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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620005)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79232
基金代码 620005
公告日期 2010-01-08
编号 1
标题 金元比联核心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金元比联核心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1424号文批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自2010年1月13日起,通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证券”)等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以下统称“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5、投资者还可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后,通过登录本公司网站(www.jykbc.com)办理开户、认购等业务,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网上交易)。

6、本基金募集对象包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以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7、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本公司直销中心、工商银行、金元证券等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开户及认购申请,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合同及其它方面的障碍。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8、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实行前端收费模式。本基金认购费率不高于认购金额(含认购费)的1.2%。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9、认购以金额申请。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认购款项,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认购费用以认购金额为基数采用比例费率计算。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代销网点每个基金账户每笔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元人民币(含认购费),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认购,个人投资者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机构投资者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0元。通过本公司的网上交易系统认购,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不收取认购费用。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10、销售网点(包括直销中心和代销网点)或网上交易渠道受理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是否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即本公司)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销售网点或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1、本公告仅对“金元比联核心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金元比联核心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0年1月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金元比联核心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2、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在本公司网站(www.jykbc.com)上发布。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3、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代销机构咨询。

14、投资者如有任何问题,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666或021-61601898)或各代销机构咨询电话咨询认购事宜。

15、在募集期间,除本发售公告所列的代销机构外,如增加其他代销机构,将及时公告。

16、本公司可根据募集期间的具体情况对募集事宜做适当调整。

17、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金元比联核心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620005;基金简称:金元比联核心动力股票)

(二)基金类型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面值

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六)募集对象

本基金的募集对象为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定义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政府有权部门批准设立和有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经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七)直销机构

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电话:(021)68882850

传真:(021)68882865

邮编:200120

联系人:孙筱君

(八)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投资者可在工商银行全国17000多个指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工商银行咨询电话:955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工商银行的网站:www.icbc.com.cn。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农业银行在37个一级分行遍布全国所有省、市、自治区的20000多个基金代销营业网点均接受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投资者可拨打农业银行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99,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登录农业银行网站:www.abchina.com。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投资者可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国100家分行、132个城市的近2700个网点以及交通银行网上银行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交通银行咨询电话:95559,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交通银行的网站:www.bankcomm.com。

4、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华夏银行在以下27个城市的270多个指定网点接受办理对所有投资者办理对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京、苏州、无锡、杭州、温州、重庆、成都、聊城、乌鲁木齐、天津、福州、呼和浩特、沈阳、大连、济南、烟台、青岛、昆明、玉溪、武汉、太原、石家庄、西安。

投资者可以拨打华夏银行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77,或拨打各城市分行咨询电话。华夏银行网址:www.hxb.com.cn。

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投资者可以通过浦发银行在上海、北京、杭州、宁波、南京、温州、苏州、重庆、广州、深圳、昆明、芜湖、天津、郑州、大连、济南、成都、西安、沈阳、武汉、青岛、太原、长沙、哈尔滨、南宁、南昌、乌鲁木齐、长春、呼和浩特、合肥、兰州、石家庄、福州等33个分行的500家指定营业网点办理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浦发银行咨询电话:9552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浦发银行的网站:www.spdb.com.cn。

6、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投资者可在深圳发展银行以下18个分行的近300家指定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深圳、广州、北京、上海、天津、杭州、宁波、南京、温州、重庆、昆明、大连、济南、成都、青岛、珠海、佛山、海口。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深圳发展银行咨询电话:9500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深圳发展银行的网站:www.sdb.com.cn。

7、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投资者可在在民生银行以下28家分行的370多个营业网点为所有投资者办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具体的城市名称: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武汉、大连、杭州、南京、太原、石家庄、重庆、西安、福州、济南、成都、宁波、天津、昆明、泉州、苏州、青岛、温州、厦门、汕头、郑州、长沙、长春和南昌。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中国民生银行的规定。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民生银行咨询电话:9556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民生银行的网站:www.cmbc.com.cn。

8、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投资者可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50个城市的543个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杭州、绍兴、嘉兴、温州、南京、泰州、扬州、常州、无锡、南通、宁波、苏州、广州、佛山、东莞、深圳、石家庄、沈阳、抚顺、葫芦岛、天津、唐山、大连、鞍山、青岛、威海、烟台、济南、淄博、济宁、武汉、西安、长沙、郑州、洛阳、成都、昆明、重庆、合肥、太原、呼和浩特、南昌、南宁、福州、泉州、莆田、厦门、哈尔滨等。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信银行咨询电话:9555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中信银行的网站:www.ecitic.com。

9、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平安银行在46个指定的营业网点对所有投资者办理对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投资者可以拨打平安银行客户服务热线:40066-99999,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平安银行网站:www.18ebank.com。

10、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金元证券在以下19个主要城市的23家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北京、天津、沈阳、深圳、海口、三亚、上海、杭州、苏州、武汉、成都、乌鲁木齐、西安、南京、南通、宁波、长沙、广州、中山。

投资者可以拨打咨询电话4008-888-228,或拨打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金元证券的网站:www.jyzq.cn。

11、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投资者可在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指定的营业网点对所有投资者办理对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国民族证券公司咨询电话:400-889-5618,或访问中国民族证券公司的网站:www.e5618.com。

1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中信建投证券在以下20个省、市,64个城市的116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州、佛山、清远、潮州、揭阳、海口、沈阳、大连、鞍山、锦州、长春、大安、哈尔滨、阿城、武汉、黄石、荆州、宜昌、襄樊、老河口、十堰、长沙、株洲、张家界、上饶、郴州、成都、邛崃、简阳、泸州、广元、合川、黔江、南京、江宁、常州、泰州、兴化、苏州、连云港、杭州、宁波、福州、福清、厦门、南昌、吉安、赣州、瑞金、南康、济南、淄博、烟台、青岛、石家庄、辛集、西安、兰州、金昌。

投资者可以拨打中信建投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08,或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中信建投网站:www.csc108.com。

13、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申银万国证券以下44个城市的109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上海、宁波、杭州、温州、嘉兴、衢州、桐乡、金华、南京、无锡、靖江、扬州、南通、苏州、镇江、成都、眉山、泸州、武汉、襄樊、宜昌、黄石、深圳、广州、珠海、重庆、沈阳、大连、南昌、九江、上饶、北京、福州、厦门、哈尔滨、天津、长沙、青岛、海口、西安、合肥、南宁、兰州、乌鲁木齐、长春。

投资者可以拨打申银万国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6250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申银万国证券网站:www.sywg.com.cn。

1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海通证券在以下55个主要城市的124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武汉、沈阳、大连、上海、杭州、上虞、北京、长春、吉林、辽源、青岛、广州、汕头、济南、烟台、淄博、泰安、南京、蚌埠、淮安、合肥、南通、绍兴、宁波、苏州、无锡、常州、扬州、福州、海口、昆明、贵阳、遵义、新余、长沙、重庆、成都、威海、天津、郑州、石家庄、太原、西安、营口、鞍山、哈尔滨、大庆、乌鲁木齐、常熟、芜湖、金昌、兰州、南宁、青岛、咸阳。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海通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1、021-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海通证券网站:www.htsec.com。

15、华泰联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华泰联合证券在以下22个城市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南京、成都、哈尔滨、济南、南昌、十堰、长沙、沈阳、牡丹江、长春、海口、合肥、仪征、杭州、厦门、德阳、肇东。

投资者可以拨打华泰联合证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55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华泰联合证券网站:www.lhzq.com。

1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投资者可在中国银河证券以下61个城市的167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天津、石家庄、秦皇岛、太原、晋中、临汾、呼和浩特、包头、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扬州、苏州、杭州、嘉兴、绍兴、湖州、德清、金华、兰溪、台州、温州、丽水、合肥、马鞍山、福州、南昌、烟台、郑州、武汉、襄樊、宜昌、荆门、长沙、广州、佛山、顺德、汕头、湛江、中山、廉江、南宁、海口、重庆、江津、成都、昆明、西安、兰州、西宁、乌鲁木齐、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济南、深圳、东莞。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银河证券咨询电话:4008-888-8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银河证券的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1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广发证券在以下78个城市的223家营业网点对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广州、北京、武汉、荆州、黄石、宜昌、济南、烟台、青岛、东营、合肥、石家庄、保定、秦皇岛、张家口、郑州、天津、长春、沈阳、吉林、辽阳、锦州、葫芦岛、廊坊、哈尔滨、太原、上海、杭州、绍兴、温州、宁波、无锡、南京、南通、苏州、深圳、海口、珠海、汕头、佛山、中山、湛江、昆明、重庆、南宁、兰州、西安、福州、厦门、南平、顺德、东莞、肇庆、清远、惠州、梅州、台山、韶关、普宁、南海、高明、开平、新会、江门、罗定、云浮、南雄、英德、连州、高要、廉江、漳州、福清、莆田、宁德、东泉、泉州等。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广发证券咨询电话:9557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广发证券的网站:www.gf.com.cn。

18、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投资者可以通过广发华福证券在以下24个城市的34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上海、福州、宁德、福鼎、福安、连江、长乐、福清、莆田、仙游、泉州、石狮、晋江、安溪、惠安、南安、龙海、厦门、漳州、龙岩、上杭、永安、三明、南平。业务办理的具体事宜请遵从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广发华福证券证券咨询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059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广发华福证券的网站:www.gfhfzq.com.cn。

19、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基金热线:010-66045678,或访问天相投顾的网址:www.txsec.com,www.txjijin.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九)募集时间安排和基金合同生效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2、本基金的募集时间自2010年1月13日起至2010年2月8日止。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延长发售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

3、基金募集期满,若本基金具备备案条件(即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则基金管理人应按照规定办理基金验资和备案手续后公告本基金合同生效;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4、若三个月的募集期满,本基金未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则本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已募集资金加计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十)募集规模

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十一)认购方式与费用及计算公式

1、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认购款项,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认购费用以认购金额为基数采用比例费率计算。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2、认购费率如下:



认购金额(含认购费)
认购费率




100万以下
1.20%




100万(含)-500万
0.80%




500万(含)以上
每笔1,000元









3、认购份额的计算

投资者的总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认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认购份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举例说明:

某投资者投资5,000元认购本基金,募集期利息为2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 5,000 /(1+1.2%) = 4,940.71元,

认购费用= 5,000 -4,940.71 = 59.29元,

认购份额=(4,940.71+2)/1.00 = 4,942.71份,

即投资者投资5,000元认购本基金,可得到4,942.71份基金份额。

(十二)认购限制

认购以金额申请。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认购款项。代销网点每个基金账户每笔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元人民币(含认购费),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认购,个人投资者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机构投资者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0元。通过本公司的网上交易系统认购,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

二、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

1、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首次认购的金额不低于1万元。

2、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募集日9:30-16:3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3、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并经本人签章/签字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书;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签名;

(3)同名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及签名、公证处的公证书、授权委托书(仅适用于代办情况)。

(5)填妥并经本人签章/签字的个人风险承受能力调查表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以及认购/申购无效资金退款的结算汇入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4、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并经本人签章/签字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书;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划款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或等效力的证明文件(适用于认/申购基金时)。

5、认购资金的划拨

(1)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资金通过银行汇入下列任一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 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1001141529025701365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正大广场支行

账户名称: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31001520313050012664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

账户名称: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044188-8050-1564040802400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正大广场支行

账户名称: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2160892436100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310066577018150019209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市交银大厦支行

账户名称: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216180100100040041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上海市陆家嘴支行

账户名称: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03492300040006269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2)汇款时,客户须注意以下事项:

1)客户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金元比联直销机构开户时登记的名称;

2)汇款时应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包括汇款人和用途栏内容;

3)为确保客户资金及时准确入账,建议客户将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汇款单据传真至直销中心。

(3)个人投资者应在认购申请当日16:30之前将资金足额汇入前述账户。

6、交易中的注意事项

本公司投资理财中心不受理投资者以现金方式提出的认购申请。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当天可办理认购申请,但认购的有效要以基金账户开立成功为前提。

(1)认购申请当日,若个人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达本公司指定账户,则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作无效处理。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投资者开户成功,但认购资金从非“指定银行账户”划来,或者资金划拨没有使用存折转账、信汇或电汇方式的;

5)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7、对认购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投资者,本公司可提供上门服务。

8、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已开户并签署传真协议的投资者可以通过传真交易的形式办理基金认购业务。

(二)代销本基金的银行

以下个人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具体请以该等银行业务规则为准。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基金募集日9:30-17:00(周六、周日照常营业,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投资者到代销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本人现时有效的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人证、武警证、护照等,下同);

②填妥《基金交易账户开户申请书》和《基金业务申请书》。

2)投资者可于T+2日以后通过中国工商银行指定的代理基金业务网点办理开户确认手续。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本人现时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

②中国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或理财金账户卡;

③填妥《基金业务申请书》。

4)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可同时受理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情况可通过该行网站、电话银行中心(95588)查询。

5)中国工商银行代销网点接受认购申请后,当即向投资者提供缴款回执;投资者于发布本基金成立公告后到该行基金代销网点办理认购业务确认手续。

(3)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在中国工商银行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使用的资金账户必须是唯一的,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已申/认购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客户在中国工商银行认购“金元比联核心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需提交首次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理财金账户卡或牡丹灵通卡。

2)一个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

3)投资者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4)中国工商银行代销网点在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投资者必须预先在用于认购基金的理财金账户卡或牡丹灵通卡中存入足额的资金。

5)个人投资者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须是中国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或牡丹灵通卡中的人民币活期结算账户。

6)个人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7)个人投资者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投资金额级差为1,000元。

8)中国工商银行代销具体事宜,请以中国工商银行公告为准。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行日的的9:00—16: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程序:

1)事先办妥农业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2)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农业银行借记卡;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①农业银行借记卡;

②填妥的认(申购)申请表。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基金募集日9:30-15:00,全日可提交申请,工作日15:00以后的申请于下一工作日9:30提交。

(2)开户及认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1)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基金账户即可)。

2)开通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仅需在交行开通已有基金账户)。

3)认购基金

个人投资者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事先办妥的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

②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

③填妥的开通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

个人投资者办理开通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已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的借记卡;

②客户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先存入足够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本人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存有足够资金);

②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4、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基金募集日9:00至15: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2)个人投资者签约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华夏银行华夏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签约开户手续: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

  ②本人华夏银行华夏卡;

  ③填妥的基金代理销售业务客户签约表、基金代理销售账户类业务申请表;

  ④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签约开户手续须到华夏银行营业网点办理。

  2)认购可通过华夏银行营业网点、电话银行95577或网上银行(www.hxb.com.cn)等渠道办理。

  3)投资者可于T+2日(T日指申购、赎回或其它交易的申请日)后通过华夏银行营业网点、网上银行(www.hxb.com.cn)或电话银行95577等渠道查询认购结果。

  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 至15: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立浦发银行交易账户及基金账户申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浦发银行的交易账户及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浦发银行东方卡;

  3)完成并签署《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个人客户投资风险分析评估报告》;

  4)阅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风险提示、权益须知及业务须知》,填妥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个人)》。

  (3)、提出基金认购/集中申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浦发银行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后,可提出开立及认购/集中申购申请。提出认购/集中申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浦发银行东方卡;

  2)填妥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表(个人)》。

  浦发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申请后,将自动向基金注册登记人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集中申购申请,投资者可在T+2 日(工作日)在浦发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账户开户和认购/集中申购申请确认书,认购/集中申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认购成立/集中申购成功后才能确认。

  (4)、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浦发银行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如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需本人亲自办理。

  6、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

  深、沪证券交易所工作日15:00以前的委托视为当日委托,15:00以后及周六、周日或节假日的委托视为下一交易日申请。

  (2)交易渠道

  深圳发展银行任一网点柜台、电话银行及网上银行。

  (3)开立基金交易账户所需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武警证等,以下简称“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开户申请表;

  3)投资者本人的发展借记卡;

  (4)开户及认购流程:

  1)网点办理

  ①事先办理可用于开放式基金业务的深圳发展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②填妥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深圳发展银行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申请表》

  ③将相关资料提交柜面业务人员办理。

  2)网银办理

  ①登陆深圳发展银行网上银行。

  ②登陆后首先在“我要理财”—“基金”—“客户签约”中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可即刻进行网上认购申请。

  ③进入“我要理财”—“基金”—“基金交易”选择“买入”,即可进行基金交易。

  ④操作详情可参阅深圳发展银行网上银行相关帮助信息。

  (5)注意事项

  交易流程如有变化,以深圳发展银行的说明为准。

  7、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正常受理客户申请,该认购申请计入下一工作日。

  (2)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开户程序及注意事项:

  1)请投资人在中国民生银行营业网点先行办理好个人借记卡并存入认购资金。

  2)提交下述材料、填妥申请表交至柜台确认,开立民生加银基金账户。

  ①民生借记卡;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填写《开放式基金业务账户申请表(个人)》。

  3)投资人在开户申请未确认前不能撤销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

  认购程序及注意事项:

  1)填写《中国民生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交易申请表(个人)》。

  2)在认购期内,投资人认购金额低于最低限额申请会被拒绝。

  3)在认购期内,投资人可以追加认购金额,但不允许撤单。

  (3)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请以中国民生银行相关规定为准。

  8、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开户和认购流程:

  1)开户及认购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15:00以后的申请于下一工作日提交)。

  2)开立中信银行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中信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事先办妥的中信银行理财宝卡;

  ②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

  ③填妥的中信银行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本人中信银行理财宝卡(存有足够资金);

  ②填妥的中信银行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9、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基金募集日9:30-15:00(当日15:00之后的委托将于下一个工作日办理,周六、周日照常受理,与下一交易日合并办理)。

  (2)个人投资者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可用于开放式基金业务的平安银行的个人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办理开户手续:

  网点办理

  ①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下同);

  ②本人持有的可用于开放式基金业务的平安银行的个人资金账户;

  ③填妥《平安银行基金及各类各类理财产品账户类申请表》。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平安银行基金及理财产品委托类申请表》。

  网上办理:

  ①已办理平安银行网上高级客户登陆平安银行网上银行。

  ②客户进入“个人网上银行”(签约用户登陆)->“网上基金”->“账户交易”->“TA账户开户”->“委托交易”->“认购”。

  ③业务受理时间:24小时服务,除日终清算时间(一般为16:00至20:00)外,均可进行认购。当日15:00之后的委托将于下一工作日办理。

  (三)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包括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募集日的9:30-11:30,13:00-15:00(部分证券公司11:30-13:00照常受理)(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2、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代销机构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4、在认购本基金前已经开立了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的个人投资者无须再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可直接认购本基金。

  5、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6、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需要本人到代销机构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个人投资者如办理认购,应预先在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

  (3)个人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开户和认购的详细程序如与上述规定有所不同,或若代销机构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四)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1、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受理认购金额在50,000元以上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追加投资金额最低为1,000元。

  2、开户和认购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6:00(周六、周日不受理)。

  3、个人投资者到天相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2)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指定银行账户的储蓄卡、借记卡的原件及复印件。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4、个人投资者到天相网点办理认购手续,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

  (3)指定银行账户的储蓄卡、借记卡的原件及复印件;

  (4)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5、详细流程和资料请以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的要求为准。

  三、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

  1、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申请,首次认购的金额不低于50万元。

  2、受理开户及认购时间:

  基金募集日9:30-16:3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3、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签字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书;

  (2)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有效注册登记书复印件;

  (3)加盖单位公章的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报表》复印件;

  (4)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则为负责人)签章/签字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原件;

  (5)加盖预留印鉴的《印鉴卡》(一式三份);

  (6)加盖单位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7)加盖单位公章的机构风险承受能力调查表;

  (8)法人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及签名。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在理财中心账户的户名一致。

  4、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并加盖预留印鉴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书;

  (2)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划款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或等效力的证明文件(适用于认/申购基金时)。

  5、资金划拨:

  (1)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资金汇入下列任一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1001141529025701365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正大广场支行

  账户名称: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31001520313050012664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

  账户名称: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044188-8050-1564040802400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正大广场支行

  账户名称: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2160892436100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310066577018150019209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市交银大厦支行

  账户名称: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216180100100040041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上海市陆家嘴支行

  账户名称: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03492300040006269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2)汇款时,客户须注意以下事项:

  1)客户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金元比联直销机构开户时登记的名称;

  2)汇款时应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包括汇款人和用途栏内容;

  3)为确保客户资金及时准确入账,建议客户将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汇款单据传真至直销中心。

  4)投资者应在认购申请当日16:30之前将资金足额汇入前述账户。

  6、交易中的注意事项

  本公司投资理财中心不受理投资者以现金方式提出的认购申请。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当天可办理认购申请,但认购的有效要以基金账户开立成功为前提。

  (1)认购申请当日,若个人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达本公司指定账户,则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作无效处理。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投资者开户成功,但认购资金从非“指定银行账户”划来,或者资金划拨没有使用存折转账、信汇或电汇方式的;

  5)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7、对认购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投资者,本公司可提供上门服务。

  8、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已开户并签署传真协议的投资者可以通过传真交易的形式办理基金认购业务。

  (二)代销本基金的银行

  以下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 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银行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募集日9:00—17: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到中国工商银行代理基金业务网点办理开户。

  (2)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则须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经办人现时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人授权委托书;

  6)填妥的《基金交易账户业务申请书》和《基金业务申请书》并加盖公章。

  7)投资者可于T+2日以后通过中国工商银行指定的代理基金业务网点办理开户确认手续。

  (3)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

  1)机构投资者应携带以下材料到中国工商银行基金代销网点提交认购申请;

  2)中国工商银行客户自助卡;

  3)填妥《基金业务申请书》并加盖预留印鉴。

  (4)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可同时受理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情况可通过该行网站、电话银行中心(95588)查询。

  (5)中国工商银行代销网点接受认购申请后,当即向投资者提供缴款回执;投资者于发布本基金成立公告后到该行基金代销网点办理认购业务确认手续。

  (6)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工商银行进行本基金买卖使用的资金账户必须是唯一的。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已申/认购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客户在中国工商银行认购“金元比联核心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需提交首次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客户自助卡。

  2)一个机构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

  3)机构投资者在代销网点申请认购基金时,其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必须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4)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本公司公布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5)机构投资者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须是中国工商银行客户自助卡中的人民币结算账户。

  6)机构投资者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投资金额级差为1,000元。

  7)中国工商银行代销具体事宜,请以中国工商银行公告为准。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行日的9:00—16: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程序:

  1)事先办妥中国农业银行单位借记卡并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2)机构投资者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①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③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④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3)提交下列资料认购手续:

  ①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②加盖预留印鉴的认(申)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国农业银行的说明为准。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1)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2)开通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

  3)认购基金(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且未在交通银行投资过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下基金的投资者,需在申请表上填写已有的基金账户号码)。

  机构投资者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指定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2)机构对基金业务经办人员的授权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

  3)机构代码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填妥的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6)指定一个该基金代销网点的资金结算账户为基金结算账户,用以对所有基金交易业务的资金清算。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在银行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

  2)填写的代销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3)认购款项的有效结算凭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4、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9:00—15: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办理)。

  (2)机构投资者签约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华夏银行单位活期存款账户或华夏单位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由被授权人到银行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签约开户手续:

  ①被授权人携带授权机构银行存款账户的预留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公章)。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②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③基金业务授权书;

  ④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印鉴;

  ⑤填妥的基金代理销售业务客户签约表(要加盖单位公章)、开户申请表(要加盖单位预留银行印鉴);

  ⑥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签约开户手续须到华夏银行营业网点办理;

  2)认购可通过华夏银行营业网点、电话银行95577或网上银行(www.hxb.com.cn)等渠道办理;

  3)投资者可于T+2日(T日指申购、赎回或其它交易的申请日)后通过华夏银行营业网点、网上银行(www.hxb.com.cn)或电话银行95577等渠道查询认购结果。

  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 至15: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立浦发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及基金账户申请

  同一机构投资者只能在浦发银行开立一个基金交易账户,并只能指定一个人民币活期结算账户作为与之关联的资金账户。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浦发银行交易账户及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或副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投资者填写,并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开户申请表;

  3)授权委托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机构公章);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5)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机构)》。

  (3)、提出基金认购/集中申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开立浦发银行交易账户及基金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集中申购申请。提出认购/集中申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表(机构)》。

  浦发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申请后,将自动向基金注册登记人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集中申购申请,投资者可在T+2 日(工作日)在浦发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账户和认购/集中申购申请确认书,认购/集中申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认购成立/集中申购成功后才能确认。

  (4)、注意事项: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浦发银行的说明为准。

  6、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

  深、沪证券交易所工作日15:00以前的委托视为当日委托,15:00以后及周六、周日或节假日的委托视为下一交易日申请。

  (2)交易渠道

  深圳发展银行任一网点柜台、电话银行及网上银行。

  (3)开立基金交易账户所需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业务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预留印鉴卡及预留印章;

  6)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7)其他。

  (4)开户及认购流程:

  1)网点办理

  ①事先办理深圳发展银行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②由被授权人到开户会计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a)《深圳发展银行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申请表》(加盖开户预留印鉴章)

  b)经办人身份证件(机构投资者)

  c)指定银行账号的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网银办理

  网银办理业务须凭网银机构证书办理。

  (5)注意事项

  交易流程如有变化,以深圳发展银行的说明为准。

  7、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正常受理客户申请,该认购申请计入下一工作日。

  (2)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开户程序及注意事项:

  1)请投资人在中国民生银行营业网点先行办理好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认购资金。

  2)提交下述材料、填妥申请表交至柜台确认,开立民生加银基金账户。

  ①企业法人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③业务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④填写《开放式基金业务账户申请表(机构)》(盖预留印鉴及公章)。

  3)在开户申请未确认前不能撤销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

  认购程序及注意事项:

  1)填写《中国民生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交易申请表(机构)》。

  2)在认购期内,投资人认购金额低于最低限额申请会被拒绝。

  3)在认购期内,投资人可以追加认购金额,但不允许撤单。

  4)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业务时,还需开具转账支票作为支付依据,交易委托单作附件。

  (3)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请以中国民生银行相关规定为准。

  8、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开户和认购流程:

  1)开户及认购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15:00以后的申请于下一工作日提交。

  2)开立中信银行的交易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中信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事先办妥的中信银行转账支票;

  ②机构证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社会团体证件、事业法人证件、技术监督局代码、行政机关、军队、武警、下属机构(具有主管单位批文号)、基金会、其它机构证明)复印件、预留印鉴、法人授权书、经办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同一投资者只能利用一种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作为身份证明依据;

  ③填妥的中信银行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事先办妥的中信银行转账支票;

  ②填妥的中信银行基金交易业务申请书。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信银行的说明为准。

  9、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9:00—16:3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机构投资者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可用于开放式基金业务的平安银行的对公 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①法人营业执照、事业社团法人证明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③本行资金账号及预留印鉴卡、印鉴。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 (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下同);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平安银行基金及理财产品委托类申请表》。

  (三)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

  以下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包括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募集日的9:30-11:30,13:00-15:00(部分证券公司11:30-13:00照常受理)(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立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机构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

  (6)预留印鉴;

  (7)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8)开户合同书(相关公司适用)。

  3、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需要由授权的业务经办人本人到代销机构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机构投资者如办理认购,应预先在资金账户或存款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

  (3)机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开户和认购的详细程序如与上述规定有所不同,或若代销机构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四)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1、开户和认购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6: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受理最低认购金额在50,000元以上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追加投资金额最低为1,000元。

  3、机构投资者到天相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应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机构公章);

  (3)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4)预留印鉴;

  (5)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6)指定银行账户所在银行开具的《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报表》原件及复印件。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4、机构投资者在天相网点办理办理认购手续,应提交以下材料:

  (1)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

  (3)填妥的认购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5、详细流程和资料请以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的要求为准。

  四、清算与交割

  (一)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公司的基金募集专户中,认购资金冻结期间的资金利息折算为投资者的基金份额。

  (二)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人在募集结束后完成。

  五、基金资产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募集期届满,本基金具备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本基金募集失败时,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已募集的资金加计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给认购人。

  六、本次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

  名称: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层3608

  法定代表人:彭振明

  成立日期:2006年11月13日

  电话:(021)68881801

  传真:(021)68882865

  联系人:李晓琳

  客户服务专线:(021)61601898或4006660666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07年4月3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工商银行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银监复[2005]272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仟叁佰肆拾亿壹仟捌佰捌拾伍万零贰拾陆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三)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010-66107900

  传真:010-66107914

  联系人:田耕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公司网址:www.95599.cn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联系人:曹榕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网址:www.bankcomm.com

  (4)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刘海燕

  电话:(010)85238422

  传真:(010)85238419

  联系人:郑鹏

  公司网站:www.hxb.com.cn

  (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2431

  联系人:徐伟、虞谷云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6)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深南东路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深南东路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法兰克纽曼

  客户服务电话: 95501

  联系人:石蔚明

  传真:0755-82080714

  公司网址:www.sdb.com.cn

  (7)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电话:010-58351666

  传真:010-83914283

  联系人:董云巍、吴海鹏

  客户服务热线:95568

  公司网站:www.cmbc.com.cn

  (8)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 孔丹  

  客服电话:95558

  联系人:金蕾

  电话:010-65557013

  传真:010-65550827

  网址:http://bank.ecitic.com

  (9)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商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黄立哲

  电话:0755-25879127

  传真:0755-25878304

  联系人:霍兆龙

  网址:www.18ebank.com

  (10)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 时代金融中心大厦17楼

  法定代表人:陆涛

  联系电话:(0755)83025022

  传真:(0755)83025625

  联系人:张萍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228

  公司网址:www.jyzq.com.cn

  (11)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北路8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法定代表人:赵大建

  电话:010-59355946,010-59355941

  传真:010-66553791

  联系人: 张伟智,李微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618

  网址: www.e5618.com

  (12)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联系人:权唐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13)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联系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64738844

  联系人:胡洁静

  网址:www.sywg.com.cn

  (1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电话:(021)62580818

  传真:(021)53858549

  联系人:金芸

  网址:www.htsec.com

  (1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联系电话:(0755)82492000

  传真:(0755)82492962

  联系人:盛宗凌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400-8888-555、(0755)25125666

  公司网站:www.lhzq.com

  (1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胡长生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李洋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36、38、41、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7

  联系人:肖中梅

  网址:www.gf.com.cn

  (18)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五四路新天地大厦7、8、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客户服务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0591)

  传真:0591-87383610

  联系人:张腾

  公司网址:www.gfhfzq.com.cn

  (19)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522

  传真:(010)66045500

  联系人:陈少震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网址:www.txsec.com、www.txjijin.com

  (四)基金注册登记人

  名称: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法定代表人:彭振明

  电话:(021)68881801

  传真:(021)68881875

  (五)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6000

  联系人:秦悦民

  经办律师:秦悦民、王利民

  (六)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法人代表:葛明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签章会计师:徐艳,方侃

  业务联系人:方侃

  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一月八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发行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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