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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全货币B(004417)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720323
基金代码 004417
公告日期 2006-04-07
编号 2
标题 兴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四月
重要提示
1、兴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于2006 年3 月
22 日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 49 号文批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货币市场基金。
3、本基金自2006 年4 月12 日至2006 年4 月24 日,通过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公开发售。
4、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个人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或经有关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法人、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机构,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5、本基金首次募集不设规模上限。
6、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已持有本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重新开户。
7、注册登记人(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人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于开户申请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对投资者的开户申请进行确认。投资者的开户申请成功与否及账户信息以注册登记人的确认为准。
8、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首次认购本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 元,最低追加认购金额为1000 元;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认购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 万元,最低追加认购金额1 万元。
9、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申请一经注册登记人受理,即不得撤销。
10、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通过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6 年4 月7 日《中国证券报》上的《兴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2、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上。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http://www.xyfunds.com.cn)了解本基金募集的相关事宜,以及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
13、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其中直销机构是指本公司直销中心,代销机构是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证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德邦证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证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 等16 家机构接受本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代销机构代销本基金的城市名称、网点名称、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具体事项请详见各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
14、投资者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021-38714536)咨询,直销客户可拨打直销联系电话(021-58368886)咨询认购事宜。
15、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并予以公告。
一、本次基金份额发售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兴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代码:340005
3、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货币市场基金
4、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5、基金份额面值: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 元人民币
6、基金投资目标:本基金在力保本金安全性和基金资产良好流动性的基础上,使基金资产的变现损失降低至最低程度并有效地规避市场利率风险和再投资风险等,使基金收益达到同期货币市场的收益水平,力争超越业绩比较基准。
7、募集目标:本基金不设定募集规模上限。
8、募集对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9、销售渠道与销售地点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的直销机构: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本公司直销中心的具体地点和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第七部分或本公司网站。
(2)代销机构
本基金代销机构:兴业银行、兴业证券、海通证券、国泰君安、中信建投、银河证券、广发证券、招商证券、山西证券、德邦证券、国海证券、东方证券、国元证券、中银证券、湘财证券、光大证券。
代销机构的具体地点和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第七部分。
10、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设立募集期为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本基金的募集期自2006 年4 月12 日到2006 年4 月24 日。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安排可以适当调整。募集期满后,若基金符合法定条件(即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两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两亿元人民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两百人,下同),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获得中国证监会的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并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刊登基金合同生效公告。若未达到法定成立条件,本基金将在三个月的设立募集期内继续发售。投资者认购资金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时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投资者认购资金利息的计算以注册登记人的计算为准。若三个月的设立募集期满,本基金仍未符合法定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所募集的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三十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11、认购方式与费率
(1)认购方式: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2)认购费率:本基金不收取认购费用。
(3)认购份数的计算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每份基金份额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00元。
认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本金认购份额=认购金额/基金份额面值
利息认购份额=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认购份额=本金认购份额+利息认购份额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 位,小数点2 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财产所有。
(4)基金认购金额的限制
在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本基金在代销机构的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 元人民币,最低追加认购数额为1000元人民币;在直销机构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50 万元人民币,追加认购每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 万元人民币。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本次基金的募集,在募集期内面向所有投资者同时公开发售。
2、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申请一经注册登记人受理即不得撤销。
三、直销中心开户及认购程序
(一)开户及认购的业务办理时间
2006 年4 月12 日起至2006 年4 月24 日9:30-16: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二)开户及认购程序
1、投资者办理开户申请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个人投资者
1)填妥并签章的《账户类业务申请书》;
2)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军人证、武警证、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3)指定银行账户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如有授权经办人,则还须提供:
① 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 授权委托书或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其中3)所指的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中心认购基金的个人投资者需指定一家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客户名称严格一致。账户证明是指银行存折、借记卡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等。
机构投资者
1)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账户类业务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注册登记证书或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和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
6)《印鉴卡》一式三份。
注:上述5)项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及认购的机构投资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投资者名称严格一致。
2、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专户,具体信息如下:直销专户1:
账户名称: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兴业银行上海浦东支行
账号:216230100100028777
直销专户2:
账户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1001202919025737248
在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① 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姓名;
② 已经开户的注明基金账号;还没有开户的注明资金用途“购买兴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并确保在2006 年4 月24 日16:00 前到账;
③ 投资者申请的认购金额不可超过汇款金额;④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
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须提供下列资料: 个人投资者
1)填妥并签章的《交易类业务申请书》;
2)本人或本人及授权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如授权委托人办理);
4)开户确认书(若开户同时办理可不必提供);
5)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的原件及复印件。 机构投资者
1)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交易类业务申请书》;
2)授权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4)开户确认书(若开户同时办理可不必提供);
5)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未确认前,可以办理认购申请。如基金账户开户失败,则认购申请失败,认购资金退回投资者。
2、投资者不能直接以现金方式认购。在直销中心开户的个人投资者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今后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等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只能通过此账户进行。
3、投资者认购时,必须在申请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在每日交易结束前(16:00)将认购资金汇至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否则该次认购基金的申请无效;如2 日内资金到账,则以到账日为有效申请日。
4、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投资者划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在基金募集期截止日即2006 年4 月24 日16:00 之前资金未到达基金管理人指定直销专户的。
四、代销机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注意事项
1、业务办理时间以各代销机构规定为准。
2、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认购必须事先在代销机构开立资金账户并存
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3、投资者认购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本基金各代销机构均可接受办理(具体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二)兴业银行指定基金代销网点
1、业务办理时间
2006 年4 月12 日起至2006 年4 月24 日9:00-15: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2、个人投资者业务流程
(1)开立兴业卡或活期存折
在兴业银行办理开放式基金业务,请事先办妥兴业卡或活期存折,并存入足额资金。
(2)开立基金账户
填写兴业银行《基金业务申请单》(一式两联),并在申请单上签名。同时提交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兴业卡或活期存折。开户申请经系统成功受理后,网点柜员将打印《基金业务受理单》交经办人签字,并将第二联交投资者。
(3)各交易渠道(网点柜面、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业务委托
网点柜面:
投资者持兴业卡(或活期存折)到营业网点办理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委托,填写《基金业务委托单》。委托成功后,网点柜员将打印《基金业务受理单》,投资者需签名确认。
网上银行:
个人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经本公司确认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开立基金账户的兴业卡或活期存折,到兴业银行营业网点,填写《兴业银行网上个人银行服务申请表》并签署《兴业银行网上个人银行服务协议》,为开立基金账户的兴业卡或活期存折开通网上银行基金交易服务。交易成功后,即可通过互联网登录兴业银行个人网上银行进行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投资者登录兴业银行个人网上银行,对开放式基金进行认购、申购、赎回、撤单等业务委托。委托成功后,可以到兴业银行营业网点请柜员打印《基金业务受理单》并签名确认。
电话银行:兴业银行已经开通95561 客户服务热线基金业务功能,个人投资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开立基金账户的兴业卡或活期存折,到兴业银行营业网点,填写《兴业银行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61)个人服务申请表》,并签订《兴业银行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61)协议书》,开通客服热线的基金买卖功能。交易成功后,即可拨打95561 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投资者拨打95561 客户服务热线,对开放式基金进行认购、申购、赎回、撤单等业务委托。委托成功后,可以到兴业银行网点请柜员打印《基金业务受理单》并签名确认。
(4)成交确认
在申请委托两天后,投资者可以凭《基金业务受理单》第二联到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网上银行客户可以登录网上银行查询交易的确认情况,也可以凭《基金业务受理单》第二联到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电话银行客户可以拨打95561 客户服务热线查询交易的确认情况,也可以凭《基金业务受理单》第二联到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5)查询
可以凭兴业卡(或活期存折)到网点查询基金基本信息、基金账户信息、交易委托信息。网上银行客户可以在网上个人银行上查询基金基本信息、基金账户信息、交易委托信息。电话银行客户可以拨打95561 客户服务热线查询基金基本信息、基金账户信息、交易委托信息等。
3、机构投资者业务流程
(1)开立机构活期存款账户
机构投资者在兴业银行办理开放式基金业务,请事先在兴业银行开立机构活期存款账户。
(2)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须填写《基金业务申请单》(一式两联),经办人员应当在申请单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预留印鉴卡。同时提交: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码证卡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预留印鉴卡。
开户申请经系统成功受理后,该行将打印《基金业务受理单》,交经办人签字,并将第二联交投资者。
3、业务委托
机构投资者到营业网点办理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委托,填写《基金业务委托单》。委托成功后,网点柜员将打印《基金业务受理单》,交经办人签字确认。
4、成交确认
机构投资者在申请委托两天后,凭《基金业务受理单》第二联到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5、查询
可以凭《基金业务受理单》到网点查询基金基本信息、基金账户信息、交易委托信息。热线服务电话:95561。
(三)兴业证券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2006 年4 月12 日起至2006 年4 月24 日9:30-15: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
受理)。
2、个人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程序
(1)事先在兴业证券的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开立
资金账户,客户需要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到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手续;
(2)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下同);
本人资金账户卡;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兴业证券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3、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营业部受理机构投资者设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应当核验申请人下列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业务经办人身份证件; 预留印鉴。
(2)机构投资者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认购申请书》;
兴业证券资金账户卡;
授权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机构投资者在申请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的同时就可以办理基金认购手续。
(3)注意事项
机构投资者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于T+2 日(工作日)打印确认单据。
(四)通过其他代销机构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本基金其他代销机构的开户与认购流程详见各代销机构的业务流程规则。
五、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验资前,全部认购资金将存放在本基金募集专户中。投资人认购资金利息的计算以注册登记人的计算为准,在基金募集期结束时折合成基金份额,登记在投资者名下。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人在募集结束后完成。
六、基金的验资、基金合同生效与发售费用
1、在本基金募集结束后,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注册登记人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2、若基金符合法定条件,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法定验资机构的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自获得证监会的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将发布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3、本基金募集失败时,本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设立募集期结束后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4、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可以从认购费中列支。若本基金发售失败,发售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各项费用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列支。
七、本次基金份额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金陵东路3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张杨路500 号时代广场20 楼
法定代表人:郑苏芬
成立日期: 2003 年9 月30 日
电话:(021)58368998
传真:(021)58368858
联系人:陈静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 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成立日期: 1988 年7 月20 日
电话:(0591)87839338
传真:(0591)87859302
联系人:廖海燕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张杨路500 号20 楼
法定代表人:郑苏芬
客服电话:(021)38714536
直销联系电话:(021)58368886
传真:(021)58368869
联系人:汤凡
2、代销机构: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 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电话:(0591)87839338
传真:(0591)87859302
联系人:陈丹
公司网址:www.cib.com.cn
(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 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客服热线:(021)68419974,17989(福建省内)
传真:(021)68419867
联系人:杨盛芳
公司网址:www.xyzq.com.cn
兴业证券在以下18 个城市23 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哈尔滨、深圳、福州、南京、杭州、济南、武汉、成都、广州、厦门、泉州、漳州、南平、龙岩、三明、西安。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 号大都会广场36、38、41、42 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5
联系人:肖中梅
公司网址:www.gf.com.cn
广发证券在以下63 个城市132 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广州、北京、武汉、济南、烟台、青岛、郑州、天津、长春、太原、上海、杭州、宁波、无锡、南京、绍兴、南通、深圳、海口、珠海、汕头、佛山、中山、湛江、昆明、重庆、成都、南宁、兰州、西安、福州、厦门、顺德、东莞、肇庆、清远、惠州、梅州、台山、韶关、普宁、南海、高明、开平、新会、江门、罗定、云浮、南雄、英德、连州、高要、廉江、锦州、辽阳、温州、漳州、福清、莆田、宁德、东泉、泉州、东营等。
(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
传真:(021)53858549
客服电话:(021)962503
联系人:金芸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海通证券在以下50 个主要城市的90 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武汉、沈阳、大连、上海、杭州、上虞、北京、长春、吉林、辽源、青岛、广州、汕头、济南、烟台、淄博、泰安、南京、蚌埠、淮安、合肥、南通、绍兴、宁波、苏州、无锡、常州、扬州、福州、海口、昆明、贵阳、遵义、新余、长沙、重庆、成都、威海、天津、郑州、石家庄、太原、西安、营口、鞍山、哈尔滨、大庆、乌鲁木齐、常熟。
(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 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传真:(021)62569400
联系人:芮敏祺
联系电话:(021)62580818-213
公司网址:www.gtja.com
国泰君安在以下28 个省、市、自治区100 个主要城市的163 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业务:北京、通州、怀柔、天津、石家庄、太原、任丘、晋城、呼和浩特、济源、赤峰、沈阳、大连、长春、吉林、桦甸、舒兰、哈尔滨、齐齐哈尔、深圳、平湖、广州、汕头、顺德、东莞、海口、琼海、儋州、福州、闽清、永泰、厦门、泉州、南宁、南昌、九江、庐山、浔阳、鹰潭、余江、贵溪市、宜春、萍乡、高安、抚州、南丰、上海、南京、无锡、溧水、常州、徐州、邳州、杭州、宁波、余姚、绍兴、衢州、台州、天台、仙居、合肥、济南、临沂、青岛、郑州、荥阳、武汉、荆州、襄樊、宜昌、长沙、常德、桃源、衡阳、衡阳县、株洲、株洲县、成都、金堂、泸州、纳溪、贵阳、清镇、昆明、丽江、个旧、芒市、文山、重庆、石柱、华岩、奉节、巫山、西安、兰州、敦煌市、嘉峪关、酒泉、张掖、乌鲁木齐。
(6)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电话:(010)66568613、(010)66568587
联系人:郭京华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银河证券在以下62 个城市的167 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手续:北京、天津、石家庄、秦皇岛、太原、晋中、临汾、呼和浩特、包头、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扬州、苏州、杭州、嘉兴、绍兴、湖州、德清、金华、兰溪、台州、温州、丽水、合肥、马鞍山、福州、南昌、烟台、郑州、武汉、襄樊、宜昌、荆门、长沙、广州、佛山、顺德、汕头、湛江、中山、廉江、南宁、海口、重庆、江津、成都、昆明、西安、兰州、西宁、乌鲁木齐、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济南、深圳、珠海、东莞。
(7)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68 号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咨询电话:400888810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电话:(010)65183888-86073
联系人:权唐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中信建投在以下20 个省、市,64 个城市的116 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州、佛山、清远、潮州、揭阳、海口、沈阳、大连、鞍山、锦州、长春、大安、哈尔滨、阿城、武汉、黄石、荆州、宜昌、襄樊、老河口、十堰、长沙、株洲、张家界、上饶、郴州、成都、邛崃、简阳、泸州、广元、合川、黔江、南京、江宁、常州、泰州、兴化、苏州、连云港、杭州、宁波、福州、福清、厦门、南昌、吉安、赣州、瑞金、南康、济南、淄博、烟台、青岛、石家庄、辛集、西安、兰州、金昌。
(8)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 号中银大厦39F
法定代表人:平岳
联系电话:(021)68604866
联系人:张静
公司网址:www.bocichina.com
中银国际在以下14 个省、市17 个主要城市的19 家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州、海口、沈阳、大连、哈尔滨、成都、南京、杭州、牡丹江、武汉、郑州、三亚。
(9) 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 号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电话:(0771) 5539262
传真:(0771) 5539033
联系人:覃清芳
公司网址:www.ghzq.com.cn
国海证券在以下11 个城市24 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深圳、南宁、成都、柳州、桂林、梧州、玉林、北海、贵港。
(1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 座40-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 82943296
传真:(0755) 82960141
联系人:童婕
客服电话:4008888111,0755-26951111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招商证券在以下的19 个主要城市的31 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无锡、武汉、广州、哈尔滨、成都、扬州、东莞、珠海、昆明、南宁、佛山、长沙、合肥、福州、深圳。
(1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720 号20 楼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电话:(021)62476600-3003
传真:(021)62474651
客服热线:(021)962506
联系人:吴宇
公司网址:www.dfzq.com.cn
东方证券在以下9 个城市的37 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上海、北京、广州、深圳、成都、长沙、杭州、抚顺、苏州。
(12) 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282 号
法定代表人:吴晋安
联系电话:(0351)8686766、8686708
客服电话:(0351)8686868
联系人:刘文康、邹连星
公司网址:www.i618.com.cn
山西证券在以下17 城市的28 个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太原、长治、阳泉、大同、运城、朔州、离石、汾阳、忻州、晋中、临汾、介休、晋城、北京、上海、深圳、西安。
(1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 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4 楼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68823685
传真:(021)68815009
客服电话:(021)68823685
联系人:刘晨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光大证券在以下31 个城市47 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北京、天津、哈尔滨、黑河、大庆、齐齐哈尔、长春、沈阳、上海、深圳、福州、佛山、江门、武汉、长沙、东莞、惠州、海口、顺德、广州、南宁、湛江、重庆、成都、遵义、内江、乌鲁木齐、昆明、西安、南京、丹阳。
(14)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黄兴中路63 号中山国际大厦12 楼
法定代表人:陈学荣
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938
开放式基金客服电话:(021)68865020
联系人:陈伟(021)68634818-8631
公司网址:www.xcsc.com
湘财证券在以下21 个主要城市的31 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武汉、沈阳、上海、杭州、北京、广州、南京、福州、海口、昆明、贵阳、长沙、岳阳、成都、西安、哈尔滨、乌鲁木齐、济南、天津、合肥。
(15)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合肥市寿春路179 号
法定代表人: 凤良志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安徽地区:96888;全国:400-8888-777
传真:(0551)2634400-1171
联系人: 李蔡
公司网站:www.gyzq.com.cn(国元证券网)
国元证券在以下19 个城市的38 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投资者的开放式基金业务:合肥、芜湖、蚌埠、淮南、淮北、马鞍山、铜陵、安庆、滁州、阜阳、宿州、六安、巢湖、宣城市、北京、上海、深圳、广州、黄山。
(16)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49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88 号浦发大厦26 层
法定代表人:王军
电话:(021)68590808-8119
传真:(021)68596077
联系人:罗芳
公司网站: www.tebon.com.cn
德邦证券在以下城市的12 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沈阳、抚顺、长春、丹东。
(四)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张杨路500 号时代广场20 楼
成立日期: 2003 年9 月30 日
法定代表人:郑苏芬
电话: 021-58368998
传真: 021-58368858
联系人:陈静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 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廖海、田卫红
联系人:廖海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上海长乐路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23 楼
法定代表人:沈钰文
电话: (021)63070766
传真: (021)61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徐艳、蒋燕华
联系人:蒋燕华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 年4 月7 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发行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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