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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易支付货币A(161608)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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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810811 | ||||||||
基金代码 | 161608 | ||||||||
公告日期 | 2017-08-29 | ||||||||
编号 | 1 | ||||||||
标题 |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 ||||||||
信息全文 |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年第2号) 重要提示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95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6年1月19日正式生效。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除特别说明外,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7月19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17年6月30日,业绩表现截止日为2017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2006年1月19日 二、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设立日期:2001年5月22日 法定代表人:高峰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电话:(0755)26947517 联系人:赖亮亮 注册资本:125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NikkoAssetManagementCo.,Ltd.)40%。 (二)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 1、现任董事情况 董事长高峰先生,金融学博士,现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大鹏证券投行部高级经理、业务董事,平安证券投行部副总经理,北京远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新华富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7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独立董事杜婕女士,经济学博士,民进会员,注册会计师,现任吉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历任电力部第一工程局一处主管会计,吉林大学教师、讲师、教授。2011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田利辉先生,金融学博士后、执业律师,现任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教授。历任密歇根大学戴维德森研究所博士后研究员、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教授、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教授。2011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施天涛先生,法学博士,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和中国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2012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董事马金声先生,高级经济师,现任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名誉董事长。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副主任、主任,金银管理司司长,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副行长,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副董事长,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2007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董事黄庆华先生,工科学士,现任上海宜利实业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历任上海宜利实业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助理、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事业部综合管理处主管。2015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董事DavidSemaya(薛迈雅)先生,教育学硕士,现任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长,三井住友信托银行有限公司顾问。历任日本美林副总,纽约美林总监,美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代表董事和副总、代表董事和主席,巴克莱全球投资者日本信托银行有限公司总裁及首席执行官,巴克莱全球投资者(英国)首席执行官,巴克莱集团、财富管理(英国)董事及总经理。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董事AllenYan(颜锡廉)先生,工商管理硕士,现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融通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富达投资公司(美国波士顿)分析员、富达投资公司(日本东京)经理、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部长。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董事张帆先生,工商管理硕士,现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上海远东证券有限公司上海金桥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助理、经纪业务总部副总经理,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北京大街证券营业部总经理、经纪业务管理总部董事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职务。2017年6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 2、现任监事情况 监事刘宇先生,金融学硕士、计算机科学硕士,现任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历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助理、安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监察稽核部副总监。2015年8月起至今,任公司监事。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董事长高峰先生,金融学博士,现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大鹏证券投行部高级经理、业务董事,平安证券投行部副总经理,北京远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新华富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7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张帆先生,工商管理硕士,现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上海远东证券有限公司上海金桥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助理、经纪业务总部副总经理,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北京大街证券营业部总经理、经纪业务管理总部董事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职务。2017年6月起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常务副总经理AllenYan(颜锡廉)先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富达投资公司(美国波士顿)分析员、富达投资公司(日本东京)经理、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部长。2011年3月至今,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刘晓玲女士,金融学学士。历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零售业务部渠道总监,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零售业务部负责人,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募事业部市场总监。2015年9月起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督察长涂卫东先生,法学硕士。历任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原国务院法制局)财金司公务员,曾在中国证监会法律部和基金监管部工作,曾是中国证监会公职律师。2011年3月至今,任公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情况 黄浩荣先生,厦门大学管理学硕士,4年证券投资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2014年6月加入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固定收益部固定收益研究员,现任融通易支付货币、融通汇财宝货币(由原融通七天理财债券转型而来)、融通通源短融债券、融通增利债券、融通通安债券、融通通福债券(LOF)(由原融通通福分级债券转型而来)、融通通和债券、融通通祺债券、融通通宸债券、融通通玺债券、融通通穗债券、融通通弘债券、融通通润债券、融通通颐定期开放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 张一格先生,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经济学硕士、南开大学法学学士,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CFA)。11年证券投资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现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历任兴业银行资金营运中心投资经理、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民安增利债券等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6月加入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融通易支付货币、融通通盈保本、融通增裕债券、融通增祥债券、融通增丰债券、融通通瑞债券、融通通优债券、融通月月添利定期开放债券、融通通景灵活配置混合、融通通鑫灵活配置混合、融通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融通通裕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 (2)历任基金经理情况 自2006年1月19日起至2008年3月30日,由陶武彬先生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自2008年3月31日起至2011年10月12日,由乔羽夫先生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自2011年10月13日起至2011年11月2日,由乔羽夫先生和蔡奕奕女士共同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自2011年11月3日起至2015年1月5日,由蔡奕奕女士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自2015年1月6日起至2015年3月14日,由蔡奕奕女士和王涛先生共同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自2015年3月15日起至2015年11月16日,由王涛先生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自2015年11月17日起至2017年7月28日,由王涛先生和张一格先生共同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公司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常务副总经理颜锡廉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基金经理张一格先生,固定收益部副总监、基金经理王超先生,交易部总经理谭奕舟先生,风险管理部总经理马洪元先生。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账、进行基金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及基金报告; 4、充分考虑本基金的特点,并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设置相应的部门并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或委托其他机构代理该项业务; 6、设置相应的部门并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和相应的技术设施进行基金的注册与过户登记工作或委托其它机构代理该项业务; 7、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8、除依据《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任何第三方谋取利益; 9、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不得委托第三人管理、运作基金财产; 10、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11、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开放式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2、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及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基金7日年化收益率、E类基金份额的每百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13、严格按照《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16、保守基金的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但因遵守和服从司法机构、中国证监会或其它监管机构的判决、裁决、决定、命令而作出的披露或为了基金审计目的而作出的披露不应视为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 17、依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8、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9、组织并参加基金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1、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3、确保需要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24、负责为基金聘请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25、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6、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按规定退还所募集资金本息,并承担发行费用; 27、公平对待所管理的不同基金,防止在不同基金间进行有损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及进行不公平的资源分配; 28、不从事任何有损本基金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29、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它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对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11)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五)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提供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禁止的其他投资或活动。 (六)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牟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七)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管理风险、经营风险以及操作风险,确保基金财务和公司财务以及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从而最大程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公司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建立的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方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的总称。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组成。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对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总揽和指导,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 基本管理制度包括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监察稽核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等。 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2、内部控制原则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必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运作环节。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制衡,并通过切实可行的措施来实行。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应充分发挥各机构、各部门及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运用科学化的方法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主要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了基金会计制度、公司财务会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职责,并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控制。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包括凭证制度、复核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基金估值制度和程序、基金财务清算制度和程序、成本控制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财产登记保管和实物资产盘点制度、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等。 (2)风险管理控制制度 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委员会组织各部门制定,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的目标和原则、风险控制的机构设置、风险控制的程序、风险类型的界定、风险控制的主要措施、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风险控制制度的监督与评价等部分组成。 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主要包括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交易风险管理制度、财务风险控制制度以及岗位分离制度、防火墙制度、岗位职责、反馈制度、保密制度、员工行为准则等程序性风险管理制度。 (3)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设立督察长,负责监察稽核工作,督察长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除应当回避的情况外,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任何会议,调阅公司相关档案,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督察长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应当对督察长的报告进行审议。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门,具体执行监察稽核工作。公司配备了充足合格的监察稽核人员,明确规定了监察稽核部门及内部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监察稽核制度包括内部监察稽核管理办法、内部监察稽核工作准则等。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检查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员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情况;检查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员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的情况。 4、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管理人发展不断完善内部合规控制。 三、基金托管人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成立时间:1996年2月7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4]101号 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28,365,585,227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10-58560666 联系人:罗菲菲 中国民生银行是我国首家主要由非公有制企业入股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同时又是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建立的规范的股份制金融企业。多种经济成份在中国金融业的涉足和实现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使中国民生银行有别于国有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而为国内外经济界、金融界所关注。中国民生银行成立二十年来,业务不断拓展,规模不断扩大,效益逐年递增,并保持了快速健康的发展势头。 2000年12月19日,中国民生银行A股股票(600016)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2003年3月18日,中国民生银行40亿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交所正式挂牌交易。2004年11月8日,中国民生银行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了58亿元人民币次级债券,成为中国第一家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私募发行次级债券的商业银行。2005年10月26日,民生银行成功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成为国内首家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商业银行,为中国资本市场股权分置改革提供了成功范例。2009年11月26日,中国民生银行在香港交易所挂牌上市。 中国民生银行自上市以来,按照团结奋进,开拓创新,培育人才;严格管理,规范行为,敬业守法;讲究质量,提高效益,健康发展的经营发展方针,在改革发展与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先后推出了大集中科技平台、两率考核机制、三卡工程、独立评审制度、八大基础管理系统、集中处理商业模式及事业部改革等制度创新,实现了低风险、快增长、高效益的战略目标,树立了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崭新的商业银行形象。 2010年2月3日,在卓越2009年度金融理财排行榜评选活动中,中国民生银行一流的电子银行产品和服务获得了专业评测公司、网友和专家的一致好评,荣获卓越2009年度金融理财排行榜十佳电子银行奖。 2010年10月,在经济观察报主办的2009年度中国最佳银行评选中,民生银行获得评委会奖中国银行业十年改革创新奖。这一奖项是评委会为表彰在公司治理、激励机制、风险管理、产品创新、管理架构、商业模式六个方面创新表现卓著的银行而特别设立的。 2011年12月,在由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联合近40家成员行共同举办的2011中国电子银行年会上,民生银行荣获2011年中国网上银行最佳网银安全奖。这是继2009年、2010年荣获中国网上银行最佳网银安全奖后,民生银行第三次获此殊荣,是第三方权威安全认证机构对民生银行网上银行安全性的高度肯定。 2012年6月20日,在国际经济高峰论坛上,民生银行贸易金融业务以其2011-2012年度的出色业绩和产品创新最终荣获2012年中国卓越贸易金融银行奖项。这也是民生银行继2010年荣获英国《金融时报》中国银行业成就奖最佳贸易金融银行奖之后第三次获此殊荣。 2012年11月29日,民生银行在《TheAsset》杂志举办的2012年度AAA国家奖项评选中获得中国最佳银行-新秀奖。 2013年度,民生银行荣获中国投资协会股权和创业投资专业委员会年度中国优秀股权和创业投资中介机构最佳资金托管银行及由21世纪传媒颁发的2013年PE/VC最佳金融服务托管银行奖。 2013年荣获中国内部审计协会民营企业内部审计优秀企业。 在第八届21世纪亚洲金融年会上,民生银行荣获2013亚洲最佳投资金融服务银行大奖。 在2013第五届卓越竞争力金融机构评选中,民生银行荣获2013卓越竞争力品牌建设银行奖。 在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2013)》中,民生银行荣获中国企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数第一名、中国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指数第一名、中国银行业社会责任指数第一名。 在2013年第十届中国最佳企业公民评选中,民生银行荣获2013年度中国最佳企业公民大奖。 2013年还获得年度品牌金博奖品牌贡献奖。 2014年获评中国银行业协会最佳民生金融奖、年度公益慈善优秀项目奖。 2014年荣获《亚洲企业管治》第四届最佳投资者关系公司大奖和2014亚洲企业管治典范奖。 2014年被英国《金融时报》、《博鳌观察》联合授予亚洲贸易金融创新服务称号。 2014年还荣获《亚洲银行家》中国最佳中小企业贸易金融银行奖,获得《21世纪经济报道》颁发的最佳资产管理私人银行奖,获评《经济观察》报年度卓越私人银行等。 2015年度,民生银行在《金融理财》举办的2015年度金融理财金貔貅奖评选中荣获金牌创新力托管银行奖。 2015年度,民生银行荣获《EUROMONEY》2015年度中国最佳实物黄金投资银行称号。 2015年度,民生银行连续第四次获评《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2015)》中国银行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第一名。 2015年度,民生银行在《经济观察报》主办的2014-2015年度中国卓越金融奖评选中荣获年度卓越创新战略创新银行和年度卓越直销银行两项大奖。 2、主要人员情况 杨春萍:女,北京大学本科、硕士。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投资银行总行,意大利联合信贷银行北京代表处,中国民生银行金融市场部和资产托管部。历任中国投资银行总行业务经理,意大利联合信贷银行北京代表处代表,中国民生银行金融市场部处长、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具有近三十年的金融从业经历,丰富的外资银行工作经验,具有广阔的视野和前瞻性的战略眼光。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7月9日获得基金托管资格,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颁布后首家获批从事基金托管业务的银行。为了更好地发挥后发优势,大力发展托管业务,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伊始就本着充分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为客户提供高品质托管服务的原则,高起点地建立系统、完善制度、组织人员。资产托管部目前共有员工66人,平均年龄36岁,100%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80%以上员工具有硕士以上文凭。基金业务人员100%都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中国民生银行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秉承诚信、严谨、高效、务实的经营理念,依托丰富的资产托管经验、专业的托管业务服务和先进的托管业务平台,为境内外客户提供安全、准确、及时、高效的专业托管服务。截至2017年6月30日,中国民生银行已托管170只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的证券投资基金总净值达到4829.73亿元。中国民生银行于2007年推出托付民生安享财富托管业务品牌,塑造产品创新、服务专业、效益优异、流程先进、践行社会责任的托管行形象,赢得了业界的高度认可和客户的广泛好评,深化了与客户的战略合作。自2010年至今,中国民生银行荣获《金融理财》杂志颁发的最具潜力托管银行、最佳创新托管银行和金牌创新力托管银行奖,荣获《21世纪经济报道》颁发的最佳金融服务托管银行奖。 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场外基金份额(A类/B类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基金管理人通过在深圳、北京和上海设立的销售服务小组以及网上直销为投资者办理开放式基金开户、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业务: 1)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邮政编码:518053 联系人:陈思辰 电话:(0755)26948034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3-8088(免长途通话费用)、(0755)26948088 2)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1241-1243单元 邮政编码:100140 联系人:魏艳薇 电话:(010)66190989 3)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34层3405号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刘佳佳 联系电话:(021)38424889 4)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邮政编码:518053 联系人:殷洁 联系电话:(0755)26947856 (2)代销机构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联系人:李群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电话:(010)58351666 传真:(010)83914283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联系人:刘秀宇 客服热线:95588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王琳 电话:95533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邓炯鹏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6)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联系人:王曦 电话:(010)66223584 传真:(010)66226045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7)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联系人:李伟 电话:95595 (8)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张莉 电话:(0755)25859591 (9)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联系人:邓轼坡 电话:95577 (10)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联系人:王宏 电话:022-58316666 客服电话:95541 网址:www.cbhb.com.cn (1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曹榕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12)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金煜 联系人:汤征程 电话:(021)68475888 (13)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248号 法人代表:蔡国华 联系人:甘学芳 电话:0535-2118050 客服热线:400-813-8888 (1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24层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户服务电话:95574 联系人:邱艇 电话:0574-87050397 (15)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仅代销前端) 注册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6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6号 法定代表人:李镇西 联系人:张建鑫 电话:010-64816038 客户服务电话:95352 网址:www.bsb.com.cn; (16)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传真:0512-69868370 联系人:葛晓亮 电话:0512-69868519 客服热线:96067 网址:www.suzhoubank.com。 (17)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5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林爽 电话:(010)66045577 (18)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吕慧 电话:021-58788678-8816 传真:021-58788678-8101 (19)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蒋章 电话:(021)58870011 (20)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21)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25层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25层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传真:0755-82080798 联系人:童彩平 客服电话:4006-788-887 (2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613号6幢55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号楼C座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高莉莉 电话:(021)54509998 (23)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贾雅楠 电话:(021)38509630 (24)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李延鹏 电话:0755-82721122-8625 客服电话:400-920-0022 (25)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11层110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西街3号新恒基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姜新 电话:010-65807865 传真:010-65807864 联系人:郭爱丽 客服热线:010-59539901 公司网站:cifcofund.com (26)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王婉秋 电话:010-62020088 传真:010-62020355 客服电话:400-888-6661 (27)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8号皇岗商务中心主楼4F(07)单元 法定代表人:卓紘畾 联系人:王娓萍 电话:0755-33376853 传真:0755-33065516 客服电话:4006-877-899 (28)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室 法人代表:罗细安 电话:010-67000988 传真:010-67000988-6000 联系人:孙晋峰 (29)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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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热线:400-820-2819 公司网站:www.fund.bundtrade.com (36)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杨懿 联系人:文雯 电话:010-83363101 (37)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高新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418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高新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418室 法定代表人:刘鹏宇 电话:0755-83999907-815 传真:0755-83999926 联系人:马力佳 客服热线:0755-83999907 公司网站:www.jinqianwo.cn (38)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仅代销前端)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站:www.lufunds.com (39)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仅代销前端)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传真:020-89629011 联系人:黄敏嫦 电话:020-89629099 客服热线:020-89629066 (40)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ANYIKKUAN 电话:0755-89460500 传真:0755-21674453 联系人:叶健 客服热线:400-684-0500 公司网站:www.ifastps.com.cn (4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客服热线:95580 公司网站:www.psbc.com (42)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e世界A座1108室 法人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丁向坤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fundzone.cn (43)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MSDC1-28层28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9层 法定代表人:丁东华 电话:010-59287984 传真:010-59287825 联系人:郭宝亮 客服热线:400-111-0889 网址:www.gomefund.com (44)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3号8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电话:021-51327185 传真:021-50710161 联系人:姜吉灵 客服热线:400-821-0203 (45)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电话:021-33768132 传真:021-33768132-802 联系人:戴珉微 客服热线:400-6767-523 公司网站:www.zzwealth.cn (46)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昆明路518号北美广场A1002-A10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电话:021-65370077 网址:www.jiyufund.com.cn (47)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2105室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联系人:何庭宇 电话:021-20324153 (48)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1层、2层、9层、11层、1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西路3号新恒基国际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王兵 联系人:赵森 电话:010-59539864 传真:010-59539806 客户服务电话:95162 (49)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法定代表人:胡伟 电话:010-65951887 传真:010-65951887 联系人:葛亮 客服热线:400-618-0707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50)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京东集团总部A做17层 法定代表人:陈超 电话:4000988511/4000888816 传真:010-89188000 联系人:徐伯宇 客服热线:95518 公司网站:jr.jd.com (51)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9号金润大厦23A 法定代表人:高锋 电话:0755-83655588 传真:0755-83655518 联系人:廖苑兰 客服热线:4008048688 公司网站:www.keynesasset.com (52)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32层 法人代表:路昊 联系人:茆勇强 客服电话:400-111-5818 网址:www.huaruisales.com (53)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杨高南路799号3号楼9楼 法定代表人:马刚 联系人:杨徐霆 电话:021-60818249 客服热线:95156 网址:www.tonghuafund.com。 (5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钟伟镇 传真:(021)38676767 客服电话:4008888666 (5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许梦园 电话:(010)85130236 客服电话:400-8888-108 (56)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李颖 电话:(0755)82130833 客服电话:95536 (5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黄婵君 电话:(0755)82960167 客服电话:95565 (58)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陆涛 联系人:张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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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熊丽 电话:(0471)4974437 客服电话:4001966188 (92)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层 法人代表:李长伟 联系人:马焮 电话:010-88321613 客服热线:0871-68898130 (9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电话:010-85679888-6035 联系人:秦朗 客服电话:4009101166 (9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028-86690057 联系人:刘婧漪 客服电话:4006-600109 (95)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21-20315255 联系人:许曼华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96)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电话:023-63786141 联系人:周青 客服电话:4008096096 (97)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电话:0755-82791065 联系人:韩钰 客服热线:4009908826 (98)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六号万通中心D座28层 法定代表人:蒋煜 联系人:尚瑾 客服电话:4008188866 2、场内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场内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场内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的具体名单如下: 1)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人:范超 电话:(0551)65161821 客服电话:96518 2)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尹旭航 电话:(010)63080994 客服电话:4008008899 3)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26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李若辰 电话:(0755)23838751 客服电话:4008881888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李晓皙 电话:(021)22169130 客服电话:95525 5)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1)68751860 客服热线:400-8888-999、95579 6)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法定代表人:何其聪 联系人:丁敏 电话:(0731)85832463 客服电话:95571 7)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028-86690057 联系人:刘婧漪 客服电话:4006-600109 8)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庞晓芸 电话:(0755)82492193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9)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许梦园 电话:(010)85130236 客服电话:400-8888-108 10)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田德军 联络人:田芳芳 电话:(010)83561072 客服电话:400698989 1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电话:010-85679888-6035 联系人:秦朗 客服电话:4009101166 12)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21-20315255 联系人:许曼华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1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钟伟镇 传真:(021)38676767 客服电话:4008888666 14)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李玉婷 电话:(021)33388229 客服热线:95523或4008895523 15)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联系人:李玉婷 电话:(021)33388229 1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黄婵君 电话:(0755)82960167 客服电话:95565 17)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电话:023-63786141 联系人:周青 客服电话:4008096096 18)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李颖 电话:(0755)82130833 客服电话:95536 1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辛国政 电话:(010)66568292 客服电话:4008-888-8888 20)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熊丽 电话:(0471)4974437 客服电话:4001966188 2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侯艳红 电话:(010)60838995 客服电话:4008895548 22)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孙秋月 电话:(0532)85023924 客服电话:95548 2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郑向溢 电话:(0755)82558336 客服热线:4008001001 2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夏中苏 电话:(021)38281963 客服电话:95562 25)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法定代表人:何春梅 联系人:牛孟宇 联系电话:(0755)83709350 客服电话:95563 26)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周一涵 电话:(021)38637436 客服电话:95511转8 27)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方晓丹 电话:(0512)65581136 客服电话:4008601555 (2)二级市场交易代办证券公司 投资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的证券营业部均可参与基金二级市场交易。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1、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邮政编码:518053 法定代表人:高峰 电话:(0755)26948075 传真:(0755)26935011 联系人:杜嘉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9378856 联系人:崔巍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邮编:200021)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人:俞伟敏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玲、俞伟敏 五、基金的名称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强调本金安全性、资产充分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稳定的当期收益。 八、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包括:现金,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利率预期和资产配置策略 根据宏观经济指标(如利率水平、CPI指标、GDP增长率、货币供应量、汇率等),重点关注利率变化趋势,决定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根据各大类属资产的收益水平、平均剩余期限、流动性特征(如平均日交易量、交易场所、机构投资者持仓情况、回购抵押情况等),决定基金投资组合中各类属资产的配置比例。 (二)估值策略 建立不同品种的收益率曲线预测模型,并通过这些模型进行估值,确定价格中枢的变动趋势。根据收益率、流动性、风险匹配原则以及债券的估值原则构建投资组合,合理选择不同市场中有投资价值的券种,并根据投资环境的变化相机调整。 (三)久期控制和流动性管理策略 为控制风险、保证流动性,根据持有人的平均持有期限确定组合的平均持有期限。组合久期控制在120天以内,并通过控制同业存款的比例、保留充足的可变现资产和平均安排回购到期期限,保证组合的一定流动性。 (四)选时与套利策略 市场和品种的多样性以及风险收益差异提供了丰富的无风险套利机会,比如: (1)分析市场变动趋势,把握回购利率波动规律,对回购资产进行时间方向上的动态配置策略。根据回购利差进行回购品种的配置比例调整。 (2)把握大盘新股发行、季节因素、日历效应等,捕捉回购利率的高点。对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出现的跨市场套利机会,进行跨市场套利。 (3)对于跨期限套利,进行严格的实证检验,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进行操作。在短期债券的单个债券选择上利用收益率利差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以及含权债券价值变动策略选择收益率高或价值被低估的短期债券,进行投资决策。 (五)基金投资组合管理办法 1、投资组合 投资组合的原则是追求收益性、流动性和安全性的有机结合。本基金通过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在保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条件下,获取稳定的收益。本基金投资组合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本基金投资于同一机构发行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及其作为原始权益人的资产支持证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10%,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除外; (2)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与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3)本基金投资于有固定期限银行存款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但投资于有存款期限,根据协议可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不受上述比例限制;本基金投资于具有基金托管人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20%,投资于不具有基金托管人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5%; (4)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120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240天; (5)本基金投资组合中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5%; (6)本基金投资组合中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10%; (7)本基金投资组合中持有的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银行定期存款等流动性受限资产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30%; (8)除发生巨额赎回、连续3个交易日累计赎回20%以上或者连续5个交易日累计赎回30%以上的情形外,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得超过20%; (9)遵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10)本基金的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40%; (11)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对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除上述另有约定外,由于证券市场波动或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原因导致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约定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上述标准。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2、投资组合构建和调整方法 (1)判断利率走势和决定资产配置:本基金投资团队依据对宏观经济以及货币、利率政策的研究和预期提出资产配置方案,设定投资组合的期限,将利率风险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 (2)综合投资价值分析和品种选择:将资产配置方案落实在具体的投资品种上。具体将通过综合考虑流动性风险约束条件、信用风险约束条件,使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构建优化投资组合。其中,投资组合优化的操作方法是,在确定投资组合的久期之后,综合考虑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约束条件,利用优化技术对组合约束比例进行单独优化,之后再综合各个约束条件确定投资组合的比例构成并进行收益率优化,决定明细投资品种以及投资数量,形成投资组合的完整方案。 (3)投资组合的动态调整: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包括核心投资组合、流动性投资组合以及同业存款/现金。 核心投资组合以获取收益为目的,以397天内到期的债券、央行票据以及中长期回购为主;流动性组合以保证流动性并灵活获取一定收益为目的,以短期回购品种为主;同业存款/现金主要是以保障经常性赎回为目的,可以即时支付的资产。 如果预测短期货币市场利率将上升,则适当增加流动性投资组合的比例;如预测短期货币市场利率将下降,则适当增加核心投资组合的比例。 3、投资决策及操作 (1)确定投资策略 基金经理在宏观、货币市场以及金融工程研究员提供的研究报告基础上完成投资策略报告,并上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投资决策委员会修改批准后,由基金经理进行具体实施,并交由监察稽核部备案监督。 (2)进行资产配置 基金经理根据上述研究报告设计合理的久期,对基金资产在每个市场进行合理地配置,并根据市场的流动性状况对资产配置进行调整。 (3)建立投资组合 运用组合优化模型构建初始比例,然后根据市场的变动情况及时对组合进行调整。但是调整的幅度不得超越整体的投资策略和资产配置策略。 (4)组合监控与调整 组合监控与调整的理由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可能出现市场失效,例如出现了极具吸引力的短线买入或者卖出机会;二是基于风险控制的需要,由专门的风险管理小组对持仓和交易进行监控,基金经理或者风险管理小组发现组合局部或者整体风险超标时,基金经理应立即对组合进行调整。 (5)风险报告与业绩分析 风险管理小组每日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监控,出具风险管理报告,同时还将定期对基金业绩进行归因分析,为基金管理提供客观依据。 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环境变化和实际需要对上述投资程序作出调整。 (6)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及风险控制措施 A、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在确保与基金投资目标相一致的前提下,可本着谨慎和风险可控的原则,为取得与承担风险相称的收益,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 a、买入持有策略 基金可在与投资目标一致的前提下,买入并持有资产支持证券,以获取相应的利息收入。 b、利率预期策略 根据对利率趋势、提前还款率等的预期,预测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率的变化趋势,从而决定对资产支持证券的买入或卖出。 c、信用利差策略 通过对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评估,分析预期违约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变化趋势,评估其信用利差是否合理,并预测其变化趋势,通过其信用质量的改善和信用利差的缩小获利。 d、相对价值策略 通过计算资产支持证券的名义利差、静态利差及期权调整利差等指标,将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风险特征与其他资产类别和债券的收益风险比较,确定其是否具有相对价值,从而决定对其整体或个券的买入和卖出。 B、风险控制措施 a、通过严格的投资流程控制投资风险,基金经理及有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投资授权制度。 b、在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时,首先应由固定收益研究员提出资产支持证券产品的风险收益报告和投资建议,基金经理根据公司投委会决定的资产配置计划和相应的投资权限,参考固定收益研究员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收益报告,充分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收益特征,确定具体投资方案,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谨慎进行投资。 c、交易部负责具体的交易执行,同时履行一线监控的职责,监控内容包括基金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比例及交易对手风险控制等。 d、固定收益小组对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进行风险和绩效评估,密切跟踪影响基金所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变化的各种因素,并在投资中进行相应操作,以规避信用风险的上升。 e、固定收益小组负责不断完善资产支持证券定价模型,并评估模型风险。密切跟踪影响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率变化的各种因素,并评估其对资产支持证券持有期收益的影响,并进行相应的投资操作。 f、基金经理在投资决策时将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上市等流动性安排,并考虑其对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影响,分散投资,确保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具有适当的流动性。 g、基金经理将密切关注影响债务人提前偿还的各种因素,并评估其对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价值的影响,并进行相应的投资决策。 h、本公司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及相应技术手段,使基金相关操作以谨慎安全的方式进行,确保基金及持有人利益得到保障。 i、本公司将严格审查所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法律文件,确保各业务环节都有适当的法律保障。 4、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和平均剩余存续期限的计算 (1)本基金采用如下公式计算平均剩余期限(天)和平均剩余存续期限(天):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资产剩余期限-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负债剩余期限+债券正回购剩余期限)/(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资产-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负债+债券正回购)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限=(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资产剩余存续期限-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负债剩余存续期限+债券正回购剩余存续期限)/(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资产-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负债+债券正回购) (2)各类资产和负债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的计算标准 银行活期存款、清算备付金、交易保证金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为0天;证券清算款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日至交收日的剩余交易日天数计算。 回购(包括正回购和逆回购)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日至回购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买断式回购产生的待回购债券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为该基础债券的剩余期限,买断式回购产生的待返售债券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日至回购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银行定期存款、同业存单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日至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有存款期限,根据协议可提前支取且没有利息损失的银行存款,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日至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银行通知存款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以存款协议中约定的通知期计算。 中央银行票据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日至中央银行票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组合中债券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是指计算日至债券到期日为止所剩余的天数,以下情况除外: 允许投资的可变利率或浮动利率债券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下一个利率调整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允许投资的可变利率或浮动利率债券的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日至债券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平均剩余期限和平均剩余存续期限的计算结果保留至整数位,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对平均剩余期限和平均剩余存续期限计算方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以货币市场工具为投资对象,因此,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即银行活期存款利率(1-利息税率))。 基于本基金作为日常现金管理工具的定位,为使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具有更强的可比性,经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11年1月1日起,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税后利率变更为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即银行活期存款利率(1-利息税率))。详见基金管理人于2010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发布的《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在合理的市场化利率基准推出的情况下,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确定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认为,业绩的选择标准需要合理、透明,为广大投资者所接受。本基金业绩基准是投资者最熟知、最容易获得的低风险收益率。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高流动性、低风险的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债券和混合型基金。 十二、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8月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固定收益投资 1,727,473,428.23 32.04 其中:债券 1,727,473,428.23 32.04 资产支持证券 - -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910,778,626.16 35.44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729,449,206.83 32.07 4 其他资产 24,295,421.83 0.45 5 合计 5,391,996,683.05 100.00 2、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7.77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 -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序号 发生日期 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原因 调整期 1 2017年4月20日 28.88 连续巨额赎回;债券市场波动 2个交易日 2 2017年4月21日 21.36 连续巨额赎回;债券市场波动 1个交易日 3 2017年6月26日 27.65 连续巨额赎回;债券市场波动 2个交易日 4 2017年6月27日 23.12 连续巨额赎回;债券市场波动 1个交易日 注:调整期从正回购融资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比例20%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开始计算。 3、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3.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60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90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40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120天。 3.2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30天以内 64.97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1.66 - 2 30天(含)-60天 1.67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1.11 - 3 60天(含)-90天 10.75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4 90天(含)-120天 0.55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5 120天(含)-397天(含) 21.70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合计 99.64 4、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未出现超过240天的情况。 5、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49,993,243.64 0.93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469,379,465.11 8.71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469,379,465.11 8.71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579,941,119.20 10.76 6 中期票据 - - 7 同业存单 628,159,600.28 11.65 8 其他 - - 9 合计 1,727,473,428.23 32.05 10 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149,636,948.07 2.78 6、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张) 摊余成本(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70401 17农发01 2,600,000 259,456,983.19 4.81 2 011753026 17联通SCP001 2,000,000 199,963,253.04 3.71 3 111710283 17兴业银行CD283 2,000,000 199,644,861.07 3.70 4 041769004 17国家核电CP001 1,500,000 149,878,837.55 2.78 5 111716087 17上海银行CD087 1,300,000 129,799,824.85 2.41 6 111617243 16光大CD243 1,200,000 119,147,440.19 2.21 7 111707138 17招商银行CD138 1,000,000 99,822,430.55 1.85 8 011765002 17宁沪高SCP002 900,000 89,988,441.34 1.67 9 160202 16国开02 900,000 89,723,466.18 1.66 10 150207 15国开07 500,000 50,253,332.96 0.93 7、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次数 0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0028%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819% 报告期内每个工作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0392%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出现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的情况。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出现正偏离度绝对值达到0.5%的情况。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9.1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和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按照实际利率法每日计提收益。 9.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9.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2,410,778.0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利息 20,527,446.74 4 应收申购款 1,357,197.09 5 其他应收款 - 6 待摊费用 - 7 其他 - 8 合计 24,295,421.83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无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本基金收益分配自成立起至2016年6月14日,利润分配是按月结转份额;自2016年6月15日起,利润分配由按月结转份额变更为按日结转份额。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6年1月19日正式生效,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7年6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各阶段基金投资业绩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融通易支付货币A 阶段 净值收 益率 净值收益率标准差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 - - 2006年1月1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6年12月31日 1.8386% 0.0045% 1.7911% 0.0003% 0.0475% 0.0042% 2007年度 3.1399% 0.0061% 2.7850% 0.0019% 0.3549% 0.0042% 2008年度 3.4600% 0.0070% 3.7621% 0.0012% -0.3021% 0.0058% 2009年度 1.6362% 0.0061% 2.2470% 0.0000% -0.6108% 0.0061% 2010年度 1.8616% 0.0049% 2.3041% 0.0003 -0.4425% -0.0046 2011年度 3.6992% 0.0044% 0.4697% 0.0001% 3.2295% 0.0034% 2012年度 4.2803% 0.0110% 0.4190% 0.0002% 3.8613% 0.0108% 2013年度 3.9221% 0.0034% 0.3500% 0.0000% 3.5721% 0.0034% 2014年度 4.7420% 0.0074% 0.3500% 0.0000% 4.3920% 0.0074% 2015年度 3.3528% 0.0056% 0.3500% 0.0000% 3.0028% 0.0056% 2016年度 2.4061% 0.0010% 0.3500% 0.0000% 2.0561% 0.0010% 2017年上半年 1.2425% 0.0016% 0.1736% 0.0000% 1.0689% 0.0016% 融通易支付货币B 阶段 净值收 益率 净值收益率标准差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 - - 2012年5月2日至2012年12月31日 2.7671% 0.0131% 0.2523% 0.0001% 2.5148% 0.0130% 2013年度 4.2112% 0.0034% 0.3500% 0.0000% 3.8612% 0.0034% 2014年度 5.0187% 0.0075% 0.3500% 0.0000% 4.6687% 0.0075% 2015年度 3.6001% 0.0056% 0.3500% 0.0000% 3.2501% 0.0056% 2016年度 2.6529% 0.0010% 0.3500% 0.0000% 2.3029% 0.0010% 2017年上半年 1.3626% 0.0016% 0.1736% 0.0000% 1.1890% 0.0016% 融通易支付货币E 阶段 净值收 益率 净值收益率标准差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 - - 2016年6月22日至2016年12月31日 1.2163% 0.0010% 0.1846% 0.0000% 1.0317% 0.0010% 2017年上半年 1.2330% 0.0016% 0.1736% 0.0000% 1.0594% 0.0016% 注:1、融通易支付货币A的业绩比较基准项目分段计算,其中2010年12月31日之前(含此日)采用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税后利率。,2011年1月1日起使用新基准即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即银行活期存款利率(1-利息税率))。 2、自2012年5月2日,本基金实施基金份额分类,新增融通易支付货币B类份额。上表中融通易支付货币B相关数据的统计起始日为2012年5月2日。 3、自2016年6月20日,本基金增设E类份额。融通易支付货币E的数据统计期间为2016年6月22日至本报告期末止。 十四、基金份额的分类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各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基金管理人分别公布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以及E类基金份额每百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包括场外和场内两种方式。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在场外申购和赎回;E类基金份额在场内申购和赎回。 (1)本基金A类、B类和E类基金份额的最低申购限额和适用费率如下表所示: A类基金份额 B类基金份额 E类基金份额 管理费率(年费率) 0.33% 0.33% 0.33% 托管费率(年费率) 0.1% 0.1% 0.1% 销售服务费率(年费率) 0.25% 0.01% 0.25% 单笔申购最低限额 其他代销机构:10元 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0.01元 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1万元 500万元 1份 追加申购最低限额 其他代销机构:10元 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0.01元 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1万元 10万元 1份 基金代码 161608 161615 511910 (交易代码) 注: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当期基金收益结转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B类基金份额当期基金收益结转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E类基金份额单笔申购份额为1份或1份的整数倍。 (2)基金份额分类后,在基金存续期内的任何一个开放日,若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帐户保留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500万份时,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帐户持有的A类基金份额升级为B类基金份额,并于升级当日适用B类基金份额的相关费率。 (3)基金份额分类后,在基金存续期内的任何一个开放日,若B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帐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低于500万份时,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帐户持有的B类基金份额降级为A类基金份额,并于降级当日适用A类基金份额的相关费率。 如果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于基金存续期内的某一开放日(T日)对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了升降级处理,那么投资者在该日对升降级前的基金份额提交的赎回、基金转换转出、转托管等申请将确认失败,基金管理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投资者可于T+1日就升级或降级后的基金份额提交赎回、基金转换转出及转托管申请。 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上述基金份额的分类规则和办法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 十五、基金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与律师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银行汇划费用; (9)E类基金份额上市费用及上市年费;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资产总值中扣除。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3%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每月前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上月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每月前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上月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按照一定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照前一日基金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照前一日基金净值的0.01%年费率计提,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照前一日基金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方法如下: H=ER当年天数 H为各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R为该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每月前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上月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4)其他费用 上述1、基金费用的种类中(4)到(10)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它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支付。上述1、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9)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它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E类基金份额的当期基金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合同生效前所产生的费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其他具体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依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二)基金费率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服务费等相关费率。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服务费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服务费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本基金认购费、申购费和赎回费为零。 (2)基金转换费用包括转换费和补差费。 转换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或认购费率)之间的差额收取补差费。提出转换申请的基金份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或认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或认购费率)的,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或认购费率)差额;提出转换申请的基金份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或认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或认购费率)的,补差费为零。 基金补差费的收取以该基金份额曾经有过的最高申(认)购费率为基础计算,累计不超过最高认购(申购)费率与最低认购(申购)费率的差额。基金补差费由转换申请人承担,作为相关的手续费。 目前参与本基金基金转换业务的各开放式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和前端认购费率)详见相关基金最新招募说明书或公告的约定。 具体计算方法见十、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 (四)基金的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六、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销售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3月4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一)基金管理人概况、(二)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的内容; 2、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一)基金托管人概况、(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中公司直销机构联系人信息,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代销机构信息,更新了场内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信息。 4、在六、基金募集部分,更新了基金募集信息。 5、在八、基金份额的分类部分,更新了A类、B类和E类基金份额的最低申购限额和适用费率表的备注。 6、在十、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部分,更新了(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7、在十一、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八)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更新数据为本基金2017年2季度报告中的投资组合数据; 8、在十二、基金的业绩部分,按规定要求对基金的投资业绩数据进行了列示,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9、在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对本基金自上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披露日至2017年7月19日期间的公告信息进行了列示。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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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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