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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活期添利E(005148)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816684
基金代码 005148
公告日期 2016-08-26
编号 2
标题 关于新华活期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增加B类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信息全文 新华活期添利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10月24日证监许可【2014】1114号文注册,基金合同于2014年12月4日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及《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6年8月29日起增加B类基金份额,并对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进行修改。本基金增加份额类别事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设B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增加基金份额类别后,本基金将分设A类和B类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并按照不同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为: 000903(现有基金份额类别),B类基金份额代码为: 003264(新增基金份额类别)。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A类基金份额或B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
二、基金费率及有关业务规则
1、基金费率:
1)本基金通常情况下不收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在满足相关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当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5%且偏离度为负时,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避免诱发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本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2)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
3)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25%,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01%。
4)本基金A类和B类基金除销售服务费费率、申购金额限制等事项不同外,B类基金份额相关规定与A类基金份额均保持一致。
2、有关业务规则:
1)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规则与现行规则相同,目前已持有本基金的投资者,将按其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进行分类。
2)投资者首次申购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500万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
3)基金份额的自动升降级
当投资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某类基金份额达到上一类基金份额类别的最低份额要求时,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人在该基金账户保留的该类基金份额全部升级为上一类基金份额。当投资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某类基金份额不能满足该类基金份额最低份额要求时,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人在该基金账户保留的该类基金份额全部降级为下一类基金份额。
三、B类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与基金收益公告
投资者可自2016年8月29日起办理本基金B类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将自有效申购份额确认日起在指定报刊和管理人网站披露。
四、B类份额业务办理机构
目前,投资人可通过本公司设在北京的直销柜台办理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1、直销柜台信息如下:
名称: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6号力帆中心2号办公楼第1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号海通时代商务中心C1座
法定代表人:陈重
电话:010-68730999
联系人: 赵志刚
公司网址: www.ncfund.com.cn
客服电话:400-819-8866
2、本公司可根据情况增加B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办理机构,并另行公告。
五、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为确保本基金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就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项修订不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变化,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详见附件《新华活期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并在下期更新的《新华活期添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六、重要提示
1、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适用于A类、B类基金份额,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查询本基金最新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2、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暂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时间、业务规则等将另行公告。
3、本基金A类份额仍按原有业务规则执行,A类份额的代销机构可登录本公司网站进行查询。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如有疑问,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9-8866)。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6日

附件:《新华活期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新华活期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原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二部分释义
第二部分释义
增加:53、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分设两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收取不同的销售服务费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54、A类基金份额:指按照0.2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55、B类基金份额:指按照0.01%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56、基金份额的升级:指当投资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A类基金份额达到B类基金份额的最低份额要求时,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人在该基金账户保留的该类基金份额全部升级为B类基金份额
57、基金份额的降级:指当投资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B类基金份额不能满足该类基金份额最低份额要求时,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人在该基金账户保留的该类基金份额全部降级为A类基金份额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八、基金份额分类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投资者申购金额或持有份额数量、期限等条件对基金份额进行分类。各类别基金份额可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按不同费率收取销售服务费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有关基金份额分类的具体规则等相关事项届时将另行公告。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八、基金份额分类
1、基金份额分类
根据销售服务费费率和申购金额限制的不同,将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并分别计算和公告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份额分类进行调整并公告。
2、基金份额类别的限制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但依据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约定因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交易而发生基金份额自动升级或者降级的除外。本基金A类和B类基金份额的金额限制具体见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在履行相关程序后,调整申购各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限制及规则,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开始调整前2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3、基金份额的自动升降级
当投资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某类基金份额达到上一类基金份额类别的最低份额要求时,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人在该基金账户保留的该类基金份额全部升级为上一类基金份额。当投资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某类基金份额不能满足该类基金份额最低份额要求时,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人在该基金账户保留的该类基金份额全部降级为下一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升降级的具体数量限制及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在履行相关程序后,调整基金份额升降级的数量限制及规则,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开始调整之日前2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二、基金托管人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二、基金托管人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一、召开事由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且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调整基金份额的类别设置、调低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一、召开事由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且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调整各类别基金份额的类别设置、调低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的非交易日。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各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按约定予以公布。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的非交易日。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按约定予以公布。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对于由B类降级为A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应自其降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销售服务费率。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对于由A类升级为B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应自其达到B类条件的开放日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享受B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销售服务费率。各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二、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四、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本基金每个开放日公告前一个开放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节假日最后一日的7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每日例行对当天实现的收益进行收益结转(如遇节假日顺延),每日例行的收益结转不再另行公告。
五、本基金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及7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见本基金合同第十八部分。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二、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四、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本基金每个开放日公告前一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节假日最后一日的7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每日例行对当天实现的收益进行收益结转(如遇节假日顺延),每日例行的收益结转不再另行公告。
五、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及7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见本基金合同第十八部分。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四)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公告
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将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当日基金份额的已实现收益/当日基金份额总额×10000
7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方法见招募说明书。
2、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3、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或自然日)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市场交易日(或自然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7日年化收益率、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四)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公告
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将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已实现收益/当日该类基金份额总额×10000
7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方法见招募说明书。
2、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3、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或自然日)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市场交易日(或自然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7日年化收益率、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
新华活期添利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原内容 修改后内容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五)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五)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7日年化收益率、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7日年化收益率、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二)基金投资证券后的清算交收安排
2.交易记录、资金和证券账目核对的时间和方式
(1)交易记录的核对
基金管理人按日进行交易记录的核对。每日对外披露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之前,必须保证当天所有实际交易记录与基金会计账簿上的交易记录完全一致。如果实际交易记录与会计账簿记录不一致,造成基金会计核算不完整或不真实,由此导致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二)基金投资证券后的清算交收安排
2.交易记录、资金和证券账目核对的时间和方式
(1)交易记录的核对
基金管理人按日进行交易记录的核对。每日对外披露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之前,必须保证当天所有实际交易记录与基金会计账簿上的交易记录完全一致。如果实际交易记录与会计账簿记录不一致,造成基金会计核算不完整或不真实,由此导致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1.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是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本基金通过每日计算收益并分配的方式,使基金份额净值保持为人民币1.00元。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按规定公告。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
2.复核程序
基金管理人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后,将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1.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是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本基金通过每日计算收益并分配的方式,使两类基金份额净值保持为人民币1.00元。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按规定公告。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
2.复核程序
基金管理人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后,将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九、基金收益分配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九、基金收益分配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十、基金信息披露
(二)信息披露的内容
基金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募集情况、《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7日年化收益率、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基金年度报告需经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十、基金信息披露
(二)信息披露的内容
基金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募集情况、《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7日年化收益率、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基金年度报告需经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十一、基金费用
(三)销售服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十一、基金费用
(三)销售服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对于由B类降级为A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应自其降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销售服务费率。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对于由A类升级为B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应自其达到B类条件的开放日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享受B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销售服务费率。各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法律文件修改,基金分级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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