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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丰庆混合A(001773)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704597
基金代码 001773
公告日期 2017-03-15
编号 1
标题 招商丰庆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信息全文
 招商丰庆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7 月28日《关于准予招商丰庆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795号文)注册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5年7月31日正式生效。
 重要提示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投资者申购、赎回失败的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六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六个月结束之日后的45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六个月的最后一日。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1月31日,有关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16年12月31日,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设立日期:2002年12月27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1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浩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电话:(0755)83199596
 传真:(0755)83076974
 联系人:赖思斯
 股权结构和公司沿革: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2年12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100号文批准设立,是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经公司股东会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已经由人民币一亿元(RMB100,000,000元)增加为人民币二亿一千万元(RMB210,000,000元)。
 2007年5月,经公司股东会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受让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公司10%、10%、10%及3.4%的股权;公司外资股东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受让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3.3%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3.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3.3%,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3.3%。
 2013年8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074号文批复同意,荷兰投资公司(ING Asset Management B.V.)将其持有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1.6%股权转让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1.7%股权转让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全部股权的5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全部股权的45%。
 公司主要股东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4月8日,总行设在深圳,业务以中国市场为主。招商银行于2002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036)。2006年9月22日,招商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396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百年招商局旗下金融企业,经过多年创业发展,已成为拥有证券市场业务全牌照的一流券商。2009年11月,招商证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代码600999)。
 公司将秉承“诚信、理性、专业、协作、成长”的理念,以“为投资者创造更多价值”为使命,力争成为中国资产管理行业具有“差异化竞争优势、一流品牌”的资产管理公司。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介绍:
 李浩,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常务副行长兼财务负责人。美国南加州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1997年5月加入招商银行任总行行长助理,2000年4月至2002年3月兼任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行长,2001年12月起担任招商银行副行长,2007年3月起兼任财务负责人,2007年6月起担任招商银行执行董事, 2013年5月起担任招商银行常务副行长,2016年3月起兼任深圳市招银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
 邓晓力,女,毕业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2001年加入招商证券,并于2004年1月至2004年12月被中国证监会借调至南方证券行政接管组任接管组成员。在加入招商证券前,邓女士曾任Citigroup(花旗集团)风险管理部高级分析师。现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首席风险官,分管风险管理、公司财务、结算及培训工作;兼任中国证券业协会财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金旭,女,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1993年7月至2001年11月在中国证监会工作。2001年11月至2004年7月在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4年7月至2006年1月在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6年1月至2007年5月在梅隆全球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任首席代表。2007年6月至2014年12月担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1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董事兼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冠雄,男,硕士研究生,22年法律从业经历。1994年8月至1997年9月在中国北方工业公司任法律事务部职员。1997年10月至1999年1月在新加坡Colin Ng & Partners任中国法律顾问。1999年2月至今在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工作,先后担任专职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事务所管理合伙人、事务所执行主任和管理委员会成员。2009年9月至今兼任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16年4月至今兼任北京墨迹风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12月至今兼任新世纪医疗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11月至今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三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莉,女,高级经济师。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昆明军区三局战士、助理研究员;国务院科技干部局二处干部;中信公司财务部国际金融处干部、银行部资金处副处长;中信银行(原中信实业银行) 资本市场部总经理、行长助理、副行长等职。现任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联办)常务干事兼基金部总经理;联办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等。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何玉慧,女,加拿大皇后大学荣誉商学士,26年会计从业经历。曾先后就职于加拿大National Trust Company和 Ernst & Young,1995年4月加入香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2015年9月退休前系香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金融业内部审计、风险管理和合规服务主管合伙人。2016年8月至今任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兼任多个香港政府机构辖下委员会的委员和香港会计师公会纪律评判小组委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孙谦,男,新加坡籍,经济学博士。1980年至1991年先后就读于北京大学、复旦大学、 William Paterson College 和 Arizona State University并获得学士、工商管理硕士和经济学博士学位。曾任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厦门大学任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院长及特聘教授、上海证券交易所高级访问金融专家。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特聘教授和财务金融系主任。兼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博士后工作站导师,科技部复旦科技园中小型科技企业创新型融资平台项目负责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丁安华,男,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获硕士学位。1984年8月至1986年8月任人民交通出版社编辑;1989年10月至1992年10月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讲师; 1992年10月至1994年12月任招商局集团研究部主任研究员;1995年1月至1998年8月,任美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1998年8月至2001年2月,任职于加拿大皇家银行;2001年3月至2009年4月,历任招商局集团业务开发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企业规划部副总经理,战略研究部总经理。2004年12月至2010年4月,兼任招商轮船董事;2007年6月至2010年6月,兼任招商银行董事;2007年8月至2011年4月兼任招商证券董事。2009年5月任招商证券首席经济学家,2011年10月起任招商证券副总裁。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周松,男,武汉大学世界经济专业硕士研究生。1997年2月加入招商银行,1997年2月至2006年6月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资金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6年6月至2007年7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2007年7月至2008年7月任招商银行武汉分行副行长。2008年7月至2010年6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0年6月至2012年9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2012年9月至2014年6月任招商银行总行业务总监兼总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2014年6月至2014年12月任招商银行总行业务总监兼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2014年12月起任招商银行总行同业金融总部总裁兼总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2016年1月起任招商银行总行投行与金融市场总部总裁兼总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
 罗琳,女,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1996年加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先后担任项目经理、高级经理、业务董事;2002年起参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公司成立后先后担任基金核算部高级经理、产品研发部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产品运营官,现任首席市场官兼市场推广部总监、公司监事。
 鲁丹,女,中山大学国际工商管理硕士;2001年加入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Oracle ERP系统实施顾问;2005年5月至2006年12月于韬睿惠悦咨询有限公司任咨询顾问;2006年12月至2011年2月于怡安翰威特咨询有限公司任咨询总监;2011年2月至2014年3月任倍智人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现任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监、公司监事,兼任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李扬,男,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2002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核算部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现任产品研发一部总监、公司监事。
 钟文岳,男,厦门大学货币银行学硕士。1992年7月至1997年4月于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任福建(集团)公司国际业务部经理;1997年4月至2000年1月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九江营业部总经理;2000年1月至2001年1月任厦门海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年1月至2004年1月任深圳二十一世纪风险投资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1月至2008年11月任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11月至2015年6月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2015年6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常务副总经理兼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沙骎,男,中国国籍,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曾任职于南京熊猫电子集团,任设计师;1998年3月加入原君安证券南京营业部交易部,任经理助理;1999年11月加入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运营中心基金投资部,从事交易及证券研究工作;2000年11月加入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投资部,任交易主管;2008年2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投资事业部,任投资总监、部门总经理;2015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欧志明,男,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及法学双学士、投资经济硕士;2002年加入广发证券深圳业务总部任机构客户经理;2003年4月至2004年7月于广发证券总部任风险控制岗从事风险管理工作;2004年7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法律合规部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督察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任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杨渺,男,硕士,2002年起先后就职于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巨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金融工程研究员、行业研究员、助理基金经理。2005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高级数量分析师、投资经理、投资管理二部(原专户资产投资部)负责人及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潘西里,男,硕士,1998年加入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部,负责法务工作;2001年10月加入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任职主管;2003年2月加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及处长;2015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督察长。
 2、本基金基金经理介绍
 姚爽,男,硕士,2011年7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任宏观策略研究员;2013年12月加入北京弘毅远方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任分析师、投资经理;2015年7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部研究员。现任招商丰庆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6年12月3日至今)。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包括:李亚先生,管理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至2016年12月3日。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如下成员组成:总经理金旭、副总经理沙骎、副总经理杨渺、总经理助理兼量化投资部负责人吴武泽、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投资部负责人裴晓辉、交易部总监路明、国际业务部总监白海峰。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传真:(010)66594942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1998年,现有员工110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国银行已托管534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500只,QDII基金34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基金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招商基金官网交易平台
 交易网站:www.cmfchina.com
 客服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电话:(0755)83196437
 传真:(0755)83199059
 联系人:陈梓
 招商基金战略客户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B座2层西侧207-219单元
 电话:(010)56937566
 联系人:莫然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88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南塔15楼
 电话:(021)38577378
 联系人:秦向东
 招商基金机构理财部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3楼
 电话:(0755)83190452
 联系人:刘刚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B座2层西侧207-219单元
 电话:(010)56937404
 联系人:贾晓航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88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南塔15楼
 电话:(021)38577379
 联系人:伊泽源
 招商基金直销交易服务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科兴科学园A3单元3楼招商基金客服中心直销柜台
 电话:(0755)83196359 83196358
 传真:(0755)83196360
 备用传真:(0755)83199266
 联系人:冯敏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李浩
 电话:(0755)83196445
 传真:(0755)83196436
 联系人:宋宇彬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刘佳、廖海
 联系人:刘佳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二办公楼八层
 法定代表人:邹俊
 电话:0755 - 2547 1000
 传真:0755 - 8266 8930
 经办注册会计师: 程海良、吴钟鸣
 联系人: 蔡正轩
 四、基金的名称:招商丰庆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类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通过将基金资产在不同投资资产类别之间灵活配置,在控制下行风险的前提下为投资人获取稳健回报。
 七、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A 股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债券(含中小企业私募债、地方政府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投资于权证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股指期货的投资比例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如果法律法规对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不需要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金融要素运行情况、中国经济发展情况,在权益类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和现金三大类资产类别间进行相对灵活的配置,并根据风险的评估和建议适度调整资产配置比例。
 本基金战略性资产类别配置的决策将从经济运行周期和政策取向的变动,判断市场利率水平、通货膨胀率、货币供应量、盈利变化等因素对证券市场的影响,分析类别资产的预期风险收益特征,通过战略资产配置决策确定基金资产在各大类资产类别间的比例,并参照定期编制的投资组合风险评估报告及相关数量分析模型,适度调整资产配置比例,以使基金在保持总体风险水平相对稳定的基础上,优化投资组合。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价值投资理念为导向,采取“自上而下”的多主题投资和“自下而上”的个股精选方法,灵活运用多种股票投资策略,深度挖掘经济结构转型过程中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发展潜力的行业和公司,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1)多主题投资策略
 多主题投资策略是基于自上而下的投资主题分析框架,通过对经济发展趋势及成长动因进行前瞻性的分析,挖掘各种主题投资机会,并从中发现与投资主题相符的行业和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上市公司,力争获取市场超额收益。
 本基金将从经济发展动力、政策导向、体制变革、技术进步、区域经济发展、产业链优化、企业外延发展等多个方面来寻找主题投资的机会,并根据主题的产生原因、发展阶段、市场容量以及估值水平及外部冲击等因素,确定每个主题的投资比例和主题退出时机。
 (2)个股精选策略
 1)公司质量评估
 基金管理人将深入调研上市公司,基于公司治理、公司发展战略、基本面变化、竞争优势、管理水平、估值比较和行业景气度趋势等关健因素,评估中长期发展前景,重点关注上市公司的成长性和核心竞争力。
 2)价值评估
 本基金将结合市场阶段特点及行业特点,选取相关的相对估值指标(如P/B、P/E、EV/EBITDA、PEG、PS等)和绝对估值指标(如DCF、NAV、FCFF、DDM、EVA等)对上市公司进行估值分析,精选具有投资价值的股票。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的固定收益品种主要投资策略包括:久期策略、期限结构策略和个券选择策略等。
 (1)久期策略
 根据国内外的宏观经济形势、经济周期、国家的货币政策、汇率政策等经济因素,对未来利率走势做出准确预测,并确定本基金投资组合久期的长短。
 (2)期限结构策略
 根据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国家的货币政策、汇率政策、货币市场的供需关系、投资者对未来利率的预期等因素,对收益率曲线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幅度做出预测,收益率曲线的变动趋势包括:向上平行移动、向下平行移动、曲线趋缓转折、曲线陡峭转折、曲线正蝶式移动、曲线反蝶式移动,并根据变动趋势及变动幅度预测来决定信用投资产品组合的期限结构,然后选择采取相应期限结构策略:子弹策略、杠铃策略或梯式策略。
 (3)个券选择策略
 投资团队分析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各期限段品种收益率及收益率基差波动等因素,预测收益率曲线的变动趋势,并结合流动性偏好、信用分析等多种市场因素进行分析,综合评判个券的投资价值。在个券选择的基础上,投资团队构建模拟组合,并比较不同模拟组合之间的收益和风险匹配情况,确定风险、收益最佳匹配的组合。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权证资产的投资主要是通过分析影响权证内在价值最重要的两种因素——标的资产价格以及市场隐含波动率的变化,灵活构建避险策略,波动率差策略以及套利策略。
 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套期保值的方式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交易,以管理市场风险和调节股票仓位为主要目的。
 6、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中小企业私募债具有票面利率较高、信用风险较大、二级市场流动性较差等特点。因此本基金审慎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针对市场系统性信用风险,本基金主要通过调整中小企业私募债类属资产的配置比例,谋求避险增收。
 针对非系统性信用风险,本基金通过分析发债主体的信用水平及个债增信措施,量化比较判断估值,精选个债,谋求避险增收。
 本基金主要采取买入持有到期策略;当预期发债企业的基本面情况出现恶化时,采取“尽早出售”策略,控制投资风险。
 另外,部分中小企业私募债内嵌转股选择权,本基金将通过深入的基本面分析及定性定量研究,自下而上地精选个债,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内嵌转股权潜在的增强收益。
 (二)投资程序
 本基金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团队式投资管理模式。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就投资管理业务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基金经理、研究员、交易员在投资管理过程中责任明确、密切合作,在各自职责内按照业务程序独立工作并合理地相互制衡。具体的投资管理程序如下:
 (1)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投资策略、资产配置和其它重大事项;
 (2)投资部门通过投资例会等方式讨论拟投资的个券,研究员提供研究分析与支持;
 (3)基金经理根据所管基金的特点,确定基金投资组合;
 (4)基金经理发送投资指令;
 (5)交易部审核与执行投资指令;
 (6)数量分析人员对投资组合的分析与评估;
 (7)基金经理对组合的检讨与调整。
 在投资决策过程中,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对各决策环节的事前及事后风险、操作风险等投资风险进行监控,并在整个投资流程完成后,对投资风险及绩效做出评估,提供给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基金经理等相关人员,以供决策参考。
 九、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50%×沪深300 指数收益率 + 5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沪深300 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综合反映了沪深证券市场内大中市值公司的整体状况。中债综合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编制的具有代表性的债券市场指数。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客观、合理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股票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同意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本基金由于上述原因变更标的指数和业绩比较基准,基金管理人应于变更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上公告。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中等的投资品种,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
 招商丰庆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6年12月31日,来源于《招商丰庆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第4季度报告》。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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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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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投资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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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采取套期保值的方式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交易,以管理市场风险和调节股票仓位为主要目的。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不存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本基金管理人从制度和流程上要求股票必须先入库再买入。
 11.3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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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招商丰庆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基金A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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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7月31日。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证券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不收取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5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 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服务费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基金销售服务费,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服务费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五)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9月12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在前次招募说明书刊登后本基金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数据更新。
 本次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二)主要人员情况”。
 2、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4、在“七、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转换”部分,更新了“(四)申购、赎回及转换的有关限制”、“(六)申购、赎回及转换的费用”。
 5、在“八、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九)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6、更新了“九、基金的业绩”。
 7、更新了“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5日
 关于开放招商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3月1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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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新的业务发展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原则上,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每笔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官网交易平台申购,每笔最低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申购,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50万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再投资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2 申购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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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1 前端收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进行分档。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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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2 后端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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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未开通后端收费模式。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的计算方法: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或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固定申购费金额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或申购费用=固定申购费金额
 申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小数点后第3位开始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财产。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通过各销售机构网点赎回的,每次赎回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实际操作中,以各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官网交易平台赎回,每次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如遇巨额赎回等情况发生而导致延期赎回时,赎回办理和款项支付的办法将参照基金合同有关巨额赎回或连续巨额赎回的条款处理。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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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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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赎回费用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用=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小数点后第3位开始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财产。
 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A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1.5%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且不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0.7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个月且不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0.5%的赎回费,并将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0.5%的赎回费,并将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6个月的投资人,应当将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如法律法规对赎回费的强制性规定发生变动,本基金将依新法规进行修改,不需召开持有人大会。
 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C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对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1)各基金间转换的总费用包括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申购补差费两部分。
 (2)每笔转换申请的转出基金端,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赎回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收取。
 (3)每笔转换申请的转入基金端,从申购费率(费用)低向高的基金转换时,收取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用差额;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入基金金额所对应的申购费率(费用)档次进行补差计算。从申购费率(费用)高向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4)基金转换采取单笔计算法,投资者当日多次转换的,单笔计算转换费用。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转换开放日:本基金从2017年3月17日开始办理日常转换业务。基金办理日常转换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或转换时除外)。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2、份额转换:基金转换分为转换转入和转换转出。通过各销售机构网点转换的,转出的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份。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官网交易平台转换的,每次转出份额不得低于1份。留存份额不足1份的,只能一次性赎回,不能进行转换。实际操作中,以各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3、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适用于在同一销售机构购买的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通了转换业务的各基金品种之间。
 (2)本基金管理人只在转出和转入的基金均有交易的当日,方可受理投资者的转换申请。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利益的前提下调整上述原则。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就本基金申请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定期定额申购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元。具体最低扣款金额遵循投资者所开户的销售机构的规定。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申购费率等同于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如有费率优惠以销售机构相关公告为准。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1、直销机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基金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招商基金官网交易平台
 交易网站:www.cmfchina.com
 客服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电话:(0755)83196437
 传真:(0755)83199059
 联系人:陈梓
 招商基金战略客户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B座2层西侧207-219单元
 电话:(010)56937566
 联系人:莫然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88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南塔15楼
 电话:(021)38577378
 联系人:秦向东
 招商基金机构理财部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3楼
 电话:(0755)83190452
 联系人:刘刚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B座2层西侧207-219单元
 电话:(010)56937404
 联系人:贾晓航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88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南塔15楼
 电话:(021)38577379
 联系人:伊泽源
 招商基金直销交易服务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科兴科学园A3单元3楼招商基金客服中心直销柜台
 电话:(0755)83196359 83196358
 传真:(0755)83196360
 备用传真:(0755)83199266
 联系人:冯敏
 7.1.2 场外代销机构
 开通本基金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代销机构包括: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宁波银行、第一创业证券
 开通本基金日常转换业务的代销机构包括: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宁波银行、第一创业证券
 开通本基金日常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代销机构包括: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宁波银行、第一创业证券
 7.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17年3月17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及指定销售营业网点、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和网站等媒介,披露开放日基金份额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事项和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7年1月14日的《上海证券报》上的《招商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和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热线电话查询。招商基金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费)。
 (3)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用,并不晚于优惠活动实施日公告。
 (6)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7)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5日
基金信息类型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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