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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香港全天候中国高息债券A1(968012)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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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775742 | ||||||||
基金代码 | 968012 | ||||||||
公告日期 | 2017-05-19 | ||||||||
编号 | 1 | ||||||||
标题 | 关于中银香港全天候中国高息债券基金暂停申购业务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银香港全天候中国高息债券基金(“本基金”) 基金代码 968012 在内地发售的份额类别 A1(人民币)类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银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内地代理人名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银香港盈荟系列信托契约》、中银香港盈荟系列-中银香港全天候中国高息债券基金招募说明书》 暂停相关业务起始日及原因说明 暂停申购起始日 2017年5月20日 暂停申购的原因说明 根据《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香港互认基金在内地的销售规模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应不高于50%。因此,为使本基金持续满足互认安排的资格条件,根据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监察情况暂停本基金于内地的申购业务。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会监察本基金于内地的销售规模,以确保销售给内地投资者的基金份额总净值不超过基金总资产净值的50%。根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安排,如果百分比达到47%,内地代理人便会立即停止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若在某个交易日接收到的申购申请可能导致超过50%的上限,内地代理人将采用公平的安排按比例分摊在该交易日递交的申购申请,确保不超过50%的上限限制。本基金若因香港持有人大规模净赎回,导致内地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总净值超过本基金总资产净值的50%的,基金管理人及内地代理人将立即停止本基金在内地的销售,直至内地投资者持有的基金资产规模重新回到50%以下,方可恢复本基金在内地的销售。 1 (2) 本基金取消或调整上述申购业务限制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3) 内地投资者可通过内地代理人及/或内地销售机构咨询有关事项: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021-38834788400-888-5566 客服传真:021-68680676 客服邮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6 (4) 风险提示:内地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信托契约、招募说明书以及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本基金依照香港法律设立,其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等规范适用香港法律及香港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银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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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暂停/恢复申购、赎回、转换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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