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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赢货币A(000533)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710056
基金代码 000533
公告日期 2017-03-24
编号 1
标题 永赢货币市场基金关于以现场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信息全文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永赢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永赢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现场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大会”),审议《关于永赢货币市场基金调整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的议案》及《关于根据证监会令第120号<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修改永赢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会议召开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2.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4月24日9时00分。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0号27楼(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部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永赢货币市场基金调整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的议案》(见附件一);
 2.《关于根据证监会令第120号<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修改永赢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三)。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7年3月27日,即在2017年3月27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注: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会议表决权,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会议表决权)。
 四、会议的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1.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2.大会主持人宣布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总数、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3.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议事程序及注意事项;
 4.大会主持人确定和公布监票人,公布公证机关和公证员姓名、见证律师;
 5.大会主持人宣读议案;
 6.享有表决权的与会人员对议案进行审议,并以提交表决票方式(附件六)进行表决;
 7.监票人在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监票人对此进行监督,公证机关对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8.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9.公证机关宣读公证词;
 10.见证律师发表意见。
 五、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需要准备的文件和材料
 1.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需要提交本人开立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开放式基金账户所使用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需要提交该机构开立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开放式基金账户所使用的加盖单位公章(或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印章,下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队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和代表单位出席会议的个人的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及单位授权委托书(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委托他人出席本次大会的,还应按照本公告第六条的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4、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等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六、授权
 为便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有尽可能多的机会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使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充分表达其意志,基金份额持有人除可以直接出席会议外,还可以授权他人代其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如不能亲自出席本次大会,可以通过纸面授权方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本次大会。
 1.授权所需文件
 (1)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要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内容及格式参考本公告附件五)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开立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开放式基金账户所使用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
 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受托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和代表单位出席会议的个人的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单位授权委托书(受托人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如果受托人为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其将在取得基金份额持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后统一办理授权手续(包括提供受托人上述证明文件)。
 (2)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
 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要提交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内容及格式参考本公告附件五)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开立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开放式基金账户所使用的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受托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和代表受托机构出席会议的个人的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单位授权委托书(受托人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如果受托人为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其将在取得基金份额持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后统一办理授权手续(包括提供受托人上述证明文件)。
 (3)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等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2.授权效力确定原则
 (1)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仅可通过纸面方式授权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
 (2)如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出席本次大会后,又亲自出席本次大会进行投票表决的,以其本人亲自投票的表决意见为准。
 (3)如果同一基金份额存在多次有效纸面授权的,以受托人收到的最后一次纸面授权为准;不能确定最后一次纸面授权的,如最后时间收到的授权委托有多次,授权相同的,按照该相同的授权计票;授权不一致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
 (4)如果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表决意见的,将以委托人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授权委托书中未明确委托人的表决意见的,即视为授权受托人按照受托人的意志全权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在授权委托表示中表达多种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
 3.纸面授权资料的送交
 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基金管理人出席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的,可选择直接送交、邮寄2种方式送交纸面授权文件。
 基金管理人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23日15:00。
 纸面授权资料应在授权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0号21世纪中心大厦27楼(邮编:200120);
 收件人:乔琪;
 联系电话:021-51690111;
 封面请注明:“永赢货币持有人大会授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或机构出席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的,也可由代理人携带纸面授权文件出席大会。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7年3月27日,权益登记日当天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
 2.基金管理人代表。
 3.基金托管人代表。
 4.基金管理人聘请的公证机关人员。
 5.基金管理人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预登记
 1.预登记方式
 (1)邮件方式预登记
 在预登记时间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可将“五、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需要准备的文件和材料”及“六、授权”规定的文件以照片或扫描件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本基金管理人进行预登记。
 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电子邮箱:fund@maxwealthfund.com
 邮件主题:永赢货币持有人大会预登记
 (2)传真方式预登记
 在预登记时间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可将“五、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需要准备的文件和材料”及“六、授权”规定的文件传真给基金管理人进行预登记。
 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传真号码:021-51690178
 确认电话:021-51690111
 2.预登记时间
 2017年3月24日—2017年4月14日,每天上午9:00-下午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基金管理人将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邮件方式预登记或传真方式预登记。
 3.关于预登记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可以通过预登记情况估计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到会情况,以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进行相应准备。已办理预登记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在持有人大会会议入场前仍需按照本公告“五、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需要准备的文件和材料”及“六、授权”的规定提供相应资料办理现场会议登记,请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予以积极配合。
 九、会议召开的条件
 1.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统计显示,全部有效凭证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应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
 2.到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证明及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授权委托代理手续完备,到会者出具的相关文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及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符。
 十、计票
 1.大会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3.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点结果。
 4.计票过程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十一、形成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条件
 1.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在表决票上填写“同意”、“反对”或者“弃权”。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未填或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份数的表决结果均计为“弃权”。
 4.《关于永赢货币市场基金调整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的议案》及《关于根据证监会令第120号<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修改永赢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通过方为有效。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二、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持有人大会出席的有效基金份额应当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方可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应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以最多两次重新召开持有人大会为限),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十三、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良子
 联系电话:021-51690105
 传真:021-51690178
 网址:http://www.maxwealthfund.com
 2、监督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关: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联系人:傅匀
 联系电话:021-62154848
 4、见证律师事务所: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
 十四、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将于2017年4月24日9时00分召开,届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聘请的公证机关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将对与会人员资格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予以登记,请出席会议人员务必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携带必需的文件提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以便验证入场。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后,不再对未登记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登记,未登记的持有人不得入场参加会议。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保持会议秩序,服从召集人的引导,除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会务人员、聘任律师和公证机构及召集人邀请的人员以外,召集人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召集人有权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3.特别提醒各位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进行预登记及会议现场登记时,需要提供的是开立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开放式基金账户所使用的身份证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如若开立有多个账户且使用的是不同的身份证件,需要分别提供各账户对应的身份证件及(或)其复印件。
 4.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maxwealthfund.com)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021-51690111咨询。
 5.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4日
 附件一:《关于永赢货币市场基金调整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的议案》
 附件二:《关于调整永赢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的说明》
 附件三:《关于根据证监会令第120号<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修改永赢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四:《永赢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附件五:《授权委托书》
 附件六:《永赢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附件一:
 关于永赢货币市场基金调整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
 永赢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永赢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永赢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永赢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对永赢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进行调整。
 具体说明见附件二《关于调整永赢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的说明》。
 本议案如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也将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补充。本议案审议通过的上述事项,将于本公司发布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之日起实施。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4日
 附件二:
 关于调整永赢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的说明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永赢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永赢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提议调整永赢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进行调整。具体方案说明如下:
 一、方案要点
 (一)基金原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及销售服务费率
 《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之“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之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3%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3、基金销售服务费
 基金销售服务费可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服务等各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支配使用。在通常情况下,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二)调整后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及销售服务费率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3、基金销售服务费
 基金销售服务费可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服务等各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支配使用。在通常情况下,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二、调整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及销售服务费率的可行性
 1、法律方面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基金法律文件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可以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调整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及销售服务费率,该事项属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一般决议事项,即须经参加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通过方为有效。
 本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及销售服务费率设置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也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因此,本基金调整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不存在法律层面的障碍。
 2、技术运作方面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仍然为本公司,本公司具有较为丰富的运行经验,业务流程和保障机制完善。
 因此,本基金调整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不存在技术运作层面的障碍。
 3、投资运作方面
 本公司已对调整本基金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的运作进行了充分的分析与论证,通过严格的风险控制以及流动性管理措施,确保本基金投资的平稳运作。
 三、调整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及销售服务费率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1、议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及预备措施
 本次调整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的主要风险是议案被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在提议调整本基金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并确定具体方案之前,基金管理人已与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沟通,认真听取了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拟定议案综合考虑了持有人的要求。议案公告后,基金管理人还将再次征询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对方案进行适当的修订,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预留出足够的时间,以做二次召开或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的充分准备。
 如果本方案未获得持有人大会批准,基金管理人计划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向持有人大会提交调整本基金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的议案。
 2、运作风险及预备措施
 本次调整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的目的是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同时,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的下降,将可能提高基金规模的波动性。
 本基金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调整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公司严格的风险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管理好投资组合的久期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此外,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的降低,更有利于吸引新增资金,提高本基金投资运作的规模效应。
 附件三:
 关于根据证监会令第120号《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修改永赢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永赢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永赢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依法注册并已募集完毕的货币市场基金。根据2016年2月1日起施行的《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了使得本基金合同内容与《管理办法》的规定相符,确保本基金投资及相关活动的合规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拟提议对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限制、投资比例、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估值方法等进行修改。具体修改方案详见附件四《永赢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本议案如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永赢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进行修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也将进行相应的修改或补充。
 上述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4日
 附件四:
 永赢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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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五: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机构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出席于年月日召开的永赢货币市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本人/本机构于权益登记日所持有的永赢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全部基金份额对所有议案的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至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结束之日止。若本基金重新召开审议相同议案的持有人大会的,以最多两次重新召开持有人大会为限,本授权继续有效。本人(或本机构)同意被授权人转授权,转授权仅限一次。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开放式基金账户:
 受托人: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六:
 永赢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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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持有人大会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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