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 |
---|
-.-----.---- (-.----%)--/--/-- --:--:-- | 最新净值: -.---- | 昨日净值: -.---- | 累计净值: -.---- |
---|---|---|---|
涨跌幅: -.---- | 涨跌额: -.---- | 五分钟涨速: -.---- |
华泰保兴货币A(004493) 基金公开信息 | |||||||||
---|---|---|---|---|---|---|---|---|---|
流水号 | 740894 | ||||||||
基金代码 | 004493 | ||||||||
公告日期 | 2017-05-02 | ||||||||
编号 | 1 | ||||||||
标题 | 华泰保兴货币市场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 ||||||||
信息全文 |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华泰保兴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华泰保兴货币 基金主代码004493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4月2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华泰保兴货币市场 基金基金合同》、《华泰保兴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2017年5月3日 赎回起始日2017年5月3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2017年5月3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2017年5月3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17年5月3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华泰保兴货币A 华泰保兴货币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004493 004494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 定额投资) 是是 注:(1)华泰保兴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2)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等业务的具体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首次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0元,B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单笔5,000,000元,追加申购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首次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元,B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单笔5,000,000元,追加申购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元。本基金直销机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并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其他销售机构接受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和业务规则以其他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3.2 申购费率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申购费用的收费方式,并最迟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申购的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的最高限额和本基金的总规模限额,但应最迟在新的限额实施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 份基金份额。 4.2 赎回费率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 注:1)在满足相关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当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5%且偏离度为负时,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避免诱发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低赎回费率或赎回费用的收费方式,并最迟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最低保留余额的限制 每个工作日投资人在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若当日该账户同时有基金份额减少类业务(如赎回、转换出等)被确认,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人在该账户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或转出等。 若B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其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500万份或某笔赎回导致该持有人在其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少于500万份时,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基金账户中持有的B类基金份额降级为A类基金份额。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赎回的份额以及最低基金份额保留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的最高限额和本基金的总规模限额,但应最迟在新的限额实施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补差费和转出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而定。 基金转换费用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转换费用=转出费+补差费 2)转出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3)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4)①当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补差费=转出净金额×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净金额×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②当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则补差费为0。 5)转出净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6)转入净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7)转入份额=转入净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转换业务规则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且该销售机构同时代理转出基金及转入基金的销售。 基金转换,以转换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基金转换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已经冻结的基金份额不得申请基金转换。 2)办理时间 转换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具体办理规则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转换限额 投资者在办理转换业务时,单笔转出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份。其他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办理相关业务时,需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交易确认 转入的基金持有期自该部分基金份额登记于注册登记系统之日起开始计算。转入的基金在赎回或转出时,按照自基金转入确认日起至该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或转出确认日止的持有时段所适用的赎回费率档次计算其所应支付的赎回费。基金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为自基金转入确认日起第2个工作日。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业务规则 投资人在办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及固定的投资金额(即申购金额),每期申购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元。其他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办理相关业务时,需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在今后的业务开展过程中,各销售机构对定期定额投资最低金额的规定发生变化的,使用各销售机构的最新规定。 2)定期定额投资费率 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购费率、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相同。对于在销售机构费率优惠期或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提交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可适用优惠的申购费率。 3)办理时间 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4)交易确认 每期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人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和赎回起始日为T+2工作日。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以及基金管理人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名称: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8号4306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306室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杨平 成立时间:2016年7月26日 联系人:王珊珊 电话:(021)80299000 传真:(021)60963566 客户服务电话:400-632-9090 网址:www.ehuataifund.com 7.1.2 场外代销机构 其他销售机构 1)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3)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客服电话: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4)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5)名称: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天基金”)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fund.eastmoney.com/ 6)上海攀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广中西路1207号306室 法定代表人:田为奇 客服电话:021-68889082 网址:www.pytz.cn 7)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大厦19楼 法定代表人:金佶 客服电话:400-821-3999 网址:Licaijia.chinapnr.com ■ 7.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若遇法定节假日,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公告节假日期间的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节假日最后一日的7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敬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7年4月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上的《华泰保兴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人还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销售机构查阅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或资料。 2) 对位于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人,敬请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32-9090)或网站(www.ehuataifund.com)查询相关事宜。 3)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将另行公告。 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情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基金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关注基金的投资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日 |
||||||||
基金信息类型 | 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