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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纯债债券A(371020)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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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81488 | ||||||||
基金代码 | 371020 | ||||||||
公告日期 | 2010-02-04 | ||||||||
编号 | 1 | ||||||||
标题 |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进一步调整电子直销交易转换优惠费率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为了给广大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服务,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09年7月起调整了部分基金电子直销交易转换费率,受到广大投资人的欢迎。随着业务的发展,为了更好地满足客户的理财需求,本公司决定自2010年2月8日起,对通过本公司电子交易系统(含网上交易和电话交易)进行基金转换业务的优惠费率实施进一步调整,具体措施如下: 对于投资人通过上投摩根电子交易系统(含网上交易和电话交易)办理的基金转换业务,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而定。 一、申购补差费: 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申购补差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如原申购补差费率高于0.6%按不同折扣费率收取但不得低于0.6%,如原申购补差费率低于0.6%则按原费率收取。申购补差费=(转出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其中: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单位净值; 2、若转出基金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则申购补差费为0。 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用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三、其他: 1、本次电子直销基金转换费率优惠仅针对旗下货币市场基金份额向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或上投纯债A基金的转换,以及上投纯债B基金份额向股票型基金或混合型基金的转换,其他转换业务的转换费率维持不变。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目前暂不能与我司其他基金互转。 2、此次调整后我司旗下基金电子直销交易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优惠情况如下表所示: 转出基金 转入基金 转出金额(M) 申购补差费率 标准费率 电子直销费率 上投货币 上投双息 上投双核 M<100万 1.50% 0.6%(四折) 100万≤M<500万 1.00% 0.6%(六折) 上投纯债A M<100万 0.80% 0.6%(七五折) 上投纯债B 上投双息 上投双核 M<100万 1.50% 0.6%(四折) 100万≤M<500万 1.00% 0.6%(六折) 3、上述费率调整仅适用于已有支持上投摩根电子直销交易(含网上交易和电话交易)的银行卡。本公司可以根据监管机关的相关规定或市场情况调整上述费率,并将在调整生效前3日内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予以公告。 4、本公告有关基金电子直销交易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投资人可通过如下途径咨询办理详情: 公司网站:http://www.51fund.com 客服电话:40088-94888,021-38794888 客服信箱:services@jpmf-sitico.com 5、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在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并进行网上交易时,应认真阅读《投资者风险教育手册》、《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协议》、《上投摩根旗下基金定期定额电子交易协议》及相关业务规则,了解基金投资和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 特此公告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2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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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间转换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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