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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安保稳惠混合(002148)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712639
基金代码 002148
公告日期 2017-03-28
编号 1
标题 国寿安保稳健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7年3月28日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3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经审计,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6年01月0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国寿安保稳健增利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214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11月26日

基金管理人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66,729,832.85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和资本市场的深入分析,采用主动的投资管理策略,把握不同时期各金融市场的收益水平,根据约定的投资比例灵活配置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各类资产,在有效控制下行风险的前提下,为投资人获取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策略注重将定性资产配置和定量资产配置进行有机的结合,根据经济情景、类别资产收益风险预期等因素,确定不同阶段基金资产中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比例,控制市场风险,力争为投资人获取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X6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全价)X4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收益水平相应会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风险收益的投资品种。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张彬
汤嵩彦


联系电话
010-50850744
95559


电子邮箱
public@gsfunds.com.cn
tangsy@bankcomm.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58-258
95559

传真
010-50850776
021-62701216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gsfunds.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6年
2015年11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3,529,664.84
164,248.70

本期利润
4,493,014.49
423,910.39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60
0.0021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99%
0.2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6年末
2015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320
0.0008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584,864,973.38
200,699,785.94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32
1.002

注: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投资人的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基金净值表现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10%
0.13%
0.13%
0.45%
-0.23%
-0.32%

过去六个月
1.57%
0.14%
2.44%
0.47%
-0.87%
-0.33%

过去一年
2.99%
0.33%
-7.00%
0.84%
9.99%
-0.51%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3.20%
0.32%
-7.15%
0.87%
10.35%
-0.55%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11月26日,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本基金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图示日期为2015年11月26日至2016年12月31日。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308号文核准,于2013年10月29日设立,公司注册资本5.88亿元人民币,公司股东为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持有股份85.03%,AMP CAPITAL INVESTORS LIMITED(澳大利亚安保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其持有股份14.97%。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共管理25只开放式基金和部分特定资产管理计划,公司管理资产总规模为1151.37亿元,其中公募基金管理规模785.16亿元。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吴坚
基金经理
2015年11月26日
-
9年
吴坚先生,博士研究生。曾任中国建设银行云南分行副经理、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一级研究员,现任国寿安保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寿安保智慧生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寿安保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及国寿安保稳健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基金份额持有人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以及其配套实施细则。公司以科学、制衡的投资决策体系,通过完善集中交易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加强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时,公司通过监察稽核、盘中监控、事后分析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于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制定的公平交易相关制度。本报告期,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不公平交易行为。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且不存在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6年中国资本市场波动较大。中国债券市场先抑后扬,机构配置行为和流动性因素对市场的影响力日益加深,而经济基本面对利率的驱动则显得较为迟缓。前三季度在银行委外,同业理财等配置力量的推动下,债券行情呈现出资金推动的特征,债券利率持续回落逼近08年的历史低点,信用利差逐渐压缩至历史最低位,期间仅仅在4月份受机构集中赎回经历调整。从四季度开始债券市场在多重利空的夹击下大幅调整。具体来说,央行货币政策态度发生微调,从8月底开始逐渐延长了公开市场逆回购的期限,导致市场流动性逐渐趋紧,特别是非银机构的资金融入非常困难,此外经济基本面逐渐走强的迹象越来越明显,叠加特朗普当选后美国财政刺激预期升温引导美债利率大幅上行,债券市场在4季度经历了罕见的大幅调整,10年国开债的调整幅度超过100bp。股票市场则年初经历了多次熔断,相当数量股票停牌。此后国家救市措施发挥作用,市场交易机制逐渐恢复,12月市场出现明显回调,全年呈现震荡走势。
基于对市场的分析判断,本基金大类资产配置以固定收益品种为主。固定收益投资运作方面,本基金在报告期内以中高等级的公司债和短融为主要配置品种,在四季度放缓了配置债券的速度,增加了银行间市场逆回购的配置比例。股票方面主要选择业绩稳定增长,估值相对安全的公司,并在市场波动时择机兑现浮盈,努力降低市场回调的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32元,本基金的累计单位净值为1.032元。报告期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99%,同期业绩基准涨幅为-7.00%。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17年中国经济更可能呈现弱复苏态势。全年来看经济基本面对债券市场仍有一定支撑。从长周期来看,劳动力、资源等要素成本的逐步抬升使得中国经济潜在增长率逐渐回落,经济增长越来越受到人口老龄化及资源环境的制约。中期而言,中国经济仍然需要消化四万亿刺激政策带来的各类影响,即产能过剩和与之相伴的企业部门的高杠杆问题。短期内虽然中国经济在16年下半年受到前期基建地产刺激和出口回暖的支撑,但是17年中国经济仍然面临房地产市场放缓的拖累,后期工业生产预计会逐渐感受到需求走弱的压力。2017年通胀风险相对可控,PPI向CPI的传导效率并不高,国内房价涨幅也受到抑制。此外17年油价受到OPEC限产和海外经济回暖的支撑,但考虑到美国页岩油的潜在增产,原油价格上涨空间仍然有限。
从政策面来看,2017年货币政策基调更加趋于稳健中性,货币政策不具备大幅收紧的基础,但是监管层针对金融去杠杆防风险的政策可能会加大债市的波动,广义基金对债券的配置力度也会减弱。财政政策会继续发力,继续推动PPP等模式的基建增速。
固定收益市场策略方面,长期来看经济基本面仍然对债市有支撑,2017年债券市场仍然存在一定的交易性机会,有理由对债市保持谨慎乐观态度。股票方面更多表现为结构性机会,同时供给侧改革、“一带一路”、国企改革等主题将可能在短时间内成为市场热点。
本基金未来大类资产配置仍将以固定收益品种为主。以中高等级的公司债和短融为主要配置品种,密切关注债券市场防守反击的投资机会。股票市场则精心挑选估值安全、业绩稳定增长的公司。按照“稳中求进”原则,在总体稳健,有效控制回撤的前提下把握机会,并及时兑现收益。同时积极参与新股、可转债申购,获取稳定收益。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监管要求的发展变化以及公司业务的开展情况,不断推进相关业务制度及流程的建立和完善,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针对投资交易业务,建立了事前、事中、事后三层监控体系,保障基金投资交易合法合规;对基金产品的宣传推介、销售协议、营销活动等市场营销方面展开各项合规管理工作,有效防范风险,规避违规行为的发生。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整体运作合法合规。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秉承以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以风险控制为核心,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安全、合规运作。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本基金管理人设有基金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负责人由公司领导担任,委员由运营管理部负责人、监察稽核部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组成,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估值委员会采取定期或临时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评估基金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时,运营管理部及时提请估值委员会召开会议修订估值方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保证其持续适用。相关基金经理和研究员可列席会议,向估值委员会提出估值意见或建议,但不参与具体的估值流程。上述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分别提供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和在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在国寿安保稳健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国寿安保稳健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收益分配,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期内,由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有关国寿安保稳健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相关内容、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审计报告
本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欲了解审计报告详细内容,可通过登载于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年度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寿安保稳健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6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5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2,825,912.20
959,754.88

结算备付金
1,543,535.28
2,273,873.34

存出保证金
44,521.95
-

交易性金融资产
510,151,987.36
103,432,100.00

其中:股票投资
81,127,167.66
2,960,100.00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429,024,819.70
100,472,0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5,000,217.50
94,000,32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6,266,981.67
973,101.81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585,833,155.96
201,639,150.0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6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5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697,375.09

应付赎回款
9.85
-

应付管理人报酬
596,342.01
204,265.60

应付托管费
99,390.34
34,044.30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112,440.37
3,679.10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60,000.01
-

负债合计
968,182.58
939,364.09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566,729,832.85
200,275,875.55

未分配利润
18,135,140.53
423,910.39

所有者权益合计
584,864,973.38
200,699,785.9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85,833,155.96
201,639,150.03

注:报告截止日2016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1.032元,基金份额总额566,729,832.85份。
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寿安保稳健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1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一、收入
9,263,129.29
709,195.71

1.利息收入
9,002,504.95
380,529.4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49,496.50
63,817.37

债券利息收入
8,052,654.45
51,918.92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700,354.00
264,793.18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9,271,529.88
69,004.55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8,865,546.23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32,298.40
69,004.5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373,685.25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9,036,650.35
259,661.69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25,744.81
-

减:二、费用
4,770,114.80
285,285.32

1.管理人报酬
3,425,342.42
230,602.90

2.托管费
570,890.37
38,433.86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397,396.11
3,623.12

5.利息支出
181,242.28
1,210.44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81,242.28
1,210.44

6.其他费用
195,243.62
11,415.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493,014.49
423,910.39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493,014.49
423,910.39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国寿安保稳健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00,275,875.55
423,910.39
200,699,785.94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4,493,014.49
4,493,014.49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366,453,957.30
13,218,215.65
379,672,172.95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86,689,257.16
13,530,516.75
400,219,773.91

2.基金赎回款
-20,235,299.86
-312,301.10
-20,547,600.96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566,729,832.85
18,135,140.53
584,864,973.38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1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00,275,875.55
-
200,275,875.55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423,910.39
423,910.39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00,275,875.55
423,910.39
200,699,785.94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左季庆______ ______左季庆______ ____韩占锋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附注
基金基本情况
国寿安保稳健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761号文《关于准予国寿安保稳健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核准,由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国寿安保”)于2015年11月23日至2015年11月25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安永华明(2015)验字第61090605_A12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2015年11月26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200,275,875.55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国寿安保,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金融工具,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其余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100%;持有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基金的报告期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唯上年度报告期间为2015年11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
(2)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债券等,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即从本基金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卖出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2)债券投资
买入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3)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后入账;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卖出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4)分离交易可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获得日,按可分离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全部公允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投资成本,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扣减可分离权证确定的成本确认债券成本;
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相关原则进行计算;
(5)回购协议
本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金融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市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市价,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估值日无市价,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红利再投资、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股票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6)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7)衍生工具收益/(损失)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8)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0)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2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4) 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事项。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税项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营业税、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2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规定,2017年7月1日(含)以后,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7年7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9月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寿安保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直销机构

交通银行
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国寿资产”)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安保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安保资本”)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简称“集团公司”)
国寿安保的最终控制人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人寿”)
与基金管理人同受集团公司控制的公司

国寿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国寿财富”)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2015年11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2015年11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2015年11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均未发生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关联方报酬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1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3,425,342.42
230,602.90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943.43
163.86

注: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2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1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570,890.37
38,433.86

注: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2015年11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均无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基金管理人未有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关联方名称
本期末
2016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5年12月31日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集团公司
276,345,250.29
48.76%
180,007,100.00
89.88%

中国人寿
96,338,150.29
17.00%
-
-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1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交通银行
2,825,912.20
105,395.15
959,754.88
37,995.00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2015年11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2015年11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期末( 2016年12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12.1.1 受限证券类别:股票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通日
流通受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
(单位: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额
备注

601375
中原证券
2016年12月20日
2017年1月3日
IPO未上市
4.00
4.00
26,695
106,780.00
106,780.00
-

603877
太平鸟
2016年12月29日
2017年1月9日
IPO未上市
21.30
21.30
3,180
67,734.00
67,734.00
-

603228
景旺电子
2016年12月28日
2017年1月6日
IPO未上市
23.16
23.16
2,390
55,352.40
55,352.40
-

603689
皖天然气
2016年12月30日
2017年1月10日
IPO未上市
7.87
7.87
4,819
37,925.53
37,925.53
-

603035
常熟汽饰
2016年12月27日
2017年1月5日
IPO未上市
10.44
10.44
2,316
24,179.04
24,179.04
-

603266
天龙股份
2016年12月30日
2017年1月10日
IPO未上市
14.63
14.63
1,562
22,852.06
22,852.06
-

002840
华统股份
2016年12月29日
2017年1月10日
IPO未上市
6.55
6.55
1,814
11,881.70
11,881.70
-

002838
道恩股份
2016年12月28日
2017年1月6日
IPO未上市
15.28
15.28
682
10,420.96
10,420.96
-

603186
华正新材
2016年12月26日
2017年1月3日
IPO未上市
5.37
5.37
1,874
10,063.38
10,063.38
-

603032
德新交运
2016年12月27日
2017年1月5日
IPO未上市
5.81
5.81
1,628
9,458.68
9,458.68
-

300586
美联新材
2016年12月26日
2017年1月4日
IPO未上市
9.30
9.30
1,006
9,355.80
9,355.80
-

300591
万 里 马
2016年12月30日
2017年1月10日
IPO未上市
3.07
3.07
2,396
7,355.72
7,355.72
-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证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投资组合报告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81,127,167.66
13.85


其中:股票
81,127,167.66
13.85

2
固定收益投资
429,024,819.70
73.23


其中:债券
429,024,819.70
73.23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5,000,217.50
11.10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369,447.48
0.75

7
其他各项资产
6,311,503.62
1.08

8
合计
585,833,155.96
100.00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18,779,842.57
3.21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4,089,125.53
0.70

E
建筑业
15,592.23
0.00

F
批发和零售业
18,578,571.93
3.18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9,458.68
0.00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29,376,900.22
5.02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10,277,676.50
1.76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81,127,167.66
13.87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投资股票。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939
建设银行
1,900,000
10,336,000.00
1.77

2
300015
爱尔眼科
343,735
10,277,676.50
1.76

3
000423
东阿阿胶
185,900
10,014,433.00
1.71

4
600036
招商银行
550,000
9,680,000.00
1.66

5
601607
上海医药
484,100
9,468,996.00
1.62

6
000963
华东医药
126,399
9,109,575.93
1.56

7
600000
浦发银行
469,982
7,618,408.22
1.30

8
600104
上汽集团
255,651
5,995,015.95
1.03

9
600900
长江电力
320,000
4,051,200.00
0.69

10
600276
恒瑞医药
49,920
2,271,360.00
0.39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0963
华东医药
17,545,183.60
8.74

2
002142
宁波银行
17,091,661.00
8.52

3
300015
爱尔眼科
12,319,362.69
6.14

4
000423
东阿阿胶
10,133,438.00
5.05

5
601939
建设银行
10,096,000.00
5.03

6
600036
招商银行
10,064,050.86
5.01

7
601607
上海医药
9,848,050.00
4.91

8
601169
北京银行
9,142,185.70
4.56

9
600000
浦发银行
7,736,173.90
3.85

10
000651
格力电器
6,964,754.05
3.47

11
600104
上汽集团
5,899,530.55
2.94

12
002415
海康威视
5,141,949.00
2.56

13
002123
梦网荣信
4,448,893.00
2.22

14
600900
长江电力
4,085,031.00
2.04

15
600276
恒瑞医药
3,992,164.00
1.99

16
002104
恒宝股份
3,930,968.00
1.96

17
300408
三环集团
3,877,029.00
1.93

18
002138
顺络电子
3,120,675.92
1.55

19
002701
奥瑞金
2,644,773.90
1.32

20
600511
国药股份
2,281,416.00
1.14

注:本项的“买入金额”均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2142
宁波银行
14,989,901.00
7.47

2
601169
北京银行
9,976,342.10
4.97

3
000963
华东医药
9,099,240.15
4.53

4
000651
格力电器
8,529,865.00
4.25

5
002415
海康威视
4,861,045.50
2.42

6
002123
梦网荣信
4,653,021.52
2.32

7
300408
三环集团
4,089,678.88
2.04

8
002138
顺络电子
3,318,773.00
1.65

9
002104
恒宝股份
3,212,100.00
1.60

10
600305
恒顺醋业
2,694,837.00
1.34

11
002701
奥瑞金
2,609,001.07
1.30

12
000860
顺鑫农业
2,607,954.00
1.30

13
600487
亨通光电
2,332,338.00
1.16

14
002271
东方雨虹
2,332,134.60
1.16

15
600511
国药股份
2,168,090.00
1.08

16
002008
大族激光
2,130,277.35
1.06

17
600594
益佰制药
2,047,617.00
1.02

18
300144
宋城演艺
2,023,856.00
1.01

19
600276
恒瑞医药
1,890,400.00
0.94

20
002484
江海股份
1,888,343.00
0.94

注:本项的“卖出金额”均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197,251,975.14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126,069,238.75

注:本项 “买入股票成本”、 “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2,688,570.00
0.46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30,121,000.00
5.15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30,121,000.00
5.15

4
企业债券
84,228,450.50
14.40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128,682,100.00
22.00

6
中期票据
182,451,000.00
31.20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853,699.20
0.15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429,024,819.70
73.35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282531
12乌城投MTN1
300,000
30,630,000.00
5.24

2
122499
15哈投01
300,000
30,156,000.00
5.16

3
101454048
14蒙古水务MTN001
200,000
20,748,000.00
3.55

4
1282482
12鲁商MTN1
200,000
20,194,000.00
3.45

5
101469024
14同方MTN002
200,000
20,158,000.00
3.45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44,521.95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6,266,981.67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6,311,503.62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流通受限制的股票。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201
2,819,551.41
566,479,912.20
99.96%
249,920.65
0.0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15,313.72
0.00%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1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11月26日 )基金份额总额
200,275,875.55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00,275,875.55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386,689,257.16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20,235,299.86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66,729,832.85

重大事件揭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12月30日发布公告,王军辉先生自2016年12月28日起任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相关任职资格已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刘慧敏先生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的人事变动。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兴业证券
2
321,094,887.43
100.00%
234,817.02
100.00%
-

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字[2007]48号)的有关规定要求,我公司在比较了多家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水平后,向多家券商租用了基金专用交易单元。
1、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如下:
(1)综合实力较强、市场信誉良好;
(2)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状况稳健;
(3)经营行为规范,具备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4)研究实力较强,并能够第一时间提供丰富的高质量研究咨询报告,并能根据特定要求提供定制研究报告;能够积极同我公司进行业务交流,定期来我公司进行观点交流和路演;
(5)具有丰富的投行资源和大宗交易信息,愿意积极为我公司提供相关投资机会,能够对公司业务发展形成支持;
(6)具有费率优势,具备支持交易的安全、稳定、便捷、高效的通讯条件和交易环境,能提供全面的交易信息服务;
(7)从制度上和技术上保证我公司租用交易单元的交易信息严格保密。
2、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如下:
(1)公司根据上述标准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
(2)公司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兴业证券
117,822,115.84
100.00%
692,800,000.00
100.00%
-
-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8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年度报告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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