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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金龙行业精选混合(020003)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782470
基金代码 020003
公告日期 2017-07-19
编号 3
标题 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金龙系列基金”或“本系列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3年10月17日发布的证监基金字[2003]114号文批准公开发行。本系列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3年12月5日正式生效。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系列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系列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系列基金没有风险。

 本系列基金由国泰金龙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和将来经批准纳入本系列基金管理的其它基金组成。本系列基金使用同一个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由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同一基金托管人托管。不同的基金具有不同的投资政策,独立核算,分账管理,分别进行注册登记。投资者根据持有不同基金的基金份额享受收益和承担风险。请投资者注意本系列基金产品特性。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拟申购本系列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系列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系列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鉴于中信标普指数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近期将终止维护和发布中信全债指数,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15年9月1日起变更金龙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系列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已经本系列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6月5日,投资组合报告为2017年1季度报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6年12月31日。

 第一节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1998年3月5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3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层-19层

 法定代表人:陈勇胜

 注册资本:1.1亿元人民币

 联系人:辛怡

 联系电话:(021)31089000,4008888688

 基金管理人股权结构如下:

 ■

 二、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7年6月5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91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包括2只子基金,分别为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鹏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鼎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金牛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金象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区位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金盛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价值经典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事件驱动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宗商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国泰金泰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民安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期届满转换而来)、上证5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上证5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国企业境外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美国房地产开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淘金互联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聚信价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国策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浓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安康养老定期支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结构转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鑫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鑫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6个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深证TMT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睿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兴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生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央企改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福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融丰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由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民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添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福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创业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鸿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景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泽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丰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信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利是宝货币市场基金、国泰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惠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润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众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润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融信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国泰景气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航天军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民丰回报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国泰量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睿信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另外,本基金管理人于2004年获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资产管理人资格,目前受托管理全国社保基金多个投资组合。2007年11月19日,本基金管理人获得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资格。2008年2月14日,本基金管理人成为首批获准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专户理财)的基金公司之一,并于3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资格,囊括了公募基金、社保、年金、专户理财和QDII等管理业务资格。

 三、主要人员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陈勇胜,董事长,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82年2月至1992年10月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工作,历任综合计划处、资金处副处长、国际结算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1992年11月至1998年1月任国泰证券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北京分公司总经理。1998年2月至2015年10月在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其中1998年2月至1999年10月任总经理,1999年10月至2015年8月任董事长。2015年10月至2016年8月,在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任监事长。2016年8月至11月,在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投传媒华文公司任监事长、纪委书记。2016年11月起任公司党委书记,2017年3月起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张瑞兵,董事,博士研究生。2006年7月起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先后任股权管理部业务副经理、业务经理,资本市场部业务经理,策略投资部助理投资经理,公开市场投资部助理投资经理,战略发展部业务经理、组负责人,现任战略发展部处长。2014年5月起任公司董事。

 傅敏,董事,大学本科,会计师。1979年12月至1988年3月,任冶金工业部西南地勘局财会处干部。1988年3月至2005年7月,在中国建设银行工作,历任财会部干部、人力资源部干部、副处长、处长、总经理助理。2005年7月至2011年3月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业务总监。2011年6月至2016年11月,在中投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工会主席、党委委员、副总裁、董事。现任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专职董事。2017年3月起任公司董事。

 Santo Borsellino,董事,硕士研究生。1994-1995年在BANK OF ITALY负责经济研究;1995年在UNIVERSITY OF BOLOGNA任金融部助理,1995-1997年在ROLOFINANCE UNICREDITO ITALIANO GROUP–SOFIPA SpA任金融分析师;1999-2004年在LEHMAN BROTHERS INTERNATIONAL任股票保险研究员;2004-2005年任URWICK CAPITAL LLP合伙人;2005-2006年在CREDIT SUISSE任副总裁;2006-2008年在EURIZONCAPITAL SGR SpA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2009-2013年任GENERALI INVESTMENTS EUROPE权益部总监。2013年6月起任GENERALI INVESTMENTS EUROPE总经理。2013年11月起任公司董事。

 游一冰,董事,大学本科,英国特许保险学会高级会员(FCII)及英国特许保险师(Chartered Insurer)。1989年起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总公司营业部助理经理;1994年起任中国保险(欧洲)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1996年起任忠利保险有限公司英国分公司再保险承保人;1998年起任忠利亚洲中国地区总经理。2002年起任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2007年起任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0年6月起任公司董事。

 董树梓,董事,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1983年7月至2002年3月,在山东临沂电业局工作,历任会计、科长、副总会计师。2002年3月至2003年2月,在山西鲁晋王曲发电公司工作,任党组成员、总会计师。2003年2月至2008年3月,任鲁能集团经营考核与审计部总经理。2008年3月至2011年2月,任英大泰和人寿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总经理。2011年2月至今,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审计部主任,公司党组成员、总会计师。2017年3月起任公司董事。

 周向勇,董事,硕士研究生,21年金融从业经历。1996年7月至2004年12月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工作,先后任办公室科员、个人银行业务部主任科员。2004年12月至2011年1月在中国建银投资公司工作,任办公室高级业务经理、业务运营组负责人。2011年1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12年11月至2016年7月7日任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7月8日起任公司总经理及公司董事。

 王军,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教授。1986年起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系、法学院执教,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院长,兼任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国际贸易和金融法律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2013年起兼任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已上市)独立董事,2015年5月起兼任北京采安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10年6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常瑞明,独立董事,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1980年起在工商银行河北省工作,历任河北沧州市支行主任、副行长;河北省分行办公室副主任、信息处处长、副处长;河北保定市分行行长、党组副书记、书记;河北省分行副行长、行长、党委书记;2004年起任工商银行山西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2007年起任工商银行工会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2010年至2014年任北京银泉大厦董事长。2014年10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杨小舟,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研究员。1981年7月至1985年7月,任南京林业大学(原南京林产工业学院)财务处会计员。1988年9月至1998年3月,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原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工作,历任实习研究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室主任。1998年3月至2000年3月,任长天国际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0年3月至2002年4月,任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2年6月至2005年5月,任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05年12月起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工作,任研究员,研究生部博士生导师。2017年3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黄晓衡,独立董事,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75年7月至1991年6月,在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工作,先后任职于计划处、信贷处、国际业务部,历任副处长、处长。1991年6月至1993年9月,任中国建设银行伦敦代表处首席代表。1993年9月至1994年7月,任中国建设银行纽约代表处首席代表。1994年7月至1999年3月,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工作,历任国际部副总经理、资金计划部总经理、会计部总经理。1999年3月至2010年1月,在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财务总监、公司管委会成员、顾问。2010年4月至2012年3月,任汉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香港)董事总经理。2013年8月至2016年1月,任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3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梁凤玉,监事会主席,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1994年8月至2006年6月,先后于建设银行辽宁分行国际业务部、人力资源部、葫芦岛市分行城内支行、葫芦岛市分行计财部、葫芦岛市分行国际业务部、建设银行辽宁分行计划财务部工作,任业务经理、副行长、副总经理等职。2006年7月至2007年3月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会计部工作。2007年4月至2008年2月在中国投资咨询公司任财务总监。2008年3月至2012年8月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会计部任高级经理。2012年9月至2014年8月在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任副总经理。2014年12月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Yezdi Phiroze Chinoy,监事,大学本科。1995年12月至2000年5月在Jardine Fleming India任公司秘书及法务。2000年9月至2003年2月,在Dresdner Kleinwort Benson任合规部主管、公司秘书兼法务。2003年3月至2008年1月任JP Morgan Chase India合规部副总经理。2008年2月至2008年8月任Prudential Property Investment Management Singapore法律及合规部主管。2008年8月至2014年3月任Allianz Global Investors Singapore Limited东南亚及南亚合规部主管。2014年3月17日起任Generali Investments Asia Limited首席执行官。2016年12月1日起任Generali Investments Asia Limited执行董事。2014年12月起任公司监事。

 刘锡忠,监事,研究生。1989年2月至1995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稽核监察局主任科员。1995年6月至2005年6月,在华北电力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工作,历任部门经理、副总经理。2005年7月起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华北分公司副总经理、纪检监察室主持工作、风险管理部主任、资金管理部主任、河北业务部主任,现任风险管理部主任。2017年3月起任公司监事。

 邓时锋,监事,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天同证券。2001年9月加盟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业研究员、社保111组合基金经理助理、国泰金鼎价值混合和国泰金泰封闭的基金经理助理,2008年4月起任国泰金鼎价值精选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09年5月起兼任国泰区位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国泰区位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年9月至2015年3月兼任国泰估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2015年9月起兼任国泰央企改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8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倪蓥,监事,硕士研究生。1998年7月至2001年3月,任新晨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2001年3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信息技术部总监、运营管理部总监。2017年2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宋凯,监事,大学本科。2008年9月至2012年10月,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助理经理。2012年12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审计部总监助理。2017年3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陈勇胜,董事长,简历情况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周向勇,总经理,简历情况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陈星德,博士,15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曾就职于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瑞士银行环球资产管理香港公司和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9年1月至2015年11月就职于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督察长、副总经理。2015年12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辉,大学本科,17年金融从业经历。1997年7月至2000年4月任职于上海远洋运输公司,2000年4月至2002年12月任职于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003年1月至2005年7月任职于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005年7月至2007年7月任职于AIG集团,2007年7月至2010年3月任职于星展银行。2010年4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财富大学负责人、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人力资源部(财富大学)及行政管理部负责人,2015年8月至2017年2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7年2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永梅,博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18年证券从业经历。1999年7月至2014年2月就职于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历任稽查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行政办公室副主任、稽查二处副处长等;2014年2月至2014年12月就职于中国证监会上海专员办,任副处长;2015年1月至2015年2月就职于上海申乐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5年2月至2016年3月就职于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7月起任公司督察长;2016年3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3月25日起任公司督察长。

 (四)本系列基金的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国泰金龙债券

 吴晨,硕士研究生,CFA,FRM。15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2001年6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股票交易员、债券交易员;2004年9月至2005年10月,英国城市大学卡斯商学院金融系学习;2005年10月至2008年3月在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基金经理助理;2008年4月至2009年3月在长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债券研究;2009年4月至2010年3月在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经理。2010年4月起担任国泰金龙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0年9月至2011年11月担任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1年12月起任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2年9月至2013年11月兼任国泰6个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年10月起兼任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1月起兼任国泰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泰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12月起兼任国泰民惠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3月起兼任国泰民丰回报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3月至2015年5月任绝对收益投资(事业)部总监助理,2015年5月至2016年1月任绝对收益投资(事业)部副总监,2016年1月起任绝对收益投资(事业)部副总监(主持工作)。

 国泰金龙行业混合

 杨飞,硕士研究生,9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2008年7月至2009年8月在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助理研究员,2009年9月至2011年2月在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员。2011年2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14年10月起任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3月起兼任国泰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原国泰估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2015年5月起兼任国泰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原国泰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2015年5月至2016年5月任国泰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国泰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2月起兼任国泰大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4月起兼任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3月起兼任国泰景气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历任基金经理情况

 国泰金龙债券

 2003年10月至2004年10月,由顾伟勇担任基金经理;2004年11月至2006年10月由何旻担任基金经理;2006年11月至2009年3月由林勇担任基金经理,2009年3月27日至2009年7月15日由林勇和陈强共同担任基金经理,2009年7月16日起由陈强担任基金经理,2010年4月至2010年7月22日由吴晨和陈强共同担任基金经理,2010年7月23日起由吴晨担任基金经理。

 国泰金龙行业混合

 2003年10月至2006年6月,由崔海峰担任基金经理;2006年7月至2008年5月由黄焱担任基金经理,2008年5月至2012年1月由王航担任基金经理,2012年1月至2012年8月5日由周广山担任基金经理,2012年8月6日起至2013年9月8日由周广山和刘夫担任基金经理,2013年9月9日起至2014年10月21日由王航担任基金经理。2014年10月22日至2015年2月24日由王航和杨飞担任基金经理。2015年2月25日起由杨飞担任基金经理。

 (五)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

 周向勇:总经理

 委员:

 周向勇:总经理

 陈星德:副总经理

 吴晨:绝对收益投资(事业)部副总监(主持工作)

 邓时锋:权益投资(事业)部小组负责人

 吴向军:国际业务部副总监(主持工作)

 6、上述成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或家属关系。

 第二节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本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成立时间:1992年10月19日

 经营范围: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离岸银行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16.18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105号

 联系人:朱萍

 联系电话:(021)6161888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自2003年开展资产托管业务,是较早开展银行资产托管服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经过二十年来的稳健经营和业务开拓,各项业务发展一直保持较快增长,各项经营指标在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处于较好水平。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于2003年设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更名为资产托管部,2013年更名为资产托管与养老金业务部,2016年进行组织架构优化调整,并更名为资产托管部,目前下设证券托管处、客户资产托管处、内控管理处、、业务保障处、总行资产托管运营中心(含合肥分中心)五个职能处室。

 目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已拥有客户资金托管、资金信托保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全球资产托管、保险资金托管、基金专户理财托管、证券公司客户资产托管、期货公司客户资产托管、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私募股权托管、银行理财产品托管、企业年金托管等多项托管产品,形成完备的产品体系,可满足多领域客户、境内外市场的资产托管需求。

 二、主要人员情况

 高国富,男,1956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职称。曾任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控股)公司总经理;上海外高桥保税区管委会副主任;上海万国证券公司代总裁;上海久事公司总经理;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总经理;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伦敦金融城中国事务顾问委员会委员,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理事会成员、国际顾问委员会委员,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管理学院顾问委员会委员。

 刘信义,男,196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地区总部副总经理,上海市金融服务办挂职任机构处处长、市金融服务办主任助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财务总监,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

 刘长江,男,196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经济师。历任工商银行总行教育部主任科员,工商银行基金托管部综合管理处副处长、处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基金托管部总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司及投资银行总部资产托管部、企业年金部、期货结算部总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司及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兼资产托管部、企业年金部、期货结算部总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金融机构部总经理。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金融机构部、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规模为1840.6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5.40%,托管证券投资基金共九十四只,分别为国泰金龙行业精选基金、国泰金龙债券基金、天治财富增长基金、广发小盘成长基金、汇添富货币基金、长信金利趋势基金、嘉实优质企业基金、国联安货币基金、银华永泰债券型基金、长信利众债券基金(LOF)、华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安鑫保本基金、博时安丰18个月基金(LOF)、易方达裕丰回报基金年、鹏华丰泰定期开放基金、汇添富双利增强债券基金、中信建投稳信债券基金、华富恒财分级债券基金、汇添富和聚宝货币基金、工银目标收益一年定开债券基金、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基金、中海医药健康产业基金、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基金、华富国泰民安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博时产业债纯债基金、安信动态策略灵活配置基金、东方红稳健精选基金、国联安鑫享混合基金、国联安鑫富混合基金、长安鑫利优选混合基金、工银瑞信生态环境基金、天弘新价值混合基金、嘉实机构快线货币基金、鹏华REITs封闭式基金、华富健康文娱基金、国寿安保稳定回报基金、国寿安保稳健回报基金、国投瑞银新成长基金、金鹰改革红利基金、易方达裕祥回报债券基金、国联安鑫禧基金、国联安鑫悦基金、中银瑞利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华夏新活力混合基金、鑫元汇利债券型基金、国联安安稳保本基金、南方转型驱动灵活配置基金、银华远景债券基金、华富诚鑫灵活配置基金、富安达长盈保本基金、中信建投稳溢保本基金、工银瑞信恒享纯债基金、长信利发债券基金、博时景发纯债基金、国泰添益混合基金、鑫元得利债券型基金、中银尊享半年定开基金、鹏华兴盛定期开放基金、华富元鑫灵活配置基金、东方红战略沪港深混合基金、博时富发纯债基金、博时利发纯债基金、银河君信混合基金、鹏华兴锐定期开放基金、汇添富保鑫保本混合基金、景顺长城景颐盛利债券基金、兴业启元一年定开债券基金、工银瑞信瑞盈18个月定开债券基金、中信建投稳裕定开债券基金、招商招怡纯债债券基金、中加丰享纯债债券基金、长安泓泽纯债债券基金、银河君耀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广发汇瑞一年定开债券基金、国联安鑫盛混合基金、汇安嘉汇纯债债券基金、鹏华普泰债券基金、南方宣利定开债券基金、招商兴福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博时鑫润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兴业裕华债券基金、易方达瑞通灵活配置混合基金、招商招祥纯债债券基金、国泰景益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国联安鑫利混合基金、易方达瑞程混合基金、华福长富一年定开债券基金、中欧骏泰货币基金、招商招华纯债债券基金、汇安丰融灵活配置混合基金、汇安嘉源纯债债券基金、国泰普益混合基金、汇添富鑫瑞债券基金、鑫元合丰纯债债券基金。

 第三节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一)直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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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其他销售机构

 下列销售机构除特别注明外,同时代销本系列基金,包括:国泰金龙行业混合、国泰金龙债券(A类)和国泰金龙债券(C类)。

 1、销售银行及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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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只销售国泰金龙行业混合;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只销售国泰金龙债券(A类)和国泰金龙债券(C类);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只销售国泰金龙行业混合和国泰金龙债券(A类)。

 2、第三方销售机构

 下列销售机构除特别注明外,同时代销本系列基金,包括:国泰金龙行业混合、国泰金龙债券(A类)和国泰金龙债券(C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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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注册登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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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募集成立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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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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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基金的名称

 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节 基金的类型

 契约性开放式

 第六节 投资目标

 (一)国泰金龙债券:

 在保证投资组合低风险和高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较高的当期收入和总回报,力求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

 (二)国泰金龙行业混合

 有效把握我国行业的发展趋势,精心选择具有良好行业背景的成长性企业,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第七节 投资范围

 (一)国泰金龙债券

 本基金为开放式债券基金,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各种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资产支持证券和可分离转债等新的固定收益产品)和参与拟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及可转债转股后所持有的股票,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二)国泰金龙行业混合

 本基金投资于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保持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不高于75%,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20%,其余为现金。其中投资重点是预期具有良好发展态势的优势行业中的成长性上市公司,这部分投资比例将不低于本基金股票资产的80%。

 第八节 投资策略

 (一)国泰金龙债券

 以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兼顾中短期经济周期、政策方向及收益率曲线分析,通过债券置换和收益率曲线策略等方法,实施积极的债券投资管理。在有效控制利率和信用风险的前提下,为投资者谋求稳定的低风险收益。

 在投资策略上,将着重对中长期(3-5年)趋势的分析,防范和规避长期债券的利率风险。所考虑的长期因素有政策因素、国内外产业结构的变化以及利率的波动等。根据对长期趋势的预期来决定组合久期的总体变动范围,进行年度动态调整。根据周期性的经济因素决定短期内组合久期的变动范围。

 可转换债券作为一种附带期权的债券品种,相应于股票而言,具有低风险低收益的特征。在承担相同风险的状况下,转债的收益较高。在可转债投资方面,本基金将积极参与一级市场的申购,投资转债二级市场时注重企业基本面的分析;短期投资上偏重转债的期权价值,中长期投资上以转债的期权价值和债券价值并重为策略。

 (二)国泰金龙行业混合

 本基金采取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资产配置有效规避资本市场的系统性风险,通过行业精选,确定拟投资的优势行业及相应比例,通过个股选择,挖掘具有突出成长潜力且被当前市场低估的上市公司。

 第九节 业绩比较基准

 (一)国泰金龙债券

 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二)国泰金龙行业混合

 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是上证A股指数和深圳A股指数的总市值加权平均,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是上证国债指数。

 基金整体业绩比较基准=75%×[上证A股指数和深圳A股指数的总市值加权平均]+25%×[上证国债指数]。

 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策略、风险收益特征选择了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第十节 风险收益特征

 (一)国泰金龙债券

 属于收益稳定、风险较低的品种。

 (二)国泰金龙行业混合

 承担中等风险,获取相对超额回报。

 第十一节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4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2017年3月31日,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国泰金龙债券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三)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八)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九)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若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有选择地投资于股指期货。套期保值将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

 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选择,谨慎进行投资,以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

 法律法规对于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另有规定的,本基金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十)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能投资于国债期货。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况。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国泰金龙行业混合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三)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八)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九)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若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有选择地投资于股指期货。套期保值将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

 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选择,谨慎进行投资,以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

 法律法规对于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另有规定的,本基金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十)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能投资于国债期货。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况。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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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第十二节 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6年12月31日,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守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系列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国泰金龙债券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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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国泰金龙债券C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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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国泰金龙债券于2008年6月3日刊登公告,自2008年6月5日起增加收取销售服务费的C类收费模式。

 三、国泰金龙行业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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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节 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包括: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投资交易费用;

 5、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运作费用计提原则、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计提原则:本系列基金旗下各基金发生的各项费用由各基金资产分别承担。各基金共同发生的费用,按相关协议规定或按各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占本系列基金总的资产净值的比例分摊。

 2、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

 (1)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各基金资产净值的一定年费率计提,具体为:

 1) 国泰金龙债券:0.6%;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半年后(含半年),经基金托管人核对,如当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累计资产净值低于1.00元时,基金管理人将从下一日起暂停收取管理费,在当日累计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低于基金份额面值期间,如遇法定节假日,同样暂停收取基金管理费。直至本基金累计资产净值高于1.00元(含)后,基金管理人恢复收取基金管理费。

 2) 国泰金龙行业混合:1.5%。

 (2)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乘以该基金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R÷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R为基金管理费年费率

 (3)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各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1)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的一定年费率计提,具体为:

 国泰金龙债券:0.2%;

 国泰金龙行业混合:0.25%。

 (2)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乘以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R÷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R为基金托管费年费率

 (3)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各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4、销售服务费

 国泰金龙债券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最高不超过0.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对C类各级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率。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国泰金龙债券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与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在通常情况下,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3%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划出,由基金管理人分别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

 5、本条第(一)款第4至第8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各基金费用。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国泰金龙债券(A类):

 50万元以下 0.8%

 50万元(含)-200万 0.6%

 200万元(含)-500万元 0.3%

 500万元(含)以上 500元(单笔)

 国泰金龙债券(C类):申购费率为0

 国泰金龙行业混合: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范围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未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如下:

 50万以下 0.48%

 50万以上(含)200万以下 0.24%

 200万以上(含)500万以下 0.12%

 500万以上(含) 按笔收取,1000元/笔

 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50万元以下 1.2%

 50万元(含)-200万元 0.8%

 200万元(含)-500万元 0.6%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1000元(单笔)

 2、赎回费率

 国泰金龙债券和国泰金龙行业混合赎回费率相同:

 持有期少于1年 0.2%

 持有期超过1年(含)少于2年 0.1%

 持有期超过2年(含) 0

 国泰金龙债券(C类)赎回费率(按持有时间D):

 D<30天 0.1%

 D≥30天 0

 3、销售服务费

 销售服务费年利率为0.3%(每日从C类基金资产中计提)

 4、转换费率

 (1) 国泰金龙系列基金内转换费率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国泰金龙行业混合转换为国泰金龙债券时,免收基金转换费。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国泰金龙债券转换为国泰金龙行业混合时,持有期超过90日(含)的,免收基金转换费;持有期小于90日,基金份额持有人需支付基金转换金额0.3%的基金转换费。国泰金龙债券A类和C类之间不能转换。

 (2) 与其他基金间转换费率

 A、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a、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其中25%归转出基金基金财产,其余作为注册登记费和相关的手续费。

 b、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为零。

 B、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赎回费率和申购费率均按正常费率执行。

 注: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5、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款项支付和使用方式

 申购采用全额交款方式,投资者申购申请被销售机构受理后,销售机构负责将投资者申购款项全额扣减。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费用,不列入基金资产。

 投资者赎回申请成交后,基金管理人应指示基金托管人按有关规定将赎回款项自T日起7个工作日内划往赎回人银行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按基金合同及本招募说明书有关规定处理。本系列基金各基金的赎回费在扣除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后,剩余部分全部归入基金资产,归入基金资产的赎回费比例不得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

 三、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其他具体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依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四、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各基金的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五、本系列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第十四节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方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系列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2017年01月18日刊登的本系列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更新的主要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

 2、更新了“第三节 基金管理人”中的相关信息;

 3、更新了“第四节 基金托管人”中的相关信息;

 4、更新了“第五节 相关服务机构”中的相关信息;

 5、更新了“第六节 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中的相关信息;

 6、更新了“第九节 基金的投资”中金龙债券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为本系列基金2017年1季度报告的内容;

 7、更新了“第十节 基金的业绩”,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8、更新了“第二十一节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中的相关信息;

 9、更新了“第二十二节 其他应披露事项”,披露了自上次招募说明书披露以来涉及本系列基金的相关公告;

 上述内容仅为本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摘要,详细资料须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的内容为准。欲查询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可登录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tfund.com。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七月十九日
基金信息类型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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