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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钱包货币B(150998)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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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776494 | ||||||||
基金代码 | 150998 | ||||||||
公告日期 | 2017-07-08 | ||||||||
编号 | 1 | ||||||||
标题 | 关于开通银河钱包货币市场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银河钱包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 银河钱包货币 基金主代码 15098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6月2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银河钱包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银河钱包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7年7月12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7年7月12日 注:1)银河钱包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日常转换业务 2.1转换费率 1、本基金(简称:银河钱包货币,基金代码:A类:150988;B类:150998)与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简称:银河银富货币,基金代码:A类:150005;B类:150015)、银河银泰理财分红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银泰混合,基金代码:150103)、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稳健混合,基金代码:151001)、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银河收益债券,基金代码:151002)开通转换业务。 2、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和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投资人承担。 3、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申购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或等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补差。 4、转换补差费率 转出基金代码 转出份额类别 转入基金代码 转入份额类别 分段方式 费率 150988 前端 151001 151002 前端 50万元以下 1.5% 50万元(含)-200万元 1.2% 200万元(含)-500万元 0.8% 500万元(含)以上 1000元/笔 150998 前端 151001 151002 前端 50万元以下 1.5% 50万元(含)-200万元 1.2% 200万元(含)-500万元 0.8% 500万元(含)以上 1000元/笔 5、转出方赎回费率 转出基金代码 转出份额类别 转入基金代码 转入份额类别 分段方式 费率 151001 前端 150988 150998 前端 - 0.5% 151002 前端 150988 150998 前端 - 0.5% 150103 前端 150988 150998 前端 1年以内 0.6% 1年以上2年以内(含2年) 0.3% 2年以上3年以内(含3年) 0.1% 满3年以上 0 2.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2.2.1转换业务办理时间 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转换时除外)。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 2.2.2基金转换费及份额的计算 采用外扣法计算,具体为: A=[BC(1-D)/(1+E)]/F 其中,A为转入基金份额;B为转出基金份额;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E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F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转入基金份额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和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客户将10,000份银河银信添利债券A转换成银河行业混合,持有期一年,转换申请当日银河银信添利债券A基金份额净值为1.05元,银河行业混合基金份额净值为1.15元,则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10,0001.05=10,500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0,5000=0元 净转出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10,500-0=10,500 转入金额=净转出金额 净转入金额=转入金额/(1+申购补差费率)=10,500/(1+0.7%)=10,427.01元 申购补差费=转入金额-净转入金额=10,500-10,427.01=72.99元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0+72.99=72.99元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10,427.01/1.15=9,066.97份 2.2.3转换业务规则 1、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不开放相互转换业务。 2、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3、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换出,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如果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的情况下,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4、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日)。正常情况下,投资者转换基金成功的,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并有权转换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5、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0份。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者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其他基金,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6、如果某笔转换申请导致转出基金在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基金最低保留余额限制(目前为10份),则该部分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余额将被同时强制赎回。 7、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另行公告除外)。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8、转换后,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将重新计算,即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基金份额被确认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2.2.4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公司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基金账户冻结期间,不受理基金转换交易申请。 3)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本公司无法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4)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本公司认为有必要暂停接受该基金单位转出申请。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在《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 6)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将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于规定期限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重新开放基金转换时,本公司将最迟提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重新开放基金转换的公告。 2.2.5转换业务办理机构 银河基金直销。 3基金销售机构 3.1直销机构 (1)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68号15层 法定代表人:许国平 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支持网上交易)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0860 直销业务电话:(021)38568981/38568507 传真交易电话:(021)38568985 联系人:赵冉、郑夫桦、张鸿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西街6号A-F座3楼(邮编:100045) 电话:(010)56086900 传真:(010)56086939 联系人:孙妍 (3)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90-108号光华大厦西座三楼(邮编:510620) 电话:(020)37602205 传真:(020)37602384 联系人:史忠民 (4)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206号三层 电话:(0451)82812867 传真:(0451)82812869 联系人:崔勇 (5)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01号3楼南京银河证券江东中路营业部内(邮编:210019) 电话:(025)84671299 传真:(025)84523725 联系人:李晓舟 (6)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大厦6F(邮编:518046) 电话:(0755)82707511 传真:(0755)82707599 联系人:史忠民 3.2代销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银河银富货币、银河银泰混合、银河稳健混合、银河收益债券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予以说明,解释权归本公司。其他基金间相互转换业务见相关公告。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公司旗下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20-0860)查询。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上述收费方式和费率进行调整,并应于调整后的收费方式和费率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3、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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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间转换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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