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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澳银稳定价值债券B(610103)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77296
基金代码 610103
公告日期 2009-12-25
编号 2
标题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部分代销机构开办旗下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信息全文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与各相关代销机构协商一致,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从2009年12月28日起开始增加部分代销机构开办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的一种业务方式,指在一定的投资期间内投资人在固定时间、以固定金额定期申购基金。代销机构接受投资人的基金定投业务申请后,根据投资人指定的日期从投资人签约的资金账户内自动扣划约定的款项用以申购基金。投资者在开办该基金定投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该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定投业务适用于本公司发行和管理的基金,目前包括信达澳银领先增长基金(以下简称“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基金代码610001)、信达澳银精华灵活配置基金(以下简称“信达澳银精华配置混合”,基金代码610002)和信达澳银稳定价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信达澳银稳定价值债券”,根据收费方式不同分为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610003)和B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610103))。

本公司旗下信达澳银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610004)尚未打开申购、赎回,暂不开通定投业务。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投业务适用于依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公司旗下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三、申购费率

定投业务不收取额外费用,申购费率适用于本公司旗下基金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优惠活动除外,如有调整,另见相关公告)。本公司旗下基金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四、业务办理机构

投资者可以通过:

1.国泰君安证券、湘财证券、光大证券、兴业证券、海通证券、平安证券和世纪证券等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办理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信达澳银精华配置混合和信达澳银稳定价值债券这三只基金的定投业务;

2.中国建设银行和北京银行的基金销售网点办理信达澳银稳定价值债券的定投业务。(这些机构已开通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与信达澳银精华配置混合的定投业务。)



代销机构
客服电话
公司网址




中国建设银行
95533
www.ccb.com




北京银行
010-96169
www.bankofbeijing.com.cn




国泰君安
4008888666
www.gtja.com




湘财证券
4008881551
www.xcsc.com




光大证券
4008888788、10108998
www.ebscn.com




兴业证券
4008888123
www.xyzq.com.cn




海通证券
4008888001、021-95553
www.htsec.com




平安证券
95511
www.PA18.com




世纪证券
0755-83199509
www.csco.com.cn









以上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若增加直销网点或者新的办理定投业务的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五、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应遵循代销机构的规定。

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代销机构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代销机构的规定。

六、办理时间

定投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本公司旗下基金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具体办理时间详见代销机构发布的公告。

七、申购日期

1、投资者应遵循代销机构的规定与其约定每期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同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2、代销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进行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开放日,并以该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

八、申购金额

通过代销机构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定投业务,每月最低申购金额为1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各代销机构可以根据自己的业务情况设置高于或等于本公司设定的上述最低定期定额申购金额,投资人在销售机构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除需满足本公司上述最低定期定额申购金额限制外,还需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规定。本业务不受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九、交易确认

以每月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投资者可在T+2日到代销机构销售网点查询相应基金申购确认情况。

十、“定投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办理变更每期投资金额、申购日期、签约账户等事项时(具体变更事项须遵循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代销机构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上述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2.投资者终止定投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代销机构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十一、其它

1.对通过定投业务申购并确认成功的基金份额,投资者可在开放日办理赎回业务。

2.定投业务申购需遵循“未知价”和“金额申购”的原则。“未知价”是指投资者办理基金定投申购业务后,以实际扣款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十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十三、业务咨询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8/0755-83160160

网址:www.fscinda.com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ΟΟ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基金信息类型 定期定额投资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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