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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安保添利货币B(003423)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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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672994 | ||||||||
基金代码 | 003423 | ||||||||
公告日期 | 2017-01-10 | ||||||||
编号 | 1 | ||||||||
标题 | 国寿安保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 ||||||||
信息全文 |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寿安保添利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 国寿安保添利货币 基金主代码 00342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12月2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寿安保 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国寿安保添利货币市场 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7年1月12日 赎回起始日 2017年1月12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7年1月12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7年1月12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7年1月12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国寿安保添利货币A 国寿安保添利货币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3422 003423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 换、定期定额投资 是 是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 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 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 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 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视为下一开放日的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 35 、日常申购业务 3.15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和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系统首次申购/追加申购 A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限额均为0.01元, 首次申购B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限额为300万 元,追加申购B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限额为0.01元;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首次申购/追 加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限额均为10000元, 首次申购B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限额 为300万元,追加申购B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限额为10000元。 基金销售机构另有规定 的,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3.25申购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 3.35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 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 45 、日常赎回业务 4.15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对投资者账户的保留余额不设限制, 也不对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进行限 制,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基金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 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4.25赎回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 调整赎回份额和最低基金份额保留 余额等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5 、日常转换业务 5.15转换费率 (1)本基金在本公司直销机构(包括直销中心和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开通本 基金与国寿安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505;B类000506)、国寿安保沪 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613)、国寿安保尊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代码:A类000668;C类000669)、国寿安保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 码:000895)、国寿安保聚宝盆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001096)、国寿安保中证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001241)、国寿安保智慧 生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672)、国寿安保稳定回报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1845,C类002309)、国寿安保稳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代码:A类001846,C类002312)、国寿安保鑫钱包货币市场基金(基金 代码:001931)、国寿安保增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001826)、国寿安保成 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521)、国寿安保稳健增利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148)、国寿安保核心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376)、国寿安保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001932)、国寿安保尊利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2720,C 类002721)、国寿安保安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285)、国寿安 保强国智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131)和国寿安保安享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514)之间的转换。 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其他 开放式基金将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开展基金转换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2) 投资者办理本基金转换业务时, 基金转换费用的计算将按照本公司于 2014年8月5日刊登的《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直销机构开通旗下部分基 金转换业务的公告》及2015年11月4日刊登的《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 下基金开展直销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执行。 5.25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的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业务是指投资者向本公司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管理的开 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 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2)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同一销售机构销售、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并在同 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3)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 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 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或转换时除外。 4) 交易限额参见相关基金招募说明书和相关公告中对申购和赎回限额的规 定。 5)投资者提出的基金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之前可以撤销,交易时间 结束后不得撤销。 6)其他未尽规则详见《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业务 规则》。 (2)适用销售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或网 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转换业务。 若增加新的业务办理机构, 本公司将及时公 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3)重要提示: 1) 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 制,届时本公司将在规则调整前2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2)投资者欲了解其他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sfunds.com.cn) 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9-258-258)。 3)本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15适用投资者范围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和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 人。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 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 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的扣款 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的一种投资方式。 6.25申购费率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业务的费率相同。 6.35重要提示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 请仔细阅读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业务规则》、《国寿安保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 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协议》 等文件。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上述业务规则和协议为 准。 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 业务办理流程以相关销 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7、基金销售机构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和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日常申 购、赎回和转换业务;投资者可以通过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院盈泰商务中心2号楼11层 直销电话:010-50850723 直销传真:010-50850777 客服电话:4009-258-258 网址:www.gsfunds.com.cn (2)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相关业务, 具体交易细 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网上交易网址:https://e.gsfunds.com.cn/etrading/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 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 敬请投资者留意。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应在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 资业务,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日(T日),在正 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T日提交的有 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直销中心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 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 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 请。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 申购申请及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 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6年12月24 日《中国证券报》上的《国寿安保添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亦可登陆本公司 网站(www.gsfunds.com.cn)进行查询。 (3)投资者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9-258-258)以 及各销售代理机构客户服务电话。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 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 注意基金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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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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