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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深证100指数C(004876)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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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774680 | ||||||||
基金代码 | 004876 | ||||||||
公告日期 | 2010-05-14 | ||||||||
编号 | 1 | ||||||||
标题 | 融通通利系列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 ||||||||
信息全文 | 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系列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03年8月6日证监基金字[2003]94号文件“关于同意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批准募集设立,基金合同于2003年9月30日正式生效。 重要提示 本系列基金包含三个子基金,分别是:融通债券投资基金、融通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融通蓝筹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摘要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0年3月3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0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3年9月30日 二、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设立日期:2001年5月22日 法定代表人:孟立坤(注:2010年3月1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发布公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孟立坤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机关要求办理后续相关事项。) 电话:(0755)26948070 联系人:敖敬东 注册资本:12500万元人民币 目前公司股东及出资比例为: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60%、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Nikko Asset Management Co., Ltd.)4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董事田德军先生,经济学博士,现任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历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二部并购业务经理;中信证券企业并购部地区业务主管;上海远东证券有限公司执行总裁、董事、董事长兼总经理。 董事马金声先生,高级经济师,现任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副主任、主任,金银管理司司长;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副行长;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副董事长;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2006年至今,任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董事刘汝军先生,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副处长;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董事弗莱德先生(Frederick Reidenbach),现任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和首席行政官。曾服务于Coopers & Lybrand 会计师事务所;证券公司Smith Barney。历任日本富达投资首席行政官;富达投资(Fidelity Investment)旗下子公司KVH电信的首席执行长和首席营运官;日本Aon Risk Service的首席财务官和首席营运官。 董事Allen Yan(颜锡廉)先生,工商管理硕士,现任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企划与分析部部长。历任美国富达投资公司财务分析员;日本富达投资公司财务经理;2006 年至今,任职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企划与分析部部长。 独立董事曹凤岐先生,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金融学会副会长。历任北京大学经济系讲师;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教授。 独立董事林义相先生,经济学博士,现任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历任法国储蓄与信托银行股票投资分析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高级专家、研究信息部副主任、证券交易监控系统负责人;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2001 年至今,任职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独立董事强力先生,现任西北政法学院教授、经济法系副主任、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金融证券法研究中心主任。 董事涂卫东先生,法学硕士,现任中共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副书记。历任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原国务院法制局)财金司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法律部副处级干部;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副处级干部、正处级干部,中国证监会公职律师。2009年4月至今,任中共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副书记。 2、监事 监事程燕春先生,高级经济师,现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南昌市分行城北支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基金托管部市场处负责人。2001年至今,历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上海分公司总经理。 3、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公司目前由副总经理秦玮先生代为履行公司总经理职务。(注:2010年3月1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公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吕秋梅女士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并决定由公司副总经理秦玮先生代为履行公司总经理职务,代为履行公司总经理职务的时间不超过90日。) 副总经理刘模林先生,机械工程硕士。历任武汉市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研究部经理、花桥证券营业部经理;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策略和行业研究员、总监、机构理财部总监、基金管理部总监,现同时担任融通领先成长股票基金(LOF)基金经理和融通新蓝筹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副总经理秦玮先生,工学硕士。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格兰信息咨询公司总经理助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政部总监;2002年至今,历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清算部总监、总经理助理。 督察长吴冶平先生,经济学硕士。历任中国银行深圳国际信托咨询公司证券发行部项目经理;深圳市安信财务顾问有限公司上市策划部经理;华夏证券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企业购并部经理;国信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公司研究部总经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研究部总监、基金经理助理。2001年至今,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本系列基金基金经理 (1)融通债券基金 A、现任基金经理情况 乔羽夫先生,经济学硕士,6 年证券从业经验。2000年9月至2001年10月,就职于深圳远永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从事证券交易工作;2004 年9 月至今,就职于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从事债券交易、债券研究以及债券投资等工作。2005年通过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2006年获得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交易员资格、债券托管结算业务资格。现同时担任融通易支付货币基金基金经理。 在任职本基金基金经理前,乔羽夫先生未担任过基金经理。 B、历任基金经理情况 自2003年9月30日起至2004年7月20日,由徐荔蓉先生担任基金经理。 自2004年7月21日起至2008年3月30日,由陶武彬先生担任基金经理。 自2008年3月31日起至今,由乔羽夫先生担任基金经理。 (2)融通深证100指数基金 A、现任基金经理情况 王建强先生,本科学历,6年证券从业经验。2001年至2004年就职于上海市万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至今就职于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金融工程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职务。现同时担任融通巨潮100指数基金(LOF)基金经理。 在任职本基金基金经理前,王建强先生未担任过基金经理。 郑毅先生,研究生学历。1992年至1995年,任中国银行深圳国际信托咨询公司证券部经理;1995年至1997年,任中银国际(香港)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1997年至1999年,任特区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1999年至2008年,就职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中2001年9月至2003年4月任基金普润基金经理,后任投资总部副总经理职务; 2008年至今,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小组副组长。 因个人原因,郑毅先生自2010年4月17日起不再担任融通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体内容请参阅2010年4月1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公告。 B、历任基金经理情况 自2003年9月30日起至2009年5月14日,由张野先生担任基金经理。 自2009年5月15日起至2010年4月16日,由郑毅先生和王建强先生共同担任基金经理。 自2010年4月17日起至今,由王建强先生担任基金经理。 (3)融通蓝筹成长混合基金 A、现任基金经理情况 陈晓生先生,经济学硕士,15年证券从业经验。曾就职于中信集团中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证券投资部交易员、期货业务负责人、股票投资经理助理、股票投资经理。2003 年2 月加入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融通新蓝筹混合基金经理助理、机构理财部投资经理、副总监,现同时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融通动力先锋股票基金经理、融通内需驱动股票基金经理,兼任日兴黄河基金融通模拟组合组合经理。 在任职本基金基金经理前,陈晓生先生担任融通动力先锋股票基金经理。 严菲女士,经济学硕士,7 年证券从业经验。曾先后就职于日盛嘉富证券国际上海代表处、红塔证券从事证券研究工作。2006年7月加入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行业研究员。 在任职本基金基金经理前,严菲女士未担任过基金经理。 B、历任基金经理情况 自2003年9月30日起至2007年3月1日,由易万军先生担任基金经理。 自2007年3月2日起至今,由陈晓生先生及严菲女士共同担任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副总经理刘模林先生、总经理助理陈晓生先生、基金管理部总监邹曦先生、研究部总监吴巍先生、研究部副总监纪方舟先生等五人组成。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对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11)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五)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债券; 6、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主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对上述事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六)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七)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管理风险、经营风险以及操作风险,确保基金财务和公司财务以及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从而最大程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公司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建立的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方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的总称。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组成。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对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总揽和指导,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 基本管理制度包括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监察稽核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等。 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2、内部控制原则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必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运作环节。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基金资产、公司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制衡,并通过切实可行的措施来实行。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应充分发挥各机构、各部门及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运用科学化的方法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主要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了基金会计制度、公司财务会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职责,并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控制。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包括凭证制度、复核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基金估值制度和程序、基金财务清算制度和程序、成本控制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财产登记保管和实物资产盘点制度、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等。 (2)风险管理控制制度 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委员会组织各部门制定,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的目标和原则、风险控制的机构设置、风险控制的程序、风险类型的界定、风险控制的主要措施、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风险控制制度的监督与评价等部分组成。 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主要包括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交易风险管理制度、财务风险控制制度以及岗位分离制度、防火墙制度、岗位职责、反馈制度、保密制度、员工行为准则等程序性风险管理制度。 (3)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设立督察长,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监察稽核工作,督察长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聘任,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除应当回避的情况外,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任何会议,调阅公司相关档案,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督察长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应当对督察长的报告进行审议。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门,具体执行监察稽核工作。公司配备了充足合格的监察稽核人员,明确规定了监察稽核部门及内部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监察稽核制度包括内部监察稽核管理办法、内部监察稽核工作准则等。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检查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员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内控制度的情况,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4、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1)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合规控制。 三、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34,018,850,026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蒋松云 2、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0年3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125人,平均年龄30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始终坚持“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严格履行着资产托管人的责任和义务,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业务管理模式、健全的托管业务系统、强大的市场营销能力,为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众多资产管理机构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取得了优异业绩。截至2010年3月,托管证券投资基金152只,其中封闭式9只,开放式143只。至今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保基金、企业年金、股权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2010年初,中国工商银行凭借在2009年国内外托管领域的杰出表现和品牌影响力,先后被英国《全球托管人》和香港《财资》评选为“2009年度中国最佳托管银行”,本届《财资》评选首次设立了在亚太地区证券和基金服务领域有突出贡献的年度行业领导者奖项,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周月秋总经理荣获“年度最佳托管银行家”称号,是仅有的两位获奖人之一。自2004年以来,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服务已经获得22项国内外大奖。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2008年,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再次通过了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是否充分的最权威的国际资格认证SAS70(审计标准第70号)。通过SAS70国际专项认证,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已经启动SAS70审计年度化、常规化的项目。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资产托管部托管的基金资产、托管人的自有资产、托管人托管的其他资产应当分离;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应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防线”、“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基金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申购资金的到账和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基金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投资理财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邮政编码:518053 联系人:卢钟 电话:(0755)26948064 传真:(0755)26935005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3-8088(免长途通话费用)、(0755)26948088 (2)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1241-1243单元 邮编:100140 联系人:宋雅萍 电话:(010)66190975 传真:(010)88091635? (3)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88号浦发大厦27层I、J单元 邮编:200120 联系人:林文兵 电话:(021)38424882 传真:(021)38424884 2、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010)66107900 传真:(010)66107914 联系人:田耕 公司网址:www.icbc.com.cn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传真:(010)67598409 联系人:曲华蕊 公司网址:www.ccb.com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仙霞路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联系人:王玮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电话:(0755)83195834 传真:(0755)83195049 联系人:朱虹 刘薇 客服电话:95555 公司网址:www.cmbchina.com (5)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孔丹 电话:(010)65557062 传真:(010)65550827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公司网址:http://bank.ecitic.com (6)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法兰克纽曼(Frank N.Newman) 电话:(0755)82088888转8811 传真:(0755)82080714 联系人:周勤 客户服务电话:95501 公司网址:www.sdb.com.cn (7)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仅代销前端)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电话:(010)68098778 传真:(010)68560661 联系人:李伟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公司网址:www.cebbank.com (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甲4号 法定代表人:经叔平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电话:(010)58560666转8988 传真:(010)58560794 联系人:吴杰 公司网址:www.cmbc.com.cn (9)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7号北京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阎冰竹 代销联系人:李娟 电话:(010)66226044 传真:(010)66223314 客服热线:96169、96269、(021)53599688 公司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10)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仅代销前端)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翟鸿祥 联系人:陈宇 电话:(010)85238423 客服热线:95577 网址:www.hxb.com.cn (11)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仅代销融通深证100指数基金)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陈辛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96288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68476111 联系人:张萍 联系电话:(021)68475888 客服热线:962888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12)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注册资本: 550200万元 联系人:霍兆龙 电话:(0755)25859591 传真:(0755)25879453 客服热线:40066-99999 网址:www.pingan.com (1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 传真:(021)62583439 联系人: 芮敏祺 客服热线: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14)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010)6518675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转2181 传真:(0755)82133302 联系人:林建闽 客服热线:800-8108-868 网址:www.guosen.com.cn (1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511 联系人:黄健 客服热线: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1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36、37、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5 联系人:肖中梅 网址:www.gf.com.cn (1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湖贝路1030号海龙王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4864818转63266 传真:(010)84865560 联系人:陈忠 客服热线:(010)84868330 网址:www.cs.ecitic.com (1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6层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田薇 客服热线: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0)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转6507 传真:(021)53858549 联系人:金芸 客服热线:400-8888-001 网址:www.htsec.com (21)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电话:(0755)82492000 传真:(0755)82492962 联系人:盛宗凌 客服热线:400-8888-555、95513 网址:www.lhzq.com (22)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021)54033888 联系人:黄维琳 客服热线:(021)962505 网址:www.sw2000.com.cn (2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保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974 联系人:杨盛芳 客服热线:(021)68419962 网址:www.xyzq.com.cn (2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电话:(021)63219781 传真:(021)51062920 联系人:李良 客服热线:400-8888-999、(027)85808318 网址:www.95579.com (25)安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楼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825551 客服热线:(020)96210、(0755)82825555 网址:www.axzq.com.cn (26)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商务庭院楼A座 法定代表人:刘军 联系人:何燕华 电话:(0571)85783752 传真:(0571)85783748 客服热线:96598 网址:www.bigsun.com.cn (27)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中山二路18号电信广场36-37层 法定代表人:李舫金 电话:(020)87694550 传真:(020)87691530 联系人:熊辉 网址:www.wlzq.com.cn (28)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 号远洋大厦13 层 法人代表:岳献春 电话:(010)85252564 联系人:崔颖 客服热线:400-6198-888 网址:www.mszq.com (29)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 凤良志 联系人:程维 客服热线:95578 网址:www.gyzq.com.cn (30)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29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3号 法定代表人: 张志军 电话:(022)28451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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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陈辛 电话:021-68475888 联系人:张萍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 网址:www.962518.com (55)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福州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0591)87383623 联系人:张腾 客户服务电话:(0591)96326 网址:www.gfhfzq.com.cn (56)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中商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电话:(010)88656269 联系人:郭京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二)注册登记人 名称: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邮政编码:518053 法定代表人:孟立坤(注:2010年3月1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发布公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孟立坤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机关要求办理后续相关事项。) 电话:(0755)26948075 传真:(0755)26935011 联系人:杜嘉 客服热线:400-883-8088,(0755)26948088 网址:www.rtfund.com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康达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9 号国际大厦703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9 号国际大厦703 室 法定代表人:傅洋 联系人:娄爱东 王琪 经办律师:李赫 肖钢 电话:(010)85262828 传真:(010)85262826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233 号汇亚大厦1604-1608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邮编:200021) 法人代表:杨绍信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单峰 经办注册会计师:马颖旎、单峰 五、基金的名称 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一)融通债券基金 在强调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二)融通深证100指数基金 融通深证100指数基金运用指数化投资方式,通过控制股票投资组合与深证100指数的跟踪误差,力求实现对深证100指数的有效跟踪,谋求分享中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和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长,为投资者带来稳定回报。 如果深证100指数被停止发布、或由其他指数替代、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等重大变更导致该指数不宜继续作为目标指数的情形下,或者证券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适合投资的指数推出时,基金管理人可以相应变更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 (三)融通蓝筹成长混合基金 融通蓝筹成长混合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较高内在投资价值的优质蓝筹公司和具有很强的核心竞争优势、业绩能够持续增长或具有增长潜力的成长型公司。通过组合投资,在充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基金净值的稳定增长,追求资产的长期增值。 八、基金的投资方向 (一)融通债券基金 主要投资于低信用风险和中低流动性风险的债券组合,而利率风险则根据组合优化的需要分布在高中低等不同的风险等级上。 (二)融通深证100指数基金 主要投资于深证100指数成份股和债券。 (三)融通蓝筹成长混合基金 融通蓝筹成长混合基金的投资范围仅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融通蓝筹成长混合基金严格限定将相当比例的基金资产投资于符合蓝筹成长投资标准的投资对象;同时将根据市场状况调整投资组合,把握投资机会,实现组合的进一步优化。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A、融通债券基金 (一)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组合优化为基本策略,利用收益曲线模型和债券品种定价模型,在获取较好的稳定收益的基础上,捕捉市场出现的中短期投资机会。根据投资决策的过程,具体如下: 1、总体资产配置自上而下 利率是债券市场的主导因素,本基金将在宏观研究的基础上对未来利率变化趋势进行预测,形成债券投资决策的最根本依据;利率期限结构对未来利率的变动具有重要参考和预测功能,本系列基金将基于实时的期限结构变化,给出利率变动预警信号。总体资产配置中将根据宏观经济和期限结构的有关研究成果,设定债券组合的久期,控制整体的利率风险。此外,结合市场特征,充分考虑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其他风险指标,对银行间国债市场、银行间金融债市场、交易所国债市场和交易所企业债市场给予不同的久期进行资产分配。 本基金将保留适量的现金以应付赎回或开展逆回购,以便获得较高的收益。 2、类属配置组合优化 在总体资产配置之下,对类属配置采取给定久期的凸度优化、收益率优化、交易量优化等多种优化组合策略,最终优化的比例是一个多目标规划的结果。 债券市场存在无效之处,本基金将结合收益曲线模型和收益率优化模型把握市场出现的短暂机会,提高组合的投资收益。 3、单个品种合理定价 本基金力求通过绝对和相对定价模型对市场上所有债券品种进行合理的定价,基于对每个品种的绝对和相对定价,进行债券品种的投资价值分析。 4、风险控制之下追求收益最大 目前我国债券投资的风险主要来自于利率风险,本基金将通过组合的久期管理来控制债券组合的利率风险,然后通过凸度优化和收益率优化等追求收益的最大化。 可转债的投资风险主要来源于股价的波动,在投资可转债的总体比例上,本基金将根据VaR风险控制模型进行调控。在可转债品种的选择上,本基金将主要通过股票定价模型和行业研究员对股票的评级等综合判断其股票投资价值,力争实现较高的收益。 (二)投资决策 1、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2)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及其对债券市场的影响; (3)国家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以及证券市场政策; (4)发债公司财务状况、行业处境、经济和市场需求状况及其当前市场价格; (5)货币市场、资本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及未来走势。 2、决策程序 (1)确定投资策略 基金经理在宏观、债券以及金融工程研究员提供的研究报告和模型的基础上完成最终的投资策略报告,并上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投资决策委员会修改批准后,交由风险控制委员会备案监督,并由基金经理进行具体实施。 (2)进行资产配置 基金经理将根据上述研究报告和投资策略报告,对基金资产在每个市场进行合理的配置,为每个债券组合设计合理的久期,并根据基金投资风格对每个市场组合进行不同的风险设置。 (3)建立投资组合 运用组合优化模型构建初始比例,然后根据市场的变动情况及时对组合进行调整。但是调整的幅度不得超越整体的投资策略和资产配置策略。 (4)组合监控与调整 组合监控与调整的理由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可能出现市场失效,例如出现了极具吸引力的短线买入或者卖出机会;二是风险控制的需要,由专门的风险管理小组对持仓和交易进行监控,基金经理或者风险管理小组发现组合局部或者整体风险超标时,基金经理应立即对组合进行调整。 (5)风险报告与业绩分析 风险管理小组定期对本基金进行风险分析和业绩评价,为未来的管理提供客观的依据。 (三)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风险控制措施及投资比例 1、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在确保与基金投资目标相一致的前提下,可本着谨慎和风险可控的原则,为取得与承担风险相称的收益,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 (1)买入持有策略 基金可在与投资目标一致的前提下,买入并持有资产支持证券,以获取相应的利息收入。 (2)利率预期策略 根据对利率趋势、提前还款率等的预期,预测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率的变化趋势,从而决定对资产支持证券的买入或卖出。 (3)信用利差策略 通过对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评估,分析预期违约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变化趋势,评估其信用利差是否合理,并预测其变化趋势,通过其信用质量的改善和信用利差的缩小获利。 (4)相对价值策略 基金通过计算资产支持证券的名义利差、静态利差及期权调整利差等指标,将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风险特征与其他资产类别和债券的收益风险比较,确定其是否具有相对价值,从而决定对其整体或个券的买入和卖出。 2、风险控制措施 (1)通过严格的投资流程控制投资风险,基金经理及有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投资授权制度。 (2)在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时,首先应由固定收益研究员提出资产支持证券产品的风险收益报告和投资建议,基金经理根据投委会决定的资产配置计划和相应的投资权限,参考固定收益研究员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收益报告,充分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收益特征,确定具体投资方案,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谨慎进行投资。 (3)交易部负责具体的交易执行,同时履行一线监控的职责,监控内容包括基金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比例及交易对手风险控制等。 (4)固定收益小组对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进行风险和绩效评估,密切跟踪影响基金所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变化的各种因素,并在投资中进行相应操作,以规避信用风险的上升。 (5)固定收益小组负责不断完善资产支持证券定价模型,并评估模型风险。密切跟踪影响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率变化的各种因素,并评估其对资产支持证券持有期收益的影响,并进行相应的投资操作。 (6)基金经理在投资决策时将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上市等流动性安排,并考虑其对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影响,分散投资,确保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具有适当的流动性。 (7)基金经理将密切关注影响债务人提前偿还的各种因素,并评估其对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价值的影响,并进行相应的投资决策。 (8)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及相应技术手段,使基金相关操作以谨慎安全的方式进行,确保基金及持有人利益得到保障。 (9)严格审查所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法律文件,确保各业务环节都有适当的法律保障。 3、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 (1)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2)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4)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5)因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不符合上述第(2)项和第(4)项规定的比例,基金管理人将在10交易日内调整完毕。 (6)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须具有评级资质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持续信用评级。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债券。在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四)投资组合管理 本基金投资于国债、金融债和企业债(包括可转债),投资组合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总值的80%,投资于国家债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净值的20%; 2、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合计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3、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之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4、遵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使基金投资不符合上述1至2项规定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法规规定期限内进行调整。 B、融通深证100指数基金 (一)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基金非债券资产90%以上的资金对深证100指数的成份股进行股票指数化投资。股票指数化投资部分不得低于基金资产的50%,相对于深证100指数的日跟踪误差不超过0.5%。因基金规模或市场变化导致投资组合不能满足上述比例不在限制之内,但基金管理人应在合理期限内进行调整,以达到上述标准。 (二)投资决策 1、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宏观经济形势及前景,经济政策趋向; (3)本基金跟踪误差的控制管理; (4)行业及上市公司基本面研究; (5)提前或延后指数成份股的变更。根据指数编制规则,预测指数成份股可能发生的变动以及对股价的影响,提前或延后调整成份股。 2、决策程序 (1)研究部提供宏观分析、利率和通货膨胀分析、深证100指数成份股公司的研究报告;金融工程小组利用模型进行历史模拟和风险测算。在此基础上进行投资论证,做出投资建议提交给基金经理,并为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供资产配置的决策依据。 (2)基金经理根据研究部提交的投资建议初步决定下一阶段的资产配置提案报投资决策委员会。 (3)投资决策委员会审定基金经理提交的资产配置提案,形成资产配置计划书。 (4)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策,制定相应的指数投资和债券投资组合方案并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备案。对超出基金经理权限的单项投资决策须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批准。 (5)基金经理根据投资组合方案制定具体的操作计划,并以投资指令的形式下达至交易部。 (6)交易部依据投资指令具体执行买卖操作,并将指令的执行情况反馈给基金经理。 (7)金融工程小组负责对基金组合的跟踪误差和风险进行评估,定期提交组合跟踪误差和风险监控报告。在跟踪误差超过一定范围时,通知基金经理和相关部门,及时进行投资组合的调整。 (8)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市场变化对投资组合计划提出风险防范措施。监察稽核部对投资的决策和执行过程进行日常监督,投资组合方案执行完毕,基金经理负责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总结报告。 (三)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风险控制措施及投资比例 同融通债券基金。 (四)投资组合管理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股票、国债等。投资组合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总值的80%; 2、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合计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4、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5、遵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使基金投资不符合上述1至3项规定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法规规定期限内进行调整。 C、融通蓝筹成长混合基金 (一)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 贯彻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结合宏观经济状况、资本市场的运行周期确定风险收益互补的股票资产和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 2、行业资产配置 在蓝筹成长型投资理念的指导下,通过对宏观经济、行业经济的把握以及对行业运行周期的认识,确定股票资产在不同行业的投资比例。 3、债券选择 分析利率走势和发行人的基本素质,综合考虑利率变动对不同债券品种的影响、各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期限结构、信用风险大小、市场流动性因素;另一方面考虑宏观经济数据,包括通货膨胀率、商品价格和GDP增长等因素。 4、股票选择 本基金为蓝筹成长型基金。其股票投资主要包括两部分:一部分为蓝筹股投资,另一部分为成长型投资。对蓝筹上市公司或成长型上市公司的投资均不得低于股票投资总额的30%。 本基金投资的蓝筹公司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1)行业地位突出,收益稳定,属于相对成熟、稳定的行业; (2)业绩优异,盈利能力强,由于投资回报高而具备投资价值; (3)股本较大,市值以及权重较大、市场地位突出; (4)市场形象良好,这源自于稳定可观的公司收益及投资回报,良好的股价走势(慢牛特征、抗跌性较强)等等; 本基金投资的成长型上市公司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1)公司发展前景好,主营产品或服务的市场有充分的成长空间,销售增长率或收益增长率高; (2)公司是中小型公司,有优于同行其他公司的某种竞争优势; (3)公司具有高成长潜力,已建立并形成较好的发展基础; (4)公司处于技术(方法)革新时期,有较强的管理层,具有较大发展空间。 5、权证投资 根据权证作为衍生品种本身的特性和作用,本基金在权证投资上主要运用以下投资策略:基于标的证券未来合理估值范围分析及权证定量分析基础上的头寸保护策略及跨式权证投资策略;基于权证杠杆比率及Delta对冲比率分析基础上的权证替换投资策略;基于Black-Scholes等权证合理定价分析方法基础上的权证与标的证券的套利投资策略。 (二)投资决策 1、决策依据 (1)国家宏观经济环境; (2)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3)货币政策、利率走势; (4)地区及行业发展状况; (5)上市公司研究; (6)证券市场的走势。 2、决策程序 (1)研究部提供宏观分析、行业分析、企业分析及市场分析的研究报告,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投资论证,作出投资建议提交给基金经理,并为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供资产配置的决策依据。 (2)基金经理根据研究部提交的投资建议决定本基金下一阶段的仓位和资金分布,形成资产配置提案报投资决策委员会。 (3)投资决策委员会审定基金经理提交的资产配置提案,形成资产配置计划书。 (4)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策,制定相应的投资组合方案并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备案。对超出基金经理权限的单项投资决策须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批准。 (5)基金经理根据投资组合方案制定具体的操作计划,并以投资指令的形式下达至交易部。 (6)交易部依据投资指令具体执行买卖操作,并将指令的执行情况反馈给基金经理。 (7)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市场变化对投资组合计划提出风险防范措施。监察稽核部对投资的决策和执行过程进行日常监督,投资组合方案执行完毕,基金经理负责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总结报告。 (三)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风险控制措施及投资比例 同融通债券基金。 (四)投资组合管理 本基金可投资于股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包括可转债)和权证。投资组合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总值的80%,投资于国家债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净值的20%; 2、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合计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4、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的其他基金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流通量的10%。 5、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之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6、遵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使基金投资不符合上述1至4项及规定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法规规定期限内进行调整。 十、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一)融通债券基金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 为便于更好的与其他同类基金进行业绩比较,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变更为“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详见基金管理人于2010年2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旗下部分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公告》。 (二)融通深证100指数基金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深证100指数收益率×95%+银行同业存款利率×5%”。 (三)融通蓝筹成长混合基金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25%”。 为便于更好的与其他同类基金进行业绩比较,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变更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25%”,详见基金管理人于2010年2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旗下部分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公告》。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融通债券基金:属于相对低风险的基金品种。 融通深证100指数基金:风险和预期收益率接近市场平均水平。 融通蓝筹成长混合基金:力求获得超过市场平均水平的收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二、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系列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投资组合报告中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系列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根据本系列基金合同规定,于2010年4月1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投资组合报告截止日为2010年3月31日。本部分中的“本报告期内”指自2009年10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期间。 (一)融通债券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381,947,463.24 84.82 其中:债券 381,947,463.24 84.82 资产支持证券 - - 3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5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3,750,302.75 9.72 6 其他资产 24,614,893.22 5.47 7 合计 450,312,659.21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投资范围限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不包括股票投资。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投资范围限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不包括股票投资。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35,938,500.00 8.86 2 央行票据 71,690,000.00 17.66 3 金融债券 99,455,000.00 24.51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99,455,000.00 24.51 4 企业债券 96,743,599.30 23.84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可转债 78,120,363.94 19.25 7 其他 - - 8 合计 381,947,463.24 94.11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801023 08央行票据23 500,000 51,180,000.00 12.61 2 080223 08国开23 500,000 49,580,000.00 12.22 3 110003 新钢转债 281,940 32,936,230.80 8.12 4 126002 06中化债 343,080 32,596,030.80 8.03 5 010112 21国债(12) 300,000 30,654,000.00 7.55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不进行主动权证投资,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投资可分离转债而获配的权证。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8.2 本基金投资范围限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不包括股票投资。 8.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250,000.0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637,490.80 5 应收申购款 21,727,402.42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4,614,893.22 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0003 新钢转债 32,936,230.80 8.12 2 110008 王府转债 21,135,304.40 5.21 3 110004 厦工转债 17,758,935.90 4.38 4 125969 安泰转债 6,289,892.84 1.55 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投资范围限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不包括股票投资。 (二)融通深证100指数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5,552,322,256.01 94.02 其中:股票 15,552,322,256.01 94.02 2 固定收益投资 593,970,000.00 3.59 其中:债券 593,970,000.00 3.59 资产支持证券 - - 3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5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92,700,162.19 1.77 6 其他资产 102,026,770.28 0.62 7 合计 16,541,019,188.48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指数投资部分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掘业 1,042,527,818.86 6.35 C 制造业 8,426,788,963.99 51.36 C0 食品、饮料 1,358,346,134.19 8.28 C1 纺织、服装、皮毛 61,734,699.00 0.38 C2 木材、家具 - - C3 造纸、印刷 187,717,352.85 1.14 C4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653,524,595.28 3.98 C5 电子 196,892,924.62 1.20 C6 金属、非金属 2,135,753,236.61 13.02 C7 机械、设备、仪表 2,735,146,061.00 16.67 C8 医药、生物制品 1,011,439,081.54 6.16 C99 其他制造业 86,234,878.90 0.53 D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95,432,472.14 1.80 E 建筑业 64,173,911.28 0.39 F 交通运输、仓储业 316,893,764.35 1.93 G 信息技术业 673,341,195.02 4.10 H 批发和零售贸易 672,083,165.68 4.10 I 金融、保险业 1,550,873,661.60 9.45 J 房地产业 1,886,516,522.09 11.50 K 社会服务业 259,398,444.69 1.58 L 传播与文化产业 82,099,195.36 0.50 M 综合类 282,193,140.95 1.72 合计 15,552,322,256.01 94.78 2.2积极投资部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积极投资部分股票。 3、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3.1 指数投资部分前十名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0002 万 科A 99,982,991 949,838,414.50 5.79 2 000001 深发展A 31,845,026 738,804,603.20 4.50 3 002024 苏宁电器 31,300,292 588,132,486.68 3.58 4 000858 五 粮 液 20,445,569 575,951,678.73 3.51 5 000983 西山煤电 13,572,167 479,097,495.10 2.92 6 000063 中兴通讯 10,542,535 448,057,737.50 2.73 7 000651 格力电器 15,672,065 441,952,233.00 2.69 8 000527 美的电器 13,930,902 312,609,440.88 1.91 9 000623 吉林敖东 6,102,398 278,940,612.58 1.70 10 002202 金风科技 7,521,886 259,655,504.72 1.58 3.2 积极投资部分前五名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积极投资部分股票。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593,970,000.00 3.62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可转债 - - 7 其他 - - 8 合计 593,970,000.00 3.62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001014 10央行票据14 3,000,000 298,950,000.00 1.82 2 0901044 09央行票据44 2,000,000 196,680,000.00 1.20 3 0901042 09央行票据42 1,000,000 98,340,000.00 0.60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报告期内是否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末,本基金所持有的深证100 指数成份股五粮液数量为20,445,569股,占基金期末资产净值的比例为3.51%。 根据2009年9月9日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的《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就五粮液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2009 年12月22日该公司公告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整改方案》,五粮液已按照整改方案中承诺于2009年12月31日前完成了股份公司对酒类销售公司的单方增资、办公场所分开等四项整改工作。 本基金按照五粮液在跟踪指数中的自然权重进行资产配置,投资决策程序符合公 (下转B014版) 司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8.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3 其他资产构成 融通债券基金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03年度 2.40% 0.13% 0.81% 0.12% 1.59% 0.01% 2004年度 0.17% 0.25% 1.60% 0.15% -1.43% 0.10% 2005年度 7.93% 0.21% 5.11% 0.08% 2.82% 0.13% 2006年度 13.75% 0.23% 3.07% 0.06% 10.68% 0.17% 2007年度 9.20% 0.25% 0.61% 0.09% 8.59% 0.16% 2008年度 9.22% 0.16% 9.52% 0.21% -0.30% -0.05% 2009年度 1.75% 0.13% 1.86% 0.06% -0.11% 0.07% 融通深证100指数基金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03年度 4.19% 0.58% 5.38% 0.92% -1.19% -0.34% 2004年度 -9.56% 1.11% -6.60% 1.03% -2.96% 0.08% 2005年度 -1.47% 1.17% -3.85% 1.14% 2.38% 0.03% 2006年度 117.23% 1.48% 120.93% 1.43% -3.70% 0.05% 2007年度 151.54% 2.27% 168.53% 2.30% -16.99% -0.03% 2008年度 -60.61% 2.87% -61.08% 2.89% 0.47% -0.02% 2009年度 103.78% 2.02% 107.59% 2.04% -3.81% -0.02% 融通蓝筹成长混合基金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03年度 4.60% 0.32% 1.64% 0.89% 2.96% -0.57% 2004年度 -0.46% 0.83% -12.21% 1.02% 11.75% -0.19% 2005年度 9.10% 1.06% -10.67% 1.09% 19.77% -0.03% 2006年度 83.08% 0.99% 59.33% 1.10% 23.75% -0.11% 2007年度 111.95% 1.76% 114.93% 1.72% -2.98% 0.04% 2008年度 -49.60% 1.82% -50.30% 2.29% 0.70% -0.47% 2009年度 50.59% 1.50% 74.03% 1.49% -23.44% 0.01% 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5报告期末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8.5.1指数投资部分前十名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部分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5.2积极投资部分前五名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积极投资部分股票。 (三)融通蓝筹成长混合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4,696,132.96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29,964,233.16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279,180.53 5 应收申购款 64,087,223.63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02,026,770.28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935,484,834.55 67.56 其中:股票 1,935,484,834.55 67.56 2 固定收益投资 718,346,000.00 25.07 其中:债券 718,346,000.00 25.07 资产支持证券 - - 3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5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67,799,556.83 5.86 6 其他资产 43,251,332.77 1.51 7 合计 2,864,881,724.15 100.00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掘业 - - C 制造业 1,055,058,436.70 37.05 C0 食品、饮料 283,955,664.96 9.97 C1 纺织、服装、皮毛 - - C2 木材、家具 - - C3 造纸、印刷 - - C4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 - C5 电子 99,754,000.00 3.50 C6 金属、非金属 - - C7 机械、设备、仪表 346,447,045.66 12.16 C8 医药、生物制品 324,901,726.08 11.41 C99 其他制造业 - - D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交通运输、仓储业 278,960,604.19 9.79 G 信息技术业 165,817,917.50 5.82 H 批发和零售贸易 84,555,000.00 2.97 I 金融、保险业 322,777,143.74 11.33 J 房地产业 28,315,732.42 0.99 K 社会服务业 - - L 传播与文化产业 - - M 综合类 - - 合计 1,935,484,834.55 67.96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111 中国国航 14,499,682 180,811,034.54 6.35 2 000063 中兴通讯 3,199,951 135,997,917.50 4.78 3 000538 云南白药 2,000,000 110,480,000.00 3.88 4 600029 南方航空 12,999,943 98,149,569.65 3.45 5 600015 华夏银行 6,999,907 89,738,807.74 3.15 6 600518 康美药业 7,000,000 85,330,000.00 3.00 7 002024 苏宁电器 4,500,000 84,555,000.00 2.97 8 601601 中国太保 2,999,968 80,999,136.00 2.84 9 600750 江中药业 2,717,746 73,596,561.68 2.58 10 600036 招商银行 4,390,000 71,469,200.00 2.51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547,225,000.00 19.21 3 金融债券 171,121,000.00 6.01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71,121,000.00 6.01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可转债 - - 7 其他 - - 8 合计 718,346,000.00 25.22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8.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901038 09央行票据38 2,500,000 245,875,000.00 8.63 2 070310 07进出10 1,200,000 121,056,000.00 4.25 3 0801017 08央行票据17 1,000,000 102,280,000.00 3.59 4 0701035 07央行票据35 1,000,000 100,070,000.00 3.51 5 090218 09国开18 500,000 50,065,000.00 1.76 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系列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系列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3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10年3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098,780.49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31,308,150.98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0,117,936.73 5 应收申购款 726,464.57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3,251,332.77 十四、基金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一)基金投资者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二)申购、赎回与转换的办理场所 1、本公司的直销机构和公司网站www.rtfund.com。 2、受本公司委托、具备销售基金资格的基金销售机构的代销网点。 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在不对投资者的实质利益造成影响的条件下减少销售代理人或销售代理人的代销网点,并另行公告。基金管理人同时考虑,在适当的时候,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或者指定基金销售代理人进行电话、传真或互联网等形式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三)申购、赎回与转换的开放日及办理时间 本系列基金已于2003年10月30日起开放日常申购业务, 2003年12月25日起开放赎回及各成份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2005年4月1日起开始办理融通行业景气混合基金与本系列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2006年2月27日起开始办理融通易支付货币基金与本系列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2006年11月21日起开始办理融通新蓝筹混合基金与本系列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申购、赎回与转换的开放日为证券交易所交易日。代理销售网点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目前,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为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直销机构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午9:30-下午3:00。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可对申购、赎回和转换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调整不应对投资者利益造成实质影响并应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实施日3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刊登公告。 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四)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前撤销; 4、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不影响投资者实质利益的前提下调整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3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刊登公告。 (五)转换的原则 1、基金转换的计算采用“未知价”原则,即基金转换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转出及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采用份额转换的方式,即基金转换以份额申请; 3、基金转换无基金份额持有时间限制; 4、基金转换收取适当的基金转换费和补差费; 5、基金转换转出的基金在申请日有权益,确认日开始无权益;基金转换转入的基金在申请日无权益,确认日开始记权益; 6、于2010年3月15日之前已转入的基金份额持有时间按其初始持有时间连续计算。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的要求,于2010年3月15日起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7、在发生基金转换时,转出基金必须为允许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必须为允许申购状态; 8、在发生限制申购或巨额赎回的情况下,所涉及到的基金转换按比例确认。如果发生连续巨额赎回,基金转换不顺延; 9、由于前端费用和后端费用的费率结构差异较大,因此,基金转换只允许在缴纳前端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之间或者缴纳后端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之间进行。不能将缴纳前端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转换为缴纳后端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或将缴纳后端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转换为缴纳前端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 10、对于缴纳前端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转出基金的申购(或认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或认购)费率时,补差费为0;转出基金的申购(或认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或认购)费率时,按申购(或认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 11、对于缴纳后端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在基金转换时,不收取补差费; 12、基金份额记录其历史转换情况,对于缴纳前端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从低费率基金转入高费率基金时,基金补差费的收取应以该基金份额曾经有过的最高申购(认购)费率为基础计算,累计不超过最高申购(认购)费率与最低申购(认购)费率的差额; 13、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最迟须于新规则开始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披刊上公告。 (六)申购、赎回与转换的数额限制 1、投资者在代销网点和网上直销的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定期定额申购每次最低金额为100元人民币);在直销机构的直销柜台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或转换;每笔赎回的最低份额为300份基金份额;每次最低转换份额为1,000份基金份额; 3、基金账户的最低持有份额不设限制;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申购最低金额或赎回、转换最低份额以及最低持有份额的限制,最迟在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披刊上刊登公告。 (七)申购、赎回与转换的程序 1、申购、赎回与转换申请的提出 基金投资者须按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的申请。 投资人申购基金,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 投资人提交赎回和转换申请时,其在销售机构(网点)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 2、申购、赎回与转换申请的确认 申请当日(T日)在规定时间内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投资者可在T+2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或其办理业务的销售网点查询确认情况,打印确认单。 3、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申购不成功或无效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投资者赎回申请成交后,基金管理人将按有关规定将赎回款项在T+5日内划往赎回人银行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按本系列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规定处理。 (八)申购份数、赎回金额与转换份数的计算方式 1、申购份数的计算 1)前端收费模式 如果投资者选择缴纳前端申购费用,则申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1:假设申购费率为1.5%,T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投资者申购5,000元,并且选择缴纳前端申购费,则申购情况如下: 净申购金额=5,000/(1+1.5%)=4,926.11元 ; 申购费用=5,000-4,926.11=73.89元; 申购份额=4,926.11/1.200=4,105.09份 净申购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余额归基金财产;基金份额数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注:由于不同的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不同,该例仅作参考。 2)后端收费模式 如果投资者选择缴纳后端申购费用,则申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份数=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2:假设T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投资者申购5,000元,并且选择缴纳后端申购费,则申购情况如下: 申购份额=5,000/1.200=4,166.67份。 2、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以赎回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按四舍五入的方法计算并扣除相应的费用。 赎回费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余额归基金财产。 1)前端收费模式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数×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例3:假设赎回费率为0.3%,T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投资者赎回前端收费份额10,000份,则赎回情况如下: 赎回总金额=10,000×1.200元=12,000元 赎回费=12,000×0.3%=36元 赎回金额=12,000-36=11,964元 注:由于持有基金份额时间不同所对应的费率不相同,该例仅作参考。 2)后端收费模式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数×T日基金份额净值 后端申购费=赎回份额×最小值[申(认)购日基金份额净值,T日基金份额净值]×对应的后端申购费费率 赎回费=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后端申购费-赎回费 例4:假如赎回费率为0.3%,T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投资者赎回后端收费份额10,000份,该笔份额对应的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100元,对应的后端申购费费率为1.5%,则赎回情况如下: 赎回总金额=10,000×1.200元=12,000元 后端申购费=10,000×最小值(1.100,1.200)×1.5%=165元 赎回费=12,000×0.3%=36元 赎回金额=12,000-165-36=11,799元 注:由于持有基金份额时间不同所对应的费率不相同,该例仅作参考。 3、转换份数的计算 基金份额份数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归基金资产。 1)转入情况的计算 转换金额=转出份数×T 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转换费=转换金额×转换费率 补差费=[(转换金额-转换费)/(1+补差费率)]×补差费率 转入份数=(转换金额-转换费-补差费)/T 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例5:某投资者转换1万份基金A至融通通利系列基金的某成份基金,则其可得到转换入的融通通利系列基金的某成份基金份额为: 基金A转换份额10,000份; 基金A转换申请日份额净值(NAV) 1.20元; 融通通利系列基金的某成份基金份额净值(NAV) 1.00元; 假设基金A转换至融通通利系列基金的某成份基金的转换费率0.3%,补差费率为0.2%; 转换金额=10,000×1.20=12,000元; 转换费=12,000×0.3%=36元; 补差费=[(12,000-36)/(1+0.2%)]×0.2%=23.88元; 转入份数=(12,000-36-23.88)/1=11,940.12份。 注:由于转换基金所对应的费率不相同,该例仅作参考。 2)转出情况的计算 转换金额=转出份数×T 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转换费=转换金额×转换费率 补差费=[(转换金额-转换费)/(1+补差费率)]×补差费率 转入份数=(转换金额-转换费-补差费)/T 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例6:某投资者转换1万份融通通利系列基金的某成份基金至基金A,则其可得到的转换入的基金A份额为: 融通通利系列基金的某成份基金转换份额10,000份; 基金A转换申请日份额净值(NAV) 1.20元; 融通通利系列基金的某成份基金份额净值(NAV) 1.00元; 假设融通通利系列基金的某成份基金转换至基金A的转换费率0.3%,补差费率为0.2%; 转换金额=10,000×1=10,000元; 转换费=10,000×0.3%=30元; 补差费=[(10,000-30)/(1+0.2%)]×0.2%=19.90元; 转入基金A的份数=(10,000-30-19.90)/1.2=8,291.75份。 4、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归基金资产。 5、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归基金资产。 6、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公式 基金份额净值=(基金总资产-基金总负债)/已售出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 本系列基金每个工作日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下一工作日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九)申购、赎回与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申购或转换基金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增加权益的登记手续,投资者自T+2日起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投资者赎回或转换基金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扣除权益的登记手续。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披刊公告。 (十)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拒绝或暂停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1、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基金管理人认为基金资产规模的扩大有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产生负面影响;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代理人或登记过户机构的技术保障或人员支持等不充分; (3)由于不可抗力而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4)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5)法律、法规、规章允许的其他情形或其他在《基金合同》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暂停申购情形; (6)基金管理人认为某笔申购申请可能影响到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可拒绝该笔申购申请。 发生上述第(1)到第(5)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披刊上刊登暂停公告。暂停期间,每月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披刊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公告及最近一个工作日基金份额净值。 对于销售机构已受理的申购申请或发生上述第(6)项拒绝申购情形时,申购款项将全额退还投资者。 2、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导致成份基金的现金支付出现困难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4)法律、法规、规章允许的其他情形或其他在《基金合同》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将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的,将按每个赎回申请人已被接受的赎回申请占已接受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其余部分根据基金管理人制定的原则在后续工作日予以兑付,并以该工作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投资者可在申请赎回时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3、拒绝或暂停转换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当转出基金暂停赎回,或转入基金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转换申请;当转入基金拒绝申购时,基金管理人拒绝接受基金投资者的转换申请。 (十一)其他暂停申购、赎回和转换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发生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中未予载明的事项,但基金管理人有正当理由认为需要暂停基金申购、赎回和转换申请的,应当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披刊上刊登暂停公告。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将每2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暂停期间结束基金重新开放时,基金管理人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基金份额净值。 (十二)重新开放申购、赎回与转换的公告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第二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应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赎回与转换公告并公布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赎回或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1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赎回或转换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赎回或转换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当连续暂停时间超过两个月时,可将重复刊登暂停公告的频率调整为每月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赎回或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赎回或转换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赎回或转换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十三)成份基金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基金单个开放日,某成份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该成份基金总份额的10%时,即认为该成份基金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某成份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该成份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同时该成份基金的转出申请按赎回比例确认。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可能导致该成份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受损或无法实现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该成份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未受理部分可延迟至下一个工作日办理。转入第二个工作日的赎回申请不享有优先权并以该开放日的该成份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依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投资者在申请赎回时可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3)巨额赎回的公告:当某成份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部分延期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3个工作日内在公告,并说明有关处理方法。 成份基金连续两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正常支付时间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披刊上进行公告。 (十四)基金的非交易过户与转托管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继承、捐赠、司法强制执行和经注册登记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况下的非交易过户。其中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赠只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的情形。司法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相关资料。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按《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变更办理基金申购与赎回等业务的销售机构(网点)时,销售机构(网点)之间不能通存通兑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内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的转托管。 十五、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运作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A、融通债券基金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6%年费率计提。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1中(3)到(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B、融通深证100指数基金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1中(3)到(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C、融通蓝筹成长混合基金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1中(3)到(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4、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磋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最迟须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披刊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和赎回费 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等各项费用。申购费用可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称为前端申购费用;也可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称为后端申购费用。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资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相关的手续费。 (1)前端申购费用 本系列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根据申购金额分档设定,其中融通债券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不超过申购金额的1.2%,融通深证100指数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不超过申购金额的1.5%,融通蓝筹成长混合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不超过申购金额的1.6%,具体如下表所示: 基金名称 申购金额M(元) 前端申购费率 融通债券基金 M<100万 1.20% 100万≤M<1000万 0.90% 1000万≤M<2000万 0.30% M≥2000万 2000元 融通深证100指数基金 M<100万 1.50% 100万≤M<1000万 1.20% 1000万≤M<2000万 0.60% M≥2000万 2000元 融通蓝筹成长混合基金 M<100万 1.60% 100万≤M<1000万 1.30% 1000万≤M<2000万 0.70% M≥2000万 2000元 (2)后端申购费用 当单笔申购金额低于2000万元时,基金的后端申购费率按持有年限的不同分段设定,其中融通债券基金的后端申购费率不超过申购金额的1.5%,融通深证100指数基金的后端申购费率不超过申购金额的1.8%,融通蓝筹成长混合基金的后端申购费率不超过申购金额的1.9%。基金份额每多持有一年,其后端申购费率按25%递减,最低为零,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舍去; 当单笔申购金额超过2000万元(含2000万元)时,该笔申购的后端申购费为2000元。 (3)赎回费率 三只成份基金各自的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赎回总额的0.3%,随着持有份额的时间递减,具体如下: 基金名称 申请份额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证100指数基金、融通 蓝筹成长混合基金 持有时间<1年 0.30% 1年≤持有时间<3年 0.15% 持有时间≥3年 0 (4)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3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披刊公告。 2、转换费 (1)各成份基金之间的转换费 1)如果投资者在认购或申购时选择缴纳前端费用模式,则转换费率为0.2%;补差费率=MAX [(转入基金的申购(认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认购)费率),0 ],即补差费率等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认购)费率减去转出基金的申购(认购)费率,如为负数则取0 。 2)如果投资者在认购或申购时选择缴纳后端认购或申购费用,则转换费率为0.2%,补差费率为0。 基金转换费及基金补差费由转换申请人承担,作为注册登记费和相关的手续费。 (2)与融通易支付货币基金之间的转换费 通利系列基金与融通易支付货币基金之间已经开通前端模式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其费用结构为: 1)转换费率: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转换费用; 2)补差费率:补差费率=MAX [(转入基金的申购(认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认购)费率),0 ],即补差费率等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认购)费率减去转出基金的申购(认购)费率,如为负数则取0 。 基金转换费由转换申请人承担,其中25%归基金资产,其余作为注册登记费和相关的手续费。基金补差费由转换申请人承担,作为相关的手续费。 (3)与融通新蓝筹混合基金、融通行业景气混合基金之间的转换费 通利系列基金与融通新蓝筹混合基金、融通行业景气混合基金之间已经开通基金转换业务,其费用结构为: 1)转换费率: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转换费用; 2)补差费率:如果投资者在认购或申购时选择缴纳前端费用模式,则补差费率=MAX [(转入基金的申购(认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认购)费率),0 ],即补差费率等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认购)费率减去转出基金的申购(认购)费率,如为负数则取0 。 如果投资者在认购或申购时选择缴纳后端认购或申购费用,则补差费率为0。 基金转换费由转换申请人承担,其中25%归基金资产,其余作为注册登记费和相关的手续费。基金补差费由转换申请人承担,作为相关的手续费。 根据各开放式基金最新招募说明书或公告的约定,目前相关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认购费率)如下: 基金名称 申购(认购)金额M(元) 前端申购费率 前端认购费率 融通债券基金 M<100万 1.20% 0.90% 100万≤M<1000万 0.90% 1000万≤M<2000万 0.30% M≥2000万 2000元 融通深证100指数基金 M<100万 1.50% 1.20% 100万≤M<1000万 1.20% 1000万≤M<2000万 0.60% M≥2000万 2000元 融通蓝筹成长混合基金 M<100万 1.60% 1.30% 100万≤M<1000万 1.30% 1000万≤M<2000万 0.70% M≥2000万 2000元 融通行业景气混合基金 M<100万 1.60% 1.30% M≥100万元 1.10% 0.90% 融通易支付货币基金 0 0 0 融通新蓝筹混合基金 M<100万 1.50% 1.00%,最高不超过1000000元 100万≤M<1000万 1.20% 1000万≤M<1亿 1.00% M≥1亿 1000000元 (三)基金的税收 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六、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销售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09年10月26日刊登的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中: (1)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部分,法定代表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联系人由李英华变更为敖敬东; (2) “(二)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具体如下: ①公司董事发生变更,由田德军先生、刘汝军先生、弗莱德先生、涂卫东先生替换孟立坤先生、冯国安先生、吕秋梅女士、吴冶平先生担任公司董事; ②郑毅先生不再担任融通深证100指数基金基金经理,本公司已于2010年4月17日发布公告; ③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变更,现由副总经理刘模林先生、总经理助理陈晓生先生、基金管理部总监邹曦先生、研究部总监吴巍先生、研究部副总监纪方舟先生等五人组成。 2、在“四、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对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新增代销机构有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在“六、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中,对“(五)转换的原则”进行了更新; 5、在“七、基金的投资”部分,融通债券基金和融通蓝筹成长混合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变更; 6、在“七、 基金的投资”和“八、 基金的业绩”中,对财务数据和投资组合等进行了定期更新; 7、在“十二、基金的费用与税收”中,对“(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的转换费率进行了更新; 8、对“十九、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的内容进行了更新; 9、在“二十、其他应披露的事项”部分,对本报告期内的基金公告进行了列表说明。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5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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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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