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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行业优选混合发起式A(002256)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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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744875 | ||||||||
基金代码 | 002256 | ||||||||
公告日期 | 2017-05-15 | ||||||||
编号 | 1 | ||||||||
标题 | 金信新能源汽车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7年第1号) | ||||||||
信息全文 | 基金管理人: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金信新能源汽车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16年3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447号文注册募集。本基金合同已于2016年4月1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收益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投资对象或对手方违约引发的信用风险,投资对象流动性不足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品种。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本基金发起资金来源于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资金、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的资金。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持有认购份额的期限自基金公开发售之日或基金合同生效日孰晚日不少于3年,期间份额不能赎回。认购份额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在上述期限内离职的,其持有期限的承诺不受影响。但本基金发起资金提供方对本基金的发起认购,并不代表对本基金的风险或收益的任何判断、预测和保证,发起资金也并不用于对投资人投资亏损的补偿,投资人及发起资金认购人均自行承担 资风险。本基金发起资金认购的本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本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满3年后,发起资金提供方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发起资金提供方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另外,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指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的,基金合同应当自动终止。因此,投资人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 投资者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按1.00元面值发售并不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者按1.00元面值购买基金份额以后,有可能面临基金份额跌破1.00元,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的业绩表现。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3月3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未经审计)截止日为2017年3月31日。 一、基金管理人 1.1 基金管理人情况 (一)名称: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三)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1502 (四)法定代表人:殷克胜 (五)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六)注册资本:壹亿元 (六)设立日期:2015年7月3日 (八)电话:0755-82510231 (九)传真:0755-82510305 (十)客户服务电话:400-866-2866 (十一)联系人:朱斌 (十二)管理基金情况:目前公司旗下管理7只公募基金:金信新能源汽车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金信转型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金信智能中国2025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金信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金信深圳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金信民发货币市场基金和金信民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十三)股权结构: ■ 1.2 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 (一)董事及高管人员介绍 1、董事 张彦先生,董事长,中共党员,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20余年资本市场从业经验,曾任安徽经济干部管理学院研究室主任,安徽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副经理、经理、副总经理,安徽国元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监事长,现任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王德先生,董事,上海理工大学学士,曾任中信银行深圳分行会计主管、客户经理、产品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南山支行综合部经理、深圳市不动产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卓越置业集团金控小组主任助理。 殷克胜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 20余年资本市场从业经验。曾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深圳前海金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 宋思颖女士,董事,现任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历任北京普天太力通讯公司市场部主管、搜狐公司公关总监、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品牌电商部总监。 黄元生先生,独立董事,中山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研究生,10余年会计及审计从业经验,曾任广东省地质局水文二队会计员、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教师、广州万隆康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现任广州南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 鲁炜先生,独立董事,中国科技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曾任安徽蚌埠手表厂副科长、安徽蚌埠职工大学教师、安徽经济管理学院讲师,现任中国科技大学管理学院统计金融学副教授。 王苏生先生,独立董事,北京大学国际金融法法学博士,民主党派成员,9年资本市场从业经验,曾任君安证券项目经理、特区证券营业部经理、英大证券营业部经理、中瑞创业基金公司总经理,现任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教授、深圳市公共管理学会会长。 2、监事 吕才志先生,监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士,10余年审计从业经验,曾任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项目经理,现任卓越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管理部副总经理。 朱斌先生,监事,中共党员,武汉大学工商管理硕士,近10年信息技术从业经验,曾任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高级软件开发工程师、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监助理,现任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保障部总监。 3、高级管理人员 殷克胜先生,总经理,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20余年资本市场从业经验。曾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深圳前海金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 段卓立先生,督察长,法律硕士,历任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文秘、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员、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务合规专员、前海开源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 (二)本基金基金经理 刘榕俊先生,北京大学经济学士,中国科学院金融学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先后任职于招商基金、景顺长城基金、英大证券资产管理部。2015年7月加盟金信基金。2016年4月至今,任金信新能源汽车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6月至今,任金信转型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7月至今,任金信智能中国2025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基金基金经理。 (三)本公司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如 下: 殷克胜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公司总经理。 刘榕俊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基金经理。 周余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监、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2.1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1987年4月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252.20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号 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2.2发展概况 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年4月8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并于2002年3月成功地发行了15亿A股,4月9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600036),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际会计标准上市的公司。2006年9月又成功发行了22亿H股,9月22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3968),10月5日行使H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24.2亿H股。截至2016年9月30日,本集团总资产55,639.90亿元人民币,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14.16%,权重法下资本充足率12.73%。 2002年8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8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更名为资产托管部,下设业务管理室、产品管理室、业务营运室、稽核监察室、基金外包业务室5个职能处室,现有员工60人。2002年1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该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2003年4月,正式办理基金托管业务。招商银行作为托管业务资质最全的商业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受托投资管理托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QFII)、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管、企业年金基金托管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诺”的托管核心价值,独创“6S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的财富”为历史使命,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托管银行系统”、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和“6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金绩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一只FOF、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第一只股权私募基金、第一家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T+1到账、第一只境外银行QDII基金、第一只红利ETF基金、第一只“1+N”基金专户理财、第一家大小非解禁资产、第一单TOT保管,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的转变,得到了同业认可。 经过十四年发展,招商银行资产托管规模快速壮大。2016年招商银行加大高收益托管产品营销力度,截至12月末新增托管公募开放式基金105只,新增首发公募开放式基金托管规模827.91亿元。克服国内证券市场震荡的不利形势,托管费收入、托管资产均创出历史新高,实现托管费收入44.04亿元,同比增长23.48%,托管资产余额10.17万亿元,同比增长42.1%。作为公益慈善基金的首个独立第三方托管人,成功签约“壹基金”公益资金托管,为我国公益慈善资金监管、信息披露进行有益探索,该项目荣获2012中国金融品牌「金象奖」“十大公益项目”奖;四度蝉联获《财资》“中国最佳托管专业银行”。2016年6月招商银行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奖”,成为国内唯一获奖项国内托管银行,该行“托管通”获得国内《银行家》2016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7月荣膺2016年中国资产管理【金贝奖】“最佳资托管银行”。 2.3主要人员情况 李建红先生,董事长、非执行董事,2014年7月起担任招商银行董事、董事长。英国东伦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吉林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硕士,高级经济师。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任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总裁助理、总经济师、副总裁,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田惠宇先生,行长、执行董事,2013年5月起担任招商银行行长、执行董事。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于2003年7月至2013年5月历任上海银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深圳市分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总监兼北京市分行行长。 丁伟先生,副行长。大学本科毕业,副研究员。1996年12月加入招商银行,历任杭州分行办公室主任兼营业部总经理,杭州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南昌支行行长,南昌分行行长,总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总行行长助理,2008年4月起任招商银行副行长。兼任招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 姜然女士,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大学本科毕业,具有基金托管人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先后供职于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华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从事信贷管理、托管工作。2002年9月加盟招商银行至今,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经理、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是国内首家推出的网上托管银行的主要设计、开发者之一,具有20余年银行信贷及托管专业从业经验。在托管产品创新、服务流程优化、市场营销及客户关系管理等领域具有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2.4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托管256只开放式基金及其它托管资产,托管资产为10.17万亿元人民币。 2.5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确保托管业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建立有利于查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风险控制制度,确保托管业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确保内控机制、体制的不断改进和各项业务制度、流程的不断完善。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三级内控风险防范体系: 一级风险防范是在总行层面对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 二级防范是总行资产托管部设立稽核监察室,负责部门内部风险预防和控制。稽核监察室在总经理室直接领导下,独立于部门内其他业务室和托管分部、分行资产托管业务主管部门,对各岗位、各业务室、各分部、各项业务中的风险控制情况实施监督,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缺陷,提出整改方案,跟踪整改情况。 三级风险防范是总行资产托管部在专业岗位设置时,必须遵循内控制衡原则,监督制衡的形式和方式视业务的风险程度决定。 (三)内部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覆盖各项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覆盖所有室和岗位,并由全部人员参与。 2、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托管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应当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 3、独立性原则。各室、各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不同托管资产之间、托管资产和自有资产之间应当分离。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应当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部门,稽核监察室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部门内部控制工作进行评价和检查。 4、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利,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的反馈和纠正。 5、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适应我行托管业务风险管理的需要,并能随着托管业务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6、防火墙原则。业务营运、稽核监察等相关室,应当在制度上和人员上适当分离,办公网和业务网分离,部门业务网和全行业务网分离,以达到风险防范的目的。 7、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托管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8、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托管组织体系、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9、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托管业务的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四)内部控制措施 1、完善的制度建设。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制定了《招商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控管理办法》、《招商银行基金托管业务操作规程》和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从资产托管业务操作流程、会计核算、岗位管理、档案管理、保密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保证资产托管业务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运作。为保障托管资产安全和托管业务正常运作,切实维护托管业务各当事人的利益,避免托管业务危机事件发生或确保危机事件发生后能够及时、准确、有效地处理,招商银行还制定了《招商银行托管业务危机事件应急处理办法》,并建立了灾难备份中心,各种业务数据能及时在灾难备份中心进行备份,确保灾难发生时,托管业务能迅速恢复和不间断运行。 2、经营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托管项目审批、资金清算与会计核算双人双岗、大额资金专人跟踪、凭证管理、差错处理等一系列完整的操作规程,有效地控制业务运作过程中的风险。 3、业务信息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采用加密方式传输数据。数据执行异地同步灾备,同时,每日实时对托管业务数据库进行备份,托管业务数据每日进行备份,所有的业务信息须经过严格的授权才能进行访问。 4、客户资料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对业务办理过程中形成的客户资料,视同会计资料保管。客户资料不得泄露,有关人员如需调用,须经总经理室成员审批,并做好调用登记。 5、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控制。招商银行对信息技术系统管理实行双人双岗双责、机房24小时值班并设置门禁管理、电脑密码设置及权限管理、业务网和办公网、与全行业务网双分离制度,与外部业务机构实行防火墙保护等,保证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 6、人力资源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通过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员工培训、激励机制、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及建立人才梯级队伍及人才储备机制,有效的进行人力资源控制。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证券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管理人选择存款银行、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对上述事项的监督与核查中发现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投资运作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上述监督内容的约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整改,整改的时限应符合法规允许的投资比例调整期限。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并改正。在规定时间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改正,如基金管理人未能在通知期限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对基金业务执行核查。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书面提示,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改正,或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事项,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托管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3.1托管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张燕 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201 网址:www.cmbchina.com.cn 3.2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一)直销机构 名称: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1502 法定代表人:殷克胜 成立时间:2015 年 7 月 3 日 电话:0755-82510315 传真:0755-82510305 联系人:陈瑾 客户服务电话:400-866-2866 网站:www.jxfunds.com.cn (二)代销机构 (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联系方式:020-87555888 客服电话:95575 公司网址:www.gf.com.cn (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连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方式:0755-82558103 客服电话:95517 公司网址:www.essence.com.cn (3)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吴强 联系方式:0571-88911818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4)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联系方式:021-5450999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5)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法定代表人:郭坚 联系人:宁博宇 联系方式:021-20665952 客服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址:www.lufunds.com (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顾凌 联系方式:010-60838696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7)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赵艳青 联系方式:0532-85023924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iticssd.com (8)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韩钰 联系方式:0755-23953913 客服电话:400-990-8826 公司网址:www.citicsf.com (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邓颜 联系方式:010-66568292 客服电话:400-8888-888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0)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科苑路16号东方科技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联系人:陈茹 联系方式:0755-84034499 客服电话:4009-500-888 公司网址:www.jfzinv.com (11)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七栋23层1号4号 法定代表人:陶捷 联系人: 联系方式:87006003-8010 客服电话:400-027-9899 公司网址:www.buyfunds.cn (12)上海攀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闸北区广中西路1207号306室 法定代表人:田为奇 联系人:吴云强 联系方式:021-6888931 客服电话:021-68889082 公司网址:www.pytz.cn (13)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法定代表人:沈继伟 联系人:刘阳坤 联系方式:86-021-50583533 客服电话:400-067-6266 公司网址:www.leadfund.com.cn (14)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法定代表人:陈超 联系人:江卉 联系电话:010-89189288 客服电话:95118 公司网址:fund.jd.com (15)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联系人:孙骏 联系电话:021-51327185 客服电话:400-821-0203 公司网址:www.520fund.com.cn 3.3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殷克胜 成立时间:2015年7月3日 电话:0755-82510315 传真:0755-82510305 联系人:陈瑾 客户服务电话:400-866-2866 3.4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 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浦东东方路69号裕景国际商务广场A座15层 负责人:颜学海 电话:021-58773177 传真:021-58773268 经办律师:张兰、周淑贞 联系人:张兰 3.5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2323 8888 传真:021-2323 8800 经办会计师:薛竞、曹阳 联系人:曹阳 四、基金名称 金信新能源汽车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受益于新能源汽车主题的上市公司股票,采用积极主动的分散化投资策略,在严密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力求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含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次级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可转债及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其中投资于新能源汽车主题相关的股票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高于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类资产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研究优势,运用科学严谨、规范化的资产配置方法,灵活配置新能源汽车主题的上市公司股票,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长。 8.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资产配置将根据宏观经济环境,主要包括GDP增长率、工业增加值、CPI、PPI、市场利率变化、进出口数据变化、股票市场与债券市场的涨跌及预期收益率、市场资金的供求关系及其变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及其它与证券市场密切相关的各种政策等指标,并通过战略资产配置策略和战术资产配置策略的有机结合,及时确定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各类资产上的投资比例,降低投资组合的风险,优化投资收益。 8.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股票资产将主要投资于新能源汽车行业相关的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家政策引导、技术进步等因素的推动下,新能源汽车行业正在从行业导入期进入成长期的阶段;同时,随着特斯拉(Tesla)等国外新能源汽车企业的成功,新能源汽车未来发展的产业路径逐渐清晰,综合以上分析,本基金管理人预计该行业在未来将会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本基金管理将通过基本面分析,结合国内外行业发展的不同驱动因素,投资受益于国际产业链分工及技术进步的新能源汽车上市公司股票,力求为投资人带来稳定的资本增值。 1、新能源汽车股票的定义 新能源汽车股票是受益于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的上市公司股票,与新能源汽车上下游产业链相关的A股上市公司都可以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从目前定义来看,新能源汽车指的是采用非常规车用燃料作为动力来源,综合车辆的动力控制和驱动方面的先进技术,形成的技术原理先进、具有新技术、新结构的汽车。 2、新能源汽车主题股票池的构建 根据研究界定,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所涉及的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下述几个细分行业:1)以动力供应为主的上游行业,主要集中在锂电池材料行业,包括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等子行业;2)以动力输出和控制过程为主的中游行业,主要集中在新能源汽车电机及配件、电机控制系统、电池管理系统及配件等子行业;3)以市场需求为拉动的下游行业,主要集中在新能源客车、新能源轿车等子行业。如果未来由于技术进步、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本基金新能源汽车主题上市公司相关业务的覆盖范围发生变动,基金管理人有权适时对相关定义和股票池构建标准进行补充和修订,并履行适当程序。 3、新能源汽车主题细分行业的配置 在初步构建新能源汽车主题股票池之后,本基金将深入研究产业链细分子行业的行业空间、产业政策、技术壁垒、商业模式等因素,并结合估值水平,适时调整各子领域的配置比例。 4、精选个股 在新能源汽车主题细分行业配置完成后,本基金将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挖掘优质上市公司股票,并抓住产业周期的发展及技术进步带来的投资机会,构建并优化投资组合。 本基金将会依据以下标准自下而上选择个股: 第一,根据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技术领先程度、产业链受益程度等标准选择相关的优质上市公司;第二:根据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商业模式构建能力、行业拓展能力选择成长能力突出的上市公司;第三:根据公司的股权结构、管理层激励程度、信息披露等角度综合考量,选择治理能力较好的上市公司。 公司基本面及估值分析: 通过分析公司技术研发能力、商业模式、产品研发、成本控制等经营管理能力,判断公司的核心价值和成长能力;通过分析公司的市盈增长比率(PEG)、市盈率(P/E)、市净率(P/B)、企业价值/息税前利润(EV/EBIT)、自由现金流贴现(DCF)等估值指标,确定公司的股票投资价值。 5、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是投资过程中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本基金将会从两个方面进行把握,努力使得投资收益达到合约界定的目标收益。首先:选择真正受益于行业发展的投资标的,股价的驱动因素来自于自身的盈利增长,同时具有较强的安全边际。其次,综合考虑宏观经济、证券市场走势、市场风格等因素,通过仓位控制,降低投资收益的波动性。 8.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采取稳健的投资管理方式,获得与风险相匹配的投资收益,以实现在一定程度上规避股票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和保证基金资产的流动性。本基金将根据当前宏观经济形势、金融市场环境,通过有效的投资组合体现债券市场战略投资与战术投资的结合,并积极运用基于债券研究的各种投资分析技术,寻找有利的市场投资机会。通过债券品种的动态配置与优化配比,动态调整固定收益证券组合的久期、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的投资比重,并相应调整不同债券品种间的配比,在较低风险条件下获得稳定投资收益。 8.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定价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违约率等。本基金将深入分析上述基本面因素,并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其内在价值。 8.5衍生品投资策略 1、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有选择地投资于股指期货。套期保值将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选择,谨慎进行投资,以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 2、权证投资策略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在进行权证投资时,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根据权证的高杠杆性、有限损失性、灵活性等特性,通过限量投资、趋势投资、优化组合、获利等投资策略进行权证投资。 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谨慎进行投资,追求较稳定的当期收益。 8.6投资程序 严格的投资管理程序可以保证投资理念的正确执行,避免重大风险的发生,投资程序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研究 本基金股票投资研究依托公司整体的研究平台,同时整合了外部信息以及券商等外部研究力量的研究成果。公司研究员按行业分工,负责对各行业以及行业内个股进行跟踪研究。在财务指标分析、实地调研和价值评估的基础上,研究员对所研究的股票、行业提交投资建议报告,供投资决策参考。固定收益相关人员公司还设有固定收益部,专门负责债券投资研究。 2、资产配置决策 投资决策委员会判断一段时间内证券市场的基本走势,决定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等资产类别间的分配比例范围。基金经理在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的资产配置比例范围内,决定基金的具体资产配置。 3、组合构建 基金经理在研究员的研究基础上,结合自身的研究判断,决定具体的投资品种并决定买卖时机。 4、交易执行 交易管理部负责具体的交易执行,同时履行一线监控的职责。 5、风险与绩效评估 公司金融工程风险管理部定期和不定期对基金进行风险和绩效评估,并提供相关报告。绩效评估能够确认组合是否实现了投资预期、组合收益的来源及投资策略成功与否,基金经理可以据以检讨投资策略,进而调整投资组合。 6、组合监控与调整 基金经理将跟踪经济状况、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的发展变化,结合基金申购和赎回的现金流量情况,以及组合风险与绩效评估的结果,对投资组合进行监控和调整,使之不断得到优化。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环境变化和实际需要对上述投资管理程序做出调整,并在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九、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收益率×5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50%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证券市场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或者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协商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按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以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该等变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以新能源汽车为投资主题的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6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11.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11.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11.3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股票。 11.4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11.5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11.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11.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1.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11.9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1.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指期货。 11.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11.12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2.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12.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12.3其他资产构成 ■ 11.12.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12.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1.12.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十二、基金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收益率×5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50%。 十三、基金的费用概况 13.1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一)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二)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三)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四)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仲裁费; (五)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六)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七)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八)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一)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二)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三)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四)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4、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13.2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率 ■ 注:上述申购费率适用于除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代销机构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以外的其他投资者。部分代销机构如实行优惠费率,请投资者参见代销机构公告。 2、特定申购费率 ■ 注:上述特定申购费率适用于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如未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可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本基金申购费由申购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申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天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的10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0天(含)但少于90天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90天(含)但少于180天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180天(含)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的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初始登记日开始计算)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对“重要提示”进行了更新。 2、在“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管理人情况”进行了更新,对“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3、在“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进行了更新,。 4、在“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销售机构”进行了更新,对“经办会计师”进行了更新。 5、在“基金的投资”部分,对“基金投资组合报告”进行了更新,对“基金业绩”进行了更新。 6、对部分其他表述进行了更新。 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5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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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 ||||||||
公告来源 | 证券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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