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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顺安丰祥债券A(620009)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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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714053 | ||||||||
基金代码 | 620009 | ||||||||
公告日期 | 2017-03-29 | ||||||||
编号 | 1 | ||||||||
标题 | 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 ||||||||
信息全文 | 基金管理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重要提示及目录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3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基金 基金主代码 620009 交易代码 62000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1月14日 基金管理人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97,955,320.03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强调基金资产安全性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基于“自上而下”的原则,本基金采用久期控制下的主动性投资策略,并本着风险收益配比最优、兼顾流动性的原则确定债券各类属资产的配置比例。经过对历史数据的统计分析发现,债券市场收益率受到宏观经济形势和债券市场供需两方面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本基金在债券投资过程中,将在分析和判断宏观经济指标与债券收益率之间的数量关系、市场利率变化和期限结构、信用利差状况和债券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基础上,动态调整组合久期和债券的结构,构建和调整固定收益投资组合,获取稳健收益。 2、债券投资主要策略 在债券资产配置方面,本基金采用类属配置、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配置、相对价值配置等方法决定不同券种之间和不同期限券种之间的配置比例,制定债券资产配置方案。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债券型基金,属于基金中的较低预期风险较低预期收益的品种,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及混合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凌有法 林葛 联系电话 021-68881801 010-66060069 电子邮箱 service@jysa99.com tgxxpl@a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0666 95599 传真 021-68881875 010-63201816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F9 邮政编码 200120 100031 法定代表人 任开宇 周慕冰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jysa99.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办公地址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6年 2015年1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0,159,135.56 2,689,416.69 本期利润 4,801,855.24 2,808,345.18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94 0.0863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1.74% 7.39%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0.59% 7.41% 3.1.2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6年末 2015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12,358,099.84 4,553,419.16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624 0.2170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10,313,419.87 25,538,305.36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62 1.217 3.1.3累计期末指标 2016年末 2015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6.78% 21.70% 注: 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即12月31日。 4、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3.19% 0.20% -2.31% 0.15% -0.88% 0.05% 过去六个月 -1.58% 0.15% -1.42% 0.11% -0.16% 0.04% 过去一年 -0.59% 0.12% -1.63% 0.09% 1.04% 0.03%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6.78% 0.12% 2.13% 0.09% 4.65% 0.03% 3.2.2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年1月14日至2016年12月31日) 3.2.3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转型以来每年净值增长率图 (2015年1月14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1月14日。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2016 1.500 496,541,692.70 24,622,650.44 521,164,343.14 - 合计 1.500 496,541,692.70 24,622,650.44 521,164,343.14 - 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顺安”)成立于2006年11月,由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证券”)与比利时联合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比联资管”)共同发起设立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总部设在上海陆家嘴,旗下设立了北京分公司,以及一个子公司——金元百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12年3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比联资管将所持有的49%股权转让于惠理基金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理香港”),公司更名为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2年10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双方股东按持股比例向公司增资人民币9,50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24,500万元。2016年3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惠理香港将所持有的49%股权转让于上海泉意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意金融”)。 金元顺安始终坚持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为行为准则,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以专业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和客户资产,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从而使公司稳步、健康发展”的投资理念,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公平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和客户资产的原则,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金元顺安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新经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和金元顺安沣楹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共11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李杰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5-01-14 - 9 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沣楹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顺安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上海交通大学理学硕士。曾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数量策略分析员、固定收益高级研究员。2012年4月加入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年证券、基金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注: 1、此处的任职日期、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做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制定了《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建立了科学完善的制度和流程,从事前、事中、事后等各个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不同基金之间可能存在的利益输送,覆盖了全部开放式基金及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涵盖了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贯穿了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 在投资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工作制度、业务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贯彻。同时,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在交易环节,为确保交易的公平执行,本基金管理人交易管理实行集中交易,投资组合的投资决策过程和交易执行过程分开,各投资组合的所有证券买卖活动须通过交易部集中统一完成。在报告分析环节,本基金管理人每季度和每年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内(日内、3日内、5日内)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根据收益率差异和交易价差的大小,说明是否符合公平交易的原则,由投资组合经理、督察长、总经理签署后,妥善保存分析报告备查。 4.3.2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高度重视投资者利益保护。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公司投资交易业务流程及公平交易制度。公司投资交易行为监控体系由稽核监察部和交易室监督,确保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和实现。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开放式基金与其他投资组合之间的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了分析,未发现旗下投资组合之间存在不公平交易现象。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制定了《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涵盖了所有可投资证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银行间债券交易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一级市场债券交易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并严格执行有效的异常交易日常监控制度,形成定期交易监控报告,按照报告路线实行及时报告的机制。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6年我国经济形势表现出轻微的“滞胀”特征。GDP增速下滑势头得到遏制,全年增速6.7%,显示出底部企稳迹象;而CPI录得2%水平,通胀有所抬头。这个形势得益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房地产去库存政策。2016年房地产销售延续2015年以来的火爆势头,全年销售面积增速高达23%,带动房价上涨20%左右,泡沫迹象显现。同时,监管层推动钢铁煤炭行业的供给侧改革已淘汰落后产能,催生了大宗商品大幅上涨,使得PPI反转2015年的通缩走势,全年大幅7.2%,带来了巨大的通胀压力。伴随着房地产和资源领域的价格反弹,信用随之扩张,全年新增贷款12.6万亿,社会融资总量17.8万亿。随之而来影子银行复苏,一度出现“资产荒”现象,金融泡沫和金融风险上升。四季度监管层推出全面房地产调控措施,一线城市同时限购限贷;同时实施金融去杠杆,推出MPA宏观审慎和大资管监管政策;并且开始实施中性货币政策,把住货币总闸门。在多种措施的作用下,资金面紧缩,年底出现罕见的“资金荒”现象。 2016年资本市场急剧震荡。股市年初暴跌后稳步反弹,上证综合指数全年收跌12.31%;债市与之相反,先涨后跌,中债总指数全年下跌1.81% 在报告期,本基金采取较短的久期配置,但是仍然受到债市下跌冲击,虽然战胜业绩比较基准,但是绝对收益仍然为负,表现一般。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0.5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63%。本基金超越基准1.04%。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当前全球各经济体处于不同的周期,2017年影响金融市场的因素比较复杂。具体看,美国就业市场和通胀水平接近政策目标,加息步伐加快,但短期内“特朗普交易”有所减弱。日欧近期PMI有所反弹,显示经济有复苏迹象,但复苏动能非常微弱,显示经济仍在底部,其央行将继续采取宽松政策。中国在供给侧改革和居民房地产加杠杆的推动下,短期内信用扩张明显,通胀压力较大,金融体现风险隐现,对货币政策形成制约。政府工作报告下调GDP增长目标到6.5%,并且降低M2增速目标到12%,而通胀目标设置在3%,显示政府对经济增长下滑的容忍度有所提高,将保持中性货币政策,把金融防风险上升到主要位置。但随着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深入,以及金融去杠杆的推进,预期下半年企业补库存周期结束,经济重回下行通道,有可能提升“稳增长”在政策中的比重。 在这样复杂的经济形势下,我们认为全年流动性趋于紧张,金融市场宽幅震荡,应该采取短久期防御策略,以获取票息收益为主要手段。同时积极参与波段性的交易机会。考虑到收益率中枢相对去年提升了100bps,预期全年收益能达到4.5%左右,远高于去年水平,显示利率温和上行时期,债券仍然是不错的资产。信用债方面,将坚持选择高评级信用债,防范信用风险。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4.6.1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或小组)的职责分工 1、估值工作小组的职责分工 公司建立估值工作小组对证券估值负责。估值工作小组由分管运营的副总经理、基金事务部、投资研究部、交易部、监察稽核部等部门总监组成。每个成员都可以指定一个临时或者长期的授权人员。 估值工作小组职责: (1)制定估值制度并在必要时修改; (2)确保估值方法符合现行法规; (3)批准证券估值的步骤和方法; (4)对异常情况做出决策。 分管运营的副总经理担任估值工作小组的组长,分管运营的副总经理在基金事务部总监或者其他两个估值小组成员的建议下,可以提议召集估值工作小组会议。 估值决策由估值工作小组2/3或以上多数票通过。 2、基金事务部的职责分工 基金事务部负责日常证券资产估值。该部门和公司投资部相互独立。在按照本估值制度和相关法规估值后,基金事务部定期将证券估值表向估值工作小组报告,至少每月一次。 基金事务部职责: (1)获得独立、完整的证券价格信息; (2)每日证券估值; (3)检查价格波动并进行一般准确性评估; (4)向交易员或基金经理核实价格异常波动,并在必要时向估值工作小组报告; (5)对每日证券价格信息和估值结果进行记录; (6)对估值调整和人工估值进行记录; (7)向估值工作小组报送月度估值报告。 基金事务部总监认为必要时,可以提议召开估值工作小组会议。 3、投资研究部的职责分工 (1)接受监察稽核部对所投资证券价格异常波动的问询; (2)对停牌证券、价格异常波动证券、退市证券提出估值建议; (3)评价并确认基金事务部提供的估值报告; (4)向估值工作小组报告任何他/她认为可能的估值偏差。 4、交易部的职责分工 (1)对基金事务部的证券价格信息需求做出即时回应; (2)通知基金事务部关于证券停牌、价格突发性异常波动、退市等特定信息; (3)评价并确认基金事务部提供的估值报告。 5、监察稽核部的职责分工 (1)监督证券的整个估值过程; (2)确保估值工作小组制定的估值政策得到遵守; (3)确保公司的估值制度和方法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 (4)评价现行估值方法是否恰当反应证券公允价值的风险; (5)对于估值表中价格异常波动的证券向投资部问讯; (6)对于认为不合适或者不再合适的估值方法提交估值工作小组讨论。 4.6.2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以2016年6月20日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本基金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1.50元。权益登记日及除息日:2016年6月27日,红利发放日:2016年6月28日,本基金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未对本基金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2016年6月20日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1.50元。权益登记日及除息日:2016年6月27日,红利发放日:2016年6月28日,本基金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6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17)审字第60657709_B09号)。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年度报告正文查看该审计报告全文。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基金管理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责任。 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 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基金管理人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注册会计师:汤骏、朱昀 年度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6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5年12月31日 资产: 银行存款 7.4.7.1 7,213,423.74 3,693,925.97 结算备付金 699,388.09 351,121.11 存出保证金 2,541.82 5,846.22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258,376,118.00 21,263,998.60 其中:股票投资 7.4.7.2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7.4.7.2 258,376,118.00 21,263,998.6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3,0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7.4.7.5 3,476,476.84 301,014.68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29.98 29.98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269,767,978.47 28,615,936.5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6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5年12月31日 负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59,179,477.23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3,000,000.00 应付赎回款 1,289.09 110.94 应付管理人报酬 107,022.33 13,032.73 应付托管费 35,674.12 4,344.26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6,071.98 131.25 应交税费 11.78 11.78 应付利息 65,009.16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60,002.91 60,000.24 负债合计 59,454,558.60 3,077,631.20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197,955,320.03 20,984,886.20 未分配利润 7.4.7.10 12,358,099.84 4,553,419.16 所有者权益合计 210,313,419.87 25,538,305.3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69,767,978.47 28,615,936.56 注:报告截止日2016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062元,基金份额总额197,955,320.03份。 利润表 会计主体: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号 本期 2016年1月1日 至2016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一、收入 7,826,565.74 3,486,585.25 1.利息收入 10,787,898.63 2,056,606.2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391,934.74 21,194.15 债券利息收入 8,031,868.36 1,813,503.21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2,364,095.53 221,908.92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75,634.00 1,310,166.42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275,634.00 1,310,166.4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4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5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6 - - 股利收益 7.4.7.17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4.7.18 -5,357,280.32 118,928.49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9 2,671,581.43 884.06 减:二、费用 3,024,710.50 678,240.07 1.管理人报酬 7.4.10.2 1,716,440.80 221,253.25 2.托管费 7.4.10.2 572,146.98 73,751.14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7.4.7.20 7,555.70 508.00 5.利息支出 535,895.80 63,767.44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535,895.80 63,767.44 6.其他费用 7.4.7.21 192,671.22 318,960.2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801,855.24 2,808,345.18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801,855.24 2,808,345.18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0,984,886.20 4,553,419.16 25,538,305.36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4,801,855.24 4,801,855.2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76,970,433.83 524,167,168.58 701,137,602.41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485,944,984.23 789,539,277.03 4,275,484,261.26 2.基金赎回款 -3,308,974,550.40 -265,372,108.45 -3,574,346,658.85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521,164,343.14 -521,164,343.14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97,955,320.03 12,358,099.84 210,313,419.87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60,436,155.83 8,064,648.64 68,500,804.4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2,808,345.18 2,808,345.1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39,451,269.63 -6,319,574.66 -45,770,844.29 其中:1.基金申购款 743,427.93 134,497.14 877,925.07 2.基金赎回款 -40,194,697.56 -6,454,071.80 -46,648,769.36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0,984,886.20 4,553,419.16 25,538,305.36 报告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张嘉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符刃,会计机构负责人:季泽 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是由金元惠理惠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名为金元比联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523号文《关于核准金元比联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基金管理人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前身)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11年8月16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277,669,494.24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金元惠理惠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5年1月7日提前结束保本周期,由于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按照《金元惠理惠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该基金由保本混合型基金转型为非保本债券型基金,相应调整基金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范围、业绩基准以及基金费率等,同时修订基金合同,并更名为“金元惠理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于2015年1月14日起始运作。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与注册登记机构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2月5日,经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惠理基金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以书面表决的方式达成更名决议。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6日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且变更公司名称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于2015年3月10日进行公告。2015年7月15日,本基金更名为“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回购,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等,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7.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7.4.4.2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券投资; 2、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7.4.4.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债券等,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基金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债券投资 买入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2、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后入账;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卖出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3、分离交易可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获得日,按可分离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全部公允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投资成本,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扣减可分离权证确定的成本确认债券成本; 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相关原则进行计算; 4、回购协议 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7.4.4.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估值方法如下: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7.4.4.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7、衍生工具收益/(损失)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8、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9、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7.4.4.10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3、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4、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7.4.4.11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基金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分部报告 本基金本报告期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7.4.4.1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事项。 7.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政策变更。 7.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估计变更。 7.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税项 1、营业税、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2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规定,2017年7月1日(含)以后,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7年7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2、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7.4.7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6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5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 7,213,423.74 3,693,925.97 定期存款 - - 其他存款 - - 合计 7,213,423.74 3,693,925.97 7.4.7.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6年12月31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金合约 - - - 债券 交易所市场 30,726,159.45 30,351,118.00 -375,041.45 银行间市场 232,888,310.38 228,025,000.00 -4,863,310.38 合计 263,614,469.83 258,376,118.00 -5,238,351.83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263,614,469.83 258,376,118.00 -5,238,351.83 项目 上年度末 2015年12月31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金合约 - - - 债券 交易所市场 21,145,070.11 21,263,998.60 118,928.49 银行间市场 - - - 合计 21,145,070.11 21,263,998.60 118,928.49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21,145,070.11 21,263,998.60 118,928.49 7.4.7.3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无衍生金融资产/负债余额。 7.4.7.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6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上交所市场 - - 合计 - - 项目 上年度末 2015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上交所市场 3,000,000.00 - 合计 3,000,000.00 - 7.4.7.5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6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5年12月31日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645.01 699.66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 -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 -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314.70 158.00 应收债券利息 3,475,516.03 300,154.42 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 - 应收申购款利息 - - 应收黄金合约拆借孳息 - - 其他 1.10 2.60 合计 3,476,476.84 301,014.68 7.4.7.6其他资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无其他资产余额。 7.4.7.7应付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6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5年12月31日 交易所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 - 银行间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6,071.98 131.25 合计 6,071.98 131.25 7.4.7.8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6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5年12月31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2.91 0.24 审计费用 60,000.00 60,000.00 合计 60,002.91 60,000.24 7.4.7.9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20,984,886.20 20,984,886.20 本期申购 3,485,944,984.23 3,485,944,984.23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3,308,974,550.40 -3,308,974,550.40 本期末 197,955,320.03 197,955,320.03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7.4.7.10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4,976,152.47 -422,733.31 4,553,419.16 本期利润 10,159,135.56 -5,357,280.32 4,801,855.24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变动数 529,641,672.49 -5,474,503.91 524,167,168.58 其中:基金申购款 850,366,479.52 -60,827,202.49 789,539,277.03 基金赎回款 -320,724,807.03 55,352,698.58 -265,372,108.45 本期已分配利润 -521,164,343.14 - -521,164,343.14 本期末 23,612,617.38 -11,254,517.54 12,358,099.84 7.4.7.11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年1月1日 至2016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387,683.25 12,241.36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4,159.13 8,755.94 其他 92.36 196.85 合计 391,934.74 21,194.15 7.4.7.12股票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以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股票投资收益。 7.4.7.13债券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年1月1日 至2016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成交总额 567,498,163.67 80,512,781.98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成本总额 556,170,351.18 76,721,693.02 减:应收利息总额 11,603,446.49 2,480,922.54 买卖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差价收入 -275,634.00 1,310,166.42 7.4.7.1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以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5贵金属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以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6衍生工具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以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衍生工具投资收益。 7.4.7.17股利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以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股利收入。 7.4.7.18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本期 2016年1月1日 至2016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5,357,280.32 118,928.49 ——股票投资 - - ——债券投资 -5,357,280.32 118,928.4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基金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 - - 2.衍生工具 - - ——权证投资 - - 3.其他 - - 合计 -5,357,280.32 118,928.49 7.4.7.19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年1月1日 至2016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2,671,579.19 672.97 转换费收入 2.24 211.09 合计 2,671,581.43 884.06 7.4.7.20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年1月1日 至2016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交易所市场交易费用 155.70 158.00 银行间市场交易费用 7,400.00 350.00 合计 7,555.70 508.00 7.4.7.21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年1月1日 至2016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审计费用 60,000.00 57,863.06 信息披露费 80,000.00 221,808.18 其他费用 700.00 200.00 账户维护费 36,360.00 36,360.00 银行汇划手续费 15,611.22 2,729.00 合计 192,671.22 318,960.24 7.4.8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7.4.8.2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以2017年2月17日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本基金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50元。权益登记日及除息日:2017年2月23日,红利发放日:2017年2月24日,本基金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其中现金形式发放总额为13,695,792.18元,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9,349,077.47元,本期利润分配总额23,044,869.65元。 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日,除上述利润分配事项及在7.4.6.1营业税、增值税中披露的事项外,本基金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7.4.9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上海泉意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金元百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7.4.10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10.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10.1.1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7.4.10.1.2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10.1.3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年1月1日 至2016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196,775.48 9.20% 79,504,471.42 51.22% 7.4.10.1.4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年1月1日 至2016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150,000,000.00 17.20% 7.4.10.1.5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无应支付的关联方佣金。 7.4.10.2关联方报酬 7.4.10.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年1月1日 至2016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716,440.80 221,253.25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50,463.31 123,979.91 注: 1、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6%的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H=E×0.6%/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根据《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机构在基金销售协议中约定依据销售机构销售基金的保有量提取一定比例的客户维护费,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客户维护费从基金管理费中列支。 7.4.10.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年1月1日 至2016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572,146.98 73,751.14 注: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7.4.10.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债券(含回购)交易。 7.4.10.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有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投资本基金。 7.4.10.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年1月1日 至2016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213,423.74 387,683.25 3,693,925.97 12,241.36 注:本基金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通过托管银行备付金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度获得的利息收入为人民币4,159.13元(2015年1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期间获得的利息收入为人民币8,755.94元),2016年末结算备付金余额为人民币699,388.09元(2015年末结算备付金余额为人民币351,121.11元)。 7.4.10.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直接购入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11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权益登记日 除息日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1 2016-06-27 2016-06-27 1.500 496,541,692.70 24,622,650.44 521,164,343.14 - 合计 - - 1.500 496,541,692.70 24,622,650.44 521,164,343.14 - 7.4.12期末(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4.12.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12.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101656013 16正泰MTN001 2017-01-03 98.96 190,000 18,802,400.00 101552037 15中油股MTN002 2017-01-03 100.02 200,000 20,004,000.00 101554079 15太仓城投MTN001 2017-01-03 100.49 100,000 10,049,000.00 101681003 16芜湖宜居MTN001 2017-01-03 99.55 70,000 6,968,500.00 合计 - - 560,000 55,823,900.00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2016年12月31日止,基金从事银行间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55,179,477.23元,于2016年1月3日到期。 7.4.12.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6年12月31日止,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4,000,000.00元,于2016年1月5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3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4.13.1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涉及的财务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政策和程序来识别及分析这些风险,并设定适当的风险限额及内部控制流程,通过可靠的管理及信息系统持续监控上述各类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将风险管理融入公司各个业务层面的全面控制过程之中,并建立了三道防线:以各岗位职责为基础,形成第一道防线;通过相关岗位之间、相关部门之间相互监督制衡,形成第二道防线;由督察长、风险控制委员会、监察稽核部对公司各机构、各部门、各岗位、各项业务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形成的第三道防线。 7.4.13.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本基金均投资于具有良好信用等级的证券,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降低信用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均存放于信用良好的银行,申购交易均通过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另外,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因此违约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很小;基金在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7.4.13.2.1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短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2016年12月31日 上年末 2015年12月31日 A-1 - - A-1以下 - - 未评级 - 7,494,750.00 合计 - 7,494,750.00 注:未评级债券为国债。 7.4.13.2.2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长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2016年12月31日 上年末 2015年12月31日 AAA 52,186,500.00 7,250,095.00 AAA以下 153,186,112.00 - 未评级 53,003,506.00 6,519,153.60 合计 258,376,118.00 13,769,248.60 注:未评级债券为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 7.4.13.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变现的难易程度。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 本基金所持大部分证券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其余亦可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因此,除在附注7.4.12中列示的本基金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外,本期末本基金的其他资产均能及时变现。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资产的公允价值。 本基金管理人每日预测本基金的流动性需求,并同时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人员设定流动性比例要求,对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7.4.13.4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4.13.4.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基金的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的生息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存出保证金、结算备付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及债券投资等。生息负债主要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7.4.13.4.1.1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16年12月31日 1年以内 1-5年 5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银行存款 7,213,423.74 - - - 7,213,423.74 结算备付金 699,388.09 - - - 699,388.09 存出保证金 2,541.82 - - - 2,541.82 交易性金融资产 33,120,500.00 211,948,600.00 13,307,018.00 - 258,376,118.00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 - 应收利息 - - - 3,476,476.84 3,476,476.84 应收申购款 - - - 29.98 29.9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资产总计 41,035,853.65 211,948,600.00 13,307,018.00 3,476,506.82 269,767,978.47 负债 应付赎回费 - - - 2.91 2.91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107,022.33 107,022.33 应付托管费 - - - 35,674.12 35,674.12 应付交易费用 - - - 6,071.98 6,071.98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59,179,477.23 - - - 59,179,477.23 应付利息 - - - 65,009.16 65,009.16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 - 其他负债 - - - - - 应交税金 - - - 11.78 11.78 预提费用 - - - 60,000.00 60,000.00 应付赎回款 - - - 1,289.09 1,289.09 负债总计 59,179,477.23 - - 275,081.37 59,454,558.60 利率敏感度缺口 -18,143,623.58 211,948,600.00 13,307,018.00 3,201,425.45 210,313,419.87 上年度末 2015年12月31日 1年以内 1-5年 5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银行存款 3,693,925.97 - - - 3,693,925.97 结算备付金 351,121.11 - - - 351,121.11 存出保证金 5,846.22 - - - 5,846.22 交易性金融资产 12,537,250.00 6,253,960.00 2,472,788.60 - 21,263,998.60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 应收利息 - - - 301,014.68 301,014.68 应收申购款 - - 29.98 29.9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000,000.00 - - - 3,000,000.00 资产总计 19,588,143.30 6,253,960.00 2,472,788.60 301,044.66 28,615,936.56 负债 应付赎回费 - - - 0.24 0.24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13,032.73 13,032.73 应付托管费 - - - 4,344.26 4344.26 应付交易费用 - - - 131.25 131.25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 应付利息 - - -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3,000,000.00 3,000,000.00 其他负债 - - - - - 应交税金 - - - 11.78 11.78 预提费用 - - - 60,000.00 60,000.00 应付赎回款 - - - 110.94 110.94 负债总计 - - - 3,077,631.20 3,077,631.20 利率敏感度缺口 19,588,143.30 6,253,960.00 2,472,788.60 -2,776,586.54 25,538,305.36 注:上表统计了本基金资产和负债的利率风险敞口。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进行了分类。 7.4.13.4.1.2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公布的2016年12月31日和2015年12月31日各债券的基点价值(BP价值)为主要计算依据; 假设债券持仓结构保持不变; 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和存出保证金均以活期存款利率或相对固定的利率计息,假定利率变动仅影响该类资产的未来收益,而对其本身的公允价值无重大影响;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的利息支出在交易时已确定,不受利率变化影响。 分析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期末 2016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5年12月31日 基准利率下降1BP 增加7.91万元 增加0.42万元 基准利率上升1BP 减少7.91万元 减少0.42万元 注:上表为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利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为交易而持有的债券公允价值的变动将对基金净值产生的影响。 7.4.13.4.2外汇风险 本基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7.4.13.4.3其他价格风险 本基金所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主要系市场价格风险。市场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于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和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因此无重大市场价格风险。 7.4.13.4.3.1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6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5年12月31日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券投资 258,376,118.00 122.85 21,263,998.60 83.26 衍生金融资产-权证投资 - - - - 其他 - - - - 合计 258,376,118.00 122.85 21,263,998.60 83.26 注: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类金融工具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7.4.13.4.3.2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本基金的市场价格风险主要源于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即与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的贝塔系数紧密相关。 以下分析中,除市场基准发生变动,其他影响基金资产净值的风险变量保持不变。 分析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期末 2016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5年12月31日 - - 注:本基金管理人运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方法对本基金的市场价格风险进行分析。上表为市场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证券市场组合的价格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将对基金资产净值产生的影响。 7.4.14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4.14.1公允价值 7.4.14.1.1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卖出回购金融资产以及其他金融负债,因其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7.4.14.1.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1.2.1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对于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197,512.00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258,178,606.00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于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996,135.00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20,267,863.60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7.4.14.1.2.2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分别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不将相关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 7.4.14.1.2.3第三层次公允价值期初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本期末和上期末均不以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7.4.14.2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重大承诺事项。 7.4.14.3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投资组合报告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258,376,118.00 95.78 其中:债券 258,376,118.00 95.78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5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7,912,811.83 2.93 7 其他各项资产 3,479,048.64 1.29 8 合计 269,767,978.47 100.00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 -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13,109,506.00 6.23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39,894,000.00 18.97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39,894,000.00 18.97 4 企业债券 78,444,100.00 37.30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126,731,000.00 60.26 7 可转债 197,512.00 0.09 8 其他 - - 9 合计 258,376,118.00 122.85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50417 15农发17 200,000 20,036,000.00 9.53 2 101552037 15中油股MTN002 200,000 20,004,000.00 9.51 3 150317 15进出17 200,000 19,858,000.00 9.44 4 101656013 16正泰MTN001 200,000 19,792,000.00 9.41 5 1680196 16武国资 200,000 19,726,000.00 9.3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资产支持证券。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权证。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9.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9.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2,541.8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476,476.84 5 应收申购款 29.98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479,048.64 8.9.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9.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9.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350 565,586.63 187,012,518.77 94.47% 10,942,801.26 5.5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末本公司所有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基金。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报告期末本公司高管及投研部门负责人及本基金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1月14日)基金份额总额 52,845,379.32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0,984,886.20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3,485,944,984.23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3,308,974,550.40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97,955,320.03 重大事件揭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举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本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4月14日公告,张津伟先生、王炎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梁宝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选举冷天晴先生、栗旻先生为公司董事、潘书鸿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2、本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8月27日公告,聘任李锐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3、《金元顺安沣楹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9月23日正式生效,李杰先生担任该基金的基金经理。 4、本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12月16日公告,增聘缪纬彬先生担任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同时,侯斌女士不再担任该基金的基金经理。 本报告期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应向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审计费用60,000元。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针对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告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黑名单》(2016年第3号),本基金管理人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加强内部管理、业务操作流程,强化流程管理,进一步提升本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能力。 本报告期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于2016年1月13日对本基金管理人下发《关于对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16]4号)。本基金管理人已根据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要求落实整改。 本报告期内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2 - -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中国中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注: 1、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字<1998>29号)和《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7]48号)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制定了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A.选择标准。 a.公司具有较强的研究实力,能够出具高质量的各种研究报告。研究及投资建议质量较高、报告出具及时、能及时地交流和对需求做出反应,有较广泛的信息网络,能及时提供准确的信息资讯服务。 b.公司资信状况较好,无重大不良记录。 c.公司经营规范,能满足基金运作的合法、合规需求。 d.能够对持有人提供较高质量的服务。能够向持有人提供咨询、查询等服务;可以向投资人提供及时、主动的信息以及其它增值服务,无被持有人投诉的记录。 B.选择流程。 公司投研和市场部门定期对券商服务质量根据选择标准进行量化评比,并根据评比的结果选择交易单元。 2、截至本报告期末2016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新租用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个上海交易单元1个深圳交易单元,退租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个上海交易单元。 11.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6,186,717.34 87.98% 526,400,000.00 89.28%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046,493.15 2.82% - - - -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196,775.48 9.20% - -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63,200,000.00 10.72% -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 - -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中国中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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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年度报告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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