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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汇财宝货币A(161622)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768299
基金代码 161622
公告日期 2017-07-03
编号 1
标题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融通汇财宝货币市场基金降低销售服务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信息全文 融通汇财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融通七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自2016年1月18日起,《融通汇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为给投资者提供更好的理财服务,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至2017年7月3日起降低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至0.22%/年,并对基金合同和《融通汇财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降低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自2017年7月3日起,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降低至0.22%/年。

二、《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

1、在《基金合同》"第二部分 释义"中,将第49条释义修改为:

"49、A类基金份额:指按照0.22%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2、在《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中,将第二条第3款"3、基金销售服务费"的内容修改为: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22%,对于由B类降级为A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降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A类基金份额的费率。B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即销售服务费率为零,对于由A类升级为B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升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享受B类基金份额的费率。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5%。三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相同,具体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基于基金合同的修订,本基金管理人相应修订了托管协议。

三、其他事项

1、融通汇财宝货币市场基金降低A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事项对本基金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本次修订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2、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自公告之日起生效。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将在更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涉及上述修订的内容进行相应更新。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

3、投资人可访问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rtfund.com)或拨打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3-8088(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情况。

4、本公告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

四、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3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法律文件修改,调整费用
公告来源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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