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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摩沪港深新价值混合(001737)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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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739774 | ||||||||
基金代码 | 001737 | ||||||||
公告日期 | 2017-04-28 | ||||||||
编号 | 1 | ||||||||
标题 | 关于摩根士丹利华鑫沪港深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摩根士丹利华鑫沪港深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摩根士丹利华 鑫沪港深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 金合同终止事由,且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 人”)应当在上述事由出现后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此事 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沪港深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大摩沪港深新价值混合 基金主代码:001737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 年 2 月 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摩根士丹利华鑫沪港 深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摩根士丹利华鑫沪港深新 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出现如下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将根据基金合同第 十九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合同的终止及基金财产的清算,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1、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 2、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少于 200 人。” 截至 2017 年 4 月 27 日,本基金已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 满足基金合同约定的前述终止条件, 因此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基 金财产清算程序,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基金财产清算 1、自 2017 年 4 月 28 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 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2、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 算。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 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 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 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清算费用 按照《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的约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 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本 基金的清算费用将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6、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1)支付基金财产清算费用; (2)交纳所欠税款; (3)清偿基金债务; (4)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财产未按前款(1)-(3)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7、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 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进行公告。 8、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四、其他 1、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并且不再恢复。 2017 年 4 月 27 日(即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基 金转换转入交易将做失败处理,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者。 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本公司承诺在清算过程中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 行相关职责。 2 、 投 资 者 可 以 登 陆 摩 根 士 丹 利 华 鑫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网 站 (www.msfunds.com.cn)或拨打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400-8888-668(免长途通话费用)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4 月 28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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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其他 | ||||||||
公告来源 | 证券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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