600,370 4,214,597.40 3.08 7 002133 广宇集团 737,555 4,086,054.70 2.98 8 000059 华锦股份 379,600 3,799,796.00 2.77 9 000666 经纬纺机 165,738 3,768,882.12 2.75 10 000031 中粮地产 467,035 3,516,773.55 2.57 4、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投资。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3)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本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出现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1、关于中国平安(代码:601318)的处罚说明 2017年2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2号,具体内容如下: 当事人:敖翔,男,1982年10月出生,住址:上海市闵行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有关规定,我局对敖翔涉嫌违法买卖股票案进行了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敖翔提交了陈述、申辩意见,未要求举行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敖翔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敖翔于2008年4月至2011年11月在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门任职,2011年11月至2015年3月在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门任职;2015年4月至调查日(2016年5月6日)在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门任职。 徐某珍账户于2010年9月20日开立于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樟树富通街证券营业部,资金账号19****33,下挂上海股东账户A31*****38和深圳股东账户01******89;2014年12月10日开通融资融券业务,信用资金账户为90****44,下挂深A信用证券账户06******56和沪A信用证券账户E02*****18。 敖翔在上述证券公司任职期间,利用徐某珍账户通过网上委托、手机委托等方式交易中国平安、欣旺达、金城股份等多只股票。经查,徐某珍账户累计转入资金6,056,900元,转出资金5,916,054.8元,累计买入金额25,916,482.17元,卖出金额25,775,796.68元,合计亏损140,685.49元。截至调查日,徐某珍账户无期末持股,资金余额159.71元。在案件调查过程中,敖翔能积极配合调查。 上述违法事实,有任职情况说明、相关证券账户资料、证券交易记录、银行账户流水和询问笔录等证据在案证明。 敖翔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三条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所述违法行为。 敖翔在陈述和申辩材料中提出,徐某珍账户由其父亲敖某生2010年开立并独立控制,资金主要来源于父亲的积蓄,自己也将部分闲置资金借给父亲,但对父亲开立并使用徐某珍账户炒股并不知情。直至2014年初,才知晓父亲使用徐某珍账户炒股的事实,并协助父亲进行了少量股票操作。愿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请求考虑上述情况酌情处理。 我局认为,根据在案证据,敖翔与其父亲2010年开始在上海共同居住生活,徐某珍账户开立后,即通过敖翔多个银行账户转入多笔资金,资金主要来源于敖翔及其夫妻共同财产;资金转出主要去向为敖翔夫妻、其他个人和企业,用于敖翔家庭日常生活消费以及敖翔对外投资、借给朋友和支付离婚协议费用等。徐某珍账户网上委托交易使用多个MAC地址,对应的IP地址分布在北京、上海、杭州、无锡、南通、南昌和丽江等地,同时还有多笔敖翔通过手机下单的交易记录。敖翔所称其父亲在上海家中使用单一MAC地址下单交易、自己在2014年初之后才知道徐某珍账户并仅协助进行少量股票操作的说法与上述事实明显不符。敖翔在接受调查时承认利用徐某珍账户进行股票交易,并称融资融券账户都由其操作。综合本案情况,虽然不排除敖某生可能使用徐某珍账户进行了股票交易,但在案证据足以认定敖翔主要控制和利用徐某珍账户进行股票交易的违法事实。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敖翔处以10万元罚款。 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稽查局和深圳证监局备案。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现作出说明如下: A.投资决策程序: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和投资总监制定的投资策略和资产配置方案,综合考虑大类资产配置和行业配置比例对不同行业进行投资金额分配,同时在研究部的支持下,对准备重点投资的公司进行深入的基本面分析,最终构建投资组合。 B.基金经理遵循价值投资理念,看重的是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和长期盈利能力。且该公司为中证100权重股,根据基金契约被动持有。该处罚主要是针对二级市场违规投资个人行为,并不影响公司的经营和公司价值,因此继续持有该公司股票。 2、关于万科A(代码:000002)的处罚说明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在2016年7月21日对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监管关注函,具体内容如下: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9日,我局收到你公司现场提交的《关于提请查处钜盛华及其控制的相关资管计划违法违规行为的报告》,就你公司举报事项,我局已依法开展核查。 在对相关事项的核查过程中,我局同时也关注到,你公司举报事项的信息发布和决策程序不规范。一是未按规定健全对外发布信息的申请、审核机制,导致相关信息被部分非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提前公布。二是以公司名义向监管部门提交对公司重要股东的举报事项,有关决策程序不审慎。 我局对此高度关注,对你公司提出以下监管要求: 一、你公司主要负责人应于2016年7月22日下午3:00到我局接受诫勉谈话。 二、你公司应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完善信息披露内部管理制度,切实发挥信息披露委员会在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方面的监督和指导作用。 三、你公司应本着对广大投资者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以促进公司长远发展为宗旨,尽最大努力与各方股东积极磋商,妥善解决争议。 我局将对相关事项保持密切关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将坚决查处。 现作出说明如下: A.投资决策程序: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和投资总监制定的投资策略和资产配置方案,综合考虑大类资产配置和行业配置比例对不同行业进行投资金额分配,同时在研究部的支持下,对准备重点投资的公司进行深入的基本面分析,最终构建投资组合。 B.基金经理遵循价值投资理念,看重的是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和长期盈利能力。且该公司为中证100权重股。该处罚主要是针对二级市场违规投资行为,并不影响公司的经营和公司价值,因此继续持有该公司股票。 3、关于中粮地产(代码:000031)的处罚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2017年3月21日对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注函,具体内容如下: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近日,我部关注到你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以下不规范事项: 一、你公司部分信息披露不准确。你公司在2015年年报和2016年半年报中关于08中粮债募集资金存储与划转账户的相关信息披露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相符。 二、你公司部分信息披露不完整。你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未按照规定披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履行的程序。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四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第4.1.1条等相关规定,我部予以监管关注。请你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义务,就上述事项说明后续整改计划及整改情况,于2017年3月28日前向我部提交书面说明。 同时,我部提醒你公司严格遵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现作出说明如下: A.投资决策程序: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和投资总监制定的投资策略和资产配置方案,综合考虑大类资产配置和行业配置比例对不同行业进行投资金额分配,同时在研究部的支持下,对准备重点投资的公司进行深入的基本面分析,最终构建投资组合。 B.基金经理遵循价值投资理念,看重的是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和长期盈利能力。主要是针对公司的信息披露完整性进行关注,并不影响公司的经营和公司价值。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期末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45,506.33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191.78 5 应收申购款 44,999,217.02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5,046,915.13 (4)本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7年6月30日。 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 - - 2010-2-11至2010-12-31 -1.10% 1.20% -6.89% 1.27% 5.79% -0.07% 2011-1-1至2011-12-31 -25.08% 1.06% -16.41% 1.01% -8.67% 0.05% 2012-1-1至2012-12-31 -1.08% 0.98% 8.70% 0.97% -9.78% 0.01% 2013-1-1至2013-12-31 -0.55% 1.23% -11.25% 1.16% 10.70% 0.07% 2014-1-1至2014-12-31 53.77% 1.25% 48.01% 1.06% 5.76% 0.18% 2015-1-1至2015-12-31 5.80% 2.15% 0.87% 1.97% 4.93% 0.18% 2016-1-1至2016-12-31 -14.59% 1.15% -6.10% 1.01% -8.49% 0.14% 2017-1-1至2017-6-30 11.06% 0.55% 11.41% 0.47% -0.35% 0.008%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2.50% 1.31% 17.30% 1.22% -4.80% 0.09% 注: (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0年2月11日,业绩基准累计增长率以2010年2月10日指数为基准; (2)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核心组合完全复制中证100指数,投资比例为股票资产的60%-100%;卫星组合则以中证100指数以外的具备良好成长潜力且价值被低估的上市公司股票为标的,投资比例为股票资产的0%-40%。债券资产、现金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3)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100指数8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20%。 2、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自2010年2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2017年6月30日 注: (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0年2月11日,业绩基准累计增长率以2010年2月10日指数为基准; (2)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核心组合完全复制中证100指数,投资比例为股票资产的60%100%;卫星组合则以中证100指数以外的具备良好成长潜力且价值被低估的上市公司股票为标的,投资比例为股票资产的0%40%。债券资产、现金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十三、基金的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重要提示部分对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进行了更新; 2、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管理人概况和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3、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情况进行了更新; 4、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代销机构进行了更新; 5、基金的投资部分对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的业绩进行了更新; 6、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对电子版资料发送服务进行了更新; 7、其它应披露事项部分进行了更新;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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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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