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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稳天盈货币A(002912)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817766
基金代码 002912
公告日期 2017-09-08
编号 1
标题 关于兴业稳天盈货币市场基金增加B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信息全文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现金管理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兴业稳天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对兴业稳天盈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B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据此,本基金管理人对《兴业稳天盈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进行相应修改。
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起始日期为2017年9月11日,自该日起投资人可选择按照B类基金份额的收费模式,申购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B类代码:005202),亦可选择按照原有收费模式,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A类代码:002912)。
二、B类基金份额费用情况
1、B类基金份额与A类基金份额收取的基金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相同。
2、与A类基金份额不同的是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25%。B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01%。两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相同,具体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发送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三、基金份额申购限制
通过直销机构(包括直销中心、网上直销系统以及微信交易)首次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0.01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0.01元。
投资人只可在本公司直销机构(包括直销中心、网上直销系统以及微信交易)办理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首次申购B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00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0.01元。
通过其他销售机构首次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
本基金两类基金份额申购与赎回的数量限制详见下表:
份额类别 A类基金份额 B类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 直销 其他销售机构 直销
首次申购最低金额(元) 0.01 1 300万
追加申购最低金额(元) 0.01 1 0.01
单笔赎回最低份额(份) 1 1
基金账户最低保留基金单位余额(份) 0.01 300万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份。某笔赎回导致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某一销售机构全部交易账户的份额余额少于0.01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强制该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全部赎回其在该销售机构全部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某笔赎回导致B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某一销售机构全部交易账户的份额余额少于300万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强制该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全部赎回其在该销售机构全部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
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四、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与公告
本基金A类和B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及7日年化收益率,计算公式详见基金合同。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将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及7日年化收益率。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其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及7日年化收益率。
五、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
投资人只可在本公司直销机构(包括直销中心、网上直销系统以及微信交易)办理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原基金份额自动转入A类基金份额且无论金额大小均使用0.25%的销售服务费率。
如新增其他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以本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六、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为确保增加B类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就《兴业稳天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兴业稳天盈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项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我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详见附件《兴业稳天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我公司将在更新的《兴业稳天盈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七、重要提示
1、本基金并存A类和B类两类基金份额后,投资人可自由选择申购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
2、两类基金份额不适用自动升降级规则。
3、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共同受《兴业稳天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约束,同一类别基金份额享有同等权利,凡基金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书中对基金份额的提及,未做特别说明的,均适用于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
4、目前暂不开通B类基金份额与旗下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具体开通时间将另行公告。
5、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cib-fund.com.cn)查阅本基金最新信息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00-95561)。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8日

附件《兴业稳天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章节 《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修订)》
第二部分释义 增加并调整后续序号:
51、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分设两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收取不同的销售服务费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52、A类基金份额:指按照0.2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53、B类基金份额:指按照0.01%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第二部分释义 54、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的过程 57、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的过程
第三部分基金的基本情况 七、基金销售服务费
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 删除。
第三部分基金的基本情况 增加:
八、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可分设不同类别基金份额,各类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本基金将设A类、B类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不同的基金代码,收取不同的销售服务费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为0.25%,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为0.01%。本基金份额的分类,具体参见招募说明书或其他公告。
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份额分类、或者停止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或者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率水平、或者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等,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但少于2周(含本数),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1个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4、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2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2周至少刊登暂停公告1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日在指定媒介上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1个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但少于2周(含本数),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1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4、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2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2周至少刊登暂停公告1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日在指定媒介上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1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 一、基金管理人
注册资本:7亿元人民币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和销售服务费率,法律法规要求提高的除外;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率;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3)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低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且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费方式;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删除(1),并相应调整后续序号。

(2)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低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且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费方式、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第十四部分基金资产估值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的非交易日。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的非交易日。
第十四部分基金资产估值 三、估值方法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及7日年化收益率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及7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损失以及因该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计算顺延错误而引起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三、估值方法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及7日年化收益率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及7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损失以及因该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计算顺延错误而引起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第十四部分基金资产估值 七、估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7日年化收益率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7日年化收益率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7日年化收益率予以公布。 七、估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7日年化收益率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7日年化收益率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7日年化收益率予以公布。
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基金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发送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以及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营销广告费、促销活动费、持有人服务费等。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25%。B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01%。两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相同,具体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发送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二、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二、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同一类别内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四、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分配。每个开放日公告前一个开放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节假日最后一日的7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每日例行对当天实现的收益进行收益结转(如遇节假日顺延),每日例行的收益结转不再另行公告。 四、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分配。每个开放日公告前一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节假日最后一日的7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每日例行对当天实现的收益进行收益结转(如遇节假日顺延),每日例行的收益结转不再另行公告。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五、本基金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及7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见本基金合同第十八部分。 五、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及7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见本基金合同第十八部分。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四)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公告
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将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当日,披露截止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合同生效至前一日期间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前一日的7日年化收益率。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当日基金份额的已实现收益/当日基金份额总额10000

2、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其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于节假日结束后第2个自然日,公告节假日期间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节假日最后一日的7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3、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市场交易日的次日(若遇法定节假日指定报刊休刊,则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首个出报日。下同),将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四)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公告
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将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当日,披露截止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合同生效至前一日期间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前一日的7日年化收益率。
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某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已实现收益/当日该类基金份额总额10000

2、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其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于节假日结束后第2个自然日,公告节假日期间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节假日最后一日的7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3、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市场交易日的次日(若遇法定节假日指定报刊休刊,则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首个出报日。下同),将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六)临时报告
(六)临时报告
增加:
27、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或者XBRL电子方式复核确认。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或者XBRL电子方式复核确认。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法律文件修改,基金分级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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