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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富邦鑫利宝货币B(004215)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802900
基金代码 004215
公告日期 2017-08-24
编号 1
标题 方正富邦鑫利宝货币市场基金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7年08月24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8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方正富邦鑫利宝货币




基金主代码
00421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01月25日

基金管理人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6,133.49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方正富邦鑫利宝货币A
方正富邦鑫利宝货币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4214
004215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46,133.49份
-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和保持高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追求流动性、低风险和稳定收益的前提下,依据宏观经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和短期利率变动预期,综合考虑各投资品种的流动性、收益性以及信用风险状况,进行积极的投资组合管理。本基金主要通过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研究,兼顾自下而上的思想方法,根据客户资源的不同属性,分析出适配性良好的资产和期限,在监管的范围之内追求超越比较基准的回报。

业绩比较基准
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戴兴卓
朱巍


联系电话
010-57303828
0571-87659806


电子邮箱
daixz@founderff.com
zhuwei@czbank.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8-0990
95527

传真
010-57303718
0571-87659965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founderff.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地址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7年01月25日-2017年06月30日)


方正富邦鑫利宝货币A
方正富邦鑫利宝货币B

本期已实现收益
455.01
6,091,309.66

本期利润
455.01
6,091,309.66

本期净值收益率
0.7703%
0.8459%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7年06月30日)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46,133.49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00
-

3.1.3 累计期末指标
报告期末(2017年06月30日)

累计净值收益率
0.7703%
0.8459%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2)方正富邦鑫利宝货币A与方正富邦鑫利宝货币B适用不同的销售服务费率。
(3)本基金无持有人认购/申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4)本基金收益分配按日结转份额。
(5)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1月25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方正富邦鑫利宝货币A
阶段
净值收益率①
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
-
0.0288%
-
-0.0288%
-

过去三个月
0.4166%
0.0044%
0.0873%
-
0.3293%
0.0044%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0.7703%
0.0044%
0.1505%
-
0.6198%
0.0044%

方正富邦鑫利宝货币B
阶段
净值收益率①
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
-
0.0288%
-
-0.0288%
-

过去三个月
0.4503%
0.0047%
0.0873%
-
0.3630%
0.0047%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0.8459%
0.0046%
0.1505%
-
0.6954%
0.0046%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合同2017年1月25日生效,建仓期为2017年1月25日至2017年7月24日。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证监许可【2011】1038号)于2011年7月8日成立。本公司注册资本4亿元人民币。本公司股东为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比例66.7%;富邦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比例33.3%。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管理10只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创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红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互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货币市场基金、方正富邦金小宝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鑫利宝货币市场基金,方正富邦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方正富邦睿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同时管理22个特定客户资产投资组合。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王健
基金投资部助理总监兼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7-01-25
-
8年
本科毕业于内蒙古师范大学教育技术专业,内蒙古工业大学产业经济学硕士研究生。2009年3月至2014年12月于包商银行债券投资部担任执行经理助理;2015年1月至3月于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投资部担任拟任基金经理;2015年3月起,于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基金经理,2015年6月至今,任方正富邦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6月至今于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投资部任助理总监职务。

注:①“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配套法规、《方正富邦鑫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基金运作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和约定,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3.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上半年,从各项高频指标来看,经济基本面好于预期。政策面维持强监管,央行两次上调公开市场操作利率、MPA考核升级、银监会密集出台剑指同业的政策等,使资金面维持紧平衡,亦带动债券收益率大幅上行。5月初10年国债收益率触及3.7%,刷新了2016年10月以来的新高。6月监管自查结果提交意外推迟、央行提前巨量续作MLF后,资金转松,债市亦回调。
??本基金侧重流动性管理,上半年流动性偏紧,符合我们预期。通过对客户需求及宏观经济、货币市场的判断,本基金合理安排现金流,在保证组合流动性基础上维持平稳收益。

4.3.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2017年6月30日,本基金本报告期A级份额净值收益率为0.7703%,B级份额净值收益率为0.845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1505%。

4.4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3季度,监管压力趋缓,央行亦维稳意图明显,十九大之前,大概率仍将维持不松不紧货币政策。本基金以管理流动性为第一要务,在保证应对流动性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到期资金,择优配置资产,为投资者争取稳定收益。

4.5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公司设立的基金估值委员会为公司基金估值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所管理基金的基本估值政策,对公司旗下基金已采用的估值政策、方法、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核监督,对因经营环境或市场变化等导致需调整已实施的估值政策、方法和流程的,负责审查批准基金估值政策、方法和流程的变更和执行。确保基金估值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公平、合理,有效维护投资人的利益。估值委员会由公司分管产品运营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运营部、研究部、基金投资部、专户投资部、监察稽核部等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担任委员。
??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工作小组的成员之一,在基金估值定价过程中,充分表达对相关问题及定价方案的意见或建议,参与估值方案提议的制定。但对估值政策和估值方案不具备最终表决权。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银行和会计师事务所。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与任何第三方签定与估值相关的定价服务。本基金所采用的估值流程及估值结果均已经过托管银行复核确认。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本基金将每日将基金净收益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该收益参与下一日的收益分配),并按日结转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

4.7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已经达到法定要求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应予信息披露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实施利润分配的金额为:6,091,764.67元,其中本基金A类共分配人民币:455.01元,B类共分配人民币:6,091,309.66元。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方正富邦鑫利宝货币市场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7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06月30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6.4.7.1
170,716.19


结算备付金

-


存出保证金

-


交易性金融资产
6.4.7.2
-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3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6.4.7.4
34.17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170,750.3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7年06月30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8.26


应付托管费

2.03


应付销售服务费

10.46


应付交易费用
6.4.7.5
1,801.96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6.4.7.6
122,794.16


负债合计

124,616.87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6.4.7.7
46,133.49


未分配利润
6.4.7.8
-


所有者权益合计

46,133.4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70,750.36


注:1、报告截止日2017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00元,基金份额总额46,133.49份。其中方正鑫利宝货币市场基金A类基金份额净值1.00元,基金份额总额46,133.49份;方正货币市场基金B类基金份额总额0份。
2、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1月25日。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方正富邦鑫利宝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01月25日至2017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2017年01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06月30日?







一、收入

6,700,684.61


1.利息收入

6,643,311.46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4.7.9
180,605.85


债券利息收入

3,501,492.27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2,961,213.34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7,471.3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6.4.7.10
7,471.3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6.4.7.11
49,901.84


减:二、费用

608,919.94


1.管理人报酬
6.4.10.2.1
384,656.47


2.托管费
6.4.10.2.2
96,164.07


3.销售服务费
6.4.10.2.3
19,294.17


4.交易费用

-


5.利息支出

4,609.23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4,609.23


6.其他费用
6.4.7.12
104,196.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6,091,764.67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091,764.67


注:本基金2017年1月25日成立,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方正富邦鑫利宝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17年01月25日至2017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7年01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0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00,070,476.14
-
200,070,476.14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6,091,764.67
6,091,764.67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00,024,342.65
-
-200,024,342.65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006,142,657.34
-
3,006,142,657.34

2.基金赎回款
-3,206,166,999.99
-
-3,206,166,999.99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6,091,764.67
-6,091,764.67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6,133.49
-
46,133.49

















































注:本基金2017年1月25日成立,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何亚刚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潘英杰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潘英杰
—————————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方正富邦鑫利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第3178号《关于核准方正富邦鑫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方正富邦鑫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200,070,476.14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7)第09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方正富邦鑫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1月25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00,070,476.14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原《方正富邦鑫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现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含397天)以内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批准报出。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方正富邦鑫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6.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7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7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6.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6.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6.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6.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对于取得债券投资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债券投资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每日计提应收利息,按实际利率法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其买入时的溢价或折价;同时于每一计价日计算影子价格,以避免债券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异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为了避免投资组合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异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或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于每一计价日采用投资组合的公允价值计算影子价格。当影子价格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度绝对值达到或超过0.25%时,基金管理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应措施,使基金资产净值更能公允地反映基金投资组合价值。
??计算影子价格时按如下原则确定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3)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6.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6.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以及因类别调整而引起的A、B类基金份额之间的转换所产生的实收基金变动。

6.4.4.8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金额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债券投资处置时其处置价格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后的净额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6.4.4.9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6.4.4.10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申购的基金份额享有确认当日的分红权益,而赎回的基金份额不享有确认当日的分红权益。本基金以份额面值1.00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全部分配结转至应付收益科目,每月以红利再投资方式集中支付累计收益。

6.4.4.11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计算影子价格过程中确定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按现金流量折现法估值,具体估值模型、参数及结果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提供。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于2016年5月1日前,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自2016年5月1日起,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不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关联方与本基金的关系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方正富邦基金")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富邦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方正富邦创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方正富邦创融")
基金管理人的控股子公司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交易。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01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0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384,656.47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3.40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0.2%/当年天数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7年01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0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96,164.07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0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0.05%/当年天数

6.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01月25日至2017年06月30日


方正富邦鑫利宝货币A
方正富邦鑫利宝货币B
合计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51
19,230.27
19,238.78

浙商银行
16.40
-
16.40

合计
24.91
19,230.27
19,255.18

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对于由B类降级为A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基金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降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率。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对于由A类升级为B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基金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达到B类条件的开放日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享用B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率。
支付基金管理人方正富邦基金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某类基金资产净值乘其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某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末未发生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01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0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浙商银行
170,716.19
163,734.44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9 期末(2017年0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70,716.19
99.98

4
其他资产
34.17
0.02

5
合计
170,750.36
100.00


7.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0.02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
-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7.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7.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4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120天。

7.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30天以内
370.05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2
30天(含)—60天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3
60天(含)—90天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4
90天(含)—120天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5
120天(含)—397天(含)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合计
370.05
-


7.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240天。































































7.5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次数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0542%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069%

报告期内每个工作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0095%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负偏离度的绝对值未达到0.25%。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正偏离度的绝对值未达到0.50%。

7.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7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7.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存续期内按照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每日计提损益。本基金通过每日计算基金收益并分配的方式,使基金份额净值保持在人民币1.00元。
??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市场利率和交易市价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和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于每一估值日,采用估值技术,对基金持有的估值对象进行重新评估,即"影子定价"。投资组合的摊余成本与其他可参考公允价值指标产生重大偏离的,应按其他公允指标对组合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调整差额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并按其他公允价值指标进行后续计量。如基金份额净值恢复至1元,可恢复使用摊余成本法估算公允价值。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7.7.2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未发现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7.7.3 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利息
34.17

4
应收申购款
-

5
其他应收款
-

6
其他
-

7
合计
34.17


7.7.4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方正富邦鑫利宝货币A
745
61.92
-
-
46,133.49
100.00

方正富邦鑫利宝货币B
-
-
-
-
-
-

合计
745
61.92
-
-
46,133.49
100.00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方正富邦鑫利宝货币A
3.00
0.01


方正富邦鑫利宝货币B
-
-


合计
3.00
0.01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方正富邦鑫利宝货币A
0.00


方正富邦鑫利宝货币B
0.00


合计
-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方正富邦鑫利宝货币A
0.00


方正富邦鑫利宝货币B
0.00


合计
-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方正富邦鑫利宝货币A
方正富邦鑫利宝货币B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01月25日)基金份额总额
70,477.55
200,004,000.00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51,346.27
3,006,087,309.66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75,690.33
3,206,091,309.66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6,133.49
-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原总经理邹牧先生于2017年5月5日因个人原因离职,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5月5日聘任吴辉先生代任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基金管理人原督察长赖宏仁先生于2017年5月5日因个人原因离职,基金管理人2017年5月5日聘任曹磊先生任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原公司旗下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与本公司服务协议已到期,经我公司董事会批准,决定将我公司旗下审计机构变更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管理人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本报告期内托管人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本基金未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中期报告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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