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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菱信沪深300指数增强A(310318)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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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8068 | ||||||||
基金代码 | 310318 | ||||||||
公告日期 | 2005-08-20 | ||||||||
编号 | 1 | ||||||||
标题 | 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所管理基金之权证投资方案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股权分置改革中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权证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138号),本基金管理人现制定原则性的权证投资方案。本方案旨在框架性地限定本基金管理人进行主动投资于权证工具的目的、策略、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对于所管理的不同基金主动投资于权证,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不同基金产品的特征进行具体的规则。 一.投资目的 1.权证是高风险、高波动率的投资品种,我们在投资中主要将权证作为一个单独的高波动率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2.由于目前市场无法卖空,在条件成熟后利用权证进行期权复制等投资策略。 二.投资策略 1.对权证的投资建立在对标的证券的研究和估值的基础上,配合隐含波动率等参数作为主要的估值指标,根据估值决定相应的投资操作; 2.鉴于权证的高波动率,操作策略以波段操作为主,对持仓时间进行限制,具体操作中根据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基金的不同合同、各个权证不同特点,限定每个权证的持仓时间; 3.制订止损策略,根据每个基金的不同合同和各个权证的不同特点制定每个权证操作的止损线。 三.风险控制 1.权证投资比例参照证监会有关规定,即总体权证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净值的3%;单日买入比例不超过基金净值的0.5%;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超过该权证的10%。 2.跟踪整体投资组合加入权证投资后的VAR变化, 配合市场投资环境,监控权证投资风险。 3.对权证交易的损益情况定期总结,调整具体的投资计划。 四.信息披露 本基金管理人将对当日进行主动投资于权证的交易在下一工作日以电子文件(表格)形式向监管机构报告,并在基金的定期报告(季度报告)中列示专项内容进行公开披露。 特此公告 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五年八月二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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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其他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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