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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收益增强债券C(531009)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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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66759 | ||||||||
基金代码 | 531009 | ||||||||
公告日期 | 2009-07-30 | ||||||||
编号 | 1 | ||||||||
标题 | 建信部分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通过交通银行开办基金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从2009年8月3日起,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推出建信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53000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该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其他开放式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同时,自该日起,在交通银行开通建信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530008)和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代码:530009;C类份额代码:531009)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转换业务 (一)适用基金 本次开通的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建信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530006)与本公司所管理的以下开放式基金之间: 1、建信恒久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530001); 2、建信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代码:530002); 3、建信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530003); 4、建信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530005); 5、建信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530008); 6、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代码:530009;C类份额代码:531009)。 本基金管理人今后募集并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于基金转换业务,并另行公告。 (二)基金转换的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且该销售机构同时代理转出基金及转入基金的销售。 2、转入的基金持有期自该部分基金份额登记于注册登记系统之日起开始计算。转入的基金在赎回或转出时,按照自基金转入确认日起至该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或转出确认日止的持有时段所适用的赎回费率档次计算其所应支付的赎回费。基金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为T+2日。 3、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基金转换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4、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已冻结的基金份额不得申请基金转换。 5、单笔转换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000份。 (三)基金转换费用和转换公式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如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的,收取该基金赎回费的25%归入基金财产。 基金转换费用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份额 × 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2、转入金额: (1)如果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2)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3、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入金额 4、转入份额 = 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四)办理时间 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开放式基金办理日常转换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或转换时除外)。由于技术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交通银行的基金代销网点的具体规定。 (五)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它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接受该基金份额的转出申请; 4、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转入或某笔转出; 5、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6、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基金暂停转换或暂停后重新开放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向监管部门备案,并按要求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 (六)本基金转换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二、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简称:基金定投) 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简称“基金定投”),是指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适用于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合法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或份额类别 1、 建信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530006); 2、 建信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530008); 3、 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代码:530009;C类份额代码:531009)。 (三)办理时间及规则 自2009年8月3日起,投资者可到交通银行各指定营业网点办理上述适用基金定投业务申请,基金定投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具体办理规则请遵循交通银行的相关规定。 (四)申购费率的说明 本业务的申购费率、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相同。 (五)投资金额 投资者可到交通银行各指定营业网点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及固定的投资金额,该投资金额即为申购金额,每期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元(含500元)。 (六)交易确认 每期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和赎回起始日为T+2工作日。 为使您及时掌握定投申请的确认结果,请投资者在T+2工作日起到本基金管理人或交通银行各指定营业网点查询确认结果。 投资者办理本业务后,可以在本基金交易时间内随时办理基金的赎回。如无另行公告,本业务已申购份额的赎回及赎回费率等同于正常的赎回业务。赎回时遵循“先进先出”规则。 三、咨询方式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9 网站:www.bankcomm.com 2、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010-66228000 网站:www.ccbfund.cn 四、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〇九年七月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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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定期定额投资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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